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丙辰博学鸿词科研究
李立民
清廷自定鼎中原后,为收纳天下博雅淹贯之士,使其“膺著作之任,备顾问之选”,凡两举“博学鸿词科”:一为康熙十八年(1679)己未博学鸿儒科,一为乾隆元年(1736)丙辰博学鸿词科。一时名儒硕彦,多膺其选,为士林所称道。学术界目前对康熙己未科的研究较为重视,对乾隆丙辰科的研究则少有涉及。本文旨在探讨丙辰科在开科、遴选、任用等环节的相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康熙己未科与乾隆丙辰科之异同进行比较。
一、从“相顾迟回”到“急思保荐”
雍正十一年(1733)四月,雍正帝欲仿康熙帝开设博学鸿儒科之例,下谕遴选博学鸿词之士,以备临轩御试,优加录用。但是,雍正十三年二月,各省所荐者寥寥,据《清史稿》云:“诏书初下,中外大吏,以事关旷典,相顾迟回。逾年,仅河东督臣举一人,直隶督臣举二人,他省未有应者。”时人李绂亦云:“逾年,河东督臣举一人,直隶督臣举二人,他莫有举者,特旨切责诸臣观望。又逾年,大学士高安朱公举四人,而封疆大吏所举,犹趑趄不前。”雍正十三年八月,雍正帝去世,此事不得不中行而止。
乾隆帝即位后,于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再下谕旨,复命大臣荐举博学鸿词。据《清实录》所载,至乾隆元年二月,“内外臣工所举博学鸿词,闻已有一百余人”。时任陕西巡抚的硕色亦云:“臣等仰遵圣谕,敢不悉心采访,急思保荐?”至乾隆元年九月,“是科内外荐举共二百六十七人” 。可见当时诸大臣荐举之积极。那么,从最初的“相顾延迟”,到其后的“急思保荐”,诸大臣为什么在保举博学鸿词的态度上有如此之转变?笔者认为,这与当时乾隆帝诏开博学鸿词科的政治背景不无关联。
保举是我国古代社会选拔人才、任用官员的途径之一。自秦汉至清末,历代统治者都曾推行过这一政策。有清一代对人才的保举,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皆屡有施行。这一制度在人才的选任方面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但其最大弊端就是选“亲”为能,借保举之公,以行己之私。尤其在雍正末年,因保举问题而暴露的吏治问题尤为突出。雍正帝曾针砭时弊道:“大凡荐举之典,臣工得以行其私者,往往踊跃从事,争先恐后。若不能行其私,则观望迟回,任意延缓,其迹似乎慎重周详,其实视公事如膜外也。”
乾隆帝即位后,对雍正末年所暴露的吏治问题十分重视。为此,乾隆帝一方面强调大臣当“各矢公心,悉屏私意,以报圣恩,以副朕望”。只有大臣黾勉奉公,“俾庶绩咸熙,百度整肃”。而对于为官所持的“慎重”之心,乾隆帝认为,这是官场上的一种不良积习:“识见系过于谨慎忠厚之人,勉为国家大臣可也。大臣之道,不在谨慎忠厚之一节……必其忠诚居心,明通措事,务存大体,时时以国计民生为念然后可。”另一方面,对于雍正末年官场上一些不作为的官员,乾隆帝予以严加整饬。雍正十三年九月,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曰:“六部俱关紧要,必须经理得人。近来各部皆有章程,惟兵、刑二部办事多有未协。兵部尚书高起,惟情乖张,怀私挟诈;刑部尚书宪德,识见卑鄙,昏愦糊涂。此二人者,皇考每见必严行申饬,廷臣共知。朕侍侧时,屡闻圣谕,深以二人不能胜任、废弛部务为虑,原欲更换,但未降旨。今朕即位之初,岂容以不能胜任之人为一部之表率,贻误公事?高起、宪德著解任,仍带尚书衔,候朕另降谕旨。”高起、宪德二人都是雍正帝时期尸位素餐的旧臣,乾隆帝将其免职,有利于对不良吏风的整饬。
而乾隆元年命大臣保举博学鸿词之士,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开设的。雍正十三年十一月,谕曰:“国家久道化成,人文蔚起,皇考乐育群材,特降谕旨,令直省督抚及在朝大臣各保举博学鸿词之士,以备制作之选,乃直省奉诏已及二年,而所举人数寥寥。朕思天下之大,人材之众,岂无足膺是举者?一则各怀慎重观望之心,一则衡鉴之明,视乎在己之学问,或已实空疏,难以物色流品,此所以迟回而不能决也。然际此盛典,安可久稽?朕因再为申谕,凡在内大臣及各直省督抚,务宜悉心延访,速行保荐,定于一年之内齐集京师,候旨廷试。”
