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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陈书》写本校读

发布日期:2019-03-28 原文刊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9年01期
潘超

 

  

摘要:现藏于日本宫内厅书陵部的两卷平安时期写本《陈书》,据避讳以及俗字,可知其所据底本为唐写本,与现存诸版本如七史本、殿本、三朝本对校,其中时有胜义,与《太平御览》、《册府元龟》等类书所征引的宋代以前文本更为接近,本文试以此写本与诸本参证合校,藉此可明文字异同,亦可考察定本之前《陈书》的一种文本面貌。

关键词:陈书;唐写本;唐抄本;俗字;异文

 

北宋嘉佑六年(1061),因馆阁所藏《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等书“舛缪亡缺”,宋廷命馆阁精加校勘,曾巩等人遂利用馆阁并从“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所收集来的版本相互校雠,其中《陈书》于嘉佑八年(1063)七月校定,并于政和年间颁于学官。当时的校勘情况,可依据曾巩等人所作的《陈书目录序》了解梗概:

 观(姚)察等之为此书,历三世,传父子,更数十岁而后乃成,盖其难如此。然及其既成,与《宋》、《魏》、《梁》、《齐》等书,世亦传之者少,故学者于其行事之迹,亦罕得而详也。而其书亦以罕传,则自秘府所藏,往往脱误。嘉佑六年八月,始诏校雠,使可镂板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陈》等书缺,独馆阁所藏,恐不足以定着。愿诏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陈书》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传之学者[1]

此次校书形成了后世的《陈书》定本,影响深远,之后的传本,如井度于四川主持刻印的眉山七史本[2]、南宋初年江浙地区所刻七史本[3]、明北监本、武英殿本等虽然在流传中渐生异同,然其来源均可溯源至嘉佑年间的这次馆阁校书,而曾巩等人资以校勘的“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所征集来的异本现在均已亡佚。

现在所常用的百衲本《陈书》,是利用静嘉堂所藏七史本影印,而中华书局点校本《陈书》即利用此本为底本,与北监本、南监本、汲古阁本、武英殿本对校。然而翻检中华书局本《陈书》的校勘记,其异同处极少,其原因正如以上所言,因现存诸本来源一致(均来源于嘉佑年间馆阁校书形成之定本),仅仅是流传梓刻中所产生的歧异,故清代负责殿本《陈书》编修的孙人龙已感慨“臣等奉敕校刊,别无他书可据,惟就《南史》中参其异同,辨其讹谬。”也正是这个原因,历代《陈书》的校勘,多以《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书作他校[4]

现藏于日本宫内厅书陵部的两卷平安时期写本《陈书》,据避讳以及俗字,可知其所依据抄写的底本当为唐写本,笔者与七史本、殿本、三朝本对校,其中时有胜义,且与《太平御览》、《册府元龟》等类书所征引宋代以前文本更为接近。笔者通过校勘,认为此本至少有以下四种价值。

第一,此本作为与今本《陈书》来源不同的早期写本,通过与诸本的比勘,可证今本之失,如本文第二章所举异文第20条中,今本 “安泉岭”的脱字、如第28条“公”、“侯”之误、如第24条“王琳奔散将卒多附于皎”之辨、第17条“及稍长习骑射”之倒文。此外,亦可藉以释前人之疑,考订前人之说,如列传第三十的第21条“上隽”之异文正可释杨守敬在《隋书地理志考证》中所发的疑惑。

其二,今日中华书局本多据《南史》、《资治通鉴》等书作他校,所改动虽大多确凿有据,然而究竟缺乏版本的证据,宫内本的可以提供坚实的版本依据,如第35条中华书局本据《南史》、《资治通鉴》改字,如第41条中华书局本据《南史》改字,宫内厅本《陈书》均可为之提供版本证据。特别是藉此可以发现其中的少数误改,如第18条“严”“岩”之误。

其三,编印百衲本《陈书》时,商务印书馆对不少部分做了描润,对异文做了删改,依据此本可判断正误。

最后,《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以及中华书局本校勘记中,对百衲本与明清诸本之异文所作的判断与取舍,据此本亦可作一参照,如第14条“谋”“恶”、如第26条“川”“州”之辨。

