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的勃兴,对唐代历史中“社会生活”领域的研究也兴盛起来。但是目前这种研究往往比较笼统,不分时代前后、不分阶层高下、不作定量分析,所以常常使人感觉缺乏具体性。鉴于此,本文拟就唐代某一时期某一阶层中的某个个人的日常生活作些探讨,期望在探讨许多不同的个案之后,将这一时期的日常生活状况具体化,或者能为唐代社会生活史研究的深化提供一点参考。
唐德宗贞元至穆宗长庆期间(785—824年),被近年来的唐代文学史家规定为中唐后期,是“唐文学的第二个繁荣阶段”。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这一时期也大致可以自成一个阶段。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史乱后,唐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出现了混乱,经过肃宗代宗时期的探索,从德宗开始,实行了一系列诸如设立两税、完善俸制、删定敕格、整顿朝仪、理顺使职、发扬礼典等措施,整个贞元长庆间应该说社会已经走入正轨,成为一个整理整顿制度的时期,一个大致有秩序的时期,像代宗“大历中权臣月俸有至九千贯者”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第二,导致唐代灭亡的几个重要矛盾还没有发展到极端:藩镇割据问题还处于中央和割据藩镇的较量阶段,元和年间形式上中央甚至取得了胜利;宦官专政也远未达到操生杀大权的程度,宪宗曾对宰臣李绛说,得宠的宦官吐突承璀“此家奴耳……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牛李党争只是初露端倪,从史籍看,到元和末长庆间唐代君臣才开始注意党争问题。因此这一时期大致是一个相对安定、政治上尚有活力的时期。而在这一时期之后,上述三大矛盾就愈演愈烈,终于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所谓“文人型官员”,首先他们是官员,那些没有做官的处士游客,即使能“文”,也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其次他们是文人,那些武将节帅,即使做了大官,我们也不研究,只可以用作比较的对象。文人型官员又大都“不喜为吏”、“惟酷好学问文章”,在这一点上不同于一般的文官。文人型官员从生活水平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层(详后)。有的文人型官员逐渐从低层走向高层,而有的则一辈子只生活在低层。
选择贞元长庆间文人型官员进行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一阶段是文学的繁荣特别是“文”的繁荣时期,许多文人型官员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诗文特别是“文”。受社会风气影响,这些“文”中涉及个人生活的东西相对多了一些。因此虽然总的来说唐代史料对于研究日常生活仍不够丰富,但就这一阶段而言,与初唐、盛唐和晚唐相比,可供利用的资料还是相对比较多的。
韩愈是文人也是官员,贞元二年(786年)十九岁时初来长安,长庆四年(824年)五十七岁时病故,恰与这一阶段相始终,因此我们首选他作为贞元长庆间文人型官员的一个个案。以下的研究,想首先揭示韩愈对日常生活的看法,其次探讨他的总的生活水平,最后看看他的具体的日常生活。
一、韩愈的生活态度及其对日常生活的看法
我们这里所说的“日常生活”主要指“衣食住行”,即最基本最日常的生活。其他如婚丧嫁娶等虽很重要但非“日常”,目前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
韩愈“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是唐代振兴儒学的重要人物。在那篇重新归纳提炼儒家学说的名篇《原道》中,韩愈除举出儒家在仁、义、道、德、文、法、民、位几方面的规定外,又指出“先王之教”,“其服麻丝,其居宫室,其食粟米果蔬鱼肉”,将衣食住纳入了儒家学说范畴, 或者反过来说他认为儒家学说应该包括衣食住等内容,儒家思想应该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去。由此可见韩愈对衣食住行的重视。所以韩愈在反对佛道二家时,也主张恢复僧侣道士的宗教生活为儒家提倡的正常的日常生活,所谓“庐其居”、所谓“使吏卒脱道士冠,给冠带”即是如此。韩愈甚至说,即使“佛”本人真的来到唐朝,皇帝对他也“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待遇与对一般外国宾客相同,而这待遇实际就是朝廷礼仪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表现。
从儒家观点出发,韩愈主张生活上遵循常理,反对神鬼禁忌。比如在饮食方面,他批评那些相信服食的人,说“五谷三牲,盐醯果蔬,人所常御。人相厚勉,必曰强食。今惑者皆曰,五谷令人夭,不能无食,当务减节。盐醯以济百味,豚鱼鸡三者,古以养老。反曰是皆杀人,不可食。一筵之馔,禁忌十常不食二三。不信常道,而务鬼神”。他又拿自己和伯兄相比较,说“伯兄德行高,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某疏愚,食不择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岁矣”,表现了一种务实不务怪的生活态度。
