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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雍正年间的京东水利营田

发布日期:2015-07-02 原文刊于:

                李成燕

内容提要:京东营田是雍正年间大规模水利营田的先锋,雍正四年先以玉田、丰润、迁安、滦州四县为试点,第二年设营田四局,推广到各地。京东营田活动主要集中在雍正四到七年,其中雍正五年营田最多,雍正九年部分改为旱田。营田中充分利用当地的水资源,在治理河道的同时,发展水田。随着乾隆二年“听民之便”的诏令,许多地方改水田为旱田,乾隆二十七年诏谕 “地力不能强同”,禁止再在京畿区地从事水利营田活动。

关键词:雍正  京东  水利营田

  前代京东的水利营田

“水利”一词较早见于战国末期问世的《吕氏春秋》中的《孝行览·慎人》篇,但它所讲的“取水利”系指捕鱼之利。约公元前104—前91年,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写成《史记》,其中的《河渠书》是中国第一部水利通史。该书记述了从大禹治水到汉武帝黄河瓠子堵口这一历史时期内一系列治河防洪、开渠通航和引水灌溉的史实之后,感叹道:“甚哉,水之利害也”。并指出:“自是之后,用事者争言水利。”[1]从此,水利一词就具有防洪、灌溉、航运等除害兴利的含义。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水利的内涵不断充实扩大。但是,水利的含义仍主要是防洪、灌溉、航运三方面。本文所说的水利营田,一方面是指对水充分利用,引水灌溉,并防治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发展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指为了提高亩产量而改变传统的耕作习惯,发展农田水利,在北方尝试发展水田,这是本文讨论的主要内容。

在京东一带进行水利营田活动,早已有之。东汉时,约公元一世纪上半期,张堪出任渔阳(今北京一带)太守,渔阳在当时是东汉的边境地区,与匈奴相接。在一次大败匈奴后,张堪在狐奴山下(今北京顺义区牛栏山附近)引白河水开种8000多顷稻田,劝百姓耕种,当地百姓也因此富裕起来。百姓编了一首歌谣歌颂这位让他们过上富裕和安定日子的太守:

桑无附枝,麦穗两岐。

君为政,乐不可支。[2]

后人还在当地即今北京顺义区鲁各庄建立张堪庙,以纪念他的功德。

北宋以后,北京在政治上的地位日益重要,特别是元朝统一中国以后,北京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京畿一带虽然也是平原,但在当时并不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区,农业生产并不太先进。但是,作为全国的政治和军事中心,这里不但汇聚了大量的官僚,也驻扎了大批的军队。元朝建都后,一方面积极推行海运,一方面着手开通南北大运河,打算南粮北运,以供京城之用。但是,南粮北运,无论海运还是河运,都所费不赀。元时海运常有漂没船舶的危险;就是河运,也常常运几石才能得到一石。而且黄河自西而东横截运河,每次黄河泛滥,运道就被阻断;运道被阻,非同小可。此外,运道还容易遭受人为的破坏。所以,在畿辅之地开发水利,提高北方的农业生产,解决北方的粮食问题,成为元代直至以后的明清两代的一项国家大政。

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年间(1260-1264年),位于腹里东北角的永平府,中统年三年(1262


开始种植水稻。当时,已经修完一条水渠,官府贷以牛、种,每人贷借耕牛两头。[3]元朝的大臣,如郭守敬、虞集、脱脱,都提出过将华北平原的北部延伸带及渤海沿海地区改造成水稻种植区的建议。泰定年间(13241327),翰林学士虞集提出在京畿之地开发水利,在京东种植水田,他指出“京师之东,濒海数千里,北极辽海,南濒青齐,萑苇之场也。海潮日至,淤为沃壤。”因而主张“用浙人之法,筑堤捍水为田。”采取招募垦荒的方式,鼓励愿意做官的富民以开荒为建功得官的资本。每个富民因手下掌握的农人数目不同而授予不同面积的荒地,分别授为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等职。二年之内国家不征税,第三年根据收成情况和土地的优劣确定征收税额;五年后如有积蓄,就正式授给官职;十年后则颁发符印,子孙可以世袭为官。虞集认为这种屯田方式有几个好处:一是可以利用屯田的农民“近卫京师,外御岛夷”;二是可以减少漕运量,“以纾疲民”;三是可以“遂富民得官之志,而获其用”;四是可以使“江海游食盗贼之类,皆有所归”。虞集的主张在当时受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以为一有此制,则执事者必以贿成,而不可为矣。”[4]他的主张没能付诸实施。三十年后,元末丞相脱脱采纳了这一建议。至正十三年(公元l353),南方农民起义蜂起云涌,海运、漕运两中断,南方的粮食难以运抵京城,为了解决京师的粮食需要,他建议发展北方水田,“京畿近地水利,召募江南人耕种,岁可得粟麦百余万石,不烦海运而京师足食。”[5]于是他亲自主持大司农司,拨发牛具、农器、谷种和贷款,又计划从江浙、淮东召募善于种植水田和修筑围岸的技师各一千人,每人给钞十锭,一年后允许返回原籍。在他的大力推行下,“西至西山(太行山麓),东至迁民镇(今临榆县),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治密云)、顺州(治顺义),皆引水利,立法佃种,岁乃大稔”。[6]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十二月又在保定、河间、武清、景县、蓟县设四处大兵农司,推进水利营田。