在谕旨中,乾隆帝将雍正末年博学鸿词科未能开设的原因,归咎于当时官员的失职失察:一则由于大臣“各怀慎重观望之心”,一则由于大臣学识空疏,“难以物色流品”。前者是缺乏克己奉公的“怠政”,后者是尸位素餐的“无能”。两者都是乾隆帝即位伊始所重点整饬的对象。如果此时的大臣依然不采取积极态度,那么,兵部尚书高起、刑部尚书宪德就是前车之鉴。乾隆帝亦自云:“今番特令诸臣各行保举,惟冀痛洗积习,以展丹忱。”可见,乾隆帝已经将诸大臣能否积极保举博学鸿词的问题,视作窥探官员有无任意怠政,是否不胜其任的一种手段。这对于“明察秋毫”的当朝大臣们来说,不能不对此有深刻的认知。故诸大臣在接到谕旨后,纷纷以积极的姿态向朝廷推举博学鸿词,以展其“丹忱”之心。
二、大臣遴选博学鸿词的方式、标准与效果
乾隆帝在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下谕重开博学鸿词科,并规定了一年以后,在京举行廷试,择优选取各省所推举的博学鸿词。谕旨下发后,诸大臣纷纷展开了遴选事宜。依据清廷规定,凡三品以上大员才有资格保举博学鸿词。因而,具有保举资格的官员主要是各部院侍郎以上的“京官”及各省督抚。
“京官”主要荐举的是其历官所闻之士。如兵部侍郎王士俊曰:“臣巡抚湖北时,访得黄州府蕲水县举人、现任云南云龙州知州徐本仙,经籍渊深,史学淹贯,为文佶屈坚老,古体诗直逼汉魏,而蒞官之才尤为杰出,政绩风采卓有可观。”“京官”所举荐者,均为其素所习知之人,没有统一、固定的遴选方式,主观随意性较强。这种遴选方式虽然灵活,但主要依靠“京官”的自我约束,因而,“京官”的遴选往往夹杂了一些人情成分,其中亦不乏旧知故友者。如方辛元,原名蕃,号雪泉,“与望溪侍郎为从父兄弟”。而保举方辛元的户部仓场侍郎吕耀曾与方苞为“同年友”,方苞又与吕耀曾之父吕谦恒,“尤志相得”。这种惟凭大臣自觉之心的遴选,为“滥举”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各省督抚在遴选方式上则比较规范,有一套约定俗成的流程可供遵循。各省首先由县、府官员负责推荐所辖内学行优异、操履清白之士,汇集至总督、巡抚处。再由各省总督、巡抚会同学政一同遴选。遴选的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面试察访。如山东省对各府所荐之士,经过巡抚岳浚会同学政喀尔钦“逐加面试,选得癸丑科进士牛运震、四氏学教授颜懋伦、观城县教谕刘玉麟、癸卯科举人耿贤举等四名”。而安徽巡抚赵国麟在遴选方式上,则是“与两江督臣赵弘恩、安徽学臣郑江考验,复加察访”。二是出题考试选拔。如浙江巡抚程元章“会同学臣帅念祖,详加考试看验,遴选得山阴县学附生周大枢、秀水县学增生万光泰、钱塘县学增生陈士璠、余姚县贡生邵昂霄、归安县学附生孙贻年、钱塘县贡生程川、秀水县贡生李宗潮、钱载等八名,恭候皇上御试录用”。
至于各省督抚遴选的标准,笔者依据已发表的相关档案资料所载,节取一些大臣的“题本”,以略窥其豹。
题本者 |
上奏时间 |
内容(节选) |
江苏巡抚高其倬 |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 |
华亭县副榜贡生张凤孙、兴化县学教谕姚焜、句容县学教谕沈虹、无锡县拔贡王会汾等四名,学赡文清,堪备采选。 |
江苏巡抚高其倬 |
乾隆元年二月初二日 |
臣等钦遵谕旨,详加咨访,并据布政使张渠行令各详加采访,遴选诸生呈送,督学二臣与臣先后出题面试,选得附生陈黄中,进士张廷櫆,举人马荣祖,廪生叶荣梓、胡鸣玉,增广生员胡二乐,贡生汪腾蛟等七名,皆学赡文清,堪备采选。 |
江苏巡抚顾琮 |
乾隆元年四月十二日 |
兹据布政使张渠行令采访诸生呈送,督、学二臣与臣先后出题面试,选得山阳县岁贡邱迥、拔贡周振采二名,皆学问淹通,文词醇雅,堪以备选。 |
