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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土山屯墓群考古发掘获重要新发现

发现祭台、“人”字形椁顶等重要遗迹,出土温明、玉席和遣册、公文木牍等珍贵文物
发布日期:2018-01-29 原文刊于:图书馆
图书馆
  

土山屯墓群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土山屯村东北的岭地上群山环绕的开阔地带,地下多为砂岩。墓群原有15座封土,其中1座被毁坏。封土大小不一,大的直径约15-30米。

20173-11月,为配合铁路工程建设,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黄岛区博物馆,对工程所涉土山屯墓群部分区域进行了考古发掘。

共清理汉代封土14处、汉魏时期墓葬60余座,出土大量原始青瓷器、陶器、铜器、铁器、漆木器、丝织品等文物。其中封土及埋葬习俗、“祭台”性质的砖构平台、“堂寝”椁室结构、遣册、“上计”公文木牍、温明和玉席等为这次考古的重要新发现,已经引起业界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墓葬结构的新发现为封土墓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考古新成果

此次考古发现,墓群封土之下一般为两座具有早晚关系的并穴墓葬。较早的墓葬入葬后,在墓上起封土,为第一次埋葬封土。较晚的墓葬均打破部分较早的封土,入葬后,再在其上起封土,较晚的封土叠压在原封土之上,整体形成一个更大的封土。部分墓圹外围发现有沟状遗迹,可能为排水沟或界沟。

砖构平台为国内汉代墓葬发掘中首次发现,共在7处封土有发现。这类平台均位于封土南侧的缓坡之上,略呈方形,边长2-2.5米。其基本结构是东西向铺素面平砖,再在周边用立砖砌出平台范围,其中编号封10的砖构平台中央放置有一灰陶罐。《论衡·四讳》:“古礼庙祭,今俗墓祀”。初步推测,这可能是西汉晚期墓前祭祀的“祭台”性质的遗迹,其作用应是在墓前“露祭”时摆放酒食。部分封土发现有存在早晚关系的两处砖构平台,分别对应早晚两次埋葬封土,其中较晚的平台一般位于整处封土南侧缓坡的中心位置,应是同时祭祀封土下两座墓的墓主人。

    本次共发掘西汉晚期——东汉早中期墓葬52座,东汉晚期-魏晋时期墓8座。最为重要的是西汉晚期-东汉早中期的一批墓葬,这些墓葬大部分并穴分布于封土之下,呈长方形,部分带有墓道呈“甲”字形,岩坑竖穴砖木混合椁形制为主,M177发现有“人”字形椁顶的迹象。有的椁外填有大量的陶瓦片堆积,多为破碎的建筑材料,推测其用途与“积贝、积沙、积石”墓的用途相似,可能也有一定防盗作用,可称之为“积陶墓”。

这批墓葬中,M147M157M177保存最为完好,形制结构清晰,出土遗物丰富。

M147位于4号封土之下的西侧,晚于东侧的M148。岩坑竖穴双椁双棺结构。带有墓道,呈“甲”字形,墓道上凿有数目较多的脚窝。墓圹南北5.2米、东西长4.65米,墓道长7.2米,宽2.5米。

 

墓室内四周为砖椁,砖椁内有木椁,木椁分器物厢室和棺室。内棺外表髹黑漆,棺体表面有4道横向棺束,宽约5厘米,从棺盖延伸到棺底,棺盖与棺身交接处亦有一道棺束。棺束捆麻布作胎,再髹漆。由于棺盖密封完好,棺内为清水。

棺内有男性墓主一名,仰身直肢葬,身体的骨骼和须发(头发、胡须、体毛)保存完好。据遣册及印章所载,墓主人应为“堂邑令刘赐”。随葬品有原始青瓷壶、玉温明、玉枕、玉席、玉具剑、玉带钩、琉璃七窍塞、嵌金环首铁刀、铜镜、铜印章、玉印章、木俑、木杖、毛笔、板研漆盒和一批木牍。另有大量织物,残朽较为严重。

M157位于5号封土之下的西侧,晚于东侧的M158。带有墓道,呈“甲”字形,岩坑竖穴双椁重棺结构。墓圹南北4.3米、东西3.8米,墓道长11,2.8米。椁外填有大量碎陶片,陶片之上填青膏泥。砖椁内置木椁、重棺和器物厢,棺体髹黑漆,表面有2道横向棺束,宽约5厘米,从棺盖一直延伸到棺底。