明代中期,随着国家军事、经济方面的需要,每年从南方漕运到北方的漕粮不下四百万石,而北方的海河流域水涝灾害也较以前频繁。弘治中(1488-1505年),刘六、刘七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转战于河北、山东等地,一时运道梗阻,京师上下惊恐。于是,开发带辅水利屯田的议论又复兴起。在这种情况下,兴修水利,发展北方水田的主张又重新被提出来。后期,政治、经济危机日趋严重。嘉靖、隆庆年间(公元1522-1572)黄河先后决溢15次,南北运道频频梗阻,财政危机更加严重。大学士丘濬首先重提虞集旧议,建议于京东沿海地区筑堤,浚河蓄水,改良和利用滨海土地,发展农业生产。丘濬作《大学衍义补》,提出在地势平衍的京畿一带,开沟挖河,兴修畿辅水利,“莫若少仿遂人之制,每郡以境中河水为主,又随地势各为大沟,广一丈以上者以达于河;又各随地势开小沟,广四尺以上者达于大沟;又各随地势开细沟,二三尺以上者委曲以达于小沟。”其经理办法,“其大沟则官府为之,小沟则合有田者共为之,细沟则人各自为之于其田。每岁二月以后,官府遣人督其开挑,而又时常巡视,不使淤塞。”这样,“纵有霖雨,不能为害矣”。[7]在京东沿海一带,他建议推广虞集的屯田主张,派出得力大臣进行考察,然后进行招募屯垦,“随宜相势,分疆定畔,因其多少,授以官职,一如虞集之策。”在具体工程实施方面,丘濬提出了治理滨海盐碱地“必筑堤岸以拦咸水之入疏沟渠以导淡水之来”。丘濬还特别强调指出,在直沽一带应截断河流,横开一条长河,然后在低凹之处,四周筑以长堤,随宜设立水门,以控制水的进出;这样,既可以阻挡外面的咸水进入堤内,又可以使堤内淡水不至四处漫流。丘氏认为用这样的方法在沿海开辟水田将会使沿海数千里舃卤之地变为良田千顷,其结果“非独民资其食,而官亦赖其用。如此则国家坐享富盛,远近皆有所资矣。”[8]隆庆四年(1570年),直隶巡按御使扬家相再次建议开发京东、河南、山东诸省水田。[9]但这些建议实际上都没能付诸实施。万历年间的徐贞明也提出兴修畿辅水利,开垦水田,并付诸实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九月,徐贞明被任命为尚宝寺少卿,后兼监察御史,领垦田使,前往京东各地实施水利营田。徐贞明利用驻扎在蓟州熟习农务的南方士兵进行屯田,同时招募南方农人开治水田,第二年便在京东永平府(治今河北卢龙县)东西100余里,南北180里的范围内垦田39000余亩。[10]

从东汉至明代,不少官员呼吁在京东开展水利营田,有的付诸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若论规模之大、付诸心血之多,莫过于清代的雍正皇帝了。

  雍正年间营田四局之设

刚刚继位不到三年的雍正皇帝在雍正三年(1725年)的夏天就遇到了一场少见的大雨,70余州县被淹这从各地的方志记载中可以看出来:

雍正年间历年水灾发生次数统计(方志)

时间

水灾数

方志数

方志中的水灾数与方志总数之比

雍正

(公元)

1

1723

4

41

10%

2

1724

10

33

30%

3

1725

46

58

79%

4

1726

7

26

27%

5

1727

8

20

40%

6

1728

1

19

5%

7

1729

8

27

30%

8

1730

25

39

64%

9

1731

2

18

11%

10

1732

3

10

30%

11

1733

34

34

100%

12

1734

5

14

36%

13

1735

0

6

0%

总计

——

153

345

——

(资料来源:张德二主编《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第三册,凤凰出版社20048月。注:1、河水泛滥列入水灾。2、该统计包括今天的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3、雍正三年有七十四州县被水,这里由于资料所限,只统计该书中记载的方志,所以受水灾数字会有所不同。)

