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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浅论刘歆与王莽“相互利用”之关系》

发布日期:2019-01-31 原文刊于:《史志学刊》2015年第1期
刘凯

摘要:刘歆并非一“貌君子而实依匪类者”的“逆臣贼子”,其政治学术思想的最终指向与父刘向是一致的,即最大限度的尊崇刘氏政权,只是因客观历史形势的变化导致表面行为的不同甚至相反。刘歆争立古文经最初是在哀帝时,其目的是通过礼制的重建,借助哀帝改制兴复汉室;汉室的急剧衰微及王莽的兴起使刘歆由“兴复”退求“寿终正寝”,“禅让”的利益平衡点使他与王莽结成一“相互利用”之关系;新朝建立后,王莽、刘歆二人之间的离心现象宣告“相互利用”关系的终结,刘歆“曲线救国”路线失败。

关键词:刘歆  王莽  “相互利用”关系  尊崇刘氏

 

刘歆因政治上依附于外戚王莽,并炮制“新五德终始说”助王莽通过“禅让”建立新朝而一直为古今诟病,明人王夫之以为“王莽未灭,而刘歆先杀,歆未死而族先灭,哀哉!刘向之泽不保其子孙 ,而从学之门人与俱尽心 。……歆小人也,蒙父向之余烈,自命于儒林,以窃先王之道,君子之器,其可乘乎?貌君子而实依匪类者,罚必重于小人”(王夫之《读通鉴论(上)·王莽》)。近来已有学者为其正名,然多从静态的成型思想角度比较而言,部分问题值得商榷,如以为刘歆的灾异说“表现出重科学的倾向”,或“感恩于外戚王莽”是其助莽立新的重要原因,或“刘向之子、 经学家刘歆也好言灾异 ,但他的灾异论不反外戚 ,正统观念淡薄 ,言灾异而鲜与政治历史相结合”,以纵向时间为轴,贯联刘歆生平,不难发现这些观点存在漏洞,未能达到对古人“了解之同情”。本文试图通过对王莽与刘歆“相互利用”之关系的阐释对此问题添砖加瓦,稍尽绵薄

     一、哀帝时期“承父之志”

 西汉统治在武帝时臻于鼎盛,然而在武帝中后期既已显现的中衰迹象及内在矛盾在宣、元、成诸帝时期愈演愈烈,汉室统治进入中衰期。统治阶级面临内忧外患:外有农民起义。大地主疯狂兼并土地,大量农民被掠卖为奴婢,贫富分化与对立加大加深,在这种形势下,人民生活难以为继,鲍宣于成帝时上书,以为民有“七亡七死”“暴露中野,不辟寒暑,摔草耙土,手足阱胀’”。[1]农民起义蜂起,如成帝阳朔三年颍川铁官徒申屠圣起义,鸿嘉三年广汉郑躬等起义;内有外戚专政。宣帝时借助祖母家史氏、皇后家许氏除掉霍氏势力后对对史、许二家以及其母王家、 继后王家均大加重用。元帝即位,石显等宦官擅权,成帝即位诛杀石显,但又依附于太后王政君,外戚王氏的势力迅速膨胀,舅父王谭、王商、王根、王立和王凤亦同日封侯,后王谭、王商和王根先后为大司马辅政,长期专擅政权。《汉书·成帝纪》:“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 以成俗! [2]

