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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先秦史研究综述

发布日期:2016-06-03 原文刊于:
邵蓓

2014年的先秦史研究呈繁荣态势,本年度发表论文九百余篇,出版的各类相关专著、资料整理、论文集七十余部。下面,谨就个人目力所及,对本年度先秦史研究的主要情况概述如下。                           

一、国家起源与史前文明

许宏《何以中国:公元前2000年的中原图景》(三联书店)分析了中原地区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文化发展态势。他指出这一时段内,晋南地区辉煌一时的陶寺文化由盛转衰,嵩山一带林立的考古学文化逐渐显现出区域整合的迹象,新砦集团开始崭露头角,为随后以二里头为先导的中原“广域王权国家”的飞跃发展奠定了基础。地处中原腹地的郑州—洛阳地区是中原王朝文明的发祥地。本书堪称考古学上的古史重构,作者回避了考古学“回答不了的具体族属、国别等问题”,没有将相关传统文献与考古学文化进行比照探讨。

    二里头文化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段天璟《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将二里头文化定位于夏王朝后期的考古学文化。易华认《从齐家到二里头:夏文化探索》(《学术月刊》第12期)二头里文化与齐家文化时空接近、性质大同小异,提出了如果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齐家文化就是早期夏文化;如果二里头文化是商文化,齐家文化就可能是夏文化的推论。王子孟《洛阳盆地二里头文化聚落的控制网络与模式——基于遗址资源域和泰森多边形的分析》(《华夏考古》3期)依据遗址资源域和泰森多边形的分析方法,研究认为洛阳盆地伊洛平原区聚落呈现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存在横向纵向控制紧密的三级网状聚落模式,二里头文化时期已明显地出现了都城、区域性聚落中心、次区域性中心、普通聚落多层级的社会结构和组织。袁广阔、朱光华《关于二里头文化城址的几点认识》(《江汉考古》6期)从都城选址理念,宫殿建制,城郭制度考察了二里头时代的城址,对于学者“大都无城”的看法,文章指出夏代尚未形成大一统国家,都城没有防御设施难以想象。从夏商时期都邑考古的情况来看,城市形态的发展过程中防御设施未必拘泥于人工修筑的城墙,利用天然河流、沼泽以及人工沟渠等构筑起都城的屏障应该也是防御的形式之一,它也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一个阶段,到了商代早期真正意义上的城郭才出现。韩建业《二里头—二里冈时代文化上的早期中国》《中原文化研究》6期)阐述了约公元前1800年以后,由于二里头和二里冈文化向外强势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文化再次交融联系成更大范围的以中原为核心的文化共同体,中原腹地伟大复兴,达到四海之内唯我独尊的王国阶段,文化上的早期中国在空间范围和统一性方面得到显著发展,从此以后进入统一性为主的“合”的时期。对于二里头文化性质的认识,学界已经跳出了二里头文化是单一的夏文化的观点,随着《二里头:1999-2006》(文物出版社)考古报告的出版,更多资料公布出来,相信二里头文化的研究会进一步深入。

沈长云《从不同文明产生的路径看中国早期国家的社会形态》(《文史哲》5期)再次强调了中国早期国家产生路径的特殊性,认为夏商周三代社会形态不是奴隶社会,也不是封建社会,可以用雷海宗提出的“部民社会”来概括。王震中《中心聚落形态、原始宗邑与酋邦社会的整合研究》(《中原文化研究》4期)阐述了中心聚落、原始宗邑和酋邦社会三个概念在外在特征和内在功能上的一致性,主张以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形态为主对酋邦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整合,尝试重建中国上古社会历史。范永禄《再论“酋邦”的应用问题》(《中原文物》4期)认为“酋邦”理论具有先天的局限性,不如以中央集权的出现与否划分一个社会是分化的部落社会还是早期国家。“酋邦”理论对中国学者探讨国家起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遗憾的是西方关于酋邦的主要论著,如塞维斯、厄尔等人的著作都未有中译本出版,希望假以时日,能看到这些论著的中译本出版,方便学者的研究和探讨。维扬《国家起源研究中历史性事实对考古学证据意义形成的影响》(《东南文化》第5期)强调了在中国国家起源研究中文献的重要性。他认为国家起源研究中,通过对可靠文献资料的研究整理所得出的关于中国早期历史的重要的基本认识(历史性事实),对相关的考古学资料性质的解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于聚落考古和研究的成果主要有邓振华《甘青地区新石器时代聚落时代变迁与区域对比》(《华夏考古》4期)、郭明建《良渚文化宏观聚落研究》(《考古学报》1期)、罗晓艳《渭水流域仰韶文化晚期聚落形态初探》(《文博》1期)、滕海键《西辽河流域史前聚落空间分布及历时性变化探析》(《北方文物》3期)。