这一年,直隶将近80%的州县受灾,这的确多年少遇,除雍正十一年(1733年)外,这也是这十几年间最大的一次水灾了。(虽然在这个统计表中,雍正十一年的水灾较重,但在实录中关于这一年大水的记录并不多,这可能与本文所参考的资料收入的方志有关。)也正是这场水灾,促使雍正下决心经营直隶水利,同时在直隶营治水田。

雍正三年1725年)七月,赈济之余,雍正帝召见怡亲王允祥说:畿辅一带是三代时期的井田之区,可是今年雨还没下半个月,地里的庄稼就已经淹没在水中了,这难道是地利不如从前了?不,这是人的原因,“不达于川,乃瀦在田,非地利之异于古,乃人事之未修也。”直隶平地千里,多是低洼之地,却少有沟渠排水,“夫水,聚之则为害,而散之则为利;用之则为利,而弃之则为害。”因此,雍正帝决定“仿遂人之制,以兴稻人之稼,无欲速,无惜费,无阻于浮议。”[11]当年冬天,就派怡亲王允详和大学士朱轼到京畿各地查勘河流源委、水势特点、水害程度,以及造成水害的原因,治理直隶河道,同时开展水利营田。当时积水遍野,几百里内原隰难辨,允祥等走遍畿辅,相度地形,予以酌画。十二月二十三日,和硕怡亲王允详陈奏直隶水利营田事宜三项:一、白河、卫河、淀河等河情形, “直隶之水总汇于天津,以达于海。其经流有三:自北来者为白河,自南来者曰卫河,而淀池之水贯乎白、卫二河之间,是为淀河。”[12]白、卫二河为漕运要道,卫河多浅阻,经常泛滥成灾,必须疏浚。东西二淀凡是可以存水之处,都应该疏浚深广,治直隶之水必须从淀河开始,并绘图进呈。二、请于滦、蓟、文、霸等处各设营田。“请择沿河濒海施功容易之地,若京东之滦、蓟、天津,京南之文、霸、任邱、新、雄等处各设营田专官,经画疆理。”[13]三、请拣选得力河员,治理河道,同时发展水利。日,雍正帝颁发谕旨:

直隶地方向来旱涝无备,皆因水患未除,水利未兴所致。朕宵旰轸念,莫释于怀,特命怡亲王及大学士朱轼前往查勘。今据查明,绘图陈奏,所议甚为明晰,且于一月之内,冲寒往返,而能历勘周详,区画悉当,以从来未有之工程,照此措置,似乎可收实效,具见为国计民生尽心经画,甚属可嘉,著九卿速议具奏。至于工程应用人员,若交与九卿拣选,恐有掣肘,即令怡亲王及朱轼拣选请旨,其从前差往修城、修堤之员,俱著于水利工程处一同办理。[14]

全面支持怡亲王和朱轼。

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二十七日,朱轼上了一份奏折,称京东一带背靠高山,面朝大海,山泉较多,灌溉条件要比直隶南部好得多,“若开浚沟渠,引流种稻,于民生甚有裨益。”雍正帝批示说“朕亦如此想”。[15]几天后,即二月初二日,朱轼又上了一篇奏折,说经过迁安和滦州各村庄,发现“流泉喷涌,可种秔稻之处甚多,且地势力高阜,无水潦泛溢之患。”皇帝看了非常高兴鼓舞,批示说:“实慰朕怀,全赖卿同怡王协力,代朕成此美政也。朕实不胜欣喜,勇跃兴举,齐竭力,共勉之。”[16]三月初二,怡亲王等上京东水利题本,疏陈若干修浚建议,两天后奉旨:依议速行。四月二十一日设水利营田使。本日,吏部议复怡亲王允祥疏奏:直隶水利营田事务殷繁,请设立满汉司属各四员,水利营田使经历一员。旨准从之,令怡亲王允祥总理其事,各局将水利营田事实一一登记造册,上报水利营田府存档。这一年(1726年),怡亲王还提出:“营治稻田,必须次第经理”,由国家“率先营治,以为农民之倡。”[17]接着进一步提出实施方案:1、开水田与治河相济,二者互为结合,可变害为利。 2、发挥人的作用,扭转“丰歉听天时”的状况。3 将经营水田的好坏作为考核官吏的一个标准。“将水利营田事实,逐一开注,由河道征送督抚,以定优劣……凡所属地方水利营田之兴废,即该道奉职之优劣。”[18]为了加速营田工程的进度,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大学士朱轼又提出四项建议:一是民人自行营田,照亩数多寡,给九品以上、五品以下顶戴,鼓励私人垦辟;二是到水利营田工程处效力的民人,视其包干完成的工程量的大小,录用为不同职务的官员;三是降级、革职的官员赴工程处效力者,工成后准予开复;四是流徙以上的罪犯效力者,准予减等。[19]