江苏巡抚顾琮 |
乾隆元年七月二十五日 |
兹准江苏督学臣张廷璐荐举刘纶、刘鸣鹤,并据布政使张渠详举陆桂馨呈送前来。经督、学二臣与臣先后出题面试,皆学问充裕,文词雅赡。 |
安徽巡抚赵国麟 |
乾隆元年八月初五日 |
经臣与两江督臣赵弘恩、安徽学臣郑江考验,复加察访江有龙腹笥既优,文亦充裕;梅兆颐思理敏捷,词藻畅达;李希稷考索敷陈,足称淹雅,俱堪膺鸿博之选。 |
云南巡抚张允随 |
乾隆元年八月初六 |
复查徐本仙修学训士,催科便民,调剂盐务,体恤灶户,桥梁道路修葺平坦,承办军需毫无派累,稽查保甲盗息民安,洵属学优才干、政绩懋著之员。 |
从上表中可见,诸大臣在遴选标准上,重点考察的是诸征士“文辞”是否优劣。此外,对其学识是否渊博也有考量,如安徽巡抚赵国璋称所保举的江有龙“腹笥既优”,李希稷“考索敷陈,足称淹雅”。对于保举的是现任官员者,还要考察其政绩与学行是否兼顾。如云南巡抚张允随保举的徐本仙,是“学优才干,政绩懋著之员”。
但是,我们从上表中各省巡抚的“题本”中也发现了问题。如安徽巡抚赵国麟、云南巡抚张允随二人的题本,语言简练,概括了所荐诸君的学行与特长。然而,江苏巡抚高其倬在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与乾隆元年二月先后两次保举十一人,然在题本中皆称“学赡文清,堪备采选”,用辞完全一致。又江苏巡抚顾琮两次荐举之辞,也大同小异。“题本”本应是诸大臣保举博学鸿词的依据,但高、顾二人的题本在文辞上千篇一律,内容空乏,草率敷衍之意,见诸笔端。
事实上,乾隆丙辰科多数大臣在保举问题上能够认真对待。如山东巡抚丘浚,在保举了牛运震、颜懋伦等人后,便云:“今据济南等十府回称,各所属内悉心延访,并无堪膺博学鸿词之选,不敢滥行举送。”又如广东巡抚杨永斌荐举的兴宁县知县施念曾,“曾于雍正十二年十月初九日到任,计今试用一年有余,果系明白谨饬,能办理地方事务”。但如前文所述,乾隆帝继位后,将诸大臣是否积极保举博学鸿词的态度,视其有无任意怠政,能否胜任其职的一种手段。乾隆帝仅看重的是诸大臣的态度问题,而在具体的遴选环节中却缺乏相应的监督约制措施,在如此功利心态下,其中有些大臣难免会存有“草率”之心,这在随后的廷试中便有所暴露。
乾隆元年十月,在经过保和殿廷试后,阅卷大臣查出两份“雷同试卷”和五份“文理荒谬”试卷。对此,大学士鄂尔泰奏曰:“臣等奉命阅看博学鸿词试卷,除拟取一、二等卷进呈,并文义平庸及平通者不取外,查有两卷,其诗文系全首雷同,显有情弊,而文理亦属陋劣,应请开拆弥封,查出姓名,将本生及保举之员,一并交部议处。又查有五卷,文理荒谬,俚鄙不堪,似此谫劣之人,何得滥膺鸿博之荐?”
廷试中所暴露出的试卷问题,反映了乾隆丙辰科一些官员在遴选环节的玩忽职守:“本生意躁妄进,不自知其分量,情尚可恕。至内外大员,当兹国家抡才盛典,理宜倍加慎重。而乃草率苟且,轻忽滥举,咎实难辞。”尽管诸大臣当时都以积极的姿态向朝廷保举博学鸿词,但在具体的执行环节(遴选)中,一些大臣暴露出了草率敷衍之心。由此,诸大臣遴选博学鸿词的效果也就会良莠不齐。诚如丘复所云:“疑当时膺举者,固不能无纯盗虚声,抑或钻营瞻徇之流混厕其中也。”
三、丙辰博学鸿词的任用与迁转
在经过遴选环节后,诸大臣还须将拟荐博学鸿词者的履历,上报内阁复审。经批准后,方可给予其川资,令其赴京参加廷试。乾隆元年九月,廷试博学鸿词一百七十余员于保和殿。十月,由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确定了乾隆丙辰科所取十五人之名单,即一等刘纶、潘安礼、诸锦、于振、杭世骏五人,二等杨度汪、陈兆仑、刘玉麟(刘藻)、沈廷芳、夏之蓉、汪士鍠、陈士璠、齐召南、周长发、程恂十人。次年,又补试选一等万松龄一人,二等朱荃、洪世泽、张汉三人。对此,有学者认为,乾隆丙辰科所取,“多是平庸之辈”。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有待商榷。今将这十九人的任用与迁转概况列表如下,以兹论述。
姓名 |
应征前身份 |
选任 |
迁转概况 |
刘纶 |
廪生 |
试一等,授编修 |