一般而言,韩愈不太追求物质享受。这一点有别于其他文人型官员。在韩愈看来,只要日常能够度日,妻子儿女能够不受贫寒就可以了。比起生活的舒适来,他更追求自己志向的实现。他曾在《与卫中行书》中说自己在徐州的日子,“比之前时,丰约百倍。足下视吾饮食衣服亦有异乎?然则仆之心或不为此汲汲也。其所不忘于仕进者,亦将小行乎其志耳”。这种生活态度使韩愈不去追求钱财的积累,而宁愿拿出一二十万钱去资助学生或捐款修庙。与此相对应,韩愈很看不惯豪家子弟的生活方式,对学官中的“豪家子”和长安的“众富儿”都表示过不满(详后),对“刮磨豪习”的宗室则予以表彰。这种生活态度甚至影响了他的交友。于是我们看到,韩愈最好的朋友都是一些能文然而比较贫穷的人。
韩愈对生活总的说又取一种比较严谨的态度,对他人对家庭也都比较负责任。元和十五年(820年)韩愈量移袁州。袁州属江南西道,在治所南昌有一座名闻遐迩的滕王阁。韩愈年青时就“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这次成为江南西道治内的一州刺史,本来完全可以找个理由去南昌一趟,看看这一名楼,但由于“吾州乃无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舍己所事以勤馆人?则滕王阁又无因而至焉矣”。这就是韩愈的一种不以私利而破公制和不假公事以遂私愿的态度。韩愈还特别反对那些不愿为他人为家庭负责的人。他曾经碰到过一个“圬者王承福”。此人不肯娶妻生子,嫌这样做太劳心劳力。韩愈批评他是“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说“夫人以有家为劳心,不肯一动其心,以畜其妻子,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韩愈不仅对家庭负责,就是对自己的亲戚朋友,也常常给予许多真诚的帮助。所以皇甫湜在《韩文公神道碑》中说韩愈“内外茕弱悉抚之,一亲以仁。使男有官,女有从,而不啻于己生。交于人,已而我负终不计,死则庀其家,均食剖资与人,故虽微弱,待之如贤戚。人诟笑之,愈笃”。这种生活态度是韩愈真诚助人性情的体现,但同时也使他的生活总是处于一种相对较低的水平。
二、韩愈的总的生活水平
在探讨此问题之前,首先要交代一个背景,即当时官员的家庭结构问题。一般而言,当时官员的家庭构成往往不仅包括夫妻子女,而且还包括前来投靠的亲戚。台湾学者陈弱水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试探唐代妇女与本家的关系》的论文。文中指出唐代妇女在丈夫死后回本家(即娘家)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我们知道,妇女回娘家住往往还要带着孩子,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个比较大的家庭,使娘家的父亲或兄弟在生活中需要负担的人口变的多起来,再加上当时似乎有个惯例,亲戚投奔拿俸禄的官员,或者说拿俸禄的官员养活前来投靠的亲戚(甚至朋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于是家庭成员增多了,家庭规模变大了,家庭负担也就随之变得重了起来。我们举几个例子。比如贞元元和间的名臣阳城与兄弟住在一起,又“有寡妹依城以居,有生(甥)年四十余,痴不能如人,常与弟负之以游”,则阳城不仅养活了自己的弟弟,还养活着妹妹及妹妹的儿子。又如殿中侍御史李虚中“昆弟六人,先君(指李虚中)而殁者四人。其一人尝为郑之荥泽尉,信道士长生不死之说,既去官,绝不营人事。故四门之寡妻孤孩,与荥泽之妻子衣食百须,皆由君(指李虚中)出”。李虚中没办法,为了养家,只好去“佐河南水陆运使。换两使,经七年不去,所以为供给教养者”。这是说以一人俸禄养五家人口,可知负担之重。从中还可知,若担任像水陆运使这类财政官员的属官,收入比较可观。第三个例子是亲王长史李仁钧。他在汴州当官时对朋友很好,后来到了洛阳,“则又不忍其(指旧时朋友)三族之寒饥,聚而馆之,疏远毕至”。这就不仅是养家实际还包括抚养朋友的子女及亲戚,以致弄得“禄不足以养”,迫使自己的儿子李础不得不“从事于外”,以减轻父亲养家的困难。类似的例子真是多到不胜枚举。因此这样一种亲戚朋友投靠有俸禄者,以及有俸禄者有义务养活他们的习俗或惯例,影响了当时许多人的生活水平,韩愈就是其中之一。
就总的生活水平而言韩愈应该属于不太富裕的阶层。特别是元和八年(813年)他四十六岁之前,除短时期外,生活一直比较艰辛。众所周知,韩愈三岁丧父,养于兄韩会处。差不多十二岁时兄死,由嫂子抚养成人,这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也正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为了养家,韩愈遂西上长安,所谓“家贫不足以自活,应举觅官”就是这个意思。这样,在贞元二年(786年)韩愈十九岁时,他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从这时直至二十九岁时入汴为董晋的观察推官止,十年间他中进士考宏词,四处求官不得,生活艰难,“终朝苦寒饥”。那么这一段他既然没有得到官,其生活来源又是什么呢?关于这一点,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只能作一点推测:估计就像他后来经常资助朋友和找上门来的士子们一样,他也只能靠投靠权贵来求得一些帮助,即所谓“仆在京城八九年,无所取资,日求于人,以度时月”是也。从三次《上宰相书》中我们可见那求人的诚恳和迫切。后人往往以此讥笑韩愈,其实从韩愈当时的生活境况及当时的社会风气看,这都是完全正常的。韩愈求人资助留下来的唯一实例是他求到了北平王马燧头上。韩愈后来追述说:“余初冠,应进士贡在京师,穷不自存,以故人(指韩愈兄韩弇)稚弟,拜北平王于马前。王问而怜之……轸其寒饥,赐食与衣。”唐代士子应进士举,在京师的生活总的说来比较艰难。他们长时间得不到官,没有俸禄,只好求人度日。
