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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锅底山遗址发现环壕聚落

发布日期:2018-09-18 原文刊于:转载
图书馆

 

2017710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抚州市文博所、宜黄县文物管理所联合组队对位于抚河上游的锅底山环壕聚落遗址及周边地区展开了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

该遗址位于宜黄县棠阴镇解放村大坪上组东北方向,西距316省道约300米,西南距紫云古寺约400米,宜水河在其西南约650米的地方流经。遗址由台地、城墙、壕沟及外壕堤四部分组成,现存总面积约42000平方米。台地(含城墙)高出四周农田约25米,平面呈长方形,长105米、宽65米,地势南北高中间低,面积约6800平方米,

此次发掘区域位于台地的西北角、北壕沟和西壕堤,共布5×5米探方10个,5×2米、40×2米、10×2米探沟三条,总计发掘面积360平方米。发掘清理的遗迹主要有墙基、柱洞、灰坑等。出土遗物主要为石器及陶器,石器有锛、斧、镞等;陶器有罐、鼎(足)、豆、鬹、盉等残片及纺轮等。陶质分印纹硬陶与夹砂陶,印纹硬陶主要为灰色、红色,纹饰较为丰富,常见有方格纹、菱格纹、席纹、绳纹、交错绳纹、刻划纹、雷纹、篮纹等;夹砂陶陶色见有浅灰色、浅黄色、红色,均为素面。

 

地层堆积与分期

该遗址文化堆积较厚,一般在2米左右,分为四层。以T0302西壁为例,第1层厚5~18厘米;第2层厚9~45厘米;第3层厚35~76厘米;第4层厚30~92厘米。根据各层出土的遗物与周边遗址对比,其年代主要可分为三个时期。

新石器时代晚期  主要以压住城墙的34层出土的盘型鼎、舌状鼎足等为代表,该类器物在樊城堆-石峡文化中常见,在江西的筑卫城、广丰社山头、新余拾年山等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中亦见有同类器,年代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

夏至早商时期  主要以H7出土的原始瓷、盆形器、流口平底鬶、有流带把盉等为代表,相当于环太湖地区的广富林到马桥之间这个阶段和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末期到二里岗早段,年代大概在夏末商初。

商周时期  主要以12层出土的扁状鼎足、折沿罐等为代表,纹饰多见有雷纹、绳纹、菱格纹,是江西商周遗址中常见的器型和纹样,年代应为商周时期。

 

城墙、壕沟、壕堤 解剖情况与时代分析

城墙  位于台地外侧,开口于4层下,外陡内缓。城墙堆积高约3.6米,共分17层,116层朝内呈斜坡堆积,第17层为城墙垫土层。各层堆积比较纯净,偶有零星陶片出土,人工堆筑方式明显。从地层叠压关系及城墙夹杂的遗物可判断其始建年代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

壕沟  除东壕沟宽度不清晰外,北壕沟宽约40米、西壕沟宽约3843米、南壕沟宽约3643米。从解剖的北壕沟看,呈两端浅中部深的锅底状,中部最深处约3米,堆积可分14层,从出土遗物分析,7~9层与H7出土的遗物一致,应为夏至早商时期,10~14层与压住城墙的34层出土的遗物一致,其始建年代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

壕堤  东侧壕堤因历代农耕被毁,其余均有残存。从解剖的西壕堤来看,堆筑方式、堆积情况与城墙相同,结合壕堤堆积层中出土的遗物分析,其始建年代应与城墙、壕沟年代一致,为新石器时代晚期。

 

价值与意义

通过对锅底山环壕遗址周边地区的调查、勘探,发现了以其为中心环布有太坪村、屋沿山、炮沿山、塔前山、杨家山、菜籽山、下寮山、辽家山、朱单界9处遗址,共同构成了一处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聚落群;通过对城墙、壕沟和壕堤的科学发掘,确定了环壕遗址构成的基本元素;通过对典型地层和出土遗物的分析比较,基本可以构建新石器时代晚期、夏-早商时期、商周时期的时空框架。

锅底山遗址的考古发掘,对我们了解环壕聚落类遗址的分布规律、文化性质及功能布局无疑将起到解剖麻雀的作用,为我们建立抚河流域先秦文化编年序列、厘清樊城堆文化的发展脉络及下限问题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环壕聚落类遗址的正式发掘在江西尚属首次,为我们重新认识江西及南方片区先秦时期的文化面貌提供了契机,为深入研究展现早期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推进早期中国区域文明模式研究提供了新视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

 

 

原文来源:《中国文物报》2018615日第8

    者: 严振洪、常金国、王上海

作者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抚顺市文博所、宜黄县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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