此本一直秘藏日本宫内厅书陵部中,并未公开出版,亦不见于岛田翰《古文旧书考》,森立之《日本访书志》等书,笔者所见,仅严绍璗先生《日藏汉籍善本书录》有著录,以及陈尚君先生在文中曾提及此本之价值,认为应入校新点校本二十四史[5]。今宫内厅将此写本彩色照片公开,故笔者不揣冒昧,对此写本试为校读,并与诸本参证合校,可明文字之异同,亦可据以觇定本之前《陈书》的一种文本面貌。

 

一、写本信息

 

该写本为卷轴装,共两卷,每卷一轴,第一轴由九纸粘连,为《陈书》列传第十四《到仲举韩子高华皎》(卷二十),卷首题“列传第十四(下空三格)  陈书”,另起一格题传主名,卷尾题“列传第十四陈书”,全本为淡墨行格,界高21.6cm,界宽约2.2cm(下轴同),每纸26行(首纸为25行),行1517字(前一传主结束则隔两字或另起一行),第二轴七纸粘连,为《陈书》列传第三十《始兴王叔陵新安王伯固》(卷三十六),卷首题“列传第卅(下空两格)  陈书”,另起一格题传主名,淡墨行格,每纸26行(首纸为25行),行1417字(传主之间不隔字)。卷首均有方形阳刻“宫内省/图书印”印,卷中无训点。

《和汉图书分类目录》著录该本为据唐写本重抄的平安时期写本,《日藏汉籍善本书录》亦同。全两卷为一人楷书书写,第一卷每遇“世”字则缺笔,如其中 “世宗”(今本《陈书》均为文帝,详下)均缺笔,又弃字均作“弃”,第二卷“民”、“眠”字则避讳缺笔,如第2张第5行“说民间”、第25行“民间少妻处女”、第6张第10行“或乘眠举”、同行“辄呼民下从游”均缺笔。而第二卷中“世”字则不缺笔。全书多俗体字,如愿作,此体见于敦煌写本,《敦煌俗字典》“”条举敦煌写本《摩诃摩耶经卷上》,并言“此形左右类化,颇为常见”[6],又见于北魏《魏灵藏造象记》[7],盖南北朝唐代之习见俗体。又規多作,唐颜元孙《干禄字书平声》载“規,上俗下正。[8]”又《敦煌俗字典》引变文《双恩记》規作[9],可见为唐代常用俗体。又如局作,亦見于唐《干禄字书入声》[10]。又微作,唐《干禄字书》载“微,上通下正[11]”,亦见于唐《独孤府君碑》。其他如轨作,就作,逃作迯 ,均常见于六朝唐代碑铭、字书。综合避讳及俗字可以判定,此本所据之底本当是唐代写本。

 

二、异文举要

 

以下,笔者将宫内厅书陵部所藏两卷《陈书》与七史本(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对校,并参校殿本、三朝本(《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国图本),以《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书为他校。凡中华书局本据他本或他书已校改者,无论正误,一并列出,再于其后下按语。其中宫内本有明显脱误者,及中世常见部首混用字(如扌与木不分)[12]因不胜枚举,亦不出校记。

本文先列宫内本正文,次以七史本及诸本,为免行文繁冗,凡七史本、殿本、三朝本、汲古阁本一致处则简称“诸本”。本文所参照的还有《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13]、中华书局本《陈书》后所附校勘记、罗振玉《五史校议》、张元济《校史随笔》。其中《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所参校版本尤多,凡本文所言“北监本”、“汲古阁本”均自所出。

 

《陈书》列传第十四《到仲举韩子高华皎[14]》(卷二十)

 

 

 

1、祖坦,齐中书郎。父恰,梁侍中。

诸本均作“祖坦,齐中书侍郎”。到坦有子到溉、到恰,到仲举即到恰之子。按,《南史》卷二十五《到溉传》“溉字茂灌,撝弟子也,父坦,齐中书郎。[15]”又《梁书》卷二十七《到恰传》亦载“父坦,齐中书郎[16]”。中书郎三国已置,为中书省属官,至晋加侍字,其后多有变动,至唐后中书侍郎始通用。然齐时仍多作“中书郎”。

 

2、为出长城令。

诸本均作“出为长城令”。

 

3、世祖

诸本之本卷(即卷二十)均称陈蒨为文帝,宫内本独作世祖。按,称文帝与《陈书》他卷通例不合。今中华书局本《陈书》帝王本纪,皇后列传,列传一~列传十一、列传十五~列传第三十均称庙号“世祖”,而不言谥号“文帝”。唯列传十二、列传十三、列传十四言“文帝”而不言“世祖”,历代校者皆失考。如前文所举曾巩言“秘府所藏往往脱误”,其校雠时参考了许多本子,其中必有不同处,故其称呼则未加统一,造成了此三种独与本书各传之间不一致。此处应以宫内本为是。

