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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与边界——明朝北疆边界意识及其前近代特征

发布日期:2015-06-30 原文刊于:
  

长城与边界

  ——明朝北疆边界意识及其前近代特征

  赵现海

  摘要:与现代民族国家具有明确边界意识不同,中国古代边疆是一种动态变化的疆域而非固定不变疆界。在洪武、永乐时期国力强盛之时,长城只是“内边疆”军事体系,与边界并无关系。但仁宣以后,伴随国力下降与防线内缩,边墙遂成为明朝、蒙古政权边界,但在此之外,明朝尚设置界碑、边墩,将之定位为“军事边疆”,以作为边界防御之缓冲。但在明后期,伴随蒙古对明朝威胁加剧,明朝已在事实上丧失了对边墙以外的控制功能,这一局面在“隆庆和议”后进一步合法化。总之,对于长城与边界之关系,应从中国古代独特之边疆意识入手,考察其“前近代”特征与变化轨迹,而不应与当代边疆概念简单比附。

  关键词:长城 政权边界 军事边疆 前近代

  作者简介:赵现海1978-,男,河南杞县人,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从事明史与中国边疆史研究。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Great Wall and border: the north border concept and its pre-modern characteristic in Ming Dynasty

  Abstract The frontier of ancient China is different from modern native-state, and it wasn’t fixed border but changing borderland. In Hongwu and Yongle period, when Ming Dynasty had a might force, the Great Wall was a military system far away from the border. But in Hongxi and Xuande period, the force of Ming Dynasty gradually declined, and military system inward shrink, the border wall(边墙) became the regime border(政治边界) between Ming ang Mongolia. But beyond the border wall, Ming Dynasty kept the military frontier(军事边疆) by setting boundary tablet(界碑) and tower(边墩). In the late period, Ming Dynasty could not control the outward of wall due to Mongolian’s attack and legitimated by the consult in the Longqing period. in short, when study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Great Wall and border, we should do from ancient China not modern concept’s perspective, and focus on the pre-modern characteristic.

  Key Words the Great Wall the regime border the military frontier pre-modern

  绪论

  关于中国古代长城与边界之关系,国内外学者具有不同的观点。西方学者对长城的研究,往往在“内亚”(Inner Asia)视野之下,将长城视为分隔中国内地与边疆的象征。中国学者则更为倾向于长城只是一种军事体系,而非固定边界。如唐晓峰对苏联学者瓦西里耶夫在《中国的长城》(苏联《历史问题》19711月号)中所持长城是中国历史上的稳定北方边界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中国长城的修筑完全是出于军事斗争需要,位置不断变化,行政机构设置也不受长城约束,长城也未阻碍内外商业交流。[1]曹大为指出长城是宏观上巩固边防、抵御北方游牧民族劫掠、拱卫中原的战略防线,并非就是位列最前沿的边境线,更非国界线。[2]事实上,长城分为边墙、墩台等多种设施,其定位与作用难于一概而论,对于其是否为边界应具体分析。本文通过考察明代长城不同设施与边界、边疆之间的不同关系,对长城与边界的关系进行深入考察,并揭示明代不同于现代的边界意识或前近代特征。

   洪永时期明长城始修与“内边疆”定位

  洪武时期明朝在蒙古帝国世界秩序瓦解的时代背景下,并未借助汉地率先完成内部整合的历史机遇,利用蒙古帝国所创造的世界秩序空间,首次实现汉民族对亚欧社会的疆域拓展与一体整合,而仍然局限于汉民族传统的朝贡贸易体制,不仅未能继承蒙古帝国规模,甚至相对于传统汉族政权的中华亚洲秩序,也呈现出从西北边疆撤退的历史趋势。但另一方面,当时明朝势力十分强大,控制了瀚海以南的所有地区,声势直达漠北,并及于东北森林地带,因此在北部边疆并无明确固定的边界,而只有流动、纵深的边疆。因此徐达在山海关所修墙体,自然远非边界。景泰年间,“提督山海等关右副都卫御史李宾奏:洪武初魏国公徐达守御永平山海等处,筑御贼长城三十余里,及喜峰等关口俱修筑坚完,贼至不能进入。”[3]只是“内边”。嘉靖年间,阁臣严嵩在回答世宗边墙起于何时之问询时,认为太祖“乃命徐达起古北口至山海关,增修关隘,以为内边”。[4]

