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所处位置:首页>>综合呈现>>新书·期刊
选择文字大小[大] [中] [小]

《中国史研究》2019年第3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日期:2019-12-23 原文刊于:《中国史研究》编辑部

本期目录

CONTENTS 

二〇一九年第3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专稿

新中国七十年的史学发展道路

卜宪群(5

专题研究从金文册命赐旂礼看西周爵位制

王晖(35

里耶“户隶”简与秦及汉初附籍问题

吴方基(54

秦汉时期的异地诉讼

王安宇(70

我国古代契约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杨际平(79

践更之卒,俱授官名——“唐天宝十载制授张无价游击将军告身”出现的历史背景

吕博(96

宋代的佣书

程民生(110

名门后裔:宋代一个普通人的异常生活轨迹

游彪(125

元明善《寿国董忠烈公传》考——兼论董文用对元朝《太祖实录》纂修的影响

罗玮(143

明代商人的社会参与

常文相(157

停封与激封:明嘉靖朝以降封爵制度的演变

秦博(173

读史札记

《楚居》“京宗”新释

周宏伟(190

《逍遥游》篇末“斄牛”句解

李锐(194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辨误二则

李银良(198

《晋书·地理志》小注“侯国”解

顾江龙(204

 

内容提要

新中国七十年的史学发展道路

卜宪群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年来,中国史学工作者自觉将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在创建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理论体系,揭示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道路,探索中国历史上的重大问题,阐释中国历史发展规律,服务党和国家事业上取得了突出成就。当然,也留下了很多深刻教训。当前,史学工作者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史学研究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方向,将史学研究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结合,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关键词

新中国七十年  马克思主义史学  唯物史观  史学理论

 

从金文册命赐旂礼看西周爵位制

王晖

内容提要

西周爵位制度是公卿大夫士四级爵制。金文册命礼仪中赐旂,写作“Х旂”,有时也以某一专有名词表示。在西周册命赐旂礼中通帛旜类的高等级是“朱旂”,相当于卿士级,更高的当为“朱旂二铃”,可能是公级的主政大臣;画有蛟龙类的“大旂”属王朝卿士,在诸侯中则为元侯类的大国诸侯;通帛旜类的次等级是“赤旂”,是一般诸侯的旗帜;通帛旜类的“大白”“小白”“淑(素)旗”是小诸侯所赐旗帜。西周金文册命礼中赐旂常见“旂”或“銮旂”,因属泛称而不知其对应爵称。金文中常见“銮旂五日”“旂五日”“旂四日”,应是“五星”“四星”的特殊表达法。“旂五日”应即古文家所说参宿五星,象征“熊虎”,象征大夫类爵位;“旂四日”应即虚宿四星,象征龟蛇之“旐”,象征下大夫士类的爵位。

关键词

金文 册命礼 赐旂 西周 爵位

 

里耶“户隶”简与秦及汉初附籍问题

吴方基

内容提要

秦及汉初附籍问题是户籍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过去由于材料阙如,未有探讨。据近年刊布里耶“户隶”简、岳麓秦简等相关材料,“户隶”之“隶”是民,非以往认为的罪隶、奴隶、眷属子弟等。“户隶”指民不“为户”者,将户籍依附于他户主名下,是为附籍。秦及汉初附籍现象的成因主要有三点:一、因年龄问题不立户而为附籍;二、无户籍无归属的女子重新编入户籍成为附籍;三、因“名田宅”制度的执行问题,一些民无法占有田宅便可不“为户”,附籍他户主名下。

关键词

秦及汉初 “户隶” “隶”身份 “为户” 附籍

 

秦汉时期的异地诉讼

王安宇

内容提要

所谓异地诉讼是指改变案件的原管辖地,依法移送案件至异地受理的诉讼活动。秦汉时期司法程序的重要原则是“一法行之于一国”,异地诉讼即是保障这一原则的重要程序。当时的异地诉讼程序包括“合”与“分”两大方面:将共案但分系异地之囚“合”于一处的司法管辖;在一定条件下将本地之囚“分”于异地审理。秦汉时代设立异地诉讼程序,是防止地方干预司法的重要策略,对维护司法公正与统一的司法权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异地诉讼 司法管辖 囚徒移送 中央集权

 

我国古代契约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杨际平

内容提要

今人说的契约与古文书学说的“书契”,是内涵、外延都各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契约是一种约定,但并非所有约定都是契约,如家训、族规、乡约、政府策命、丹书铁券等等就不是契约。契约是凭证,但并非所有的凭证都是契约。出入关津的凭证,官府仓库的出纳取予的凭证就不是契约。常被人视为契约的青铜器卫盉、散氏盘、曶鼎铭文都是青铜器主人单方面铸造,记述其生产过程的记叙文,都不是契约。我国现存最早的契约是简牍契,为数不多,内容非常简约。魏晋以后,随着纸张的普及,纸本契约取代简牍契约。纸本契券总体上远比简牍本契券完善,也更为普及。唐贞观末、永徽年间以后,契约文书才普遍自称为“契”,此前则多称为“券”。唐以后传世文献所说的契约,不同于古文书学所说的“书契”,而与今人所说的“契约”大体同义。从简牍时代进入纸本文书时代后,“书两札刻其侧”的“书契”历史早早结束了,而契约的历史却方兴未艾。最初的契约通常是一式两份,战国孟尝君食客冯谖于薛烧债券故事就有一个“合券”过程,东汉樊重、北魏李元忠的焚券,就已是债权人自行焚券,一焚了之,表明其时的债券多数已是“单契”,由债权人收执。

