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村中南》札记二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孙亚冰
一 释《村中南》239中的“ ”字
《村中南》239是一版历二类卜辞,释为:
(1)戊申[贞]:王令□共[众]。
(2)戊申贞:王令以族涉河东兆[1]。
(3)□□[贞]:惠多马令。
(4)。
对于(2)辞中的“”,《村中南·释文》是这样解释的:“从尹声,为人名。”
《村中南》239与属于宾三类的《合集》5622内容有关:
丁未卜,争贞:令以族尹()[2]友。五月。 《合集》5622
“丁未”是“戊申”的前一天,二者卜日相接;(2)辞和《合集》5622中王命令的对象都是“”,且辞中都出现了“族某”;在时间上,历二类和宾三类都主要属于祖庚时代,上限至武丁晚期[3]。基于以上原因,笔者推断(2)辞中的“”是“尹”字的异构,非人名。“族(尹)”当是“族尹”之省。“族尹”、“友”之“”,即“有”,当代词用,相当于金文中的“厥”[4]。“族尹”、“友”指“”的族尹、僚友。
《花东》125中的“”,姚萱博士怀疑是“索尹”的合文[5]。按,此字当是卜辞中常见的“”字,或隶作“”[6],不确。《花东》178中的“”,《花东·释文》说是“ 尹二字合文”。我们认为“”是“”的另一种写法,“尹”旁作“”(“口”也可能是加在“索”或整个字上的),与《村中南》239“尹”字作“”类似。“”之“索”旁,写法较多。《花东》125作“”形,从从,示意双手纠合绳索,此形中的“”常省略,只作“”,《花东》178作“”形。“”(或“”)与“”都是“索”的异写,《花东》370中的“”既从“”,又从“”,可为证[7]。
《屯南》2342也是历二类卜辞:
□丑贞:王令尹取祖乙鱼、伐,告于父丁、小乙、祖丁、羌甲、祖辛。
“”字,拓本模糊,《屯南·释文》摹作“”:“当为国族名,尹为族之尹。”但核对拓本,这个字似作“”形,分析为从“”从“”。若然,此字就是“”字又一种写法。《合集》42、20090、20093“”作“”,其“索”旁与“”的“索”旁相同;《合集》34256有写作“尹”的“尹”,说明卜辞中有“尹”的说法。那么以上两条证据证明了“尹”为“尹”。
又,属于宾三类的《合集》8299上有一条残辞“立于。”“”也可能是“”字。
二 《村中南》319释文校勘
《村中南》319是一版内容较多且非常重要的龟腹甲卜辞,《村中南·释文》及《殷墟近出刻辞甲骨选释》[8]都释为16条卜辞(前者第8辞“卜”字加方括号,示拟补“卜”字,后者未加,拓本和照片显示后者准确):
(1)戊辰卜:彝,而、行竟入?三
(2)弜竟□?三
(3)戊辰:□?
(4)不?一
(5)己巳:甘来?三月。
(6)辛[未]卜:今日辛[]屯?
(7)辛未卜:辛屯不?一
(8)辛未卜:屯?三
(9)辛未卜:于九示屯不?三
(10)于壬屯不?三
(11)辛未卜:于癸?一
(12)癸酉卜:即祊上甲屯?用甲戌。三
(13)癸酉卜:即宗屯?
(14)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祖乙?
(15)上甲、大乙、大丁、大甲、祖乙?
(16)乙亥卜:□五廿五,五示卌六,四示七,三示五,三示[三],四示二九。
笔者据《村中南》的拓本和照片对释文做了一些校勘:
(一)第1、5辞从刻写位置看,宜合并为一条辞:
戊辰卜:彝,、行竟入。己巳甘来。三月。三
“”字不是“而”字,在(1)辞中为人名,族徽铭文“”(《集成》1758)与其有关。“己巳甘来”是验辞或用辞。(1+5)辞与(2)形成一组正反对贞。《合集》35224(《甲》916)的内容也是“弜竟□”,它的字体、刻写位置均与(2)类似,二者当为成套卜辞。
(二)第14辞“祖乙”前面的缺文,据拓本和局部放大照片,应补为“”。“”字又见于师组卜辞《合集》21242、《合补》6875[9],亦为人名。宾组卜辞的贞人“”与“”很可能是指同一个人。“”、“”是“古”字[10]。
第12、14辞应合并为一辞:
癸酉卜:即祊上甲,()[11]屯。用,甲戌,(关)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古祖乙。三
“用,甲戌,(关)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古祖乙”是用辞,“甲戌”和“(关)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古祖乙”是对施用情况的记录,结合同版第6-11、13、15辞以及《合集》32187、《合补》10481+《合集》34113、《屯南》2534等相关卜辞可知,这条用辞是在说明,经过多次对祭祀时间、对象、地点的选贞后,最终甲戌日在上甲祊杀了侯屯,并祭祀了“上甲、大乙、大丁、大甲、祖乙”五示。“(关)”、“”、“光”、“争”、“古”这五个人,蔡哲茂先生认为是负责祭祀五示的人[12]。