迁侍讲,进太常寺少卿。又四迁擢内阁学士。乾隆十四年,直南书房,授礼部侍郎,调工部。十五年,命军机处行走。十八年,除户部侍郎。十九年,兼顺天府尹。二十八年调户部。后任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三十六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 |
潘安礼 |
雍正丁未进士,授户部主事。 |
试一等,授编修 |
官至詹事府左春坊谕德。 |
诸锦 |
雍正甲辰进士,选金华府教授 |
试一等,授编修 |
升宫赞,官至左春坊左赞善。乾隆十五年告归。 |
于振 |
雍正癸卯进士,授编修 |
试一等,授编修 |
官至侍读学士。 |
杭世骏 |
雍正甲辰举人 |
试一等,授编修 |
改监察御史。乾隆八年,免职。 |
杨度汪 |
拔贡生 |
除庶吉士 |
散馆二等,出知江西德兴县,寻丁忧解职。 |
陈兆仑 |
雍正庚戌进士,分发福建学习,即用知县。后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 |
试二等,授检讨 |
乾隆十七年,擢左中允、侍讲学士。十九年,迁顺天府尹。二十年,侍读学士。二十一年,迁太常侍卿。三十三年,再迁太仆寺卿。 |
刘玉麟(刘藻) |
雍正丙午年举人,授观城教谕 |
试二等,授检讨 |
迁通政史。乾隆六年,擢内阁学士,督江苏学政,授宗人府府正。二十一年,陕西布政使。二十二年,云南巡抚,加太子太保,兼领贵州巡抚。二十九年,云贵总督,移湖广总督,降湖北巡抚。因罪自刎。 |
沈廷芳 |
监生 |
除庶吉士 |
散馆一等,授编修。迁山东道监察御史、河南按察使。 |
夏之蓉 |
雍正癸丑进士,盐城教谕 |
试二等,授检讨 |
乾隆十年,授广东学政。十三年,改湖南学政。 |
汪士鍠 |
副贡生 |
除庶吉士 |
散馆一等,授编修。乾隆九年,提督河南学政,因坐罪革职。 |
陈士璠 |
生员 |
除庶吉士 |
散馆改授户部主事,历转员外郎。乾隆十一年,出知江西瑞州府。 |
齐召南 |
副贡生 |
除庶吉士 |
散馆二等,授检讨。八年,擢中允,迁侍读。十二年,迁侍读学士。十三年,内阁学士,命上书房行走,迁礼部侍郎。 |
周长发 |
雍正甲辰进士,原任翰林院庶吉士,改乐清县教谕 |
试二等,授检讨 |
迁至侍读学士,后降补侍讲。 |
程恂 |
雍正甲辰进士,原任北运河同知 |
试二等,授检讨 |
累升至中允。 |
万松龄 |
雍正己酉举人,授内阁中书 |
补试一等,授检讨 |
乾隆十三年休致。 |
朱荃 |
生员 |
除庶吉士 |
散馆一等,授编修。任四川学政,为人所劾,弃官走。 |
洪世泽 |
廪生 |
除庶吉士 |
散馆二等,授检讨。乾隆七年,告假归里。 |
张汉 |
康熙癸巳进士,元任河南知府 |
补试二等,授检讨 |
改监察御史,乞归里。 |
上表中可见,除一等刘纶以廪生身份授翰林院编修外,其余诸君凡进士、举人者,试一等授编修,试二等授检讨,没有进士、举人身份者,皆授庶吉士。补试四人中,进士、举人无论试一等、二等,皆授检讨,生员、廪生皆授庶吉士。
从所选诸君的出身状况看,有进士8人、举人3人、拔贡生1人、副贡生2人、监生1人、廪生2人、生员2人。我们知道,康熙帝之所以要首开博学鸿儒科,“是明知八比中所得士有未能酣经熟史,具鸿博之才也”。康熙帝欲借博学鸿儒科以弥补八股科举考试的不足,故康熙己未科着眼的是“天下人才”,所选任五十博学鸿儒中有四大布衣,即李因笃、姜宸英、严绳孙、朱彝尊。然而,乾隆丙辰科所选十九人中,都是具有科举功名的士人,在选任范围上,可以称作是“科举人才”的典范,但却并不是“天下人才”的代表。因此,从乾隆丙辰科所选任的结果来看,其所选博学鸿词之士仍旧是“科举人才”的余绪。
再看诸公历年后的迁转情况。十九人中,以刘纶、刘藻二人官位最显。刘纶官至大学士,一生为官“趋走禁籞,昕夕顾问”,深为乾隆帝所倚重。卒后,乾隆帝“命皇子临其丧,赠太子太傅,祀贤良祠”。而刘藻则官至总督,然在乾隆三十一年因不谙军务,谎报军情,“藻闻上怒,惶迫自杀”。此外诸君之仕履,大致可分为以下五途。
