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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元铁券考

发布日期:2018-12-21 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18年第4期
关树东

 

内容提要:北宋授铁券见于宋太祖、宋太宗统一过程中,主要用于安抚和招纳强藩,以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再颁赐铁券,故在宋人的意识里,本朝并无铁券之制。宋人对古制铁券授受的认识,反映了唐宋以来政治文化的演进。辽朝仅有的几次授铁券的记录,其颁授对象多为宗室近亲,立有殊功的其他民族人士也有获赐铁券的。辽代崇尚铁券,与贵族政治具有密切关系。金初,赐给在灭辽伐宋战争中建立功勋的将帅铁券。金海陵王以后,金代文献不再见有颁赐铁券的记载。迁都中都后,金朝的政治形态由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与贵族政治的混合形态快速转变,铁券作为贵族政治的产物,不再受欢迎。蒙元时期,铁券似仅见于成吉思汗对勋臣木华黎的赏赐。铁券在蒙元的缺位,倒不是因为与蒙元的政治文化不相容,而是其采取了一种更具民族特色的赏赐功臣的名号—答剌罕。

关键词:丹书铁券 金券 誓券 答剌罕

 

 

 

铁券是中国古代由皇帝颁赐给功臣、重臣、信臣以及宗亲、近幸的一种荣誉性符契信物,同时赋予本人乃至后代免罪、免死等法律特权。此外,安抚有离心倾向的军事权贵,也颁赐铁券。有的朝代还赐给归顺的少数民族头人,或归降的反叛武装的首领。其形制如覆瓦或筒瓦,铁铸,早期以朱砂填涂其上的文字,故称丹书铁券。后世也用金银填嵌铁券上的文字。此制始于汉初,历代相因,清朝代之以赐铁帽子等特权[1]。迄今学界对铁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唐、明两代,目前仅存的几件铁券实物也是这两个时期的[2]。宋辽金元时期的铁券颁赐诚为唐、明两个高峰期的“低谷”,但学界的认识过于笼统,也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必要加以讨论。

 

一、宋朝

 

北宋授铁券见于史籍者有宋太祖、宋太宗为安抚藩帅李重进、降服南方割据政权的藩帅卢绛、陈洪进而颁赐[3]。参与陈桥黄袍加身的宋初功臣王审琦的后人王允刚,曾向明代的文人学士们出示过祖上“初賜券[4]。鉴于唐朝、五代滥赐铁券之弊,尤其是藩镇跋扈迫使朝廷赏赐铁券的尴尬局面,致力于强化皇权、整顿朝纲的宋太祖太宗,在经历宋初的平叛、削藩、统一战争后,不再颁赐铁券。以后历代宋帝,谨遵此“祖宗家法”。南宋建炎间,御营统兵官苗傅、刘正彦发动兵变,挟制宋高宗,迫其内禅,另立新帝。在勤王兵四集的情况下,苗、刘接受郎中冯(后改名冯康国)的斡旋,同意宋高宗“复辟”,条件是“请设盟誓,两不相害”,朝廷赐给他们铁券,赦免其罪。宰相朱胜非“命所属检详故事,如法制造(铁券)”[5]。至南宋后期,割据武装首领李全曾向宋朝“求誓書铁券[6]。这都属于特例。在宋人的意识里,本朝并无铁券之制。南宋人程大昌说:“《唐代宗纪》:功臣皆赐铁券,藏名太庙,画像凌烟阁。钱镠家在五季世尝得之,而《唐文粹》有赐王武俊铁券文。今世遂无其制,亦古事之缺者也。”[7]

宋孝宗即位后,有意北伐,三省、枢密院曾拟就一份“蜡书”,准备招谕金境州郡,承诺“依周汉封建诸侯,及唐立藩镇故事,抚定中原”,北方“州郡归命内款者,即其所得州郡并旁近城邑,裂土封建。大者为真王,带节度镇抚大使,赐玉带、金带、涂金银印;其次为郡王,带节度镇抚使,赐笏头、金带、金鱼、涂金铜印。并赐铁券、旌节、从物,听于次第私庙立戟”,“所有信誓之言,并俟铁券内刊写。”[8]随着“隆兴和议”的签订,该方案并未付诸实践。