关键词

契约 书契 契与非契 约行二主 单契

 

践更之卒,俱授官名——“唐天宝十载制授张无价游击将军告身”出现的历史背景

吕博

内容提要

开元二十一年,唐王朝府兵制度日趋瓦解,十道节度使体制逐渐建立。随着开疆拓土,征战不已,勋官颁授猥滥,原有折冲府的官职,如“别将、果毅、都尉”之类,逐渐被大量酬予兵士。杜佑曾说安史之乱前夜,几乎每一个普通边防士兵都有类似“果毅”“别将”的官号,军队里几乎没有无官资的白丁。种种迹象表明,杜佑的这种说法完全符合历史实际。“唐天宝十载制授张无价游击将军告身”正是产生于这种历史背景。庞大军官群体的俸禄,给唐王朝的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将“制授张无价游击将军告身”还原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去,可以看到天宝十载前后唐王朝军事以及财政体制发生的重要变化。这也是安史之乱产生的历史背景之一。

关键词

府兵制 张无价官告 俸禄 安史之乱

 

宋代的佣书

程民生

内容提要

宋代佣书是古代佣书职业的延续,因印刷术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完成了转型升级。传统的主业抄书萎缩,但书写文书等业务逐渐开展,或受雇于官府、官吏、富户、社团,或开书铺代办官府文书业务,或为公众服务。无论公私文字均有涉及或包揽,文化含量更高。佣书从文本的复写者升级为文本的制造者,在传承书籍、传播文化、传递信息、服务社会、沟通官民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新型的宋代佣书是宋文化、宋代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结晶,一个功不可没的幕后推手。由此映射出一个新境况:宋代进入文书社会,其基础是文化普及,反映了宋代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制度文明的新变化、新发展。

关键词

佣书 宋代 文书社会 文化水平

 

名门后裔:宋代一个普通人的异常生活轨迹

游彪

内容提要

笔者在《山西碑碣》一书中发现了周邦彦所撰写的田子茂墓志铭。田子茂是唐代魏博镇节度使田承嗣的后裔,虽然其家世显赫,但到了北宋中期已逐渐衰落,他出生于山西忻州的一个普通农家子弟,从一名保丁成长为宋代的武将。他的一生多数时候都在宋夏、宋辽边境地区担任各种武官,历经北宋中后期与西夏、辽朝的种种交涉。从他的人生似乎可以窥视出这一时期朝廷上下鲜为人知的诸多情形,尤其是宋哲宗、徽宗时代激烈的政治斗争,并非只是在朝堂之上,也会延伸到官场的中下层,甚至一直到达民间。作为一个普通人,田子茂从平民到官员,其仕途的沉浮正是北宋一代某些历史场景的真实再现。

关键词

田子茂 墓志铭 保甲法 武将

 

元明善《寿国董忠烈公传》考——兼论董文用对元朝《太祖实录》纂修的影响

罗玮

内容提要董俊是元代藁城董氏家族兴起的第一代。本文的研究对象即是元明善所撰《寿国董忠烈公传》这样一篇较少受到关注的董俊传记。该文献最主要的特点是元明善对自己在《藁城董氏家传》中董俊事迹的书写进行了偏离历史事实的较大改易,以致部分叙事顺序也颠倒重组。而改写原因是元明善参阅了翰林国史院典藏史籍资料中的不同记载,其中包含《太祖实录》中有关董俊的事迹。通过研究可以发现董俊三子董文用为彰显其父功德,对翰林国史院的纂修工作施加了影响,形成了《太祖实录》中对董俊的记载,进而留存到《元史·太祖纪》中。至此,元朝实录纂修中一个隐秘不彰的事实被揭示出来。

关键词

董俊 元明善 董文用 《太祖实录》 《元史》 书写

 

明代商人的社会参与

常文相

内容提要

明代一些商人依托财富声望,于灾荒中赈救饥民,平素多有周乏济困、兴工营建之举,乃至制定比较完善的资赡规程,成为乡族间的实际主持者。他们顾念国计民生,还能通过建言顾问、领差任事、调停解纷等方式,积极主动参与地方及国家事务,不仅展露出较强的责任意识和现实关怀,且体现了其在基层社会所具备的某种程度的组织领导能力。在议策盐政与抵御倭患中,当时商人也有突出表现。总体说来,明代商人注重自身行事对助裨时务庶政起到的切实成效,丰富了利民益世的价值意涵,同士绅阶层一道承担起更多公共职能,双方构成密切关联的地方主要支配群体,传达出明代社会权力伴随既有体制的延续,渐次向绅商共同支配结构演进的可能。

关键词

明代 商人 社会参与 财富优势 士商融合

 

停封与激封:明嘉靖朝以降封爵制度的演变

秦博

内容提要

明代勋爵册封制度在嘉靖朝之后出现停封与激封的情况。停封是明世宗进一步强化皇权的结果,其目的在于抑制朝中新贵的出现,这一施政方略又为隆庆、万历、天启诸朝延续。激封是崇祯及南明诸帝草率分封武将的无奈之举,可谓长期停封之后的反弹。嘉靖以后,无论停封抑或激封,均有违明代军功封爵的原则,作为国之公器,爵禄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反映出皇帝个人意志对勋爵制度的影响。

关键词

明代勋爵 停封 激封 制度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