其一,经年后辞官或遭革职者。如洪世泽,乾隆七年引疾归里后,在福建鳌峰书院任山长,“持身以存诚,主敬为宗,言笑不苟,步趋有仪,从容礼法,沉潜仁义,所学在是,所教亦在是”。而诸锦则在乾隆十五年告归后,“仍键户读书,好留心乡邦文献,手辑《国朝风雅》,皆浙中诸家之诗”,其一生能潜心经史,矻矻向学,著有《毛诗说》二卷,“每篇先证,而后发明,于毛、郑诸家外,有佳说则录之,有奥义则补之,引据疏通,时有心得”,又著有《补飨礼》一卷,其书征实有据,“虽寥寥不满二十叶,而古典所存,足资考证”。再如杭世骏,乾隆八年,诏求直言,开御史试,杭世骏由翰林院保荐与试,条陈用人不应存满汉畛域、藩库当有余款存留等四事,遭革职归里,但“高宗皇帝仍纳其言,天下督抚汉人泰半,于四条中已行其一”。《清儒学案》亦曰:“然后于督抚满、汉参用,未尝非隐纳其言。”此外,世骏经史著述极富,“堇甫说经,裒然钜编,注史长于考证,一时推为博洽”。尽管以上诸公皆不在其位,但其所发挥的社会价值不容忽视。
其二,在翰、詹间的迁转。诸公在选用上多在翰林院任职。历年后,其迁转也多是在翰林院内部,或是翰林院与詹事府间的迁转。他们在乾隆年间清廷组织的大型文献整理与撰修中,被委以重任。如齐召南“凡馆中纂修之役,如《大清一统志》、《明鉴纲目》、武英殿校勘经史诸总裁,悉以委公”。又如陈兆仑,于乾隆七年充日讲起居注官,历任《大清会典》、《明纪纲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充《续文献通考》总裁。程恂“充《大清会典》、三礼馆纂修官,与李少宗伯清植同刊《仪礼》之误,极为研审”。而周长发则“博闻强识,尝与修《纲目》、《皇朝文颖》、校勘《辽史》、《续文献通考》、《词林典故》诸书”。诸公各尽其才,参与修书之中,体现了丙辰科“备制作之选”的宗旨。
其三,外用任职。如杨度汪散馆后,以二等授江西德兴知县。按清制:科举考试中,凡朝考授翰林院庶吉士者,“散馆考试成绩优者,原为二甲进士授编修,三甲进士授检讨,次授主事、中书、知县。”据此,杨度汪散馆后授知县似无不可。但我们注意到,杨度汪散馆后试二等,而同是散馆二等的齐召南则授检讨。
或谓杨度汪因出补州县,有不释然之意。而据顾奎光曰:“先生自以受特达之知,怡然捧檄,勤官守而恤民隐。是盖深知圣主简用之微意,而所谓读书致用者,庶几为徒然也!岂以一麾出守,遂颓唐自废哉?”那么,“圣主简用之微意”究竟是什么?
考《清实录》乾隆元年五月载,乾隆帝曾训勉科目服官自效时谕曰:“闻向来士子,因词林地望资格优于外任,每以得豫是选为幸。及至引见后,輙于内用外用,妄生计较,此狃于习俗见闻之陋,而于朝廷优待士子之心,实未深悉。盖今时县令所辖土地、人民,等于古者侯、伯、子、男之国,抚绥经理,实赖通材。故亲民之官,所系最重,果其材猷政绩,卓然表著,类皆不次超擢,膺斯任者,何得不力图报称,而更生企羡乎?”杨度汪被外任知县,这或许正是乾隆帝“亲民实政”用人政策的贯彻与实践。杨度汪在德兴任职时,“洁己爱民,勤于抚字,用文学饰吏治,江右称最”,其能以文辅治,惠政一方,堪称为官之表率。
其四,改为御史者。如沈廷芳,字畹叔,浙江仁和人,监生。由兵部侍郎杨汝谷举荐鸿词科,除庶吉士,散馆,授编修。据鞠逊行云:廷芳“登词科,官翰林,擢御史,克称厥职,而建白尤多。每草疏时,慷激谆挚之状,家人恒窃见之。然谏草秘不轻出,其见诸施行者,皆关天下大计,则人所共见也。”又如张汉在官御史期间,建言颇多有裨于经世致用,尝上疏陈述湖广水利,提出不可与三楚之水争地的主张,认为“其倚江傍湖已辟之沃壤,须加谨防护堤塍,俾民有所依以资其生”,建议多为清廷所采纳。
其五,改为学政者。如夏之蓉在任学政期间,“惟夙夜自矢,效拳拳报上之义”,多能时时怀有勤勉之心。但“学政”一职在清中叶以降,逐渐为统治者所重视,成为官场上的“肥缺”。乾隆丙辰科诸公有最终在学政一职上腐化成贪官污吏者。如补试二等的朱荃,于乾隆十五年任四川学政时,“匿丧赶考,贿卖生童,并勒索新生规礼,赃私累累。已据四川、湖广、浙江、各督抚等研讯伊弟及家人等,供据确凿,实近年来学政所未有。”而丙辰科试二等的汪士锽,于乾隆九年被任命为河南学政,在任期间“考试童生,声名平常。其取录文童,多系瞻徇情面,拔取搢绅子弟,文气平庸肤浅,考试武童,并不较射马箭,止射步箭一矢,以致物议纷纷,士论不服”。因而被清廷革职。汪、朱二人最终浸染官场积习,并没有成为“品行端醇”、“文才优赡”的表率,实有愧于“鸿博”之美名。