  朱棣出于赋予武力夺取政权合法性的需要,虽有征服异域之军事宏图,却无固定统治之政治意识,明朝北疆防线甚至相对于洪武时期,呈现了内缩趋势。不过朱棣既经“五征三犁”,大体控制了蒙古高原的主导权,因此也无明确的边界意识。永乐时期在宣府镇修筑墙体,相应亦非边界。朱棣鉴于靖难之后明军野战能力下降,强调利用燕山险要地形,直接堵塞关口。即通过堵塞山体之间的缺口,使其尽可能狭窄,在此基础上设戍卒数人或数十人,便可达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效果。永乐四年,朱棣便已在关外确立了堵塞关口边防策略。书谕赵王高燧称:“小旗孙成自虏中逸归,见鬼力赤、阿鲁台、也孙台向东南行。其来寇掠边境,亦未可知,尔连遣人驰报武安侯郑亨等,令坚壁清野以待,自黑峪车坊至鱼台岭隘口,可塞者塞之,不可塞则凿深壕,以断其路。”[5]永乐八年,“塞古北口小关口及大关外门,仅通一人一马。”[6]永乐十二年,“塞保安卫董家庄等十一处山口。”[7]永乐十三年,“塞居庸关以北潭峪、小峪、黑折涧、水峪台、鳌鱼岭、千石涧、南石阳等处山口,每口戍卒十人守之。”[8]“塞关外晏磨峪、大水峪、小水峪、大峪、长水峪、小姑将峪、大姑将峪、胜先峪、石涧、跳梢峪、水峪、白瀑、董家、小陵峪、常峪、西石阳、白石阳隘口一十六处,以军士十人守之。”[9]永乐二十一年,“守居庸关指挥袁讷奏徙白河屯军妻子居水宁卫,新设八烟墩架炮官军徙于天寿山后守口,而涩石岭、苖乡岭仍旧砌塞,便于防寇。从之。”[10]

      从地理位置来看,堵塞之山口皆在燕山北缘。之所以不在燕山南部堵塞山口,在于山体堵塞既不便于蒙古军队进入,同样亦不便于明人交通。因此此种方式不便于施行于内地,却方便阻隔边境。至永乐后期,明朝已基本堵塞了燕山北缘。

          保安卫指挥司奏所辖境内诸隘口可通车骑者三,曰深井、曰李家庄、大箭口,皆已

      设烽堠,分兵守之。樵牧小迳八,曰董家庄、桃花口、贾儿岭、灵山寺、纸坊沟、天井

      关、泗水口、小箭口,悉已塞之。其纸坊沟等处又有可拔援而度者,亦宜分兵巡守。今

      议可通车骑者用百户一员,领甲士二十人守备,樵木小迳,宜用甲士十人,从之。[11]

  从而形成了自然与人工相结合之线性山墙防御体系。而燕山以北、大马群山南部地势平坦之地,即“独石迤西至野岭,地势坦夷,无险可据”的宣化盆地北缘,[12]因地处大青山、燕山之间,无山体可以借助,明朝遂采取修筑墙垣、挖掘壕沟方式,以阻隔蒙骑。永乐十年,“己未,敕边将于长安岭、野狐岭及兴和迤西至洗马林,凡关外险要之地,皆崇石垣、深濠堑,以防虏寇。”[13]在燕山东北,大宁西南之地,永乐十九年,“命边将置逻骑营于古北口之北神树之地,作深沟高堑以自固。”[14]即明朝在燕山以北构建了人工墙垣、壕沟相结合之线性防御体系。

  由此,永乐时期关外形成了关隘、屯堡、烟墩、山墙、墙壕相互结合的完整长城和防御体系,是明朝长城防御体系最早形成之地。值得注意的是,关外山墙、墙壕此时皆处于明朝外层防线之内,因此时人尚不称之为“边墙”。

   明前中期“差序边疆”意识与界碑、边墩内的“边墙”

  这种没有边界只有边疆的局面在仁宣以后逐渐被打破与改变。这一时期,明朝在财政压力之下,逐渐实行收缩边疆政策,这其中尤以北部边疆最为明显,原先处于明朝、蒙古中间地带,并无明确统属关系,却实际由明朝控制的地区,开始由于明朝北疆防线的内徙,蒙古相应的南下,而逐渐转而由蒙古控制,从而与明朝固定统治地区接壤而邻。在这一地缘格局变化之下,原先处于中间地带缓冲、屏障之下的近边地区,便作为明朝固定统治地区的边界地区,逐渐凸显出来。