宋朝废除颁赐铁券,是以科举制度为核心的官僚政治形态全面取代门阀士族政治形态、结束藩镇割据局面、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是历史的进步。宋人对古制铁券授受的理性认识,亦反映了唐宋以来政治文化的演进。南宋名儒胡寅评论汉唐赐功臣和强藩铁券道:“铁券许之以不死也,人臣有死罪,安得不死?而预以免死许之,是诱而致于戮也。愚者以之肆,黠者以之疑,无施而可。故虽高帝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而不免于杀韩信、醢彭越、斩英布,又况其几乎?是故有功则赏,有罪则刑,尧舜三王不易之道,何以铁券为!”[9]南宋另一位名儒吕祖谦诠释《诗经》“彤弓之什”篇时认为:“后世视府藏为己私分,至有以武库兵赐弄臣者,则与受言藏之者异矣。赏赐非出于利诱,则迫于事势,至有朝赐铁券而暮屠戮者,则与中心贶之者异矣。屯膏吝赏,功臣解体,至有印刓而不忍予者,则与一朝飨之者异矣。”[10]他们认为君臣之道在于忠信、仁义,赐铁券之类属于君王权术,有害无益。

 

二、辽朝

 

辽朝赏赐臣下铁券的记载始于建国之初。《萧袍鲁墓志》言其曾祖萧割辇,国初任北府宰相,“金印紫绶,首居丞相之尊;铁券丹书,长守功臣之约。”[11] 辽朝仅有的几次授铁券的记录,其颁授对象多为宗室近亲。辽圣宗开泰元年(1012),赐皇弟耶律隆庆铁券[12]。辽圣宗之子耶律宗愿任上京留守时,辽道宗“赐铁契以盟”[13]。铁契即铁券。可见辽朝的铁券亦具有君臣盟约的性质。辽兴宗之弟耶律重元(宗元),于兴宗朝、道宗朝先后受封为皇太弟、皇太叔,两次获赐金券[14]。辽天祚帝赐皇叔秦晋国王、南京留守、都元帅耶律淳金券[15]。金券应是铁质,因用金填嵌铁券上的文字故名(参见下文金代部分)。契丹贵族以外,立有殊功的其他民族人士也有获赐铁券的。如辽末大臣康公弼的曾祖父康,祖籍应州,“(景宗)保宁间以战功授誓券,家于燕之宛平。”[16]誓券当为铁券(见下文)。枢密使韩德让辅佐萧太后策立辽圣宗,以功封王,赐国姓,名随御讳,族系横帐宗室,拜大丞相、北南院枢密使,“隆绪亲书铁券,读于北斗下以赐之[17]

辽圣宗时的汉官邢祥接待宋朝使臣时,“诧其国中亲贤赐铁券”,对此津津乐道。宋使王曾回怼道:“铁券者,衰世以宠权臣,用安反侧,岂所以待亲贤耶?[18]这反映了宋辽政治文化的差异。铁券在辽代表极为崇高的荣誉,宋则为衰世的象征而被弃置。辽代具有贵族政治形态的典型表现——军功贵族的存在、世选制、贵族之间的联姻。辽代崇尚铁券,与贵族政治具有密切关系。铁券是辽代契丹贵族、汉族世家大族的一种身份性标志,故辽代并无滥授现象。

 

三、金朝

 

金初赐灭辽伐宋战争中建立功勋的将帅铁券,有宗室功臣,也有非宗室勋臣。如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三月,完颜娄室以擒获辽天祚帝之功获赐铁券[19]。两年后,完颜宗翰(宗室)、完颜希尹、完颜银术可(宗室)等以攻陷开封、俘虏徽钦二帝而获赐铁券[20]。金熙宗皇统二年(1142)七月,都元帅完颜宗弼(宗室)以南征复取河南、陕西,与宋签订和约之功赐铁券[21]。娄室凭铁券享有“惟死罪乃笞之,余罪不问”之特权[22];宗翰、希尹凭铁券则“除叛逆外,余皆不问”、“除常赦不原之罪(即叛逆罪),余释不问”[23]。金熙宗时期削弱女真军事权贵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宗翰、希尹都被褫夺军权、罗织罪名,赐希尹死,宗翰绝食而亡[24]。下狱原因无非是“心在无君”、“阴怀异议”之类[25]。欲加叛逆之罪,何患无辞!皇统二年,金熙宗知希尹实无他心而死非其罪,赠希尹仪同三司、邢国公,改葬[26]