毋庸讳言,乾隆丙辰科的影响不及康熙己未科深远。康熙己未科在清代科举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其所取之士“有汤文正之正己化物,李天生之孝谊纯备,乔石林之直言去国,施愚山之学行醇雅,毛西河、朱竹垞、徐花隐之问学淹洽,汪钝翁、陈迦陵、潘稼堂、李石台之才藻炳焕。之数公者,实堪追配古人,故足重也”。而乾隆丙辰科则罕有与汤斌、毛奇龄、朱彝尊等诸公相媲美者,其所选之人,多局限在“科举人才”范围内,甚至丙辰科的一些鸿博之士,未能洁身自好,浸染官场积习,以致功名俱灭。
但我们也应看到,丙辰科诸公接踵人文之盛,在从政方面,如齐召南等,能参与文献纂修,沈廷芳、张汉能进言献策,杨度汪能惠政一方;在为学方面,如诸锦、杭世骏一生矻矻向学,其所著述,于经史考证裨益甚大。诸公在从政与治学方面皆能自有所树,“其间勋业赫奕,照耀史册,至文章足以黼国,著述足以传后”,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亦不容忽视。诚如福格所云:乾隆丙辰科“凡应荐之士,无论取落,皆非村儒俗士侥幸得名者可比也。”因而,不能草率地一概将丙辰科所取诸公论为“平庸之辈”。
四、康熙己未科与乾隆丙辰科之异同
乾隆丙辰科固然是对康熙己未科旧例的因循,但丙辰科在相关制度的设置方面也有与己未科不尽相同之处。清人陆以湉在《冷庐杂识》中略论两科之异同曰:
康熙己未、乾隆丙辰,两次博学鸿词,其制微有不同。己未三月,试一百五十四人,取五十人(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人);丙辰九月,试一百九十三人,取十五人(一等五人,二等十人)。丁巳七月,补试二十六人,取四人(一等一人,二等三人)。己未试一场,赋一、诗一;丙辰试两场,第一场赋、诗、论、各一,第二场经、史、论各一。己未取者,进士授编修,余者皆授检讨,其已官卿贰、部曹、参政、参议者,皆授侍讲;丙辰取者,一等授编修,二等进士、举人授检讨,余授庶吉士,踰年散馆,有改主事、知县者。己未,自大学士以下,至主事、内阁中书、庶吉士、兵马指挥(刘振基荐张鸿烈)、督捕理事(张永祺荐吴元龙)等官,皆得荐举;丙辰,三品以下官荐举者,部驳不准与试。己未,凡缘事革职之官,皆得与试(陈鸿绩以革职知县,试授检讨);丙辰,部驳不准与试。己未,已官翰林仍得与试,故有两次入词林者(秦松龄、沈筠、钱金甫);丙辰,已官翰林者,皆不得与试。两科人才,皆以江南为极盛。己未取二十六人,丙辰取七人。己未王顼龄、丙辰刘纶入阁,皆江南人也。其次,则浙江为盛,己未取十三人,丙辰取八人。
陆氏所论两科之异同,大致有七:其一,取士人数悬殊;其二,考试场次、内容不同;其三,授予官职不同;其四,丙辰科对荐举官员的资格有限制规定;其五,丙辰科不允许革职官员与试;其六,丙辰科已官翰林者不得与试;其七,两科所取诸公皆以江南省为最盛,浙江省其次。以上七条,简明扼要。但陆氏所论,亦有未尽允当之处,笔者先试对其酌加补证如下。
第四条,关于丙辰科三品以下官员“部驳不准与试”的问题。丙辰科确实有其例,如秀水祝维诰“以奉天府丞之荐,部议谓非三品大臣所举,不准试”。推荐祝维诰的奉天府丞官级为正四品,祝氏因此而不得与试。
但这一原则不适用于各省之学政。如张庚,字浦山,浙江秀水人。由翰林院检讨、湖北学政蒋蔚荐举,得以与试。又如饶允坡,字右苏,江西进贤人,拔贡生;蔡寅斗,字芳三,江南江阴人,监生。二人均由翰林院侍讲、福建学政周学健荐举,皆得以与试。考《清朝通典》“学政”条云:“以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由进士出身者充,各带原衔品级。”则清代学政无固定品级,其品级当视原衔品级而定。据此,时由翰林院检讨充任湖北学政的蒋蔚,其官级即为翰林院检讨的从七品,而福建学政周学健是时亦由翰林院侍讲充任,则其官级当为从四品。尽管荐举人蒋蔚、周学健皆非三品以上大臣,然其所推荐的张庚、饶允坡、蔡寅斗却皆得与试。