墓主人骨骼已朽,仅余少量的头发和指甲,据遣册所载,墓主人为“左曹中郎刘仲子”,随葬品主要有铜印、铜镜、铜带钩、漆盒、木剑、木枕、木带钩、木杖、双管毛笔、板研盒、纱帽和木牍等。棺底散布一层大泉五十铜钱和粮食。另有大量织物,惜残朽较为严重,仅能提取残块标本。

M177位于7号封土之下,打破M178封土,为带墓道的“甲”字形岩坑竖穴木椁墓。墓口长5.5米、宽4.5米,深7米,南北向。墓道长14.8米、宽1.9-2.5米。椁上及外侧填有一层青膏泥,膏泥内杂有大量陶片。根据发掘迹象,推测在椁盖板上另有“人字形”木质椁顶。“人字形”椁顶南侧,椁室南侧板之上,有一道类似“拱门”的单层平砌砖墙,与“人字形”椁顶处于同一层位。重椁重棺,椁室为“堂寝”结构,西侧棺室为“寝”,东侧厢室为“堂”。“堂”与“寝”间有栏杆状隔断和门道。内外棺均髹黑漆。

据遣册所载,墓主人为劉驕君。墓内随葬品主要有漆案、耳杯、漆盒、漆盘、竹笥、木牍、角擿和纺织品等。其中丝织品较多,据遣册记载,棺室内应有50件随葬的织物。部分织物保存较好,织物、纹饰及刺绣等尚存,故决定将内棺整体提取,待进一步开展实验室考古工作。

 

温明、玉席和木牍等大批珍贵文物的出土解决了学界疑问

发掘出土文物共计1000余件(套),主要有陶器、原始青瓷器、铜器、铁器、漆木器、玉器和丝织品等。原始青瓷器主要有原始青瓷壶和原始青瓷瓿,这类器物在鲁东南沿海地区汉代墓葬中常有发现,产地应为吴越地区;铜器主要有铜镜、铜带钩、铜环、铜印章等,其中铜镜出土数量大,种类多,且保存状况好;铁器主要有削刀和铁剑;漆木器有漆盒、漆案、漆盘、漆樽、漆奁、漆耳杯、木牍(共23枚)、竹简(约10枚)、木剑、木带钩、木杖和木温明等;玉器有玉印、玉带钩、玉环和玉剑璏等;纺织品残朽严重,但依然提取了纱帽、系带、鞋袜等部分织物,另有部分织物整体提取,待室内进一步清理保护。

这些文物种类繁多、形制精美、具有浓重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其中M147出土的玉印、玉席、玉温明、玉枕和木牍尤为重要。

两枚玉印同时出土于M147墓主人腰部位置,正方体形,侧面有对穿小孔,墨书印面,分别为“萧令之印”和“堂邑令印”,应为明器。附近同出的还有一枚龟钮铜印,铸有阴文印面“刘赐”,为私印。

M147棺内南侧发现一枚木牍,为遣册性质的木牍,自名“堂邑令刘君衣物名”,记载72件随葬品,除大量纺织物之外,最重要的为“玉温明一”“玉席一”“玉枕一”和“堂邑户口簿一”。

“玉席”位于M147墓主人身下,为琉璃饰片连缀的席状葬具,与棺内底同宽,略短于棺内底。饰片上铸有柿蒂纹、龙纹和虎纹,纹饰部分贴有金箔。饰片四周均有小孔,用以连缀。对照遣册,可知其为遣册上登录的“玉席”。玉席与棺底之间,铺有一层毯状织物,推测是玉席的构件之一,用以承托玉席和连缀玉席。

“玉温明”发现于M147棺内北侧,罩于墓主人头部之上,盒状,仅南侧没有壁板,截面为正方形,边长 40厘米。盒身盝顶,盝顶中央嵌琉璃璧,璧中央放置一包金箔木雕小龟;盝顶斜坡四角附有四只木雕包金银箔螭虎;盒身内外侧均镶嵌有琉璃饰片,北、东、西三面侧板内侧均镶嵌有一面素面铜镜;镶嵌琉璃饰片和铜镜的槽内有墨书编号,琉璃饰片和铜镜上亦有对应的墨书编号;盒北外侧贴有侍女形象的小木偶,偶身有彩绘。这类器物,过去在扬州、连云港等地曾发掘出土,往往称为“面罩”,学术界对其定名曾有过讨论。《汉书·霍光传》:“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关于“温明”,东汉人服虔注曰:“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殓并盖之。”