 

4、仲举独坐齐内

 按七史本、三朝本亦作“齐”,北监本、汲古阁本改“齐”作“斋”,今中华书局本作“斋”不出校记。虽齐斋通用,然据宫内本可知其原貌。

 

5、由是事益恭

為祗之俗字,《廣韻脂韻》祗字注云“敬也。俗從互。”

諸本作“祗承益恭”。按,《南史》卷二十五同宮內本,作“祗事益恭”。

 

6、寻带山阴令

 七史本原作“山阴今”,百衲本影印時据三朝本、北监本、汲古阁本描润为“令”。

 

7、天喜元年

 诸本作“天嘉元年”,是,宫内本误。

 

8、尚书中事,皆使举析决

 诸本作“尚书中事,皆使仲举断决”,《南史》同,《册府元龟》作“尚书中事,皆仲举断决”。

 

9、子据累邦

 诸本作“子据大邦”。

 

10、排默懿亲

 诸本作“排黜懿亲”,是。

 

11、擢自卑末,入参禁衡

 诸本作“入参禁卫”。

 

12、特相旧臣,咸知宗仰

诸本作“将相旧臣”。

 

13、赖祖宗之灵

 为愿之俗体,诸本无“愿”字。

 

14、纵其凶谋

三朝本、北监本、殿本、汲古阁本“谋”作“恶”,七史本同宫内本,《百衲本校勘记》云“殿误”,又“上文云,奸谋显露”,按,七史本、宫内本语义为胜。

 

15、二三舋迹,彰曝朝野。

诸本皆作“彰于朝野”。

 

16、于淮渚附部伍寄载欲还乡里

诸本皆作“欲还乡”,脱“里”字。按,《南史》亦作“欲还乡里”。

 

17、及稍长,习骑射

诸本作“及长,稍习骑射”。按,《南史》、《通志》并作“及稍长,习骑射”,当从宫内本。

 

18、周文育镇北郭香严寺

七史本原作“香严寺”,中华书局本据《陈书》周文育传、《南史》本传与张彪传改作“香岩寺”,误,当作“香严寺”。按《册府元龟》卷三百九十作“香严寺”,考香严(岩)寺有多处,此处所言陈文帝于会稽讨张彪事,则所言当指会稽的香严寺,据《会稽志》“宋泰始元年建号香严寺,唐神龙元年改为中兴寺,神龙二年改为龙兴寺。”又唐开元十一年由康元诜撰,徐峤之书《香严寺碑》至宋尚存,严岩相近,虽雕梓抄写或有舛误,然而宋代金石目录《金石录》,《宝刻丛编》均题作“严”,故当以“严”为是。

又三朝本、汲古阁、北监本、殿本“郭”作“邺”字,张元济校勘记云“殿误”。按,《册府元龟》卷三百九十作“文育时顿城北香严寺”,当从宫内本、七史本作“郭”。

 

19、彪将申缙复降

按,诸本亦同,中华书局本校勘记云“南史张彪传作申进”。按,《南史》张彪传作“申进”,而卷六十七《陆子隆传》却作彪将“申缙”,《册府元龟》亦同,今未知孰是。

 

20、子高自信安泉岭会军于建安

诸本作“子高自安泉岭会于建安”,《册府元龟》亦同。诸本夺“信”字,当从宫内本。按“信安”乃信安郡,“泉岭”指泉岭山,《元丰九域志》卷五载“衢州信安郡”、《太平寰宇记》卷九十七载“永定三年改信安县为信安郡”,其县域中有泉岭山“泉岭山在县南二百里”。诸本皆失校。

 

21、平旦入省,执之

七史本原作“平日”,百衲本影印时,已据汲古阁本、北监本、殿本描润,故中华书局本未出校记。

 

22、华皎,晋陵暨阳人也

诸本无“也”字。

 

23、景平,世祖为吴兴太守,以皎为都录(下文亦同)

诸本作“景平,文帝为吴兴太守,以皎为都录事。”《册府元龟》亦同,按,都录为都录事省称,都录事南朝梁置,为郡属官[17]

 