就这样,“美政”拉开了序幕,水利营田首先自京东开始,他们在京东的滦县、玉田和丰润等地试行种稻,陈仪《营田志》说:“(雍正)四年,先之滦、玉诸州邑,浚流圩岸、建闸开渠,皆官为经理,而工本之费借帑以给,岁纳什一焉。是秋田成岁稔,凡一百五十顷有奇。……于是争求节水疏流以成水利,而四局之设,自兹起矣。”[20]

早在雍正四年正月二十四日,怡亲王上密折,请将直隶河道分为四局:1、北运河(白河)为一局,令通永道(通州和永平府)兼管;2、南运河与藏家桥以下子牙河,苑家口以东淀河为一局,俱归天津道统辖;3、永定河为一局,将现在分司改为河道管理;4、畿南诸河及西淀为一局,将大名道移驻保定府管理。雍正五年1727年),将海河流域分作京东、京西、京南及天津四局,负责水利营田工程。四局所辖地区为:

京东局:自白河以东,即今武清以东,潮白河、滦河流域9县,统辖丰润、玉田、蓟州、宝坻、平谷、武清、滦州、迁安、宁河诸县

京西局:自苑家口以西,包括今任丘,大城以北,霸县以西的巨马河,大清河水系17县,宛平、涿州、房山、庆都、唐县、安肃、新安、霸州、任邱、安州、行唐、新乐、满城、涞水、文安、大城、定州皆属京西局。

京南局:包括今滏阳河、滹沱河以西至太行山麓10县,统辖正定、平山、井陉、邢台、沙河、南和、磁州、永年、平乡、任县。

天津局:自苑口以东,统辖天津、静海、沧州以及兴国、富国二场。

以上四局,每局皆设专官负责,配有一定的辅助人员,并责成地方官同各局官员密切配合。为统辖四局,又专门设立了水利营田府。由于北方农民不懂水田之法,雍正帝下令江浙两省各选三十名熟悉水田耕种的三十人,每月给以工食粮米,令其到直隶教耕,等本地人学会之后,允其返回原籍;所需水田农具和水利工具,延请江浙工匠制造,并命直隶工匠跟从学习,以便使技术传接下来。水田造价较高,并不是家家都能种植水稻,怡亲王建议“小民力不能办者,动支正项代为经理,田熟岁纳十分之一,以补库帑,足额而止;其有力之家,率先遵奉者,圩田一顷以上,分别旌赏,违者督责不贷;有能出资代人营治者,民则优旌,官则议叙,仍照库帑例,岁收十分之一,归还原本。” [21]自雍正五年分局至雍正七年,共营成水田计六千多顷,“岁以屡丰,穗秸积于场圃,秔稻溢于市廛。” [22]

  京东各州县的水利营田

京东“负山控海,负山则泉深而土泽,控海则潮淤而壌沃”,这一带靠山面海,既有丰富的水资源,又有肥沃的土壤,“诸州邑泉从地涌,一决即通,水与田平,一引即至,俱可疏凿成田。” [23]明代徐贞明就曾在这一带用蓟州的南方士兵,垦田三万九千亩。在雍正年间的畿辅水利营田活动中,京东以其丰富的水利资源,在雍正年间的水利营田活动中起了先锋作用,尤以玉田、丰润为最。

玉田县营田:

玉田北面靠山,泉水涌出即可成河。蓝泉河出蓝山西南,流入蓟运河,夹河潴水为湖。伏秋时山水暴发,河与湖平,一望无际,很容易泛滥成灾。怡亲王等疏通蓝泉河的河身,使之拓宽加深,又修筑堤防,在其西北另开了一道小河,把山涧污漫之水引入河中,随河水流往下游,这样湖水就没有了泛滥之虞,而蓝泉河也得以安澜。在曲河头建闸开沟,引水绕东湖,而南湖内外田地均沾灌溉之利。在湖心最下之处,圩为水柜,以济泉水不足。另外还有发源于小泉山东的泉河,以及孟家泉、暖泉,三者汇流,注人蓟运河。[24]玉田县营田引小泉、暖泉、孟家泉、黄家山泉、蓝泉等河之水仍泄水于本河,雍正四年(1726年),县治东北袁家庄、西南曲河头等处营治稻田共7653亩,农民自营稻田共355亩;雍正五年(1727年),县治东南韩家庄、西南邢家楼等处营治稻田共3950亩,农民自营稻田98亩;雍正六年(1728年),县治西南曲河头等处营治稻田共5845亩,农民自营稻田共25亩。[25]