韩愈自贞元十二年(796年)为汴州董晋的观察推官,十五年(799年)为徐州张建封的节度推官,到十六年(800年)冬回京参选,这段日子过得比较舒服。前引所谓“于汴徐二州,仆皆为从事,日月有所入,比之前时,丰约百倍”,讲的就是这段生活。他在《此日足可惜赠张籍》诗中也说在徐州“箧中有馀衣,盎中有馀粮。闭门读书史,窗户忽已凉”,心情悠闲,远非求官时的燥急可比。这里我们还想指出一点,即在唐后期,同是地方官,做节度使观察使的幕府官员如推官巡官之类,收入是比较丰厚的。卫中行的哥哥到岭南去炼黄金,“药贵不可得,以干容帅。帅且曰:若能从事于我,可一日具。许之”。只因为入了容管经略使的幕府,就有钱炼黄金了,可见幕府官员收入之丰。因此当时的许多著名处士,让他当县尉、参军他不干,却纷纷进入了节度使观察使的幕府,像洛阳名士石洪、温造,江淮“四夔”之一的卢东美等就都是如此。明白这一点很重要,由此可知唐后期士人纷纷投靠幕府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知道,幕府官员俸禄的高下,大约是由府主自己决定的。
韩愈自贞元十六年(800年)冬在京师待选,十八年(802年)为四门博士,十九年(803年)贬为连州阳山令,二十一年(顺宗永贞元年,805年)为江陵府法曹参军,元和元年(806年)再拜国子博士,二年(807年)分司东都,直至元和七年(812年)三为国子博士,这一段时间的生活也不富裕。在待选期间,韩愈已经收留了侄子韩老成一家,加上乳母奴婢,“家累三十口”。所以虽然很快得到了四门博士一官,但养家实为困难。不得已,他又恢复了求人资助的行为,曾经给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写信,写下了“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的词句。在连州为阳山令是“酸寒何足道”;在江陵府为法曹参军时是“掾俸之酸寒”。分司东都,日子依然不好过。这不仅因为国子博士的俸禄不高,而且因为韩愈这时又收留了堂兄韩俞死后留给他的子女。因此他“不知孤遗多,举族仰薄宦。有时未朝餐,得米日已晏”,以致于在送贾岛归范阳时,竟无东西可赠,自嘲说“欲以金帛酬,举室常顑颔”。待到三为国子博士,生活仍不见好转,以至学生都嘲笑他是“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可见国子博士虽月有俸钱四十贯,但用它来应付一个大家庭的日常生活,是捉襟见肘的。
从元和八年(813年)韩愈为比部郎中后,直至晚年为兵部、吏部侍郎,虽中间曾被贬为潮州刺史量移袁州刺史,但其生活水平已经有了比较大的提高。韩愈留下的诗文中,对这十年的生活再也没有提到过贫寒。究其原因,这十年韩愈除了有较丰厚的俸禄外,还能靠写碑铭获得许多额外收入。当时的流氓文人刘义曾“持(韩)愈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话虽有些无赖,所言恐怕也是事实。我们看韩愈留下的二通有关文字,即《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和《谢许受韩弘物状》,从中可知韩愈因写碑文,在前者那里得到“马一匹并鞍衔、白玉腰带一条”,在后者那里得到“绢五百匹”。当时物价,绢一匹“直钱八百”,则五百匹就是四十万即四百贯钱。“四百贯”钱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一斤盐仅卖四十文,一斗米五十文。四百贯钱可以买一万斤盐,八百石米。当时的成年男子一年所需口粮是七石二斗,则八百石米可供一百人吃一年。又,元和九年(814年)孟郊死,孟郊的朋友韩愈等人凑了一百贯为他营葬,“尚有馀资”,再加上郑余庆派人“所送二百七十千”,则“足以益业,为遗孀永久之赖”,即三百贯钱左右就可以使人过一辈子了。看来四百贯钱不是一个小数,而韩愈一次就得钱四百贯,由此可知韩愈的“润笔费”之多。当然,由于“争为碑志”是当时的社会风气,以致有“贫不可堪,何不求碑志见救”的说法,因此靠写碑志挣钱补贴家用似乎也无可厚非。元和十四、十五年(819、820年)韩愈在做潮州刺史和袁州刺史时,虽然心情不好,生活却并不坏。刺史的俸钱,据《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在元和十四年(819年),紧州为一百八十贯,中州为一百五十贯。潮州为下州,估计月俸应在一百贯上下。按说这已经不少了,但观察使仍“虑有阙乏,每月别给钱五十千,以送使钱充”。由此可知节度使观察使手中掌握的这一笔“送使钱”,可以自由支配,其中一项开支就是能够酌情给手下的属官加俸。这五十贯加上后,韩愈的俸钱就达一百五十贯左右,是国子博士俸钱的四倍。因此他在潮州时,可以“出己俸百千(即一百贯)以为举本,收其赢馀”用作州学学生的饮食费用。同样,在袁州刺史任上,韩愈也曾“以私钱十万”助修湘君夫人神庙。从这种出手之大方,亦可见韩愈生活水平的提高。