24、王琳奔将散卒多附于皎。

诸本及中华书局本作“王琳奔散,将卒多附于皎。”按,诸本误,宫内本是,诸本语义不通,复数方可言“奔散”,如《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桓二陈徐卫卢传》“与维战,大败,以万余人还保狄道城,余皆奔散。[18]”王琳可言奔而不可言奔散,故上句不当点断,又据《宋史》卷三百六十三“皆感悟解去,时奔将散卒至者,光悉厚赀给遗。”则此处宫内本语义胜,“奔将散卒”即指王琳败后无人收拢的残兵败将,不应点断为“王琳奔散”。

 

25、迪平,以功为散骑常侍,平南将军,临川太守

诸本作“以功授散骑常侍”。

 

26、湘川地多所出

诸本均作“川”。《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云“疑当做州”。按,作湘川亦通。

 

27、粮运竹木,委输甚众;至于油蜜脯糁之属,莫不营办

诸本作“粮运竹木,委输甚众;至于油蜜脯菜之属”,按,糁为以米和肉汤,亦有米义,《晋书》卷五十六“若有穷乏,糁粒不继者。”

 

28、改封重安县公,邑千五百户。

诸本作“改封重安县侯,食邑一千五百户”,误,当做“公”。按,《南史》华皎传亦作“废帝即位,改封重安县公”。《陈书》卷十程灵洗传“以功进号安西将军,改封重安县公,増邑并前二千戸”[19]。亦可证。

 

29、世祖以湘州出于杉木舟,使皎营造大舰金翅等二百许艘

诸本作“文帝以湘州出杉木舟,使皎营造大舰金翅等二百余艘”。按,《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一引《三国典略》曰“初陈文帝以湘州出杉柟,使营造大舰金翅等二百许艘。”

 

30、皎亦遣使拘引周兵

诸本均作“皎亦遣使句引周兵”。《南史》作“晈亦遣使引周兵”。按,宫内本为善。拘通勾,《梁书》卷二十二《南平元襄王传》“寻以雍州蛮文道拘引魏寇”。

 

31、又令假节、冠武将军杨文通别从安城步道出零陵

诸本原作“安城步道出茶陵”。中华书局本又据《资治通鉴》改“安城”作“安成”。按中华书局本是。“安成”、“安城”陈时皆有,而据上文可知此地当在湘州附近,则符合者唯有江州“安成郡”,此郡为三国吴置,《南齐书州郡志》、《南史》均作“安成郡”,又《陈书》卷十二徐度传“乃加度使持节、车骑将军、总督歩军、自安成郡由岭路出于湘东以袭湘州。”亦作安成郡。

又上引《陈书》卷十二徐度传载徐度“自安成郡由岭路出于湘东以袭湘州”,据《南齐书州郡志》、《元和郡县志》卷三十,南齐永明七年茶陵县即并入湘东郡,故此处似作“茶陵”为是,然零陵郡亦属湘州,从地理位置上属“湘东”,故零陵”亦可作一异文。

 

32、又令巴山太守黄法惠别从宜阳出澧陵,步往掩袭

诸本均做黄法慧,又皆脱“步”字。

 

33、周主又遣其弟卫国公宇文直,率众顿鲁山

诸本皆作“周武又遣其弟卫国公宇文直,率众屯鲁山”,按,宫内本是。《南史》华皎传作“周武帝遣卫公宇文直顿鲁山”,诸本略作“周武”,不合《陈书》体例。又《陈书》上下文亦均作“顿”,如本卷韩子高传云“及征留异,随侯安都顿桃支岭岩下。”

 

34、又遣其柱国长湖公托跋定人马三万

诸本皆作“长胡公拓跋定”,拓跋,或写作托跋、托跋,皆音译。又《南史》卷六十八《华皎传》、《北史》卷七十五《庞晃传》、《隋书》卷五十《庞晃传》,均作“长湖公元定”,北魏孝文帝时改“拓跋”为“元”姓。故当从宫内本作“长湖公”。

 

35、桂阳太守曹宣

七史本作“杜阳”,按宫内本是,杜阳县西晋已废,且远在陕西,其时已属北周。中华书局本已据《南史》、《资治通鉴》改。

 

36、并同于皎

诸本皆作“并隶于皎”

 

37、帝恐上流宰守并为皎扇或

诸本皆作惑,或、惑旧通。

 