庞小霞《中国出土新石器时代绿松石器研究》(《考古学报》2期)从主要发现、分类、形制特征和演变、时空分布特征、出土环境及背景、产地来源几个方面对史前绿松石器进行了综合研究,指出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到晚期,绿松石器的分布范围不断扩大,器形由简单变得复杂。其出现之时,佩戴与身份地位或贫富差别无关,而从大汶口文化晚期开始,个别地区绿松石常附属于一些具有礼器性质的精美重器之上,一定程度上开始体现身份等级。郭志委《史前时期腰坑葬俗试析》(《考古》6期)分析指出目前学术界指认的先商文化分布区豫北冀南地区的先商文化中尚未见到腰坑葬俗,亦未发现墓底置坑或墓葬殉犬的现象,而豫西南及其附近地区却在商代以前见有这两类因素的存在,或可说明淮河流域特别是其上游的豫西南及附近地区可能在商文化形成过程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张旭、朱泓《试论甘青地区古代居民体质特征对华夏族形成的影响》(《中原文物》1期 )从体质人类学的角度对先秦时期甘青地区古西北类型对黄河中、下游地区人种结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问题进行了探索,指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 甘青地区古代居民就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居民之间存在相互的人种学基因渗透。戴玲玲等《新砦遗址出土羊的死亡年龄及畜产品开发策略》(《考古》1期)通过对新砦遗址出土羊的下颌牙齿磨蚀以及肢骨的骨骺愈合状况,推断出的羊的死亡年龄结构,认定新砦遗址的羊被先民畜养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羊毛等次级产品,而非提供肉类资源。

二、史事考订

宁镇疆《由历史记忆的传承再说涉禹三器所述大禹史事的可靠性》(《中原文化研究》3期)认为叔夷钟、秦公簋、豳公盨三器所记述的大禹史事真实可信。赵平安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文物》第12期)根据清华简《厚父》的记载,指出皋陶为夏启时卿事,孔甲是商代哲王,颠覆了过去皋陶卒于夏禹时,及“孔甲乱夏”等传统说法。

蔡哲茂《武丁王位继承之谜》(《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四辑)指出武丁是以弟之子身份继承商王位的第一人,甲骨卜辞反映的区分直系旁系,特重大乙至祖丁嫡系的九示的祭祀,可能是武丁为了突显自我在宗法继承上的合理性,而创设的重直系轻旁系的祭祀制度。李发《殷卜辞所见“夷方”与帝辛时期的夷商战争》(《历史研究》5期)梳理了殷卜辞中的夷方材料,并对帝辛十祀征夷方卜辞进行排谱,复原了这次战争的时间和路线。

    利用清华简《系年》进行史事考订是先秦史研究的热点之一,这其中也涉及了对《系年》所载史料的认识。雷晓鹏《从清华简系年看周宣王“不籍千亩”的真相》(《农业考古》第4期)认为籍田千亩是周武王为祭祀上帝而创设的,目的是祭祀上帝天神,为“克反商邑,敷政天下”准备条件。籍田是周王室为生产上帝之粢盛而专门开辟的祭祀田,籍礼的目的在于表示对上帝的恭敬。周宣王不籍千亩,是指其废止了籍田礼仪,并废弃了籍田,不再对其进行耕种和管理,含有对上帝不敬之意,关系到上帝天神的福佑和周王室天命的得失,故被当时君子归结为宣王千亩之战中败绩的原因。利用《系年》进行史事考订的文章还有张少筠、代生《清华简系年与晋灵公被立史事研究》(《山西师大学报》6期),代生《清华简系年所见两周之际史事说》(《学术界》11期),马卫东《清华简系年三晋伐齐考》(《晋阳学刊》1期)、《清华简系年与郑子阳之难新探》(《古代文明》2期)等。

张天恩《清华简系年(三)与秦初史事略析》(《考古与文物》2期)认为《系年》所记秦初历史有不少新的内容,学术价值较大,但其中有不少错讹,因之修改秦史的可能性有限,故不可给予过高的期望。李学勤《由系年第二章论郑国初年史事》(《湖南大学学报》4期)指出《系年》第二章记述西周覆灭,周室东迁的事迹,大体与《郑语》《郑世家》等类同,而与《竹书纪年》佚文异说。