金海陵王登基后,其篡弑金熙宗的同党有六人获赐誓券(即铁券)[27]。六人中,完颜秉德、唐括辩、徒单阿里出虎、仆散师恭先后以谋逆罪被海陵王处死,完颜乌带也因海陵王欲霸占其妻而死于非命[28]。获赐铁券名义上享有免死特权,但是根本靠不住,这一点当时人就很清楚。完颜宗弼之子完颜亨的一个奴隶从京师回来,“具言徒单阿里出虎诛死。亨曰:彼有贷死誓券,安得诛之?奴曰:必欲杀之,誓券安足用哉![29]

金海陵王至金哀宗天兴元年(1232),金代文献不见有颁赐铁券的记载[30]。天兴元年,又见赐国用安铁券。国用安本来是金末红袄军杨安儿、杨妙真的部下,后来发展成以邳、海、徐、宿诸州为势力范围的军阀,依违于宋、金、蒙古政权之间。金哀宗为收编这支武装,派遣近侍局直长因世英、尚书省都事高天佑持手诏至邳州,授国用安平章政事、都元帅、京东山东等路行省事,赐姓完颜,附属籍,并赐以各种官印、符节、宣敕;为催促国用安赴援开封,因世英、高天佑奉命第二次至邳州,赐之铁券、织金龙文御衣、玉鱼带、大信牌、世袭宣命等[31]。《赐国用安铁券文》称:“皇帝若曰:咨尔内族英烈勘难保节忠臣、仪同三司、都元帅见平章政事、兖王完颜用安……盖欲宥及于十世,何嫌恩积于一门?泰山、黄河,永及尔裔;皇天后土,实闻斯言。肆申白马之盟,庸示丹书之约。[32]文中尽是冠冕堂皇之褒扬和誓辞,实际形同文具。

《金史》卷58《百官志四》在符印、官诰之间有对铁券的记载:“铁券,以铁为之,状如卷瓦。刻字画襕,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以赏殊功也。”和前代规制一样,金代的铁券也分两半,一半颁给功臣,一半藏于内府,两券合在一起可验真伪。除金末的国用安属于招抚性质外,金代铁券“以赏殊功”,诚不妄言。

金世宗以后,铁券之赐基本终止,这与金朝政治制度的完善、政治形态的改变、政治文化的进步有关。铁券作为法外之物,是贵族政治的产物或延续,迁都中都后,金朝的政治形态由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与贵族政治的混合形态快速转变,统治者的思想也发生相应的变化。金章宗时期,有人进呈唐朝赐给藩镇的一件铁券,章宗作《铁券行》。这首诗没有流传下来,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元好问“应辞科程文”,为《铁券行》作引言,大致可以反映金中期以后君王和士大夫的思想:

臣尝考《唐史》所载铁券之说有二:其一则将相有社稷之功者赐之,其一则许藩镇以自新者也。唐自安史之乱之后,盗据河朔,若魏博,若幽燕,若镇冀,根结盘互,一寇死,一寇生,天子不问、有司不诃者,数十年。其制御之术可考也,温言善辞以开慰之,高爵厚禄以尊宠之,甚者又以待社稷臣之礼而礼之也。辨理曲直,洗涤怨恶,质之于天地而示必信,申之以丹铁而图不朽。当是时,武剋不刚,君臣相与为一切之计,幸贼之不吾梗,虽所求有过于此者,将奔走而奉之。故所谓丹书之信,特迫于不得已焉而与之耳。

道陵朝,有以田氏所藏唐赐藩镇铁券来上者。上为制七言长诗以破其说,名曰《铁券行》,臣幸获睹焉。自圣人以书契代结绳之政,大朴虽散,天理之真淳者,犹在人也。治稍下衰,而誓、诰兴。信不足,有不信。夏后作誓,而民始叛;殷人作诰,而下益惑。盖自结绳而为书契,自书契而为誓、诰,利害相摩,机械相直。君父而臣子也,君有不得于其臣,臣有不得于其君,天理之存者,曾不毫发。况又自誓、诰而为铁券,其欲使人不叛,且惑亦难矣。故施之藩镇不可也。黄河、泰山之盟,不能救韩、彭于旋踵之顷;赤心、白日之语,又安可保唐室于威令复振之后乎?施于功臣亦不可也。君不得于其臣而与之,为不直;臣不得于其君而受之,为不义。不直不义,几何其不以功臣为藩镇也?