玉田县的后湖庄,明代的徐贞明曾说只要疏浚一下河流即可以种植水田。后湖北面是山,山水涨发时,与蓝泉、螺山泉之水一并流下,汇成小河,最后注入蓟运河。然而这条小河却日久湮塞,山泉之水无路可泄,这一带就成了一片沼泽之地,里面萑苇丛生。雍正四年1726年)春天,怡贤亲王巡行水利,经过这里,注视许久,说:这里是天然的稻乡啊。于是就选拔官员,拨发银两,开始经画营治水田。怡亲王交给玉田县令吴士端一张图,图上附有解说,大意说:把小河疏通,用以泻洪,在周围建造围堤,以防山洪涨发。在这片沼泽地上开渠,于渠上设闸控水,引蓝泉、螺山泉之水,用以灌溉。湖心低凹处闲置,用来存水以备旱涝。吴士端奉行不悖,不久工竣田成,水稻连年丰收。吴士端也以此升任永平知府,玉田、丰润二县也随之划归永平府。后来,湖心所产的苇草都被湖边的豪猾之人所占有,于是雍正五年1727年),吴士端便收为官有,以苇草的收入作为每年围堤的维修费用。

雍正八年(1730年)三月,怡亲王去世,水利营田府解散,雍正七年至十年1729-1732年),玉田县没有新营一分水田,雍正九年1731年)还有4顷改为旱田。雍正九年(1731)曾派遣太仆卿顾琮核查各处营田,要求水源充足的地方取地方官永远可为水田结状,著籍存户部。荒废者,查参如例。[26]雍正十年(1732年),廷议设营田观察使二员,分辖京东、西,以督率各州县,陈仪以佥都御使领丰润诸路营田观察使,又积极主持营田。“丰润、玉田负山带水,涌地成泉,多沮洳之区,公(陈仪)开渠筑圩,皆成良田。” [27]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二十七日,营田观察使陈仪上了一篇奏章,向皇帝奏请于玉田、丰润两县再次修建营田工程,“玉田、丰润两县负山襟海,地势北高而南下,泉河溪涧之水汇聚,低乡沮洳汙涂,本宜种稻,惟向无围防沟洫,是以仅萟旱禾,一遇雨泽偶多,往往失其收获。自雍正四年蒙皇上天恩创举营田,代为经理,固已浚筑兼施,变汙莱为膏腴矣,此外可营之地尚多,小民望营之心甚切,所当推广皇仁,亟为开筑者也。”计划在丰润和玉田各新开一片围田。不久,这片围田建成,玉田县新开的围田情况大体如下:还乡河与蓟运河之间有一片几十里的肥沃土地,一有雨水,这里就成了众水所归之地,就是种高粱等不怕涝的农作物,也经常被淹。陈仪和玉田县知县马鸿俊等查勘了地势,发现还乡河比蓟运河高四五尺,便从还乡河西岸孙家圈之前建造了一座石闸,开了一道长1700多丈的东西向横渠,在这条渠的两岸各设立围田,从还乡河引水灌溉稻田,水多的时候则排水于蓟运河。南围长3000多丈,北围长2400多丈,高78尺。在围内开沟挖洫,纵横相通,又随地形套作小围。在沟口又建造了十座涵洞,一座木闸,以控制水势。为了交通方便,又建了三座桥。这片围田达203顷之多。这片围田的堤围渠闸工程,都由革职员外程志仁代为修筑。[28]此外,玉田县还有许多村都可以营田,但是担心老百姓贪多,不能精耕细作,陈仪暂时营治了这两围,以后打算再推广。

我们不防大体描绘一下这片围田的样子(根据资料自绘):

丰润县营田:

丰润县负山带水,泉水很多,泉眼随处可见,如果疏导成河,水就足够用了。“丰润”得名,也正得于此——润泽丰美。怡亲王等在城东的天宫寺、牛鹿山、铁城坎,以及沿河低凹水多之处,或疏泉,或引河,开垦了几百亩稻田。县南与大泊相连的一带,万顷平原,土膏水润,内有四条河流——王家河、汊河、龙堂湾、泥河,这四条河都是混混源泉,春夏不涸。王家河、汊河流入大泊,龙堂湾、泥河向西流入蓟运河,但是附近田地却得不到丝毫水利。怡亲王涤源疏流,建坝筑堤,从陡河引一条东北向的大渠,横向贯通这四条河,在其中间多开沟洫,引入田地,方圆几十里内都可以引水灌溉。如果遇上天涝,则可以引田间之水至沟,沟中之水又可以流入渠中,渠中之水可以流入河中,河水则注入大泊。大泊宽达八里,长达十几里,在丰润县南部。怡亲王在大泊东南开了一条引河,与陡河相通,这样泊水就可以通过陡河入海,而大泊之内又开发出一些可耕之地。