三、政治制度

    孙亚冰《从甲骨文看商代的世官制度——兼释甲骨文“工”字》(《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四辑)对甲骨文中有关世官的材料进行了梳理。李忠林《殷商兵制若干问题刍议》(《中国史研究》2期)综合甲骨文、传世文献和考古材料,全面考察了商代中央与地方的军队建制、兵种、武器管理和军队演练。本文为先秦史学者有效整合多种材料进行研究提供了一个范本。

朱凤瀚《关于西周封国君主称谓的几点认识》(《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认为西周的侯是王朝派驻边城的外服军事职官,王朝的“公”是周王授予身为王朝卿士的执政大臣之内服官职,侯与公均非爵称,称伯者在等级上也不低于称侯者,当时并不存在五等爵制。刘源《“五等爵”制与殷周贵族政治体系》(《历史研究》1期)认为殷周政体为内外服制,外服诸侯体系为侯、甸、男、卫、邦伯;五等爵称中只有侯、男是诸侯称号;公、伯、子广泛用于贵族名号,并不限于诸侯的范围。春秋时期,王室衰微,拥有这些名号的诸侯频繁聚集于会盟、战争等场合,经史官记载,遂产生《春秋》中的公侯伯子男这一虚拟序列,为战国学者根据军功爵制构拟五等爵、五服乃至九服等理想王制模型提供了现实素材。赵世超《服与等级制度》(《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期)认为服的本义是迫人做事,服制的内容就是强制摊派劳役和贡纳,并由之形成“人有十等”、“以待百事”式的等级制度。殷和西周内外上下人皆有服,不能将服制窄化为五等爵制和分封制。文献所载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与侯、甸、男、卫、邦伯,一属爵位等级系统,一属职务服属系统,严格说来,二者不是一个系统,不宜直接对比。此外,文献所载五等爵制明显和西周宗法和分封制关系密切,因此在研究时既要考虑到商周制度的延续性,又要考虑到两代制度上的不同。个人认为研究周代诸侯体系,不要过于纠缠于五等爵制的有无,而要结合周代的实际去探讨周代诸侯是否存在层级关系,存在怎样的层级关系。

    王晖《季姬尊铭与西周兵民基层组织初探》(《人文杂志》9期)结合尊铭与文献记载,研究认为西周“国”中是以25家为一从事佃农生产的基层单位,其长官称“师夫”,表明其又是一个基层军事组织,说明西周时国中实行兵农合一的制度;兵农合一之师,既是农夫之长,又是军事长官;其佃农组织应是“五家为比,五比为闾”的组织结构;其军事组织是一家出兵一人,并以“五人为伍,五伍为两”的编制形式。杜勇《清华简<祭公>与西周三公之制》(《历史研究》4期)据清华简《祭公》的内容,研究认为三公为西周时期朝廷执政大臣的通称,不以三人为限,尊享公爵,不世袭,很少由畿外诸侯出任;西周三公合议制实际行使中央政府职能,具有一定程度的民主执政色彩。王治国《西周诸侯入为王官有无考》(《史学月刊》5期)对相关文献和金文进行梳理,指出西周时期并未见到畿外称侯者入为王官的情况,这种说法也与周王室分封诸侯的初衷相悖。

李恒全《论战国土地私有制——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战国授田制观点的质疑》(《社会科学》3期)认为战国土地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的事实说明,战国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是土地私有制,而不是土地国有制;战国农户土地的最初来源有“分田”和“授田”两条途径;“授田”来源于国有土地,但授予后即归被授予者所有,与“分田”都属于私有土地。

四、社会阶层

林森《商周时期“百工”研究》(《史学集刊》第1期)认为晚商及西周时期手工业者的组织模式是家族式的,这个时期的“百工”一是指手工业生产家族,二是代指百官;东周以降,手工业者的家族组织逐渐松散,工师成为新的领袖,这个时期文献中的“百工”多用来泛指手工业者。黄国辉《商周亲属称谓的演变及其比较研究》(《中国史研究》2期)对甲骨金文所见祖、妣、父、母、子等亲属称谓做了详细考察,勾勒出这些亲属称谓在商周之际的演变历程。