大哉!孔子之言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知乎此,则知圣人所以及豚鱼者,为不在彼也。臣窃伏观章宗皇帝以仁圣之姿、渊懿之智,缉熙光明之学,正心诚意,修身治天下,二十年之间,大信之所孚,股肱大臣之贵,舆台皂隶之贱,皆不言而喻,不约而随,不契而合,不胶而固。其视前世誓诰之繁,固已贯三光而洞九泉矣。况于恃片铁以为固者乎!宜其播之于号令,发之于歌诗,慨然自得于大道破裂之后,祛千载之惑,为万世之戒也如此。有诏下臣,为作篇引。谨昧死百拜而言曰:圣人之公之信,皆天也,臣何足以知之?若夫云汉之昭回,日星之炳耀,编之诗书而无愧,质之鬼神而不疑者,臣愚不自度量,尚庶几自托于不腐云[33]

铁券“施之藩镇不可也”,即作为怀柔强势武人的工具,只能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不可能维持长久;“施于功臣亦不可也”,等于视功臣如强藩,于理不直,于情不义。君臣之道,靠的是“天理之真淳”,在于按照儒家的思想,“正心诚意,修身治天下。”,如此方能“不约而随,不契而合”。故铁券这种制御之术,不可用于治世。

 

四、蒙 元

 

蒙元时期,铁券似仅见于成吉思汗对勋臣木华黎的赏赐。据《元史》卷一一九《木华黎传》记载:“丁丑(1217)八月,诏封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赐誓券、黄金印曰‘子孙传国,世世不绝’……乃建行省于云、燕,以图中原。”[34]成吉思汗与金朝的接触比较早,对金朝的制度并不陌生,他赐给木华黎的誓券无疑就是中原王朝传统的铁券。他授权木华黎经略中原,并按中原制度颁赐铁券,以酬其功、重其威、壮其势。元人陆友在《送国王朵儿只就国》诗中咏道:“奕世名王策骏功,远分茅土镇辽东。玉符金印传孙子,铁券丹书誓始终。沧海断霞通虎帐,黑河飞雪暗琱弓。莫忘圣武艰难日,四杰从容陟客同。”[35]朵儿只为木华黎六世孙。元人朱德润在《行宣政院副使送行诗序》中记载:“昔公之先王佐大业于初兴之日,内尽匡翼,外辟疆土,受丹书铁券之盟,四世忠宪王又为至元间贤相。”[36]公之先王就是指木华黎,四世忠宪王指元世祖时期的丞相安童。但木华黎之后不再见成吉思汗及蒙元其他帝王颁赐铁券,元人已视铁券为古制[37]。铁券在蒙元的缺位,倒不是因为与蒙元政治文化的不相容,而是蒙元采取了一种更具民族特色的赏赐功臣的名号—答剌罕,同样赋予其免罪免死等诸多特权。

答剌罕之授始于大蒙古国建立之1206年,成吉思汗时代只有几个蒙古人获此殊荣,他们都是对成吉思汗有恩者,“蒙古万户千户之设,所以酬有功;而答剌罕之号,则专以报私恩,大体对可汗本人或其子孙有救命之恩者,悉封以此号”;“窝阔台新授之答剌罕,即有乃蛮人,然汉人尚未见有受此封号者,足见当时对此号之授予,犹甚严格,未尝轻易假人。至忽必烈时,不惟变报恩为酬功,即汉人亦得受之矣”;“元之季世,奸权擅政,威福自作,然尤以加答剌罕之号为荣,朝廷且往往为之诏谕天下,以示崇异。足见终元之世,此号迄为其君臣上下所重视也。”答剌罕享有多种特权,其中之一就是“九罪弗罚”,并且封号可以世袭,故元代汉族知识分子有的径译答剌罕为“世贷”或“世宥”[38]。铁券作为汉制,具有赏功和安抚强藩的双重功能,宋、金两朝都逐渐轻视甚至鄙视。蒙元弃用铁券,代之以“答剌罕”封号,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蒙元政权对待汉制的取舍态度。

 

原载《北方文物》2018年第4

 

[1]参见王剑:《铁券通论》,《史学集刊》1998年第4期,第3035页;王雪玲:《铁券制度考略》,《中国典籍与文化》2003年第1期,第96100页;朱子彦:《铁券制度与皇权政治》,《学术月刊》2006年第7期,第144150页。王剑的文章重点探讨实行官僚制的明朝何以将铁券实施制度化。他认为,铁券制度是贵族政治的产物,“从五代到元,唐以前的士族政治退出历史舞台,中国的封建政治以官僚政治为主要政治形态基本上确定下来,给功臣勋贵赐铁券在一段时期内不再实施,但宋元间的人们对历史上的铁券之事并不陌生。”(第31页)王雪玲指出,唐后期通过赏赐铁券笼络藩镇,但是受到公开的蔑视,其神圣性、权威性大打折扣,“虽然铁券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已一落千折,但宋、辽、金时期仍不时有赏赐铁券的记载,其功用与前朝也没有什么区别。”(第99100页)仅用两三句话就概括了宋辽金时期的铁券。朱子彦认为铁券制的演变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二阶段为南北朝至唐宋时期是铁券制的发展阶段。自西汉讫于元代,各个王朝对铁券时或用之,时或废之,南宋、元朝无铁券制,明代是铁券最为盛行的王朝,明太祖把封爵与赐券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铁券制度。(第145页)把宋朝纳入铁券制的发展阶段实属不妥。中国古代还有一种道家术士厌胜禳灾用的铁券,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