纵观韩愈从官近四十年的生活状况,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在贞元长庆年间,韩愈以及与他相似的阶层的官员,如果没有田产只靠俸禄生活,又如果负担着一个大家庭的生活的话,不论他是正七品下的法曹参军事、正七品上的四门博士,还是正五品上的国子博士,其生活水平都不很高,甚至是比较艰难的。差不多是同一阶层的官员如县丞崔斯立,是“秩卑俸薄食口众”;国子助教薛公达,是“禄又不足以活身”;县尉毕坰,“既卒,家无一钱”;太原府参军苗藩,养“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死时“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如此等等,生活都很艰辛。相反,如果是做了节度使观察使的幕府从事(特别是盐铁使、水陆运使的佐官),或者升到朝官中郎中侍郎、地方官刺史一级,生活状况就比较好了。要是再有些额外收入如润笔钱之类,生活就会更好。当然,如果成了宰相功臣如裴度、马燧,或节度使观察使如韩弘、于頔,其生活就说得上是奢侈是豪富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又远在一般官员之上。明白唐代官员中不同阶层的不同生活水平,对于研究唐代社会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三、韩愈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况
这里依然主要指衣食住行,并按此顺序进行探讨。
韩愈胖而少髯,三十五岁左右已是“左车第二牙无故动摇脱去。目视昏花,寻常间便不分人颜色。两鬓半白,头发五分亦白其一”。他不大注重修饰,也不似白居易那样在诗文中对服章有大量的描写。从他留下的诗文,我们只知道当时一个官员大概会有三类衣服。一种是朝服,用于重要场合例如元日冬至朔望朝会等。唐后期的上朝用朝服曾经非常混乱,但在贞元元和间有过一些整顿。贞元七年(791年),“上问冠冕于宰臣。时董晋对曰:古之人服冠冕者,动有佩玉之响”。元和十二年(817年),“太子少师郑余庆奏:内外官服朝服、入祭服者,其中五品多有疑误……自今已后,其职事官是五品者,虽带六品已下散官,即有剑、佩、绶”。所以我们在韩愈《南内朝贺归呈同官》诗中看到他是“珮玉冠簪犀”,在《朝归》诗中看到他是“峨峨进贤冠,耿耿水苍珮”。据《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进贤冠……太子詹事府、三寺……等流内九品以上服之”,“诸珮……二品以下五品以上,佩水苍玉”。韩愈时为太子右庶子,正四品下,故所言符合朝服制度。除朝服外,当时官员还有章服,即常服加鱼袋,在一般公事时穿服。韩愈元和十一年(816年)为中书舍人。唐制,散官五品以上给绯服、三品以上给紫服。韩愈所任中书舍人虽是正五品上,但其散官则为正六品的朝议郎,不当穿绯服。要想穿绯服,只有靠恩赐。我们看到,韩愈正是享受了“赐服绯鱼”的待遇。待到他为裴度的行军司马,官拜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职官散官虽均不到三品,但因唐后期极宠行军司马,故亦得到“赐金紫”的待遇。到他因谏佛骨被贬潮州,金紫的章服也被剥夺,直至重被任命为国子祭酒,才“又获位于朝,复其章绶”即又得到了“赐紫金鱼袋”的恩赐。韩愈能穿紫服垂金鱼袋,心中自然高兴。他在《示儿》诗中说他家里经常是高朋满座,“开门问谁来,无非卿大夫。不知官高卑,玉带悬金鱼”。“不知官高卑”显然不是真的不知,因为“玉带悬金鱼”只能是三品以上的高官。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韩愈心中的得意。朝服、章服之外,自然还有平时穿的一般衣服。韩愈晚年自称“闲人”,常住在郊外,所穿衣服是“白布长衫紫领巾”。“长衫”是唐代男子最常穿的外衣,多为圆领,夹的绵的称“袍”、单的称“衫”。“领巾”就是幞头,也是当时男子头上常戴的。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颜色。一般而言,“白布”应是庶人穿着的颜色和服料,而幞头应是黑色的。但是韩愈系了顶紫色幞头穿了件白色长衫,可见唐代官员家居或出游总之在非公事时,穿着比较随便。关于衣生活还要注意两点。第一,韩愈生活贫困时,穿衣自然也比较困难。比如在任国子博士分司东都时,儿女“袴脚冻两骭”;三任国子博士时,“冬暖而儿号寒”。第二,虽然韩愈十分重视华夷之辨,但从他留下的诗文却看不到像白居易和元稹那样对“胡服”的评论和对“时世妆”的意见。原因何在?我以为或许“胡服”在当时实际上已经不成其为问题,而“时世妆”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流行。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即韩愈与元、白的生活旨趣不甚相同,注意点自然也就不相同了。