刘歆父刘向主要生活于此时期,并被成帝拜为中郎,身为汉室宗属的刘向有着强烈的捍卫刘氏皇朝统治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考之《汉书》本传刘向与陈汤的谈话便可见此种使命感“灾异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渐必危刘氏。吾幸得同姓末属 ,累世蒙汉厚恩,生为宗室遗老,历事三主。上以我先帝旧臣 ,每进见常加优礼,吾而不言,孰当言者 ?”。一方面,他上书阐明“政由王氏出”的危害,借此警告汉成帝,如阳朔二年的《论王氏封事疏》,甚至提出禅让的理论来进行警告,如在 《汉书》 本传中,他上书成帝说:“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也。”[3] 《说苑·至公篇》 中,他认为尧禅位于舜是至公:“古有行大公者,帝尧是也。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得舜而传之,不私于其子孙也。”但因此“禅让”只是为其复兴汉家统治服务的,最终只能停留于理论层面,起警示作用,齐人甘忠可造作宣扬同姓“更受命”被刘向奏以“假鬼神罔上惑众”而被“下狱治服,未断病死”便是一明列;另一方面通过著述《洪范五行传论》来为祛除王氏,复兴汉室提供理论支撑及指导,如《汉书》本传中如此叙述刘向的著述动机“是时帝元舅王凤为大将军柬政,倚太后,专国权,兄弟其人皆封为列侯。时数有大异,向以为外戚贵盛,凤兄弟用事之咎。…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天子心知向忠精,故为凤兄弟起此论也,然终不能夺王氏权。”故知刘向著述之目的实为反对外戚,即“故为凤兄弟起此论也”,验之内容,今只在《汉书·五行志》稍有保留,在仅有的150余条论述灾异的材料中,与外戚、后妃相关的就有30余条,亦足见刘向的良苦用心。

至刘歆时,客观情况已与刘向时不同。刘向时期,统治虽有危机,但刘向以为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仍是可以拯救汉室的,如《汉书》本传上书《极谏用外戚封事》,以为“夫时者起福于无形,销患于未然。宜发明诏,吐德音,援近宗室,亲而纳信,黜远外戚,毋授以政,皆罢令就第,以则效先帝之所行,厚安外戚,全其宗族,诚东宫之意,外家之福也。王氏永存,保其爵禄,刘氏长安,不失社稷,所以褒睦外内之姓,子子孙孙无疆之计也。”然刘歆主要生活于哀帝时期,此时的统治危机已到了岌岌可危,千钧一发之地步,刘向所谓“按《春秋》六年之中,灾异未有稠如今者”用来描述此时状况当更接近。以“受命”说的角度观察便清晰可见此时的危机程度,在此前虽有昭帝时眭弘唱于前,京房、谷永扬于后的“异姓受命”说,及成帝时甘忠可的同姓“更受命”,然而都未能得逞;至哀帝时,此类言论甚嚣尘上,连哀帝本人都开始以实际行动来响应“受命”说:建平二年,下诏 “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将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甚至准备搞异姓受命,禅位于佞臣董贤。

如此环境,刘歆所做的却是在哀帝改制时期争立古文经于学官,关于其原因,以前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与学官有关的禄位问题,如侯外庐等先生《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第九章第三节说:“经今古文学之争,不在争取学说之公开流传,而是争取置博士,设弟子员——即官学的地位之确立。所以然者,因为博士的官阶并不算小:汉初俸四百石,其后增至六百石,内迁可为奉常、侍中,外迁可为郡国守相诸侯王太傅等等…‘禄利之路’的效验是多么大呀。”当今有学者以为刘歆之目的在于“以古文经典矫正今文经学空疏与妖妄的积弊,建立致用的学术,以期有裨于岌岌可危的刘汉王朝统治”,此种观点相对于前说当有更充分之理由,“以期有裨于岌岌可危的刘汉王朝统治”也表明了刘歆的终极目的。然而仍有值得商榷处,如为何刘歆以为“以古文经典矫正今文经学空疏与妖妄的积弊,建立致用的学术”便可实现“有裨于岌岌可危的刘汉王朝统治”终极目标,即二者通过什么联系起来。此点可以通过对刘歆所争立“古文经”的内容的考察得到一二解答,因为行动之内容从属于动机,分析内容,便可推究出原始动机。