  宣德四年(1429)七月,“宣府总兵官都督谭广奏:指挥王林擅役守烟墩官军,出境捕鹿,致虏寇逐踪犯边,杀掠人畜。”[15]八月,“己丑,宣府前卫指挥章容私役军二人出境,采木营私居,为寇所杀,而掠其所乘官马。”[16]虽然“出境”之词屡现,但“边境”何在,却未明确记载。明前期撤离阴山边疆之后,蒙古势力很快便进入这一地区。宣德六年(1431),蒙古草原再次发生鞑靼阿鲁台与瓦剌脱欢的战争,结果阿鲁台战败。[17]与之前草原争雄战败者仍居于漠北不同,此次鞑靼直接南下漠南。这在于明朝捐弃了除宣府镇以外的所有阴山边疆,为蒙古进入漠南地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成为宣德以后草原政治失败者遁逃的栖息地与南下攻明的前哨地。“镇守大同总兵官武安侯郑亨等奏阿鲁台所部人马二千驻集宁海子西北岸。遂敕亨等曰:‘尔但宜慎边备、固城池。彼不犯边,毋擅以兵逼之。果来降,亦察其实,俾之入境,或近边居止。或打围,或往北行,听其所之。勿遣人出境觇伺,致其惊惧,或激变也。’”[18]从宣宗敕语来看,明朝所持北疆界限已止于墙垣地带。集宁海子(又称圪儿海,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位于大同镇境外,是一个面积较大的内陆湖,周边水草丰茂,是明中后期蒙古进入黄河地带的主要前沿据点。这条史料明确反映出明朝至少以集宁海子为境外,故而对阿鲁台部众驻牧于此听之任之。

  伴随鞑靼进入广大阴山边疆,与明朝形成边疆对峙态势,宣德时期边界意识既逐渐凸显,永乐、宣德时期,明朝在宣府、大同修建了墙垣,[19]原来并非居于最外层之墙垣,亦由于防线内徙,而在事实上成为明朝、鞑靼之间的政治边界,即从“边防之墙”转变为“边界之墙”,“边墙”一词便由此产生。英宗年幼即位,明朝在“三杨”文官内阁主政之下,更是坚定了收缩边疆政策,放弃交阯便是明显例证。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边界意识明确凸显出来,长城遂被视作明朝边界的标志,相应被称作“边墙”。《明英宗实录》已明确记载这一词汇。宣德十年(1435)七月,“庚寅,万全左卫百户孟礼奏:本卫指挥刘鹏擅拆边墙,放水灌田。指挥贾熊因而令军人出境采柴,以致贼人抢杀,请治其罪。”[20]也就是说,虽然此时明朝尚派军轮戍开平,但已将之视为与蒙古之间的中间地带,不再属于明朝正式疆域。

  虽然英宗以后明朝边界意识已然兴起,但“大一统”政治观念与明初事实上控制的广袤边疆格局,皆使“王者无疆”的文化边疆观念仍然具有较大影响。尤其在朝贡贸易体制之下,深受华夷之辨文化传统影响的明朝仍然将不断在战、和之间投机选择的蒙古各部,纳入到明朝广义的天下秩序之中,从而拒绝在明朝、蒙古之间,划出明确的边界。正统三年(1438),“行在兵部右侍郎邝野等奏:‘镇守大同参将石亨欲于官山设立界牌,令北虏往来使臣并来降者停止于此,赴墩报知,验其虚实,以凭抚捕。臣等窃惟圣朝土宇之广际天无外,立界牌未当。请立关于往来处为便。’上以为哨备谨严,何用牌与关邪?命亨皆勿立,但使臣来降者,密加防卫,若其为盗,即剿灭之。”[21]但在蒙古不断南下,甚至威胁近边地带的背景之下,理想的文化观念最终让位于现实的军事、政治建设,界碑至迟在三年之后被建立。正统六年(1441)十一月,“敕各边总兵等官:‘曩时各处边境多有界碑,凡外夷不得擅入,入则即同犯边,擒杀毋赦。其后边将怠慢不修,致夷人往往辄入近边,以围猎为名,肆行寇盗。自今其即于境外要害之处,约量道里远近,可置界碑者,并具地名奏来建立。使外夷不得擅入为非,而我官军亦不得私出启衅,庶内外各安其所。’”[22]