38、鸠毒在心,志危宗祗

诸本皆作“鸠毒存心,志危宗社”。

 

39、抚劳骁勇

诸本皆作“骁雄”。

 

40、赖在凶党

诸本皆作“预在凶党”,按,诸本语义为胜。

 

41、所贼主帅节将

诸本作“其贼主帅节相”,《南史》作“其贼主帅节将”,按,据文义当从宫内本及《南史》作“将”。中华书局本已据《南史》改。

 

42、并许开恩出道

诸本作“开恩出首”,《南史》同,宫内本误。

 

43、迾舟舰与王师相持未决

诸本作“列舟舰”,按迾,遮也,原指车驾出行列队警戒,《汉书》卷六十三《昌邑王刘髆传》“以王家钱取卒,迾宫清中备盗贼。[20]”又与“列”同,《汉书》卷八十七上《扬雄传》“穷冥极远者,相与迾虖高原之上。[21]

 

44、及聞徐度趍湘州

 诸本作“趨湘州”,按,《龙龛手鉴走部》“趍通趨”。

 

45、淳于量、吴明彻等募军中小舰,多赏金银,令先出当贼大舰,受其柏,贼舰发柏皆尽。

诸本“柏”皆作“拍”,两字近似,故历代典籍所载分歧,按,《隋书》卷四十八杨素传“素遣巴蜑卒千人,乘五牙四艘,以柏樯碎贼十余舰。”而《资治通鉴》,《册府元龟》所引则为“拍竿”。《太平御览》卷三百三十四“造大舰名曰五牙,上起楼五层髙,百余尺,左右前后置六柏竿”而《武经总要》则引作“拍竿”。此舰载武器宋代犹存,宋人描写较为详尽,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九“每舟载兵千余人,又设拍竿长十余丈,上置巨石,下作辘轳,遇官军船近即倒拍竿击碎之。”《武经总要》“拍竿者施于大舰之上,每作五层楼髙百尺,置六拍竿,并髙五十尺,战士八百人,旗帜加于上,每迎战敌船,若逼则发拍竿,当者船舫皆碎。”然“柏”“拍”字形近似,如《隋书》所作“柏樯”似乎更为切近之意,柏木坚硬,作攻敌利器亦通。未知孰是。

 

46、巴陵城已为冠军所据

诸本作“城邑”,误。按,《南史》亦同宫内本作“已”。

 

47、至水得济

诸本作“至水口,不得济”。按,宫内本脱字。

 

48、俘获万余人,马四千余,返送于京师

诸本作“俘获万余人,马四千余匹,送于京师”。

 

49、席惠略等卌余人并诛

诸本作“席慧略等四十余人并诛”。

 

50、族兄右卫将军僧锡甚爱之

诸本作“右将军僧锡”,《册府元龟》同。据《宋书》卷三十九《百官志上》右将军为“周末官,秦、汉并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来复置”[22],然非常置,《陈书》中仅见“右卫将军”、“安右将军”、“镇右将军”、“翊右将军”,并无“右将军”,右将军则此处仅见,疑当从宫内本作“右卫将军”。

 

51、僧锡卒,仍代为南丹阳太守,镇采石,从征留异,侯安都于岩下出战,为贼所伤,僧朔单刀出援。安都以功除壮武将军。

诸本以上分别作“为贼斫伤”,“单刀歩援”。又诸本无“安都”二字,宫内本衍文。

 

52、又从征周迪有功,迁为巴州刺史。

诸本脱“为”字。

 

53、潘智虔,潘纯陁之子。

诸本无“潘”字。

 

54、章昭裕,达之弟

诸本作“章昭裕,昭达之弟”。按,宫内本脱字。

 

55、皎卑参近昵,且预艰虞

诸本作“皎早参近昵,尝预艰虞”。据《龙龛手鉴》昵为昵之正体字[23]

又,此处张森楷校勘记云“皎”似当作“仲举”,缘此论不应不及仲举。”(据中华书局本所引)。中华书局本整理者亦认可此推论,然据宫内本可知,此处自唐时已作“皎”。

 

56、仲举、子高亦无爽于臣者节矣

诸本作“亦无爽于臣节者矣”。

 

《陈书》列传第三十《始兴王叔陵新安王伯固》(卷三十六)

1、强梁无所推屈

七史本、三朝本、北监本原作“疆梁”,影印百衲本时据殿本改“疆”为“强”。强乃强字俗体,可证殿本之可信。

 