刘歆“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这一想法得到哀帝的支持,这说明哀帝与刘歆在这些经典上有相同之目标,结合哀帝时的统治危机,可以推断此目标当是加强政治统治。反观经典,刘歆最推崇的《左氏春秋》便完全符合此目标,。孔子述作或删改《春秋》,意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恢复周的礼乐制度,刘新认为“《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汉书·律历志》),《左氏春秋》重在增补史实,较好的保留了《春秋》原旨,刘歆所谓“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 、《谷梁》 在七十子之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贯穿左传的两条主线是重礼与重民:乐殊贵贱,礼别尊卑,礼乐相和来保证统治阶层的运行;重民在于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关系,西汉末年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这两重意义无疑是针贬刘汉王朝顽症的汤剂药石。因此刘歆争立古文经于学官当是为了藉哀帝改制之机实现礼制重建,恢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关系,摒弃外戚,复兴刘氏正统,正如边家珍先生所说“只有加强礼制方面的建设,才能强“公室”,才不至于“政委弃于家门”。

同时借助哀帝改制,刘歆亦建议了其他一些措施来加强礼制,尊崇刘氏政权,如建议哀帝实行由始祖庙、六世“亲庙”组成“七庙”有功德的皇帝宗庙则加以“祖”、“宗”尊号,数量不限定之制,哀帝采纳。

然而,建平元年,《移让太常博士书》指斥今文经学者言辞激烈,虽有一定之效果:“是时,名儒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上疏深自罪责,愿乞骸骨罢。”但大多数是“诸儒皆怨恨”,“歆由是忤执政大臣,为众儒所讪,惧诛,求出补吏,为河内太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守五原,后复转在涿郡,历三郡守。”哀帝改制最终亦失败,“会哀帝崩,王莽持政”。[4]

至此,刘歆需重新审视自己之目标及实行之路线、手段,风雨飘摇下独力挽汉室狂澜于即倒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了,退而求其次,只能是让此种“名不符实”即君主傀儡,外戚专权的局面维持,诚然,刘歆确如此想过,居摄三年九月,“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居摄之义,所以统立天功,兴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辑海内也。…是以太皇太后则天明命,诏安汉公居摄践祚,将以成圣汉之业,与唐、虞三代比隆也。…此其所以保佑圣汉,安靖元元之效也。’”让王莽作伊尹、周公“居摄践祚”“保佑圣汉,安靖元元”(《汉书·王莽传》)。但这种情况只有在一切势力静止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因为此消彼长,事物之间需要均衡,变化不可避免,比如王莽的势力便在上升;再退而求之,便只能选择让汉室“寿终正寝”,或者说“休克”,以后伺机重夺政权,当然这只是侥幸之想法。因此,刘歆与王莽便有了利益上之“结合点”。

     二、与王莽“相互利用”关系的形成、发展及表现

(一)“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汉书·楚元王传》》)为二人形成“相互利用”之关系提供了前提。

   

(二)“相互利用”关系如此:刘歆选定王莽为使汉室“寿终正寝”的“执行人”,并通过自己的宗室身份、学术思想及地位为王莽提供服务,最终实现最大程度上“尊崇”汉室的目标,实现和平过渡;王莽则借助刘歆的帮助,通过“汉家尧后”炮制出“王世舜后”,“尧汉火德”炮制出“舜新土德”,进而以“火德销尽, 土德当代”的舆论攻势及施行“符命政治”,最终建立自己的统治政权。双方为实现各自之目标,必须获得一利益“平衡点”,即利益双方都接受的、又不损害各自利益的方式,此“平衡点”自非“禅让”莫属了。