[2]如王雪玲:《从滥赐铁券看唐朝政权的衰微》,《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8791页;冯贺军:《唐朝的铁券颁赐》,《中国典籍与文化》2004年第1期,第8591页;洪海安:《唐代颁赐铁券问题》,《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第113117页;朱子彦:《论明代铁券制度》,《史林》2006年第5期,第133139页。

[3]后周太祖之甥、淮南节度使李重进获赐铁券,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太祖建隆元年九月己酉,中华书局2004年,第24页,参见《宋史》卷484《李重进传》,中华书局1985年,下同,第13978页。南唐宣州节度使卢绛获赐铁券,见(宋)龙衮:《江南野史》卷10(《全宋笔记》第1编第3册,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219220页)《(淳熙)新安志》卷9(《宋元珍稀地方志丛刊》甲编第8册,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24页)。平海军节度使、泉漳等州观察使陈洪进获赐,见《(宝祐)仙溪志》卷4(《宋元珍稀地方志丛刊》甲编第8册,第134页)

[4](明)李日华:《六研斋三笔》卷1,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867册,第674南宋史家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的一条注文里提到(卷17,第372页),《江南野史》里有卢绛受铁券的记载,但《国史》没有记载。如果明人李日华的记载无误的话,极有可能是宋朝官修史书刻意回避宋初赐功臣铁券之事。又宋仁宗时,辽朝遣使告宋将讨伐西夏,刘敞于《拟朝廷报契丹书》中说:“先帝割灵、夏五州之地封李德明,使奉拓跋之祀,编族宗籍以宠其姓,尊官贵爵以养其身,厚赐重禄以足其意,丹书铁券以坚其信。”据此,宋真宗曾授党项首领李德明铁券。但也不排除刘敞此处采用比拟写法的可能。(宋)刘敞:《公是集》卷43,《宋集珍本丛刊》第9册,线装书局2004年,第687页上栏。

[5](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2,建炎三年四月庚戌,中华书局2013年,第544页。参见《宋史》卷375《冯康国传》,第11620页;卷475《苗傅附刘正彦传》,第13808页。

[6]《宋史》卷477《李全传下》,第13842页。

[7](宋)程大昌:《演繁露》卷16《铁券》,《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91年,第294册,第173174

[8](宋)史浩:《鄮峰真隐漫录》卷6《抚定中原蜡书》,《史浩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40页。史浩时任尚书右丞相兼枢密使,蜡书的执笔人是时任枢密院编修官的陆游,见陆游:《渭南文集》卷3《蜡弹省札》,题注“癸未(1163)二月,二府请至都堂撰”。《陆游集》,中华书局1976年,第1993页。参见《宋史》卷395《陆游传》,第12057页;卷396《史浩传》,第12066—12067页;卷33《孝宗本纪一》隆兴元年正月庚子,第621页。

[9](宋)胡寅:《致堂读史管见》卷23,《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449册,第138页下栏

[10](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19,《吕祖谦全集》第4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61

[11]萧袍鲁墓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23

[12]辽史》卷15《圣宗本纪六》,开泰元年十二月,中华书局1974年,第172

[13]耶律宗愿墓志》,《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49

[14]辽史》卷112《耶律重元传》,第1502页。据《辽史》本纪,兴宗重熙十七年(1048)、道宗清宁四年(1058)赐重元金券,第239257

[15]《辽史》卷30《天祚皇帝本纪四》附耶律淳事迹,第352页。耶律淳废黜辽天祚帝,自立为帝,不久病死,天祚帝为之颁诏曰:“故秦晋国王耶律淳,九族之内推为叔父之尊,百官之中未有人臣之重,趋朝不拜,文印不名,尝降玺书,别降金券,日隆恩礼,朕实推崇,众所共知,无负于尔。”见《三朝北盟会编》9,政宣上帙九,宣和四年(1122)六月二十四日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9页。