    董珊《山西绛县横水M2出土肃卣铭文初探》(《文物》第1期)认为肃卣铭文记载了一个西周时期关于降低庶人社会等级的罕见案例,铭文表明只有最高统治者,例如周王拥有改变庶民的身份为私家奴仆的权力,但这种权力也不能随便使用。西周社会中庶人虽有在国、野之分,但都只有服国家劳役的义务,与国、野的管理者没有直接的人身隶属关系,是自由民。李学勤《绛县横水二号墓卣铭释读》(《晋阳学刊》4期)同样认为肃卣铭文中的“庶人”是自由人,而转变成“仆”,就隶属于固定的主人。铭文所记六家庶人不甘心沦为奴仆,认为伯氏的赏赐不合规定,起而抗争周王在这场纷争中,支持了伯氏的赏赐行为,把六家庶人交付给他的弟弟充当奴仆,而如果没经王命,伯氏的赐仆行为就属于僭越。林森《从张家坡墓地看西周社会基层地域组织》(《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7期)根据张家坡西周墓地中既有周人贵族井叔家族的墓葬,也有殷遗民和古羌族的墓葬,指出该墓地不是单纯的井叔家族墓地,而是井叔家族所居住的丰邑中某个“里”的聚葬地,属于地域性墓地。并认为考古发现的商周时期墓地并不一定都是家族墓地,这些墓地中所埋葬人群的社会关系有可能是地缘性的。

五、礼俗与观念

朱彦民《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南开大学出版社)一书对商代占卜文化的渊源和流变、文字的形成和发展、青铜文化的引进和兴盛、马车和养马,以及商代的色彩观念、方位观念、饮食观念进行了全面论述。李志刚《以神为宾:商周丧祭礼制中人神关系的新考察》(《史学月刊》4期)认为商周丧祭礼制中存在“以神为宾”的观念,反映出商周时期的人神关系远不如后世理解得那么森严、疏远。赵林《说商代的鬼》(《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四辑)对甲骨文中的“鬼”做了综合研究。

    晁福林《好仁、好贤与朋友——简本缁衣“轻绝贫贱”章和大雅•既醉篇补释》(《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指出简本《缁衣》“轻绝贫贱”章所提出的“好仁”,今本变为“好贤”,是社会观念变迁的一个表现;此章所引诗句中“朋友”,在西周时期指同族兄弟,春秋战国则变为同志、同师者之称。他的《美丑之辨:孔子思想的一个起点——简本<缁衣>首章补释》(《中国哲学史》2期)指出简本《缁衣》首章体现出周人的社会理念中,以文王为美的化身,演绎出圣王崇拜,对于中国古代社会有深远影响。过长宝、高建文《“立言不朽”和春秋大夫阶层的文化自觉》(《北京师范大学学报》4期)根据“天子令德,诸侯言时计功,大夫称伐”的铭礼,指出春秋时期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实际上表达了天子、诸侯、大夫三个阶层不同的价值追求,而从“称伐”到“立言”的转变,反映了大夫阶层已经取代天子和诸侯,成为社会舞台的主角。对于先秦礼俗和观念进行研究的还有朱彦民《由商汤“网开三面”说到商代鸟类保护观念》(《南开学报》6期)、李强《先秦“蜡祭”考论》(《吉林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翟奎凤《先秦“神”观念演变的三个阶段》(《社会科学研究》2期)、王坤鹏《两周受命说的初型与衍变》(《苏州大学学报》1期)等。

    清华简《筮法》的公布对先秦数字卦和易学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贾连翔《清华简筮法与楚地数字卦演算方法的推求》(《深圳大学学报》3期),王化平《读清华简筮法随札》(《周易研究》3期),刘彬《清华简筮法筮数的三种可能演算》(《周易研究》4期)都是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六、地方封国

杨升南《商代甲骨文所见夏代诸侯》(《四川文物》3期)梳理了商代甲骨文所见的夏代诸侯,指出商代甲骨文中存在夏代诸侯的事实,从一个方面证实夏代是确实存在于我国历史上的一个王朝。