  值得注意的是,从敕文可以看出,明朝设置界碑之处,并非正式边境——边墙,而是在边墙之外的“境外”之地,界碑以内之地也非正式疆域,而是类似于正式疆域,“入则即同犯边”便可证明此点。至于设置界碑的原因,敕文也已明确指出,是在正式边境之外设立缓冲地带,阻止蒙古直接进入边境地区。可见界碑并非政治边界,而是军事标志。与现代民族国家“均质化”或“单一均质”领土意识不同,明朝中期在收缩边疆政策立场下,为解决边疆收缩引起的近边安全问题,发展出“差序化”或“双层差序”边疆意识,即将边疆地区分为政治统治、军事控制两个内外相连,定位却有所不同的地带,可分别称之为“政治边界”与“军事边疆”。政治边界即正式边境,往往以边墙为标志,以内为明朝正式统治的“境内”,建立了固定统治的军政机构与相配套的一系列建筑、设施等等,呈现了固定不变的疆界特征。而在边墙以外的“境外”地区,明朝将与边墙相邻的一定纵深地带,以界碑为标志单独划出,作为借助流动的军事巡逻,实现军事控制、屏障正式疆界的“缓冲地区”或“中间地带”。虽然明朝并不将之视为正式疆域,但却将是视为军事控制范围,蒙古进入这一地带,被视作与进入边境的同等行为。由于这一地带经常处于明朝、蒙古拉锯之中,双方皆未固定控制,故而可称之为“军事边疆”。从敕文所载明朝于官山等处设置界碑来看,明朝其实是内徙阴山边疆防线之后,将原先设置固定军事机构之政治边界转换为单纯的军事边疆,从而在减少财政成本的同时,利用流动防御的方式,仍然实现对这一地区的控制。

  由此可见,与现代国际关系中“非此即彼”的领土单一划分不同,明朝边疆观念呈现了彼、此之间尚有一中间地带的复合理念。这一“复合式”、“差序化”边疆观念不仅通过减少固定机构的方式,减少了财政支出;而且通过军事巡逻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保障了边境地区的安全,相应是以最小成本形成最大边疆控制效力的典型方式,适应了明朝边疆收缩政策下的边疆防御需要。与政治边界固定不变不同,军事边疆虽亦有固定界碑,以约束双方活动范围,但在实际军事形势中,因成为明朝、蒙古不断战争拉锯之地,故而其定位更多地是一种纵深疆域,而非线性疆界,从而体现出浓厚的“前近代”特征。

  “土木之变”后,“隆庆和议”前,明朝构建长城防御体系,往往在边墙之外设立墩台、驿站,以资瞭望敌情、传递信息,从而成为军事边疆标志性建筑。天顺七年(1463),明朝议于宁夏镇内设立墩台之奏疏便揭示出了这一点。

  左副都御史王请于腹内宁夏中卫及庄浪等处增立墩台,以严边备。事下,宁夏镇

  守、总兵、巡抚等官议,皆言边外立墩举火,腹里移文驰报,自为定例,行之已久,未有不便。若腹里增设墩台,诚恐虏贼入境烽四起,官军之往御者无以的从、人民之散处者反致惊疑,是徒劳人力,无益边备也。遂已之。[23]

  可以直接证明这一推论的是,甘肃、大同、延绥烽墩皆有处于边墙境外者。正统三年,兵部尚书王骥奏:“甘肃一带乃极边苦寒之地,军士仰给赏赐,别无生计。而守瞭者艰苦尤甚。盖墩台俱孤悬境外,山高风猛,衣服单薄,手足皲瘃。”[24]成化十一年三月,“乙丑,赏延安、绥德二卫夜不收旗军五十四名银布,以境外白山墩哨探追杀功也。”[25]“省大同内地守墩官军行粮。先是,守墩者不分内外远迩,悉给行粮。至是,从佥都御史罗亨信等议,其境外冲要及离城百里之上者,给行粮;其内地不及百里者省之,岁省米四千三百石有奇。”[26]隆庆三年(1569)兵部撰绘而成之《九边图说·辽东总图》,便明确标墩台于“界”之外。[27]