饮食方面韩愈没有什么禁忌,这在前文已经提及。从留下的诗文看,他在主食方面似乎吃米饭多吃面食少;在副食方面则吃蔬菜比较多,例如有莴芹、菱芡、笋、木耳等,鱼也吃得比较多;水果则有橙、栗、梨、樱桃。到四十五岁前后,他只剩十几颗牙,于是只能吃软食,即“匙抄烂饭稳送之,合口软嚼如牛呞”。他的贤妻怕他看见硬东西吃不了,心生怅惘,甚至“盘中不飣栗与梨”,干脆不让他看见硬东西,可谓关怀备至了。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被贬潮州,能不能吃南方的各种菜肴对他就成了一种考验。在潮州,韩愈写了两首诗来谈南方的饮食,其中一首是《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另一首是《答柳柳州食虾蟆》,诗中写他浇上盐醋,拌以椒橙,来吃鲎、蚝、蒲鱼、虾蟆、章举等的情形,并说他最终也不敢吃蛇。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到韩愈作为一个正统儒家,一方面坚守着华夷之辨的立场,同时作为一个治民的长官,又在努力适应当地的风俗。他说:“我来御魑魅,自宜味南烹。”“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常惧染蛮夷,失平生好乐。”韩愈对边地人民采一种强烈的鄙视观点,这在现在来看自然是应该批判的,但韩愈描绘的当时的南方饮食,倒为我们留下了一份非常珍贵的饮食史资料。
韩愈又喜欢喝酒,从少年时就喜欢喝。在诗中不断吟唱“破除万事无过酒”,“断送一生惟有酒”。特别是愁苦时,喝的更多,常常“遇酒即酩酊,君知我为谁”。韩愈喝的酒,留下名字的有“抛青春”和“绮罗春”。据《唐国史补》卷下,唐开元长庆间名酒以“春”为名者甚多,如有“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剑南之烧春”。如此看来,韩愈喝的也是当时的名酒了。另外需要着重指出的是,韩愈留下的诗文中几乎没有关于喝茶的词句。虽然喝茶当时已在北方地区普及,但韩愈显然不喝茶。由此可以提醒我们去研究,到底“喝茶”在文人型官员中普及的程度如何。
食生活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参加宴会。这是当时文人型官员的重要生活内容。宴会,自唐初就有,但到贞元以后发展为极盛,《唐国史补》卷下就说“长安风俗,自贞元侈于游宴”。生活在这一时代的韩愈自然也受这种风俗的影响。大致说来,韩愈参加的宴会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送人宴会。或者是上司送人,要求下属必须参加;或者是朋友相送,依依惜别。前者如汴州节度使董晋送监军俱文珍赴京师,“陇西公(指董晋)饮饯于青门之外……命其属咸作诗以铺绎之”。韩愈当时为汴州观察推官,是董晋下属,自然被要求参加了这次宴会。朋友相送例如处士石洪赴河阳幕府,“告行于常所来往。晨则毕至,张(筵于)上东门外”。韩愈作为石洪“常所来往”的朋友,参加了这个送别宴会,并为众朋友的诗歌作了序。这种送人宴会在宴会中所占比例甚大,并且其特点是必饮酒必作诗。于是,出游的发达和诗歌的发达就汇合在了宴会的发达中。
另一种类型是朋友相聚。参加这种宴会是韩愈最愉快的事。他曾写有《醉赠张秘书》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他参加宴会的喜悦。诗中说:“人皆劝我酒,我若耳不闻。今日到君家,呼酒持劝君。为此座上客,及余各能文。君诗多态度,蔼蔼春空云。东野动惊俗,天葩吐奇芬。张籍学古淡,轩鹤避鸡群。阿买不识字,颇知书八分。诗成使之写,亦足张吾军。所以欲得酒,为文俟其醺。酒味既泠冽,酒气又氛氲。性情渐浩浩,谐笑方云云。此诚得酒意,馀外徒缤纷。”性情相投又擅诗歌的朋友聚在一起,边饮酒边作诗。诗借酒力,酒助诗成,何等畅快!韩愈接着嘲笑了那些不懂诗文的富贵子弟们的宴会,说:“长安众富儿,盘馔罗膻荤。不解文字饮,惟能醉红裙。”这种“罗膻荤”的宴饮这种“醉红裙”的生活方式一向为韩愈所不屑。这是韩愈文人性格的典型反映。
第三种类型是官府组织的宴会,包括赐宴、会食等。贞元年间,猜疑心甚重的唐德宗一方面不许臣下私自交往,另方面又三番五次地下诏赐宴,企图以恩从己出的形式笼络和控制群臣,从而造成了贞元年间官员宴会最盛的局面。贞元四年(788年)九月,德宗下诏说,“今方隅无事,烝庶小康,其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选胜地追赏为乐”,并赐钱一百至五百贯。这种宴会一开始是百僚集中在一处,到贞元九年(793年)“宰相以三节赐宴,府县有供帐之弊,请以宴钱分给,各令诸司选胜宴会,从之”。于是中和节那天“宰相宴于曲江亭,诸司随便。自是分宴焉”。“分宴”就是各部门自己组织宴会。贞元十八年(802年)韩愈为四门博士,三月三日那天,国子司业武少仪就“总太学儒官三十有六人,列燕于祭酒之堂。撙俎既陈,肴羞惟时。盏斝序行,献酬有容。歌风雅之古辞,斥夷狄之新声”,组织了一次本部门的“三节日”宴。这种宴会的社会性比较强,其目的是密切上下级关系,“所以同其休、宣其和、感其心、成其文者也”。另一种在官府日常进行的宴会是“会食”,实即工作餐。当时的会食,宰相在政事堂,诸司、州府在公堂或食堂,也有许多应该遵循的礼仪。李翱作《韩公行状》,讲了韩愈会食时的这样一段逸事:“(韩愈)入迁国子祭酒,有直讲能说礼而陋于容。学官多豪族子,摈之不得共食。公(指韩愈)命吏曰:召直讲来,与祭酒共食。 学官由此不敢贱直讲。”这里我们看到韩愈对“豪家子”的鄙视,由此也可知,一个部门的长官可能平时不与众下属一起会食,而是单独吃小灶。
第四种类型是节日宴会。前述“三节日”的宴会其实也属节日宴会,但那是由官府出钱属公事范畴,这里所说的节日宴会则主要指亲朋好友在节日的聚宴。比如“人日”饮宴,“盘蔬冬春杂,樽酒清浊共”,主要吃蔬菜和饮酒。同时还要行令,饮完酒还要登高,可谓其乐融融。