     关于“汉家尧后”,顾颉刚先生在《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三册))一文中以为此乃王莽集团为达到其政治目的而阴谋编造的,“王氏为虞后,汉氏自当为尧后。”“我们所感到的困难,从汉人看来是不难的,因为他们有造伪的本领。他们说,王莽是舜后,汉高祖应是尧后;王莽受汉高帝之禅,正像舜受尧禅一样。”不过翻检史籍,可以发现此说有值得商榷之处:早在王莽篡汉前,“汉家尧后”说便已出现甚至流行。《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首次出现“汉家尧后”一词,昭帝元凤三年,“泰山、莱芜山南”“有大石自立”“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眭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书宣说“禅让”,“即说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对于此书句读理解存在歧义,故对“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此语的“主人”存在争论:或以为为董仲舒所说(此说可能性不大:一者因传世的关于董仲舒的文献无直接记载佐证;二者后世学人多以为此说与董氏所主的公羊春秋一派所谓“圣人感生”说矛盾,清时学者苏舆在《春秋繁露义证》指出“汉家尧后”说“与董说悖”、“董未尝以汉家尧后”);或者以为乃眭弘本人言论(上述清人苏舆即持此种看法,然考之眭弘师承,其称董仲舒为先师,是因其曾从董仲舒弟子嬴公治《春秋》,嬴公又是“守学不失师法”的;退而求之,无论此说为何人所说,眭弘据此说以立论,有一前提即是此说被普遍接受且其学统倾向应不太明显,所以作为公羊学家的眭弘才可据以立论,故此说可商榷处多少与上说同);或者以为当为一其时之社会普遍共识且无需言明出处的第三方言论。“眭孟言汉为尧后,不述所本,以事属当时共信,无烦引据也。”钱穆先生在《刘向歆父子年谱》中如是说,当是赞成此观点的,杨向奎先生亦持此观点,在《西汉经学与政治》中以为“汉家尧后”说是当时“一般学者”的“主张”。据此观点,杨权先生以为“汉家尧后”说产生于“昭帝始元元年(86)至元凤三年(78)之间”,并推断此“第三者”当是“谶纬”,其说颇有见地,可以参看)。另,在《汉书·高帝纪赞》刘向亦有此说“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5]“汉帝本系,出自唐帝”而《史记·五帝本纪》有言“帝尧为陶唐”,故亦是“汉家尧后”说。如上节所述刘向之政治思想——尊崇汉室,及其卒岁(刘向卒于成帝绥和二年,而王莽真正执掌朝廷权柄是元寿二年)可以推论“汉家尧后”不太可能是王莽集团政治阴谋的产物。

     王莽利用了“汉家尧后”说并扩大其影响,其目的并非推崇汉室,而是为其建立政权代汉寻求正统性支持。首先,他承认并积极宣传“汉家尧后”。《汉书·王莽传中》记载:(王莽)又曰:“帝王之道,相因而通;盛德之祚,百世享祀。予惟黄帝、帝少昊、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夏禹、皋陶、伊尹咸有圣德,假于皇天,功烈巍巍,光施于远。予甚嘉之,营求其后,将祚厥祀。”惟王氏,虞帝之后也,出自帝喾;刘氏,尧之后也,出自颛顼。又“以汉高庙为文祖庙。莽曰:‘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嬗于唐,汉氏初祖唐帝,世有传国之象,予复亲受金策于汉高皇帝之灵。惟思褒厚前代,何有忘时?汉氏祖宗有七,以礼立庙于定安国。其园寝庙在京师者,勿罢,祠荐如故。予以秋九月亲入汉氏高、元、成、平之庙。诸刘更属籍京兆大尹,勿解其复,各终厥身,州牧数存问,勿令有侵冤。’”其中“刘氏,尧之后也,出自颛顼”“汉氏初祖唐帝,世有传国之象”都说明王莽承认“汉家尧后”——“惟王氏,虞帝之后也,出自帝喾”;与两条材料中亦可见王莽承认此说之目的,即首先承认汉家为尧之后,并炮制出“王氏舜后”其次通过“帝王之道,相因而通;盛德之祚,百世享祀”为自己建立政权提供支持之一——“予复亲受金策于汉高皇帝之灵”。至此,问题的关键便成了王莽如何炮制出“王氏舜后”说并使之成立的,其法是“改族谱”,给祖先重新定位,《自本》一书便在此要求下浮出水面,《汉书·元后传》记载:“莽自谓黄帝之后,其《自本》曰:黄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妫汭,以妫为姓。至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齐,齐桓公以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齐国,二世称王,至王建为秦所灭。项羽起,封建孙安为济北王。至汉兴,安失国,齐人谓之‘’王家’,因以为氏。”葛承雍先生在《王莽新传》中以为:“王氏一家一姓的世系传说,大抵是以超越家族系统的全民族神话英雄作为其核心人物, 以此激发当时人们广泛的热情和崇拜,赢得更宽广的群众信仰的基础。所以用不着追根诘问王莽的祖先, 作为一个托名黄帝后裔的新兴家族,较确切的记载是西汉文、景期间, 王安(田安)孙子(字伯纪), 居住于济南东平陵, 生子王贺(字翁孺), 后为汉武帝朝的绣衣御史。”因此无论此世系传说可靠与否,王莽已达到了其目的,这点方是重要处。

