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华,男,汉族,1938年3月生,籍贯浙江温岭。1960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来所工作。历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隋唐宋辽金元史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所长;研究员、原博士生导师。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06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授予学部委员称号;2007年被国务院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2007年起);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成员(2008年起)。主要研究方向元史,兼攻明史、中国绘画史。著作有《元大都》《元史研究论稿》《宋辽金画家史料》《元代画家史料》《明代哈密、土鲁番资料汇编》《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与史卫民合作)、《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元代》卷(与史卫民合作)、《20世纪中国社会科学——历史学卷》(合著、主编)、《中国古代史史料学》(合著)等。论文有《元代盐政及其社会影响》《元代的审判机构和审判程序》《旧本〈老乞大〉书后》《关于明代土鲁番的几个问题》《〈至正条格•条格〉简论》等;整理古籍《人海诗区》《滋溪文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