还有一种类型是家庭宴会。这主要指除节日外,家庭成员或亲戚因某种事情而欢聚的一种宴会。比如韩愈的侄子要回宣城,“念汝欲别我,解装具盘筵。日昏不能散,起坐相引牵。冬夜岂不长,达旦灯烛然。座中悉亲故,谁肯舍汝眠”。连宴饮带闲聊,通宵达旦,诗句中洋溢着长辈对晚辈的关怀与牵挂。
总之,从以上种种类型的宴会可知,宴会在当时人的食生活进而在全部生活中都占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所以韩愈甚至在诗中把“燕席谢不诣”即不能去参加宴会当做人老了的一个标志。由此也可见宴会在韩愈心目中是相当重要的。
住生活方面的资料最少。我们只知道韩愈在京师求官和作国子博士的十余年间,以及在东都做官的几年间,基本上都是租房子住的。他在二十六岁考博学宏词时写有《上考功崔虞部书》,书中提到自己“今所病者,在于穷约。无僦屋赁仆之资”;三十九岁为国子博士分司东都时,与伊阳县尉崔某“赁屋得连墙”,住邻居。在大城市里租房子住,到贞元长庆年间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这一则是由于举子、选人、官员、客商等流动频繁,再则是由于租房便宜而买房贵。当时不仅一般低级官吏买不起房,甚至像水部员外郎、工部尚书那样的官员也买不起,都是租房住。据《太平广记》卷二四三,贞元长庆间的窦乂买了一个小宅,且是凶宅,还花了二百一十贯钱。唐德宗贞元四年(788年)制度,“国子博士”的俸钱是“四十贯文”。作为国子博士的韩愈,以四十贯俸钱的收入水平又要养活一大家人口,无法买房就是可以理解的了。除在京、都二处外,韩愈在汴州、徐州做从事,以及在阳山为县令、在江陵为参军,大约都住在当地提供的公馆或官舍中。对此我们还拿不出直接的证据,但从唐后期的墓志中,可以看到许多在外地做官的人就死在“公馆”或“官舍”里。比如宣州司功参军魏邈元和四年(809年)“终于宣州宣城县之公馆”,道州长史尚弘简咸通三年(862年)“终于道州官舍”。也许韩愈在外地做官,也都是住在当地官府提供的公馆或官舍中。
前面说过,韩愈在四十六岁迁为比部郎中后,生活有了明显改观。大约又过了几年,到四十九岁左右,他终于买了房,并为这套房子自豪。他在《示儿》一诗中写道:“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中堂高且新,四时登牢蔬。前荣馔宾亲,冠婚之所於。庭内无所有,高树八九株。有藤娄络之,春华夏阴覆。东堂坐见山,云风相吹嘘。松果连南亭,外有瓜芋区。南偏屋不多,槐榆翳空虚。山鸟旦夕鸣,有类涧谷居。主妇治北堂,膳服适戚疏。”从诗中可知,在经过三十年的奋斗、已接近五十岁时,韩愈才在长安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宅院。这个宅院很大,有中堂。按“中堂”是唐代宅院中最重要的建筑,韩愈的住宅也不例外。因此这一中堂是“高且新”,祭祖、宴宾客、行冠婚礼都在中堂举行。此外有东堂、北堂。东堂用途不详,北堂则似是厨房。卧室可能也在北堂。南边屋不多,可能是亲戚或仆人的住处。西边却没有房子,也许诗中“南亭”当为“西亭”?住宅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有槐树和榆树。比起宰相如裴度之类来,“此屋岂为华”,但对韩愈而言,“于我自有馀”。韩愈就在这套位于长安靖安里的住宅里读书娱乐,接朋待友。即使被贬潮州,这套房子也依然保留着。韩愈最后就死在这套房子里。
除靖安里的住宅外,韩愈又“用馀俸”在城南购置了一套别墅,即诗文中多次提到的“城南庄”。按唐后期,官员只要经济上有能力,就多在城里置宅、在城南置庄。例如御史中丞崔宽“家富于财,有别墅在皇城之南,池馆台榭,当时第一”。韩愈的城南庄没有那么好,但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我们只知道总的说来韩愈对建造园林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虽然当时兴起了玩石之风,但韩愈显然没有雅兴也没有相应的财力去玩那些假山奇石。韩愈在城南置庄,主要是“但恐烦里闾,时有缓急投”,好在城南别墅中散心。同时也想参加当地的“社”,和邻里一起消闲。所谓“愿为同社人,鸡豚燕春秋”,所谓“麦苗含穗桑生葚,共向田头乐社神”就都反映了这种心情。由此也可知“社”这一组织在唐代北方地区实际上相当普及,并且也在当时人的住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韩愈出行时使用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这不仅在他得官以后是这样,在他得官前也是如此。得官前,为能四处奔波求官,拥有一个交通工具还是必须的,所谓“正当求禄求知之际,不可使徒行”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当时马很贵,因此我们不知道韩愈的马是如何得到的,是亲友集资买的呢?还是有钱有势者送的?不管怎样,总之韩愈得官前有马骑。我们看到,他在考博学宏词时,因为贫穷,心情烦燥,常常“驱马出门,不知所之”。待到再考宏词仍不得仕,十分失望时,甚至准备“货马,即求船东下”,想卖马离开京师了。我们知道,唐代进士一般以骑驴为多,因为驴比较便宜且从等级上也低于马。当年杜甫在京师就是骑了三十年的驴,与韩愈同时或稍后的牛僧孺、李贺也都是骑驴。从韩愈有马骑这一点看,他的生活水平可能还高过杜甫他们。