2、“政自己出,僚莫预焉”

 诸本作“僚佐”,按,《南史》卷六十五本传、《建康实录》亦同。

 

3、叔陵日益横征,伐夷獠

 诸本作“日益暴横,征伐夷獠”,按,宫内本是,诸本衍“暴”字。《南史》亦作“日益横征,伐夷獠。”且下文为“所得皆入己”,则上文当为叔陵横征暴敛,故宫内本为善。

 

4、夜常不卧,执烛达晓

 诸本作“烧烛达晓”,按宫内本是,《南史》、《通志》皆作“执烛”。

 

5、其曹局文案,非呼不得辄自

诸本作“自呈”,《南史》作“白”,中华书局本未出校记。

 

6、叔陵治在东府,事务多关涉省阁

七史本、三朝本“涉”作“治”,北监本、殿本作同宫内本作“涉”。按,宫内本、北监本、殿本是。又《南史》、《资治通鉴》同。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引《丹阳记》“东府城西有简文为会稽王时第,东则孝文王道子府。道子领扬州,仍住先舍,故俗称东府。[24]”东府后渐为扬州刺史治所。陈叔陵为“都督扬徐东阳南豫四州诸军事,扬州刺史”,故其治所在东府。南朝因建都建康,故扬州刺史权任颇重,故下文言“执事之司”若对陈叔陵“承意顺旨”,则叔陵“讽上进用之”,若“微致违忤”则“必抵以大罪”。然扬州刺史并无统摄、辖制中央省阁之权利,只因与省阁官员“多关涉”,故希己意则向上讽荐,违忤则诋以罪。此皆可发明也,盖涉、治二字草书形似致误。

 

7、及彭氏卒

诸本作“及彭卒”。按宫内本语义为胜,又《南史》亦做“彭氏”。

 

8、未及十旬,及令庖厨击鲜

诸本“旬”作“日”,按,《南史》同宫内本,作“未及十旬”。

诸本“及”作“乃”,按,诸本是,宫内本误。

 

9、翌日旦

七史本、三朝本原作“翌日且”,影印百衲本时据北监本、汲古阁本描润“且”为“日”。中华书局本未出校记。

 

10、呼其甲士

七史本原作“田士”。影印百衲本时据三朝本、北监本、汲古阁本描润“田”为“甲”。中华书局本未出校记。

 

11、摩诃绐报之曰

七史本“曰”原作“口”,影印百衲本时描润“口”为“曰”。中华书局本未出校记。

 

12、如其事挞,必以公为台鼎

诸本作捷,按,宫内本误。

 

13、叔陵驰骑拔刃追之

按,北监本、汲古阁本“刃”作“刀”。

 

14、摩诃马客陈智深迎刺叔陵,僵毙于地,阉竖王飞禽抽刃研之十数下,马客陈仲华就斩其首,送于台

诸本同宫内本作“马客”,中华书局本据《南史》、《资治通鉴》改作“马容”,然据宫内本可知,《陈本》与《南史》、《资治通鉴》不同,原即作“马客”。客与容形近,二义皆通,未可遽废一义。又下第29条“台马客至”亦作“马客”。

又诸本作“抽刀斫之十数下”。

 

15、穷凶极逆,旷古未传

诸本作“旷古未俦”。

 

16、凶逆枭镜

七史本、三朝本同,然汲古阁本、北监本,殿本作“獍”。中华书局本作“獍”,未出校记。按,作枭镜时,镜、獍旧通。

 

17、赖宗庙之灵,时从仆灭

七史本、三朝本作“什”,南监本作“释”,汲古阁本,北监本、武英殿本并作“殄”,汲古阁小注“一作释”。张元济校勘记作“宋误,什疑仆之讹”,按,作仆是。宫内本可证张校之疑。(中华书局本认什为仆,未出校记。)

 

18、因藉叔陵将领历阳二郡

诸本为“将领历阳、衡阳二郡”,是。宫内本脱字。

 

19、谅,京兆人,梁侍中、护军将军祭之子也

诸本“祭”作“粲”,按,宫内本误,韦粲见《梁书》卷四十三本传。

 