《村中南·释文》等之所以会把这条辞分开读,是因为“(关)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古祖乙”刻在了“癸酉卜……”的左边。按正常的行款,“(关)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古祖乙”应紧接“用甲戌”刻在其右,但“用甲戌”的右边靠近甲桥边缘,契刻空间不多,所以刻手才把剩余的卜辞刻在左边。这种因契刻空间不足,而把剩余卜辞转刻在另外一边的现象在殷墟甲骨上很常见,比如《合集》199、20171、22324、27146、28011、28471、32053、32193、33225、33375、《殷拾》13.1+13.3[13]、《屯南》1104、2567、3764、《怀特》1559、《花东》381、416等。下面举其中两例说明这种现象:《合集》20171(图一)属于师历间类,是牛肩胛骨,两个“在旬,二月”按正常行款当刻在卜辞左边,但最左边的卜辞接近骨边,契刻空间局促,故而转入卜辞右边刻写;《合集》28471(图二)属何二类,是龟腹甲的右前甲,“来亡灾”按正常行款应刻在卜辞右边,因为最右边的卜辞已到龟甲边缘,契刻空间显然不足,故也转至左边另刻。
图一 图二
(三)第8、15辞宜合并为一辞:
辛未卜:()屯□上甲、大乙、大丁、大甲、祖乙。三
“()屯”的右边是其他卜兆,为避免犯兆,刻手就把“□上甲、大乙、大丁、大甲、祖乙”刻在了左边。这实际上也是因契刻空间不足转刻造成的。
这条卜辞和(9)辞是选贞卜辞,(9)辞中的“不”是用辞,非命辞,应改释为:
辛未卜:于九示()屯。不。三
此辞问()屯于九示是否吉利,结果没有用这一卜。
第7、10辞中的“不”也是用辞,非命辞。第7辞的序数“一”,摹本上没有,拓本、照片不清楚,暂存疑:
(7)辛未卜:辛()屯。不。一?
(10)于壬()屯。不。三
综上,《村中南》319实际只有13条卜辞:
(1+5)戊辰卜:彝,、行竟入?己巳甘来。三月。三
(2)弜竟□。三
(3)戊辰:启□。
(4)不启。一
(7)辛未卜:辛()屯。不。一?
(6)辛[未]卜:今日辛[()]屯。
(8+15)辛未卜:()屯□上甲、大乙、大丁、大甲、祖乙。三
(9)辛未卜:于九示()屯。不。三
(10)于壬()屯。不。三
(11)辛未卜:于癸。一
(12+14)癸酉卜:即祊上甲,()屯。用,甲戌,(关)上甲、大乙、光大丁、争大甲、古祖乙。三
(13)癸酉卜:即宗,()屯。
(16)乙亥卜:□五廿五,五示卌六,四示七,三示五,三示[三],四示二九。
发表在《古文字研究》第30辑,中华书局,2014年
[1] “兆”的释读,参詹鄞鑫:《释甲骨文“兆”字》,《古文字研究》第24辑,中华书局2002年。
[2] 裘锡圭:《释“柲”》,《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3] 关于历二类和宾三类的时代,参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文津出版社1991年。
[4] 关于上古汉语中“有”的代词用法,可参袁金平《新蔡葛陵楚简“大川有 ”一语试解——兼论上古汉语中“有”的特殊用法》,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语言学论丛》编委会编《语言学论丛》第42辑,商务印书馆2010年。
[5] 参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线装书局2006年,第265页注2。
[6] “”字的各种字形,参李宗焜《甲骨文字编》,中华书局2012年,第1248页。
[7] 从“索”的字还有“”、“ ”等,参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254-1256页。关于“索”字的解释,可参施谢捷《释“索”》,《古文字研究》第20辑,中华书局2000年;姚萱《非王卜辞的“廖”字补说》,《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索”字从不从双手,无别。
[8] 刘一曼、岳占伟:《殷墟近出刻辞甲骨选释》,《考古学集刊》第18集,科学出版社2010年。
[9] 这两版或能相缀。
[10] 唐兰:《古文字学导论》,齐鲁书社1981年,第211-212页。
[11] 王子杨认为“”、“”是“”的异体,可从,参《甲骨文字形类组差异现象研究》,中西书局2013年,第316-318页。
[12] 蔡哲茂:《殷卜辞“用侯屯”辨》,《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13] 孙亚冰:《<甲骨文集锦>校勘记》,《云间朱孔阳藏戬寿堂殷虚文字旧拓》,线装书局2009年。《殷拾》为《殷虚文字拾补》的简称,《殷拾》13.1+13.3与《合集》33225为成套卜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