得官以后,韩愈仍然骑马,不过由于经济状况没有根本好转,他的马恐怕不是什么好马,一到雨天,就是“泥水马弱,不敢出”了。后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马的档次恐怕也在不断上升,到因写碑铭得到“马一匹并鞍衔”后,韩愈拥有的马可能就不止一匹了。从留下的诗文看,韩愈在京师曾经骑马去上朝、骑马去行香、骑马去踏青、骑马去钓鱼;贬官时也是骑着马上路,一曲“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唱尽了舍家远行、前途未卜的惆怅;在江陵时因不喜法曹事务,整天骑马去游玩,常常是“平明出门暮归舍,酩酊马上知为谁”。这里顺便还要指出,当时官员无论出使还是朝京师,除特殊年老体病者外,一般不得乘坐舆、辇、担子等(即后世的轿子)。到文宗开成五年(840年),仍规定“朝官出使,自合驿马,不合更乘担子……如病,即任所在陈牒,仍申中书门下及御史台,其担夫自出钱雇”,规定十分严格。官员出行乘轿子形成制度,是入宋以后的事了。
韩愈一生,有过几次大的远距离出行。一次是幼时随兄长南下韶州,然后去宣城,自宣城赴长安。第二次是自长安赴汴州,自汴州至徐州,自徐州回长安。第三次是由长安贬连州,由连州至江陵,由江陵回长安。第四次是由长安贬潮州,由潮州赴袁州,由袁州回长安。除去汴州一次外,其他都是行至岭南,可谓远矣。在这些出行中,或骑马或乘舟,或携家或独行,路途十分艰苦。比如从汴州逃出,“黄昏次汜水,欲过无舟航。号呼久乃至,夜济十里黄。中流上滩潬,沙水不可详。惊波暗合沓,星宿争翻芒”;贬连州时,“初从蓝田入,顾眄劳颈脰。时天晦大雪,泪目苦蒙瞀。峻途拖长冰,直上若悬溜。褰衣布推马,颠蹶退且复”,天冷路滑,且进且退,备尝艰辛。这种与选官、 贬官制度相联系的长距离出行,是当时官员行生活中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当时另一项较多的长距离出行是“归葬”。当时习俗,无论死在何处,只要有条件,都一定要归葬原籍。拿韩愈来说,他就曾从嫂将兄之柩归葬河阳,又准备把侄子韩老成改葬于“先人之兆”。在韩愈留下的诗文中,有关归葬的事例甚多。比如郑儋,其“三世皆未还荥阳葬”,于是他“举五丧为三墓”,自凉州归葬荥阳,路途很是遥远。这种归葬受到了韩愈的称赞。另外要注意的是,归葬又是一种费用极高的出行,刺史如柳宗元,死后也是无力归葬的。
从出行与仕官、出行与归葬等的关系,韩愈敏锐地觉察到这是他所处时代与此前时代的不同。他在《送杨少尹序》中说:“中世士大夫以官为家,罢则无所于归。”官做到哪儿,家就安在哪儿。这与此前士族社会那种植根于地方家族的状况有了一些不同。这是社会性质由贵族社会向官僚社会的转化,是静止社会向流动社会的变易。韩愈又在《改葬服议》中说:“近代已来,事与古异。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而不能自还……及其反葬也,远者或至数十年,近者亦出三年。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而反为之重服欤?”在《与李秘书论小功不税书》中说:“今之人,男出仕女出嫁,或千里之外,家贫讣告不及时,则是不服小功者恒多,而服小功者恒鲜矣。”这就是说,韩愈认为“出行”即“或游或仕”、“男出仕女出嫁”等是“今”是“近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特色,它对传统礼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礼仪制度应该随着社会的这种变化而有所改变。韩愈把“出行”看作区别“近代”与“古代”的重要标志,可见“出行”对于当时人的重要性,同时也可知韩愈确实是一个关注社会生活、关心社会变化的不泥古的文人型官员。
当时在行生活方面还有许多制度。择要而言,第一,贬官时一旦接到被贬的诏书,必须立即离京,一般不得超过第二天,家属则随之也必须离京。韩愈被贬阳山时,“中使临门遣,顷刻不得留。病妹卧床褥,分知隔明幽。悲啼乞就别,百请不颔头”。贬潮州时自己先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女挐年十二,病在席,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撼顿失食饮节,死于商南层峰驿”。女儿的病死曾深深地刺痛了韩愈的心灵。从文中还可知,不仅贬官本人要走驿路、住在驿中,家属也住在驿里。韩愈诗文中有许多出使乘驿马、住驿中的记载,由此或可说明在贞元长庆年间,唐代馆驿制度还未遭到大的破坏。第二,唐代制度,公事出行每日走多少路,是有规定的。《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条规定:“凡陆行之程:马日七十里。”天宝五载(746年)又规定“自今左降官,日驰十驿以上”。唐代一驿是三十里,十驿就是三百里。韩愈生活的贞元长庆间,公事出行是否符合这一规定呢?先看韩愈被贬潮州。查《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四,知潮州“西北至上都取虔州路五千六百二十五里”。韩愈是“正月十四日蒙恩除潮州刺史,即日奔驰上道(据此也可知不得等到第二天——笔者注)……以今月二十五日到州上讫”。此处的“今月”是三月, 则韩愈路上用了七十一天,平均每天走八十里弱,速度不是很快。不过,依韩愈自己说,潮州距长安是“路八千”。若依此计算,则韩愈一天走一百多里。