第五条,关于丙辰科“缘事革职之官”不得与试的问题。实际上,丙辰科所举荐的征士中,也有曾被革职却得以与试者。如云南进士张汉,原任河南府知府,经由兵部侍郎王士俊举荐。又如,直隶总督李卫保举的程恂,原任北运河务同知。二人皆是缘事革职之官,部阁大臣议曰:“原任河南府知府张汉,先经原任河东总督田文镜以不职题参革职,今该署侍郎王士俊将伊保举博学鸿词,与原题不符。但查雍正十三年二月内钦奉上谕:‘荐举博学鸿词,若果有才华出众、与例不符者,著具折陈奏,候朕降旨。钦此。’又,先经直隶总督李卫保举原任北运河务同知程恂,经臣部议复,该员业经革职,与例不符,可否令其一并考试之处,候旨遵行。”显然,乾隆帝允许了程恂、张汉二人与试,因为程恂最终荣膺丙辰科二等,张汉为补试二等。据胡天游称:张汉“前守河南,值上官奸残,群属惴惴风靡,独持理觝拄,遂被诬劾。其后复用宏词,入翰林,改列台署”。但同为兵部侍郎王士俊所举荐的原任湖北孝感县知县张弘敏,原任直隶丰润县知县方楘如,二人则被驳不准与试。张廷玉复议曰:“至原任直隶丰润县知县方楘如,经直隶巡抚赵弘燮以贪婪题参革职,审拟杖徒,原任湖北孝感县知县张弘敏,经原任湖北巡抚马会伯以亏空题参革职,拟斩监候。现据该抚题请援赦开释,均系曾经拟罪之员,不便准其荐举,应将该署侍郎王士俊保举博学鸿词之处毋庸议。”可见,对于缘事革职之官,丙辰科视其当时坐事之轻重,分别对待,并非一概不许其与试。
乾隆帝继位初始,便对革职官员再任用的问题表明了态度。其曾对都察院左都御史福敏曰:凡被参人员,“尔等须慎加分别,果系事属因公,审无赃私者,验看其才力可用,奏闻引见;其因私事被参,或审有赃罪者,不得准理。”部阁大臣对革职征士的这种态度,体现了乾隆帝即位初期的用人政策和主张。
第六条,关于丙辰科已官翰林不得与试的问题。如刘自洁,直隶武强人,由兵部尚书、直隶总督李卫荐举乾隆丙辰科。据《大清畿辅先哲传》曰:“自洁,康熙五十二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又如查祥,字星南,浙江海宁人,由刑部尚书徐本荐举丙辰科补试。据《词科掌录》曰:“海宁查祥星南,康熙戊戌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原品休致。”刘自洁、查祥二人都曾在翰林院任职,又据《鹤征后录》所载,二人亦都得与试。
再者,丙辰科亦有两入翰院者。如张汉,字月查,云南石屏人,康熙五十二年进士,授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历官河南府知府。乾隆丙辰,召试博学宏词,复授检讨,官至御史。”又如于振,字鹤泉,江南金坛人,“雍正癸卯一甲第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降补行人司司副。由户部尚书史直贻荐举(博学鸿词),授编修。”则张汉、于振分别于康熙、雍正年间曾入翰院,后出为它职,乾隆丙辰被荐举入选后,又分别担任检讨和编修,二次入翰院。
除了陆氏以上所比较的不同外,笔者又新得两点:
其一,试卷审查宽严不同。乾隆丙辰科对试卷的审查较为严苛,即使因试卷不规范也会被斥落不予录取。如厉鹗,由浙江总督程元章荐应丙辰博学鸿词科,“试题误写论在诗前,遂罢归”。又如沈德潜,应试丙辰博学鸿词科时,“失写题中字,以不合格不遇”。姚世铼,“丁巳补考,已拟进呈,以卷中涂抹过多报罢”。而康熙己未科对试卷的审查则较宽松。据《清稗类钞》载:“康熙特科读卷诸臣,依前代制科分等第,进士科分甲乙例,判作四等。拆卷日,圣祖问:‘有不完卷者,何以列在中卷?’盖严绳孙仅作一诗也。众对曰:‘以其文词可取也。’上又问:‘上二卷内有验于天者不必验于人语,无碍否?’盖彭孙遹卷也。众对曰:‘虽语滞,意圆无碍。’又问:‘赋首有或问于予日中有唯唯否否语,岂以或指朕予自指耶?’盖汪琬卷也。众对曰:‘赋体本有子虚亡是之称,大抵皆寓言,似不必有所指也。’”严、彭、汪三人最终都被康熙己未科所选取。对此,孟森先生道:“康熙已未,取士最宽,而最为后世所传述,性道、事功、词章、考据,皆有绝特之成就。”相比而言,乾隆丙辰科的严苛之风,使其遗落了诸多贤才。商衍鎏先生便云:“张廷玉主试事,托慎重之名,苛绳隘取,如淹通经史之桑调元、顾栋高、程廷祚、沈彤、牛运震、沈炳震,文章诗赋之厉鹗、胡天游、刘大櫆、沈德潜、李楷,他如裘日修、钱载等,皆一时续学能文者,俱未入选,颇失士林之厚望焉。”