  与之不同,边墙一直是明朝正式边界标志。明中期明军尚具一定野战能力,时有在边墙外作战之举,故边墙外一定距离内,甚至尚为明朝所事实控制。土木之变前,兀良哈请求近边固定驻放,便反映出明朝实际控制地区在边墙地带,而非边墙建筑。正统十二年,泰宁为也先驱迫,明朝仍不许其靠近边墙,“听于境外远地居牧,敢有近边,调军擒剿”。[28]土木之变后,兀良哈驻地南迁至大宁旧址,但仍不得近边,即不得进入边墙以北二百里内。“先是,泰宁等卫都督佥事革干帖木等遣人上书,言:‘往者,也先令我三卫来扰边,方近又召我三卫听彼驱役。切思我三卫人民世受天朝大恩,不敢背逆,愿附塞居住,为中国藩篱。且乞大宁废城及甲盾见赐。如有外侮,愿备前驱。”明朝同意了这一请求。“许将家小附边二百里外居住,自在牧放,遇警尔等宜齐心戮力,以捍御之,以报朝廷。但近年来因虏狂悖,边将常领军马于二百里内巡哨。尔须严约下人,无故不许一人近边,恐被边将剿杀,则是自取犯边之祸,追悔无及。”[29]与兀良哈三卫相似,女真各部亦不得靠近边墙。正德八年(1513),明朝在辽东镇开设马市,兵部称:“广宁、开原旧设马市,所以羁縻诸夷。互市之日,宜严为之禁。其各城索赏夷人,俱出百里外,使之驻牧,或近塞垣者,即驱逐之。则在我无取衅之端,在彼知潜入之戒矣。”朝廷同意了这一建议,命“非互市日不许辄近塞垣”。[30]

   明后期“单一边疆”格局与地处界限的边墙

  兀良哈、女真由于尚在朝贡体系之内,故遵守明朝约定,未进入边墙地带,但正如上文所述,瓦剌却在土木之变后,已控制宣府以西边墙外广大地域,明朝与瓦剌遂以边墙建筑为界。比如汇集明中期与西域往来公文之《高昌馆课》便记载:“分付守边官军知道,俱各谨慎。或有贼人在边墙外打围牧放,谨守地方,差人哨瞭。如有贼人走过边内,即调大军捉获,重罪不饶。”[31]

  明后期,伴随明朝、蒙古战略态势逐渐向后者倾斜,军事边疆便逐渐由蒙古所实际控制,中间地带被逐渐蚕食,明朝对其控制力与实际作用逐渐弱小。嘉靖时期朝鲜燕行使便记载了辽东镇军民与兀良哈隔墙而居。“民居散落,距长墙远不过三十里,近或十余里。长墙之外,乃【羊喿】羯之居,世为边患。[32]《皇明九边考》亦载“虏众临墙止宿,必就有水草处安营饮马”。[33]宁夏镇也以边墙与蒙古为界,为阻止蒙古进攻,“令人投毒药于近墙水泉。”[34]

  尤其在“隆庆和议”(又称“俺答封贡”)之后,明朝、蒙古关系得以缓和,双方在边墙建筑附近定期举行“互市”,边墙外墩台遂多为鞑靼所毁。“初,总督翁万达修筑宣大边垣千余里,烽堠三百六十三所,颇完固,后以通市故,大半为俺答众所毁。兵部请敕边臣修补,给事中李幼孜上言:‘敌垒卑小,宜于垣上增筑高台,营建房庐,以栖火器。’俱从之。”[35]当时明朝、蒙古遂基本以边墙为界。万历初年先后任大同巡抚、宣大山西总督的郑洛先后多次致书俺答,可以证实这一结论。未修边墙处,明、蒙双方可以模糊界限,并不深较,而一旦修边划界,入境即同侵犯。俺答女婿宰生倘不浪多次直入明境,郑洛致书俺答责之:“边已筑,非未筑时夷可径出入者。宰生再入边定禽之,无怪。”[36]并明确规定双方各自沿边墙巡逻。“且各夷俱从破坏边墙出入,甚难防。如你的人走过边内,不知从那口入,你问我讨便无处寻。我这里人亦有生事的,出边外私赶达子牛羊马匹,我亦不能防。只因墙破坏无界限,致生事。我会军门、总府议,将原旧边墙补修完,你的头目在外口好巡防,我的官也在里口好巡防。”[37]再具体而言,墙属明朝,墙外属蒙古。“十月,镇口堡边墙下出银矿,板升猾贼勾黄台吉使使来凿,守备匿不报,且与夷众争,致夷使失行李被磕伤。越数日,黄酋使黄把总来告,且云夷采矿在边外,原未敢犯内地,守备何拦阻行打夺。”郑洛答复道:“此矿在墙外,我何能禁尔。尔归语黄酋,但来采。我与尔约,尔采矿,我守边军不许至洞口,至即系夺尔矿,尔执杀无论;尔采矿不许至墙下,至即系犯我边,我执杀无论。”[38]