    王莽苦心孤诣,甚至通过篡改世系炮制了“王氏舜后”,然而要名正言顺建立政权代汉仍有障碍,那便是德属问题。“因为汉代的五行思想太重了”(顾颉刚《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与辨伪》)因而德属问题便无法避开。在此过程中,刘歆与王莽的利用关系便显现出来。,汉朝德属几经改易,《汉书·郊祀志赞》记载“汉兴之初,庶事草创,唯一叔孙生略定朝廷之仪。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数世犹未章焉。至于孝文,始以夏郊,而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宽、司马迁等犹从臣、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由是言之,祖宗之制盖有自然之应,顺时宜矣。究观方士祠官之变,谷永之言,不亦正乎!不亦正乎!”五德说本身由“从所不胜”到相生“终而复始”,汉朝德属也成为“火德”。[6]《郊祀志赞》以为包羲氏木德为首、相生的、宣扬正闰说的新五德终始说乃刘向歆父子共有的,对此观点,汪高鑫先生在《论刘歆的新五德终始历史学说》提出异议并加以论证,虽然论证方面存在值得商榷处,然认为“新五德终始说是刘歆而非刘向的历史学说”一观点笔者认为是可以站得住脚的。[7]承此说,则可见王莽、刘歆此时之“相互利用”关系,亦可反过来增强论证汪先生的观点。杨权先生在《王莽对“尧后火德”说的移植利用》一文中指出“王莽指使其心腹刘歆对刘向的五德谱做了精心的改造”“心腹刘歆”的职责是“刘歆典文章”,他的学识及身份地位成为王莽可资利用的对象,而刘歆在哀帝时“尊崇汉室”“托古改制”努力失败后,退求汉室“寿终正寝”,王莽优越的条件在“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的“马太效应”下使其势力日増,帮助王莽建立政权,实现“和平过渡”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行哀帝时失败的“复古改制’成为此时刘歆的策略。刘歆与王莽合作的结果体现在《世经》一书中,《世经》把从太昊帝到汉高祖的历代帝王的世次、属德,都一一做了安排(详见《汉书·律例志》),刘歆通过人为设置“闰统”实现了尧汉同为火德,而王莽先前炮制的“王氏舜后”说依此方真正可以说“名正言顺”,成一体系。进而以“火德销尽, 土德当代”的舆论攻势及施行“符命政治”,最终建立自己的统治政权。