其二,对待老年征士的态度不同。康熙己未科对年老征士,无论取落,俱授职官。如杜越被荐举博学鸿儒时,年八十四,傅山年七十四,康熙帝授予二人内阁中书,以示优待,“时人叹为美授”。但乾隆丙辰科对年老征士的态度则不然。以丙辰科诸征士中最为年长的万经先生为例,其为万斯大之子,“幼即濡染家学,一切世俗之佔毕不得牵引,经学、史学俱亲承指授”,可堪称学行俱佳。其为户部侍郎赵殿最荐举乾隆丙辰博学鸿词时,年已七十有八,然吏部却因其有被革职的经历而没有允许其参加考试。据黄嗣艾《南雷学案》云:“(经)视学黔中,报政还京。忌者中之,革职,罚修通州城。”则万经先生乃因人中伤而被革职,吏部不察,失职在先。两科对待老年征士态度上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统治者对两科政治诉求的差异。康熙帝之所以会优待老年征士,体现了其将己未博学鸿儒科作为争取明朝遗民的一种策略。当时这些年岁已高的“老师宿儒”,往往以“遗民”自居,故康熙帝借授予其官职,以示招纳。至乾隆初年,社会上的遗民思想已渐趋消弭,对年老征士的这种政治诉求也就随之而不在。
综上,笔者试对两科之异同作如下概括:
(一)两科对所取者授予的官职基本相同。康熙己未科除了授予编修、检讨外,还授予侍讲,而乾隆丙辰科则增加了庶吉士,散馆后再授予具体官职。但两科所授予的官职,皆不出翰林院范围。
(二)从地域的分布看,乾隆丙辰科征召的地域更为广泛,如广东、四川、云南均有推荐,而康熙己未科以上诸省则没有被保举者。然两科所取又均以江浙文人为主。这体现了康乾以降,清代官僚集团中“北方士绅集团无可挽回地衰败没落了,江南士绅集团凭藉雄厚的经济、文化实力逐步跨入清朝政权的中心,替代了他们的位置。”
(三)两科考试内容有所不同,选取的名额多寡悬殊,考试的标准宽严有别。
(四)两科对保举大臣的资格要求不同。
由此可见,两科制度设置和人员选用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乾隆丙辰科的限制措施明显较多,甚至过于严苛。乾隆丙辰科过于繁琐的限制措施,往往会因为一些官员拘泥于“旧例”而罔顾诸征士的真实学识。如太仆寺卿蒋涟举荐江南元和人邵岷,邵岷原系武生,部阁大臣覆议曰:“先经大学士九卿议复,令于现任各官,及进士、举贡、生监、布衣等项人员内据实荐举,并无武生亦准荐举之条。今太仆寺卿蒋涟既称从前所保附生邵岷实系武生,与荐举之例不符,应不准其考试。”然据刘体信曰:“百峰(邵岷之字)实当时之学人,而诗才卓绝,推为作手,不得仍以武生目之。蒋太朴荐举,确为学问而然,并非滥举。惜乎为部臣所纠,不得与试,诚为可惜。”这种略学识的审核原则也有违于乾隆帝开设“博学鸿词科”以“备制作之选”的初衷。
康熙己未科与乾隆丙辰科在选用制度设置上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两科开设的时代背景不同,致使两科的宗旨略有差别。康熙己未科的成功举行,“其意义则远远超出50名入选者个人的升沉本身。它的成功首先在于显示清廷崇奖儒学格局已定,这就为尔后学术文化事业的繁荣作出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在这样的背景下,尤其是康熙以降,科举制度已经走入正轨,成为清廷选任人才的主要途径。因此,乾隆丙辰博学鸿词科“求贤”的意义自不如康熙己未科强烈。正如孟森先生所云:“己未惟恐不得人,丙辰惟恐不限制。己未来者多有欲辞不得,丙辰皆渴望科名之人。己未为上之所求,丙辰为下之所急。己未有随意敷衍,冀避指摘,以不入彀为幸,而偏不使脱羁绊者,丙辰皆工为颂祷,鼓吹承平而已。盖一消弭士人鼎革后避世之心,一为驱使士人为国家妆点门面,乃士有冀幸于国家,不可以同年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