陡河也就是馆水,发源于滦州馆山,向东绕过滦县南流,临河村庄中有“上稻地”、“下稻地”的名称,其南面有官渠,是往年圩田种稻的地方,至今还可以看到遗留下来的沟塍。宣各庄以下,有数百顷稻田,村农以此富裕起来。怡亲王等沿河筑堤设闸,沿岸营治水田。

丰润县营田,所引用的既有河水,又有泉水,所引用的河水如陡河、泥河之水,泉水如黑龙潭、杨家汫等泉之水,营田村庄如横沽、王兰庄、刁家窝、曹家泊、卢各庄、车道铺、望林泊、梁家湾、胡家泊等。雍正四年1726年),县治正西高丽铺、卢各庄等处营治稻田共16251分。雍正五年1727年),县治西南曹家泊等处营治稻田共1822分,农民自营稻田共3528亩。雍正七年1729年),县治正南王兰庄、刁家窝等处营治稻田共27顷八81亩,农民自营稻田共4029亩。

雍正八年1730年)怡亲王去世,没有新的营田出现。雍正九年1731年)改旱田1154亩。到雍正十年1732年),县治正南王兰庄、车道铺、望林泊、老潭等处又营治稻田共11978亩。王兰庄、菱角泊、三家淀等处营田副使光禄寺卿王钧建闸筑围,也营治稻田50顷。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二十七日,营田观察使陈仪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向皇帝汇报了陡河两岸营治稻田的情况,在这份奏折中,可以了解到丰润县新发展的两处围田工程的大体情况:经过多年经营,丰润县的陡河两岸营田已多达十围,年年丰收。老百姓看到了水田的好处,都争着开种水田。臣仔细查勘,将军庄旧围以下的梁家湾等处,副使王钧田围之外的胡家等泊,都可以营治,但水田越多,用水也就越多。而陡河源高势峻,易长易消,虽然有王钧建造的一座拦水坝,然而坝在陡河下游,不能蓄水逆上遍溉诸围。所以陈仪命令知县周传昌查估,由革职员外程志仁负责修建工程,在上游适中之处添建一座木坝,原来副使王钧所建的木坝,移至王兰庄桥下,改为石工,设在十围的中间,这样十围都能引水灌溉。同时在将军庄旧围之下的梁家湾,以及副使臣王钧围田之外胡家等泊两处,又营治了两围水田。梁家湾围田34顷多,临河筑堤600多丈,高7尺,在围内挖一道围沟,长1100多丈,挑沟之土即用以修围。胡家泊围田70多顷,开挖一条长360多丈的河,与副使王钧围田外的引河相接,在接界之处建闸节水,筑围1900多丈,高6尺。梁家湾和胡家泊围田围共建进水涵洞7座。[29]这两围稻田共1076794厘。[30]

其他县的营田[31]

其他如迁安、滦州、宝坻县等州县也修围引水种植稻田。

迁安县:引徐流河、三里河、黄山泉河之水营田,仍泄水于本河。于以上各河“委员相度,围堰渠闸随宜布列,分引灌溉,田成千六百亩。”雍正四年,县治东北三里河、徐流营、西北云峰寺等处营治稻田共12784分。五年,县治西北泉庄营治稻田250亩;东南丁家泉、平坡营、芦沟堡、磨眼泉等处农民自营稻田99亩。

滦州:引泝河、暖泉及福山泉、馆水营田,仍泄水于本河。于以上各河泉“设闸疏渠,莱芜悉成稉稻。”雍正四年,州治墖河沿、王家店、老新庄、苏家桥等处营治稻田共811亩;农民自营稻田219亩;州牧朱煌营稻田1353分。六年,州治梅庄营治稻田277亩;农民自营稻田50亩。七年,州治西北孟家店等处营治稻田共319亩七分。九年,改旱田5382分。

平谷县:引泃河及山泉之水营田,仍泄水于本河。雍正五年,县治正东龙家务、东北水峪寺等处营田共535亩;农民自营稻田共765分。九年,改旱田350亩。

蓟州:引大小海子等泉之水,泄水于淋河。淋河是蓟州的主要河流,它接纳了州北各山泉,又与河会流,源远流长,颇有灌溉之利。怡亲王先在蓟州城东西附近沮洳之地,疏导山泉,置闸开渠,营田5000余亩。雍正五年,州治正东大屯庄、三家店,正西山冈庄等处营治稻田共20645分;农民自营稻田共2942亩。六年,州治正东三家店、丁家庄,正西夏各庄等处营治稻田共4547分;农民自营稻田共1948分。九年,改旱田1341亩。