元和初,韩愈从江陵回长安,走到“邓(州)之北境,凡五百余里。自庚子至甲辰,凡五日”,也是一天走一百余里。或者是否可以这样说,唐制,公事出行,骑马一天最低要走七十里,一般在一百里左右。至于天宝年间规定的贬官日行三百里,是太快了一点,所以《资治通鉴》说自从有这规定之后,“流贬者多不全矣”。流贬官日行三百里的规定看来实行的时间不长。但是如果公事紧迫,日行三百里还是需要的。韩愈长庆二年(822年)出使镇州,“日驰三百自嫌迟”,就是每天走三百里。也许由于这次出使镇州消耗体力太甚,两年以后他就因病去世了。第三,唐代制度,在京师,靠“晨昏击鼓”来“启闭”城门,凡出城办事或游玩者,晚上一定要在鼓声停之前回来,否则将被关在城外。韩愈有一次出门,回来稍晚,有些紧张,但“才到城门打鼓声”,回城还来得及。当时不仅长安是这样,估计地方大城市也应如此。韩愈出使镇州,住在太原,“朗朗闻街鼓,晨起似朝时”,可见太原也有击鼓制度。第四,唐代制度,“宫门皆有籍禁”,“应入宫殿,在京诸司皆有籍”,无“籍”不能随便进入宫内。韩愈则不仅自己籍上有名,妻子因封高平县君,岁时要入朝宫中,所以也有籍。韩愈在诗中就曾自豪地说“著籍朝厥妻”。但是唐代的“籍”是什么样的呢?宋人注韩愈诗,说“籍,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如果这注释符合唐制,则弥补了我们对于唐代出入宫门的“籍”的制度的知识空白,是一条十分珍贵的资料。
除以上所述衣食住行外,韩愈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内容对于了解文人型官员的生活或者也是有用的。首先是工作时间问题。知道工作时间才能知道日常生活中的休息情况,所以研究当时人的工作时间非常重要。遗憾的是有关资料极少,我们目前只在韩愈的文章中找到了一条。据韩愈《上张仆射书》,他在徐州张建封处任节度推官时,刚上任,就有小吏来告诉他,从九月到来年二月,每天上班时间是“晨入夜归,非有疾病事故,辄不许出”。韩愈对此十分不满,说他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强迫他这样做的话,“必发狂疾”。韩愈建议每天“寅而入,尽辰而退。申而入,终酉而退”,即分上下午上班:上午5点上班,干到9点;下午3点上班,干到7点,中午可以休息。韩愈的建议是否为张建封采纳,我们不得而知,也许采纳了,所以他在徐州才能过上“闭门读书史,窗户忽已凉”的日子。由此也可知,在一般情况下,节度幕府中的官吏“晨入夜归”,中午不休息,工作时间很长。
日常生活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交往。按“交往”在当时文人型官员中占有重要位置。韩愈就属于比较喜欢同时也看重交往的文人型官员。在他留下的诗文中,与上司下级平辈官员交往、或与朋友相识亲友交往的记载随处可见。皇甫湜作《韩文公神道碑》甚至说他“未尝一食不对客”。对于韩愈而言,与朋友交往,和他们谈经论诗、饮宴出游,是最令人高兴的事。韩愈在徐州时,朋友张籍来看他,二人“对食每不饱,共言无倦听。连延三十日,晨坐达五更”,可以废寝忘食地一直闲谈一个月。交往在当时还有另一个作用,即用于仕途。没有适当的积极的交往,在唐代是很难踏入仕途的。韩愈曾谆谆教导过一个想去京师考进士的举子,说:“京师之进士以千数。其人靡所不有,吾常折肱焉。其要在详择而固交之。善虽不吾与,吾将强而附;不善虽不吾恶,吾将强而拒。苟如是,其于高爵犹阶而升堂,又况其细者邪!”这里,韩愈把“择善而交”视为获取“高爵”的窍门。这是韩愈半生仕途沉浮得出的经验和教训。交往的重要性于此也就可见一斑了。
韩愈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钓鱼。诗文中记载钓鱼的地方不下十处。他在京城钓,“投竿跨马蹋归路”;在洛阳钓,“持竿钓温水”,“鞭马出都门”;在阳山也钓,“投竿而渔,陶然以乐”。到晚年他为刑部侍郎时,由于一贯不喜吏事,“坐厌亲刑柄”,所以更加寄情于钓鱼,“独往南塘上,秋晨景气醒。露排四岸草,风约半池萍。鸟下见人寂,鱼来闻饵馨。所嗟无可召,不得倒吾瓶”,想起没有朋友与他一起饮酒垂钓,心中不免十分悲伤。作为文人型官员,韩愈在日常生活中还酷爱读书。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举皇甫湜《韩文公墓志铭》中的话就可以了。皇甫湜说韩愈是“平居虽寝食未尝去书,怠以为枕,飧以饴口”。这种废寝忘食式的读书,应该是文人型官员生活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四、结语
有关韩愈日常生活的探讨大致如上。通过研究,我们不仅大致知道了韩愈的生活状况,而且还了解了当时社会的一些情况,比如幕府官员生活水平较高、写碑铭挣钱之多、官员宴会的极盛、租房多而买房不易、出行对仕宦与礼制的冲击等。总之,本文不是全面研究和评价韩愈,只是想通过韩愈的日常生活来展现唐贞元长庆时期一个文人型官员的生活水平、生活内容、生活习俗。当我们将当时其他文人型官员如柳宗元、刘禹锡、元稹、白居易等人的生活也都各各作出研究并且将他们互作比较的时候,一个时代的一个阶层或一种类型的人的生活方式生活内容就会凸现出来。这也许会为理解当时的人的发展变化、制度的发展变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变化提供某些生活方面的原因和依据。这就是我们研究韩愈日常生活的一个主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