(三)刘歆先前提倡立于学官的古文经及以“七庙”为代表的古礼复兴也是二者“相互利用”关系一结合点。

     三、与王莽“相互利用”关系的破裂与终结

(一)刘歆的行为:鲜有服务

从王莽代汉至地皇四年整整十四年间,刘歆前后判若两人:政治行为与学术成果鲜见于史料。除了始建国二年,歆建议“周有泉府之官,收不售,与欲得”外。鲜见其他创建性建议。

(二)王莽对刘歆及其亲族的态度:防范加打压

     1甄丰、甄寻父子案。

   “初,甄丰、刘歆、王舜为莽腹心,倡导在位,褒扬功德;“安汉”、“宰衡”之号及封莽母、两子、兄子,皆丰等所共谋,而丰、舜、歆亦受其赐,并富贵矣,非复欲令莽居摄也。”(《汉书·王莽传》,下同)甄丰于王氏有功,然“非复欲令莽居摄也。”已有甄丰与王莽矛盾的苗头。“丰素刚强,莽觉其不说”因而徙丰“与卖饼兒王盛同列。丰父子默默。”矛盾进一步激化。此时丰子寻“即作符命,言新室当分陕,立二伯,以丰为右伯,太傅平晏为左伯,如周、召故事。”“寻复作符命,言故汉氏平帝后黄皇室主为寻之妻”,王莽震怒“收捕寻。寻亡,丰自杀。”然而捕获甄寻后“辞连国师公歆子侍中东通灵将、五司大夫隆威侯棻,弟右曹长水校尉伐虏侯泳,大司空邑弟左关将军掌威侯奇,及歆门人侍中骑都尉丁隆等,牵引公卿党亲列侯以下,死者数百人。”此案于刘歆家族实有严重打击

      2地皇二年王临刘愔案。

“初,莽妻以莽数杀其子,涕泣失明,莽令太子临居中养焉。莽妻旁侍者原碧,莽幸之。后临亦通焉,恐事泄,谋共杀莽。”太子王临妻为“国师公女,能为星,语临宫中且有白衣会。”后临事泄,“(临)自刺死”。王莽先有“”之事,后又赠子谥,极尽庇护。然“诏国师公:‘临本不知星,事从愔起。’愔忆自杀。”刘歆女儿也因此惨死。

(三)“相互利用”关系的终结

地皇四年,“先是,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涉信其言,以语大司马董忠,数俱至国师殿中庐道语星宿,国师不应。后涉特往,对歆涕泣言:‘诚欲与公共安宗族,奈何不信涉也!’歆因为言天文人事,东方必成。涉曰:‘新都哀侯小被病,功显君素耆酒,疑帝本非我家子也。董公主中军精兵,涉领宫卫,伊休侯主殿中,如同心合谋,共劫持帝,东降南阳天子,可以全宗族;不者,俱夷灭矣!’伊休侯者,歆长子也,为侍中五官中朗将,莽素爱之。歆怨莽杀其三子,又畏大祸至,遂与涉、忠谋,欲发。歆曰:‘当待太白星出,乃可。’”可以看出两点:第一,刘歆在利用谶纬说为自己制造机会。与其在与王莽合作时退而求之目标中的侥幸想法相合,“国师不应”可以看作侥幸心理的反应;然而过于迷信谶纬,“当待太白星出,乃可”亦使其失败。第二,“怨莽杀其三子”是刘歆谋反的重要推动力。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3]王夫之.读通鉴论[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苏舆.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

[5]皮锡瑞.经学历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1

[6]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M].北京:中国文化服务社,1943

[7]顾颉刚.顾颉刚古史论文集·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6

[8]顾颉刚.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与辨伪[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9]杨向奎.西汉经学与政治[M].台北:独立出版社,民国34

[10]汪高鑫.论刘歆的新五德终始历史学说[J].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夏之卷.

[11]杨权.王莽对“尧后火德”说的移植利用[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1] 《汉书·鲍宣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075页。

[2] 《汉书》,第324页。

[3] 《汉书》,第1950页。

[4] 《汉书》,第1972页。

[5] 《汉书》,第81页。

[6]杨权《王莽对“尧后火德”说的移植利用》,《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7] 汪高鑫《论刘歆的新五德终始历史学说》,《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夏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