对照文献、实物以及遣册,可确知此器物即为“温明”。镶嵌在温明之上的琉璃饰片为铸造的铅钡玻璃,应是作为玉饰片使用。

温明底板上放置有一木雕虎头枕,虎头放置于枕身两端,上下颌分别圆雕而成,口内含木雕圆球,虎身和圆球均包有金箔。根据遣册,此即是“玉枕”。墓主人头部即放置在盒身内部的虎头枕之上。玉枕的南侧两端,放置有两个人首蛇身的圆雕小木偶,身有彩绘,并包金箔银箔,据发饰和衣饰不同可分辨男女,应为伏羲和女娲。

M147南侧发现一件竹笥,竹笥内除发现梳篦、双管毛笔、板研、和削刀外,另发现十枚木牍。十枚木牍中,有两枚为空白木牍,有两枚为尚未使用的“名刺”,分两行墨书“堂邑令赐再拜 谒”,有六枚为“上计”文书性质的公文木牍,经初步释读,木牍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片 两面每面分两栏书写

第一面及第二面上栏为《堂邑元寿二年要具薄》,共38行,记载了吏员数量、城池大小、户口人数、犯罪人数、库兵数量、提封数量、疾病、垦田、钱粮市税、传马数量、赈济贫民等方面。

第二面下栏为《元寿二年十一月见钱及逋簿》,共14行,所载内容为税收和欠缴的各类税收细节。

第二片 两面书写

《诸曹要员集簿》共20行,所载内容与《诸曹要员集簿》相似,略有不同。

第三片 单面书写

为《堂邑盗贼命簿》,共7行,记载所捕盗贼及定罪情况。

第四片 两面书写,每面分两栏

上栏为《囚簿》,共6行,记载囚徒定罪及输铁官情况。下栏未有自名,共4行,前有墨点,分别记载两件司法案例和戈船所在位置

第二面为《牧君移书要》,共8行,为一种由上往下传达的公文,记载州牧君下行的文书概要,共计6件事。

第五片 两面书写,每面分两栏

为《堂邑元寿二年库兵要完坚簿》,共49行,所载内容为兵器完损情况的统计,所记兵器种类繁多,数量庞大。

第六片 两面书写,每面分两栏

 

第一面上栏为《盗贼命簿》,共7行,记载所捕盗贼数量及定罪情况。下栏为《君视事以来捕得他县盗贼小盗伤人簿》,共7行,记载所捕他县盗贼伤人情况。

第二面上栏为《囚簿》,共5行,记载囚徒定罪情况。

下栏未有自名,共三行,以墨书“●”开头,记载县民疾疫及治疗情况。

《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胡广注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计)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 ”对照遣册,“堂邑戶口薄一”应是指这批上计文书牍。

精美的漆器也是本次发掘的收获之一。土山屯墓群出土漆器器形、胎质、装饰风格等均与扬州、连云港一带西汉中晚期木椁墓出土漆器非常相似,甚至有些完全相同,似为同一作坊生产。

土山屯墓群考古的重要成果和意义

此次发掘的这批西汉晚期-东汉早中期的墓葬,由于大多未被盗扰,且埋藏环境较好,故保存相对完好。其封土下两座墓葬的结构,异于本地区发掘的胶州赵家庄汉墓、黄岛安子沟汉墓和日照海曲汉墓,为鲁东南沿海区域的这类封土墓研究提供了新的考古资料。

封土前砖构“祭台”,是国内首次发现,为研究西汉晚期的丧葬制度和社会风俗,特别是对墓祭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和考古资料。

砖椁加木椁的椁室结构,当是受南北两种地域文化的影响。“人”字形椁顶目前多发现于今江苏、浙江沿海一带,有研究者推测这是属于越人的一种独特埋葬制度。土山屯墓群出土“人”字形椁顶,应与战国至汉代时期鲁东南区域和江浙吴越文化区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关。

出土的随葬品及对应的遣册,对汉代名物制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文字资料,特别是温明和玉席,为解决这类文物定名问题提供了考古依据。其他诸如漆器、玉器等均极精美,应为当时贵族所用。

上计文书木牍的发现,是继尹湾汉墓、天长纪庄汉墓和松柏汉墓之后,墓葬内出土的第三批上计公文木牍,也是墓葬内发掘出土的第一批完整的汉代县级上计公文木牍。这批木牍保存完整、内容详细、文字清晰、书法工整,对研究汉代行政制度、社会生活史和司法制度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山屯汉代墓群的发掘是汉代考古的一次重要收获,其墓葬形制及出土器物具有鲜明的楚及吴越文化特色,对于鲁东南沿海地区汉代埋葬制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研究汉代政治制度、地域文化以及物质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原文来源:《中国文物报》20171222日第8

    者:彭峪、于超、綦高华、杜义新、李祖敏、石玉兵

作者单位:青岛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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