  借助隆庆和议,明朝、蒙古大体维持了数十年的整体和平形势,[39]边墙外之军事边疆作用相应并不突出,此后北疆军事主体转为明朝与女真之战争。也就是说,大体在隆庆和议后,明朝与蒙古、女真便基本以边墙为界了,边墙外的军事边疆规模、作用已甚为弱小了。明朝、蒙古之间遂由“复合式”、“差序化”边疆格局渐变为“非此即彼”的单一疆界格局。比如万历后期辽东镇墙外即为蒙古部落,双方已无缓冲地带。万历三十八年(1610),朝鲜燕行使记:“自杏山至关外,距胡村远不过一二息,近则十余里,防备极紧。是以军法烟台戍卒昼夜瞭望,若有胡人出行,见形则不问多少,辄即放砲,所管各堡闻砲云集矣。”[40] “但其地窪下,故每夏雨节,则胡中之水奔齧长墙,墙缺而入。自沙岭十里铺至广宁制胜铺一百七八十里之间,浑成一海。高处则往往微露,窪处则可以运船,且与虏接境,远者或八九十里,或三四十里,近者则或十五六里。”[41]万历四十二年(1614),燕行使金中清亦记:“医无闾山自广宁之北,逶迤南注,横绝辽野,西亘百余里,逐峰列置烟台,山外距鞑子地仅三十四里云。”[42]

  以边墙作为政治边界,其实是中国古代之普遍现象,秦汉在北部边疆大修长城之后,便以之作为与匈奴之政权界限。西汉初年刘邦与匈奴约定:“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43]只不过西汉武帝时国力强盛,突破长城界限,北征大漠,这一政治边界才一度失去意义,武帝以后伴随西汉伴随国力下降,与匈奴界限大致仍复归长城。明朝国力则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边墙作为政治边界相应在修筑之后,便逐渐固定下来。

  结论

  与现代民族国家具有“领土神圣不可侵犯”的明确边界意识不同,古代国家由于军事、财政、行政能力的有限,强调对边疆人口、资源即关键地区的“差序控制”,而非边疆所有地区的“均质统治”,边疆主要是一种动态变化的疆域而非固定不变疆界。中国古代中原王朝理想中的天下秩序只有“无界”的疆域,没有“有界”的疆界,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便是华夏文化边疆理想主义的典型体现。但毕竟中国古代中原王朝在军事、财政、军事方面亦存在同样的有限性,这一理想秩序只有在中原王朝武力强大之时才可以实现,一旦周边民族足以抗衡中原王朝甚至呈现内压之势,中原王朝便在一定程度上从文化理想主义转向政治现实主义,边界意识便由此而形成并逐渐凸显。明长城与边界之关系便呈现了相应的历史轨迹。在洪武、永乐时期国力强盛之时,长城只是“内边疆”军事体系,与边界并无关系。但仁宣以后,伴随国力下降与防线内缩,边墙遂成为明朝、蒙古政权边界,但在此之外,明朝尚设置界碑、边墩,将之定位为“军事边疆”,以作为边界防御之缓冲。但在明后期,伴随蒙古对明朝威胁加剧,明朝已在事实上丧失了对边墙以外的控制功能,这一局面在“隆庆和议”后进一步合法化。总之,对于长城与边界之关系,应从中国古代独特之边疆意识入手,考察其“前近代”特征与变化轨迹,而不应与当代边疆概念简单比附。

  赵现海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北京建内大街5号,100732

  13552716410

  xianhaizhao@hotmail.com

  ZHAOXianhai

  Institute of Histor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1] 唐晓峰:《内蒙古西北部秦汉长城调查记》,《文物》1977年第5期。

  