20、陈仲华为上隽太守

诸本作“下嶲太守”,误。陈时无“下隽”州郡,当从宫内本作“上隽”。《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载“梁置上隽郡”,又《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十二载梁置上隽郡,郡治在“下隽县”,“陈又改上隽郡为上隽州,天嘉元年还复本名。”则陈仲华当为上隽州郡太守。又宫内本此处异文,可释清人之疑,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言“梁置上隽郡,《寰宇记》,大同五年于上(当为下,笔者注)隽县置上隽郡……按,《陈书》始兴王叔陵传,后主以诛叔陵之功,以陈仲华为下隽太守,则陈改上隽为下隽,抑别置下隽郡与?”杨据今本误上为下,遂生疑问,今藉宫内本可发明。

 

 

21、酣醉以后,多所乞与

诸本作“多所乞丐”。

 

22、国有游不修习者

按,此字不见于历代字书,敦煌博物馆藏《妙法莲华经》(敦博072)卷四“得好同学,共读诵是经”之“学”字正是此形[25],应当为“学”俗体字之一种。

 

23、十三年,为使持节、都督扬南徐东阳南豫四州诸军事

诸本“阳”作“扬”,按,《宋书》卷三十五《州郡志》“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26]”。又据《册府元龟》卷三百八十载王僧辨为“都督扬南徐东扬三州诸军事”。故当从诸本作“扬”。

 

24、高宗每宴进集,多引之

诸本无“进”字。

 

25、台马客至,为乱兵所杀,尸于东馆门

诸本亦做客,而中华书局本据《通鉴》、《南史》改作“容”。今宫内本并作“客”,可见此异文至宋初已有。客与容形近,二义皆通,未可遽废一义。

又七史本作“尸于东昌馆门”,是,宫内本脱“昌”字。北监本、汲古阁本、殿本“尸”作“尸”。

 

26、欲依外议,意犹弗忍

诸本“欲”作“今”。

 

27、置之旬人,良以恻悯

诸本“旬”作“甸”。按,宫内本误,《礼记》卷二十《文王世子第八》曰“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27]

 

28、叔陵险奔

诸本作“叔陵险躁奔竞”,“”、“”为躁、竞之异体字。

 

 

注释:

[1]姚思廉《陈书》,中华书局,1972年,第二册第501页。

[2]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载“绍兴十四年,井孟宪为四川漕,始檄诸州学官,求当日所颁本。……因命眉山刊行焉。”据此可知,此本眉山七史本底本为政和中所颁之曾巩等校定本。

[3]关于百衲本所影印的静嘉堂本及国图本是否即是井度刻印的眉山七史本(蜀大字本),自王国维以来学者多有考证,现在一般认为眉山七史本已佚,现存的七史本实际上是南宋初年江南地区以监本为底本刊印的一个版本,详见尾崎康《以正史为中心的宋元版本研究》第二章<南宋版研究>。故虽然张元济在序中称其影照底本为“宋蜀大字本”,本文只称“七史本”。

[4]详参中华书局点校本《陈书》校勘记。

[5]陈尚君《二十四史启动修订的一些建议》,《文汇报》,200693日第008版。

[6]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524页。

[7]秦公《碑别字新编》,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438页。

[8]颜元孙《干禄字书》,杉本つとむ编《异体字研究资料集成》別卷收录,雄山阁,1975年,第26页。

[9]黄征《敦煌俗字典》,第141页。

[10]颜元孙《干禄字书》,第43页。

[11]颜元孙《干禄字书》,第27页。

[12]参照黄征《敦煌俗字典前言》,及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第六章第二节,第175205页。

[13]张元济著《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陈书校勘记》,王绍曾等整理,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47487677頁。

[14]华皎之皎字,七史本原作“晈”,《南史》亦作晈,盖皎晈通用,而中华书局本未出校记。宫内本均作“胶”,亦形近而误,下文并同,不再出校记。

[15]李延寿《南史》,中华书局,1975年,第三册第678页。

[16]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二册第403页。

[17]参考吕宗力《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722页。

[18]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71年,第631页。

[19]《陈书》,第一册第173页。

[20]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九册第2767页。

[21]同上,第十一册第3544页。

[22]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四册第1226页。

[23]释行均著《龙龛手鉴》,杉本つとむ編《异体字研究资料集成》別卷收錄,雄山閣,1975年,第275頁。

[24]刘义庆着,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51页。

[25]参考《敦煌俗字典》,该写本可参阅段文杰《甘肃藏敦煌文献》,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六册第215页所载照片。

[26]沈约《宋书》,第四册第1029页。

[27]孙希旦著,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二册第5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