[16]《金史》卷75《康公弼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1725页。

[1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第534页。《辽史》卷82《耶律隆运传》失载赐铁券事。

[1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9,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辽圣宗开泰元年)十月己酉,第1794页。(宋)王称:《东都事略》卷51《王曾传》中亲贤作宗支,“(曾)奉使契丹,而迓者邢祥辩给,好以气陵人,称本国宗支皆赐铁券。曾曰:‘大臣反侧,赐铁券,以安其心,何为及宗支哉!’祥大惭。”《宋史资料萃编》第1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760页。(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5《丞相沂国王文正公》作“馆伴邢祥颇肆谈辨,深自衒鬻,且矜新赐铁券”,谓邢祥本人受赐铁券。《四部丛刊初编》本,上海书店1989年,本卷第2a面。

[19]《金史》卷3《太宗本纪》,天会三年三月,第52页;卷72《娄室传》,第1651页。

[20]《金史》卷72《银术可传》,第1659页;卷73《完颜希尹传》,第1685页;卷74《完颜宗翰传》,第1697页。

[21]《金史》卷4《熙宗本纪》,皇统二年七月,第79页;卷77《完颜宗弼传》,第1756页。

[22]《金史》卷72《娄室传》,第1651页。

[23]《金史》卷73《完颜希尹传》、卷74《完颜宗翰传》,第16851697页。

[24]《金史》卷73《完颜希尹传》,第1686页;(宋)张汇:《金节要》,《三朝北盟会编》卷178,炎兴下帙,绍兴七年八月五日,第1289页。

[25]《金史》卷73《完颜希尹传》,第1686页;《三朝北盟会编》卷178,炎兴下帙,绍兴七年八月五日,下粘罕诏门下条,第1290页。

[26]《金史》卷73《完颜希尹传》,第1686页。

[27]《金史》卷5《海陵本纪》,天德元年十二月,第93页。

[28]《金史》卷132《秉德传》、《唐括辩传》、《乌带传》、《徒单阿里出虎传》、《仆散师恭传》,第28192820282128242825页。

[29]《金史》卷77《完颜亨传》,第1757页。

[30](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9《女真南徙》载:金章宗伯父越王允升有二子,“长曰爱王,赵妃所生,葛王(金世宗)爱之,赐以铁券,璟(金章宗)恶之而不敢杀也。爱王寻居上京以叛,越王遂为璟所杀。”中华书局,2006年,第843页。爱王及其受铁券、据上京叛乱事,宋人得之传闻,恐不可信。据《金史》卷85《世宗诸子传》记载,金章宗明昌末,金世宗长子镐王允中父子三人被诬赐死;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四年,允中之妻及长子石古乃等先后被安置在郑州和南京开封府;贞祐、兴定(12171222)年间,河南民间有人冒名“爱王”石古乃,号召民众造反,被金朝镇压。第18981900页。

[31]《金史》卷18《哀宗本纪下》,天兴元年闰月,第393页;《金史》卷117《国用安传》,第25612563页。

[32] (元)王恽:《玉堂嘉话》卷4,见《王恽全集汇校》卷96,中华书局2013年,第38763877页。

[33]《元好问全集》卷15《章宗皇帝<铁券行>引》,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55456页。同卷下篇《秦王擒窦建德降王世充露布》题下原注:“已上二篇,正大元年五月应辞科程文。”第457页。

[34]《元史》卷119《木华黎传》,中华书局1976年,第2932页。

[35]《元诗选》第6册(三集),中华书局1987年,518。参见《元史》139《朵儿只传》,第3353—3355页。

[36](元)朱德润:《存复斋文集》卷4,《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书店1985年,本卷第11a《元史》126《安童传》载安童卒后赠受东平忠宪王,第3084页。

[37](元)姚燧:《湖广行省左丞相神道碑》:“求之亿万维臣之中,降是宸翰,昭乎云汉之章,蔼如天语之温,崇功襮徳,匪夸一时,可华及子孙百世者,才公一家。视古丹书铁券出臣子手者,何足道也!”《牧庵集》卷13,《姚燧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第188页。

[38]韩儒林:《蒙古答剌罕考》,氏著:《穹庐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353页。译释答剌罕为“世贷”或“世宥”,见(元)马祖常:《石田先生文集》卷14《太师太平王定策元勋之碑》,《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6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第671页上栏;(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16《孙都思氏世勋之碑》,《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书店1985年,本卷第10a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