[2] 曹大为:《凝聚中华民族的历史丰碑——评长城的历史作用》,《长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

  

[3] []陈文等:《明英宗实录》卷二五七,景泰六年八月壬子条,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55305531页。

  

[4] []张居正等:《明世宗实录》卷四四六,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己丑条,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76017602页。

  

[5] []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五一,永乐四年二月丙子条,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764765页。

  

[6] 《明太宗实录》卷一OO,永乐八年春正月丙子条,第1303页。

  

[7] 《明太宗实录》卷一五七,永乐十二年冬十月丙戌条,第1798页。

  

[8] 《明太宗实录》卷一六O,永乐十三年春正月丙午条,第1816页。

  

[9] 《明太宗实录》卷一六九,永乐十三年冬十月乙亥条,第1882页。

  

[10] 《明太宗实录》卷二六三,永乐二十一年九月壬辰条,第2402页。

  

[11] 《明太宗实录》卷一八O,永乐十四年九月壬寅条,第1957页。

  

[12]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正统元年九月丁巳条,第445页。

  

[13] 《明太宗实录》卷一三一,永乐十年八月己未条,第1616页。

  

[14] 《明太宗实录》卷二四三,永乐十九年冬十一月己巳条,第2295页。

  

[15] []杨士奇等:《明宣宗实录》卷五六,宣德四年秋七月庚午条,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1342页。

  

[16] 《明宣宗实录》卷五七,宣德四年八月己丑条,第1361页。

  

[17] 《明宣宗实录》卷七六,宣德六年二月丙申朔条,第1751页。

  

[18] 《明宣宗实录》卷七九,宣德六年五月庚寅条,第1845页。

  

[19] 关于明前期宣府、大同二镇墙垣修筑,参见赵现海《明代九边长城军镇史——中国边疆假说视野下的长城制度史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302336页。

  

[20] []陈文等:《明英宗实录》卷七,宣德十年秋七月庚寅条,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141页。

  

[21] 《明英宗实录》卷四二,正统三年五月庚子条,第820821页。

  

[22] 《明英宗实录》卷八五,正统六年十一月己酉条,第1707页。

  

[23] 《明英宗实录》卷三四九,天顺七年二月壬戌条,第7017页。

  

[24] 《明英宗实录》卷四六,正统三年九月己酉条,第902页。

  

[25] []刘吉等:《明宪宗实录》卷一三九,成化十一年三月乙丑条,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20612062页。

  

[26] 《明英宗实录》卷七五,正统六年春正月甲子条,第1475页。

  

[27] []霍冀:《九边图说·辽东总图》,玄览堂丛书影印明隆庆三年刊本,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1981年,第3840页。

  

[28] 《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六,正统十二年七月庚戌条,第3046页。

  

[29] 《明英宗实录》卷二四二,景泰五年六月辛丑条,第52705272页。

  

[30] 《明武宗实录》卷一O三,正德八年八月乙丑条,第21332134页。

  

[31] []佚名:《高昌馆课》,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244页。

  

[32] 〔朝鲜〕丁焕:《朝天录》,燕行录全编第1辑第3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05页。

  

[33] 《皇明九边考》卷七《榆林镇·经略考》,第81页。

  

[34] []王琼:《北虏事迹》,中国野史集成影印金声玉振集本,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621页。

  

[35]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O《俺答封贡》,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20921页。

  

[36] []郑洛:《抚夷纪略·制宰生倘不浪入边打牲》,载薄音湖、王雄编辑点校《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8页。

  

[37] 《抚夷纪略·修边谕诫虏王》,载《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48页。

  

[38] 《抚夷纪略·制黄台吉采矿》,载《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61162页。

  

[39] “六十年来,塞上民物阜安,商贾辐辏,无异中原。”[]陈仁锡:《陈太史无梦园初集·漫集》卷二《纪插赏》,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崇祯六年张一鸣刻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36页。这一说法虽可能有夸大溢美之嫌,但可作为隆庆和议后明朝、蒙古双方关系缓和之一反映。

  

[40] 〔朝鲜〕佚名:《朝天录》,燕行录全编第1辑第7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7页。

  

[41] 〔朝鲜〕苏光震:《朝天日录》,燕行录全编第1辑第8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页。

  

[42] 〔朝鲜〕金中清:《朝天录》,燕行录全编第1辑第8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5页。

  

[43]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37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