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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田野与日常探寻中国社会变迁(上)——专访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

发布日期:2019-01-26 原文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报
冯黛梅

   4月,一个周五的下午,按照约定的时间,记者来到了宋怡明教授位于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墙上挂着一张“海纳百川”的字画,简单大气,颇为醒目。初识宋教授是在两年半前他刚刚接任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之时,此后便常常见他风风火火穿梭于不同活动的场合。他说话声音洪亮,反应迅速、风趣幽默,作为一位中国历史学教授,总觉得他似乎太活泼了些,但也因此,他主持的活动气氛总是相当热烈。一直以来记者希望能和他有更深的交流,以更多地了解这位曾经本科研读国际关系、之后转入明史研究的外国教授,一位在美国哈佛大学担任中国研究中心主任的加拿大人,一位常年造访中国闽南地区村庄、寺庙的“华南学派”历史学者。他的专著《被管制的艺术:晚期帝制中国的日常政治》不久前在美出版,这成为我们此次交流的契机。

 

  日常政治: 老百姓与政府打交道的艺术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的最新专著《被管制的艺术:晚期帝制中国的日常政治》去年底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首先我想问一下,这里说的“日常政治”是什么意思?

 

  宋怡明:什么是“日常政治”?简单些说,就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应对权威规范、制度等。很多时候,许多政治行为实际上就是世俗的日常互动中的一种,人们间接而不是直接地与国家机制进行互动,通过应对以及利用规则,转而达到获取自己利益的目的。

  “被管制的艺术”这个概念是受到福柯(Michel Foucault)“治理的艺术”(the art of government)以及耶鲁大学政治人类学教授斯科特(James Scott)“不被管制的艺术”(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启发而命名的,但是我希望读者能看到,这并不是一个所谓热门语汇的选择,而是一个认真的研究。明代的情况从根本上不同于斯科特研究的“佐米亚”(zomia)区域,被管制的艺术并不是在被管制或者不被管制之间的一个基本选择,而是对于什么时候被管制、如何最大化被管制时的收益、最小化成本等问题的算计和考量。

  这本书很快就有中文版问世了,一家中国出版社已经购买了中文版权,正在翻译中,现在大概已经完成3/4,明年应该就会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报》:这是一本与明朝军事制度有关的书,我可以说这是一本研究军事史的书吗?

 

  宋怡明:这本书虽然与明朝时期的军事有关,但它谈论的不是传统军事学话题比如战争、战略等,而是中国老百姓与政府打交道的艺术,讨论老百姓在当时的军事制度下如何与其迂回的艺术,也就是开始所讲的“日常政治”。中国老百姓与国家之间互动已经有漫长的历史,但是之前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二分法,即他们之间的关系要么是服从,要么是反抗。而事实上,老百姓很少百分之百服从国家,也很少百分之百反抗。他们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其实是既有服从也有反抗。

  我的研究以军事制度为切入点,试图了解当时的老百姓如何与影响他们但未必决定一切的统治制度、政策打交道。通过研究,你会发现,老百姓会采取很复杂的策略来应对国家制度、政策,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统治制度对他们的负面影响。我们从国家的档案资料、会典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明代的军户与卫所制度对老百姓影响很大。明代的军户制度,就是每个军户有义务出一男丁去卫所当兵,只要你登记为军户,你就得永远送男丁去当兵。朱元璋的意思是,国家需要多少兵丁,我就设多少军户。这样就有足够的兵源,但问题是老百姓并不是那么听话,他们想尽种种办法来应对,既能完成国家的义务,又不至于让家庭遭受太大打击。

 

  制度套利:明代军户多种变通应对卫所制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时的军户主要采取哪些应对策略?

 

   宋怡明:轮换,可能是他们最容易想到的方法。让几个儿子轮换,或者是只让一个承担义务,其他几个通过支付钱财作为补偿,这样的话,事实上是把国家的义务合同化、货币化了。把如何安排写在合同里,明确哪个儿子去当兵丁,哪个要出钱。这是个很有趣的事情,并且这个合约成为他们家族的一个协定,写在了族谱里。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虽然700年前信息相对落后,但是家族内部的约定等在族谱里都能找到很详细的记载。

  除了刚才说的轮换,还有一个办法是分家。比如我看到泉州某一个家族族谱的记载是这样的:军户的父亲去世了,有两个儿子,那么他们如何承担兵役的义务?他们采取了分家的办法,即老二分得家产的绝大部分,老大分得小部分,但是老二家从此承担兵役的义务,而此事与老大家再无关系。然而,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老二家又有三个孩子,但是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财产补偿给服兵役的一方,那么还有什么办法来处理义务承袭?这时他们想到祠堂牌位——以在家族中的牌位作为回报,也就是说承诺给去服兵役的儿子及其后代,祭祖时牌位排在第一位,以此作为承担兵役义务的回报。而对于政府而言,它不管谁去,只管有没有人去。

  此外,军户们也发现,其实没必要让自己家族的人去,完全可以雇人去做兵丁。我的书里就讲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一家军户找到一个和尚代替,给他买了块田作为回报。族谱里还写了一句很有趣的话,和尚从此由原来的陈姓改姓王,兵役义务由他的后代负责。但是,和尚怎么会有后代?我们不得而知,所以这也很有趣。

  你看,虽然我的书在谈军事,其实与军事并没有太大关系,更多的是社会人类学。

  《中国社会科学》:您在书里说,您考查的并不是中国的地方历史,而是通过对地方的研究来揭示中国的日常政治特点。虽然您考查的是明朝的中国,但是这种明代老百姓的“日常政治”贯穿历史,也存在于当下?

  宋怡明:每次我在中国演讲,学生总说这种情况和我们现在太相似。我在我的书里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叫作“制度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实际上,无论是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现在,制度套利现象很明显。也就是说,如果要利用国家的制度,必须要理解国家的语言,利用官方的话语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因为只有这样,当老百姓碰到困难、纠纷,需要打官司时,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即使是我书里讲的那些明代的老百姓,他们也需要懂得如何套用国家话语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这种情况和现在的中国也很相似。这种日常政治是不是一种文化?是不是从祖宗那里学来的?我也不知道,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从历史传承下来的日常政治文化,因为在中国历史上,老百姓善于找到与国家打交道的办法,但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日常政治文化,我也难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