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傳統文化以儒家思想爲中心。《儒藏》爲儒家經典和反映儒家思想、體現儒家經世做人原則的典籍的叢編。收書時限自先秦至清代結束。
二、《儒藏》精華編爲《儒藏》的一部分,選收《儒藏》中的精要書籍。
三、《儒藏》精華編所收書籍,包括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傳世文獻按《四庫全書總目》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分類,大類、小類基本參照《中國叢書綜錄》和《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於個別處略作調整。凡單書已收入入選的個人叢書或全集者,僅存目錄,並注明互見。出土文獻單列爲一個部類,原件以古文字書寫者一律收其釋文文本。韓國、日本、越南儒學者用漢文寫作的儒學著作,編爲海外文獻部類。
四、所收書籍的篇目卷次,一仍底本原貌,不選編,不改編,保持原書的完整性和獨立性。
五、對入選書籍進行簡要校勘。以對校爲主,確定內容完足、精確率高的版本爲底本,精選有校勘價值的版本爲校本。出校堅持少而精,以校正誤爲主,酌校異同。校記力求規範、精煉。
六、根據現行標點符號用法,結合古籍標點通例,進行規範化標點。專名號除書名號用角號(《》)外,其他一律省略。
七、對較長的篇章,根據文字內容,適當劃分段落。正文原已分段者,不作改動。千字以內的短文一般不分段。
八、各書卷端由整理者撰寫《校點說明》,簡要介紹作者生平、該書成書背景、主要內容及影響,以及整理時所確定的底本、校本(舉全稱後括注簡稱)及其他有關情況。重複出現的作者,其生平事蹟按出現順序前詳後略。
九、本書用繁體漢字豎排,小注一律排爲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