宝坻县:八门城、尹家圏、下汪各庄等处营田引蓟运河、潮水营田,仍泄水于本河。怡亲王命人在宝坻县疏涤旧渠,建置闸洞,汲引浇灌,使“濒海瀉卤渐成膏腴。”明朝时,袁黄为宝坻县令时,就曾开河引水,用潮河之水在壶庐窝等村教民种稻,并刊发《劝农书》一卷,详细说明插秧灌溉的方法,“盖潮水性温,发苗最沃,一日再至,不失晷刻,虽少雨之岁,灌溉自饶,犹江浙所谓潮田也。” [32]当时,宝坻县的老百姓都相信这位知县,大家勇跃相劝,种植稻田,袁黄离任后就废弃了。雍正五年(1727年),县治东南尹家圈、八门城等处营治稻田,共2553955毫;农民自营稻田,共3428793毫。雍正七年(1729年),县治东南下王各庄等处营治稻田,共44794厘,农民自营稻田共75874厘。雍正九年(1731年)改旱田46534分。

宁河县:引蓟运河潮水营田,仍泄水于本河。宁河县境内的蓟运河“涯广流深,潮汐最盛,沽道颇多”,所以“沿河数十村俱成稻田,沟塍绣错,阡陌交通,宛以江乡风景。”雍正五年,县治西关、东关及东窝庄、南窝庄、岳旗庄、江潢口、崔成庄、齐家沽等处共营治稻田3345亩;农民自营稻田4981153毫。七年,本城及芦台等处农民自营稻田共203996厘。九年,改旱田371074厘。

武清县:引凤河之水营田,仍泄水于本河。凤河自南苑流向东南,至武清县堠上村断流,河身渐渐淤为平地,一遇到雨潦,就漫流四野,运河堤岸亦受其浸啮。怡亲王治河,将凉水河分引至堠上村,沿着凤河故道疏浚挖深,使凉水河经凤河故道入淀。在桐林等村疏渠,分引凤河之水,用以溉田。雍正五年,县治西北桐林村等处营治稻田18251厘。

为了更加简明直观,把京东各州县在雍正年间所营水田数量列成下表。

京东局水利营田统计表

州县

雍正四年

雍正五年

雍正六年

雍正七年

官营()

民营()

官营()

民营()

官营()

民营()

官营()

民营()

京东局

玉田县

76.53

3.55

39.5

0.98

58.45

2.5

0

0

丰润县

17.251

0

18.022

35.28

0

0

27.81

40.29

迁安县

12.784

0

2.5

0.99

0

0

0

0

滦州

21.64

2.19

0

0

2.77

0.5

3.197

0

平谷县

0

0

5.35

0.765

0

0

0

0

蓟州

0

0

20.645

29.42

4.547

1.948

0

0

宝坻县

0

0

25.53955

34.28793

0

0

44.7904

7.5874

宁河县

0

0

33.45

49.81153

0

 

0

20.3996

武清县

0

0

18.0251

0

0

0

0

0

总计

127.21

5.74

163.032

151.534

65.767

4.948

75.797

68.277

 

续表:

 州县

雍正八年

雍正十年

雍正十一年

雍正十二年

总计 

雍正九年

官营()

民营()

官营()

民营()

官营()

民营()

官营()

民营()

()

玉田县

0

0

0

0

203.14

0

0

0

384.649

-4

丰润县

0

0

169.78

0

107.68

0

0

0

415.1124

-11.54

迁安县

0

0

0

0

0

0

0

0

17.274

0

滦州

0

0

0

0

0

0

0

0

30.297

-5.382

平谷县

0

0

0

0

0

0

0

0

6.115

-3.5

蓟州

0

0

0

0

0

0

0

0

56.56

-13.41

宝坻县

0

0

0

0

0

0

0

0

112.20528

-46.534

宁河县

0

0

0

0

0

0

0

0

103.66113

-37.1074

武清县

0

0

0

0

0

0

0

0

18.0251

0

总计

0

0

169.78

0

310.82

0

0

0

1142.899

-121.47

资料来源:雍正《畿辅通志》卷四十六、四十七“水利营田”。

(注:1、雍正《畿辅通志》中对营田数无记载者以0记。2、改旱田者以负数记。3、只记有明确记载者,模糊者不计。4、官员营田列入官营。5、以顷为单位,小数点后分别是亩、分、厘、毫、丝。)

京东的这次营田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从水源上来说,京东地区泉水较多,所以这次营田充分开发和利用了泉水资源。

2、先以玉田、丰润、迁安、滦州四县为试点,成功后于第二年(1727年)开局,推广到各地,且主要集中在雍正四到七年,其中雍正五年营田最多,达314顷之多。就地域来说,丰润县最多,其次是玉田县。这次营田,以官营为主,达900多顷,民营仅200多顷。

3、自雍正八年(1730年)始至雍正末年,除玉田、丰润外,各州、县再没有新的营田出现。这与雍正八年怡亲王的去世、水利营田府解散不无关系。雍正十年至十一年(1732-1733年),玉田、丰润之所以在出现大面积新田,是因为重视营田的陈仪被任命为京东等处营田观察使,又新开发了几处面积较大的围田。

4、雍正九年(1731年),各州县都有部分水田改为旱田,多少不一。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这些水田的开发多多少少有些勉强。至于为什么在这一年那么多水田改为旱田,除怡亲王去世的社会因素外,笔者又查阅了这一年的气象资料,发现更重要的是气候因素,因为这一年畿辅地区旱情较重。

雍正年间历年旱灾发生次数统计(方志)

时间

旱灾数

方志数

方志中的旱灾数与方志总数之比

雍正

(公元)

1

1723

10

41

24%

2

1724

1

33

3%

3

1725

7

58

12%

4

1726

0

26

0%

5

1727

1

20

5%

6

1728

3

19

16%

7

1729

5

27

19%

8

1730

8

39

21%

9

1731

8

18

44%

10

1732

2

10

20%

11

1733

0

34

0%

12

1734

3

14

21%

13

1735

1

6

17%

总计

——

49

345

——

(资料来源:根据张德二主编《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第三册(凤凰出版社20048月版)统计得出。注:1、该统计包括今天的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2、这里由于资料所限,只统计该书中记载的方志,所以只能大体反映旱灾情况。)

由上表可知,雍正九年(1731年)大旱,旱灾严重,在保存下来的方志中,近一半的方志记载这一年有旱灾。

总之,京东营田是雍正年间大规模一种水利营田的先锋,营田中充分利用当地的水资源,在治理河道的同时,发展水田。先以玉田、丰润、迁安、滦州四县为试点,第二年(1727年)设营田四局,推广到各地。京东营田活动且主要集中在雍正四到七年,其中雍正五年营田最多,雍正九年有120多顷改为旱田,雍正十、十一年,在陈仪的主持下又开发了400多顷围田。乾隆二年,随着乾隆“听民之便”的诏令[33],许多地方改水田为旱田,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皇帝诏谕:“物土宜者,南北燥湿,不能不从其性,倘将洼地尽改作秧田,雨水多时,自可藉以储用,雨泽一歉,又将何以救旱?以前近京议修水利营田,始终未收实济,可见地力不能强同”[34],禁止再在京畿区地从事水利营田活动,京东地区官方组织的水利营田也宣告终止了。

 



[1] 《史记·河渠书》。

[2] 《后汉书·张堪传》。

[3] 黄宗羲:《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二册,页42

[4] 《元史》卷181,《虞集传》。

[5] 《元史》卷42,顺帝五,十二年十二月癸未。

[6] 《元史》卷138,《脱脱传》。

[7] 光绪《畿辅通志》卷91,河渠略·水利二,丘濬《大学衍义补》。

[8] 《明经世文编》卷72,丘濬《屯营之田》。

[9] 《明穆宗实录》卷43,隆庆四年三月戊子。

[10] 《明史》卷223,《徐贞明传》。

[11] 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一)。

[12] 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怡贤亲王疏钞》之《敬陈水利疏》。

[13] 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怡贤亲王疏钞》之《请设营田专官事宜疏》。

[14] 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怡贤亲王疏钞》之“世宗宪皇帝圣谕”,雍正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5]《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雍正四年正月二十七日朱轼《随怡亲王查看京东水利工程并请开浚沟渠引流

稻折》。注:有的因文后没标注日期,所以注的是折前的日期。

[16]《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雍正四年二月初二日朱轼《永平府地方得雪及迁安滦州各村可种秔稻折》。

[17] 潘锡恩:《畿辅水利》初案。

[18] 潘锡恩:《畿辅水利》初案。

[19]《清史列传》卷14《朱轼传》。

[20] 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一)。

[21] 雍正《畿辅通志》卷94怡贤亲王《请设营田专官事宜疏》。

[22] 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一)。

[23] 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一)。

[24] 雍正《畿辅通志》卷94,怡贤亲王《敬陈京东水利疏》。

[25] 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京东局玉田县。

[26] 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之《水利营田图说》。

[27] 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之《陈学士文钞•陈学士家传》。

[28]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直隶丰润等处营田观察使陈仪奏请修筑丰润玉田两县营田工程折”。

[29]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直隶丰润等处营田观察使陈仪奏请修筑丰润玉田两县营田工程折”。

[30] 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京东局丰润县。

[31] 除标出的外,这一部分的引文和数据均出自雍正《畿辅通志》卷46,水利营田()

[32] 乾隆《宝邸县志》集说卷之十四《营田》,成文出版社。

[33] 《皇朝文献通稿·田赋考》。

[34] 《清史稿》卷129,河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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