伴随随州叶家山西周早期曾国墓地的发掘和材料的公布,以及随州文峰塔曾侯與墓的发掘,曾国墓地及历史的研究成为本年度的一个热点。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组织了“随州文峰塔曾侯與墓”专家座谈会,与会学者大多认可曾国为姬姓,以及金文中的曾即是文献中的随的推断(《“随州文峰塔曾侯與墓”专家座谈会纪要》,《江汉考古》第4期)。黄凤春、胡刚《说西周金文中的“南公”——兼论随州叶家山西周曾国墓地的族属》(《江汉考古》第2期)和《再说西周金文中的“南公”——二论叶家山西周曾国墓地的族属》(《江汉考古》第5期)认为西周曾国为姬姓,其祖南公是南公适,始封于西周成王或康王之世,与东周曾国应为一源。徐少华《论随州文峰塔一号墓的年代及其学术价值》(《江汉考古》第4期)认为文峰塔一号墓墓主曾侯與时代约在公元前480年左右的春秋末年,曾侯與编钟铭文说明叶家山墓地所代表的西周曾国与东周曾国一脉相承,为周王室支系所封,属姬姓小宗。在成王时期被封于南土,以镇抚淮夷,统领江夏。相关研究还有张昌平、李雪婷《叶家山墓地曾国铭文青铜器研究》(《江汉考古》第1期),王恩田《随州叶家山西周曾国墓地的族属》(《江汉考古》第3期),方勤《曾国历史的考古学观察》、凡国栋《曾侯與编钟铭文柬释》(上述两篇论文见《江汉考古》第4期)等。

楚国族和楚国历史的研究方面,尹弘兵《楚先祖年代考析》(《江汉论坛》11期)结合清华简《楚居》和传世文献,指出楚先祖在性质上是传说人物而非历史人物,并考证季连、穴熊、丽季、熊狂所对应的殷商王年及殷墟考古年代。田成方《试论楚国封邑制的起源及其特点》(《殷都学刊》2期)认为楚国的封邑制大约始于西周晚期或两周之际,是其县制的补充,在东周时期并未得到充分发展。楚国采邑的规模较小,多分布于边境地带,内部组织机构不发达,致使大族势力在地方上无法有效扩展,所以强宗大族虽长期把持楚国权柄,却难以动摇王权的统治根基,这是楚国未曾出现王权旁落的重要原因。赵炳清《楚人受封与“周公奔楚”关系之考辨》(《河南大学学报》第6期)考证楚人受封立国在周成王七年三月于成周之会上,始封君熊绎;受封原因除楚先祖勤劳王事的功绩之外,也与周公奔楚在楚地受到楚人的礼遇有关。郑威《“夏州”小考——兼谈包山楚简“路”的性质》(《江汉考古》第4期)认为《左传》与《战国策》所记楚国,前者是“夏人之州”意,即由被俘至楚的中原陈人组成的一种人口编制,后者为地名,在楚东境的杞国故地,今安徽泗县城关一带;包山简文所记的“路”可能是为安置灭于楚的列国遗族而设的。

    先秦地方封国的研究成果还有牛长立《黄国史》(人民出版社),张富祥《古莘国推考》(《烟台大学学报》1期),王彪《先秦南燕国考略》(《唐都学刊》第2期),雍际春和何瑛《“秦”国名本义溯源》(《兰州大学学报》2期)等。

七、历史地理

周宏伟《西周都城诸问题试解》(《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认为西周时期符合当时都城标准的城邑为周、宗周、成周、镐京、郑五地。周即岐周,为西周王朝的首都;宗周即丰(邑),属于行政性陪都,其位置在今陕西户县秦渡镇左近;镐(京)即(京),位于辟雍湖滨,为西周早期的游憩性陪都;郑(西郑)即槐里,是穆王建立的新都,属于西周中后期的游憩性陪都,其位置在今陕西兴平东南。庞小霞《西周井(邢)氏居邑与商周郑地》(《考古与文物》3期)认为西周井( ) 叔分为两支,一支居于西周丰京张家坡墓地附近,另一支居于西周“郑”地;卜辞中的郑地在陕西华县一带,铜器铭文中王在郑、郑虢、郑井的“郑”是指一个较大的地理区域,即陕西凤翔一带;传统文献中的郑国始封于陕西华县,春秋初由桓公之子郑武公迁到河南新郑。周书灿《战国南阳地名考辨——兼论秦南阳郡之建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3辑)指出战国时期韩、魏所据南阳地,约相当于秦汉时期河内郡部分地域,与秦置南阳郡无关;秦初置南阳郡之前,已攻取楚之宛、穰等地,并据有楚之上庸之地,以上区域构成秦初置南阳郡的地理基础;战国晚期韩国并未设置过南阳郡。

八、诸子思想

   向世陵、辛晓霞《儒家博爱观念的起源及其蕴含》(《北京大学学报》第5期)阐述儒家博爱论自春秋发端,至战国进一步丰富,其基本蕴含是以爱人先于爱己和爱的互惠性为特色,博爱与差等是仁爱在普遍原则与具体实践的不同层面的表现。刘学智《儒、道哲学生态观之比较》(《船山学刊》第2期)阐述了儒、道在哲学生态本体观和生态价值观上的异同之处,指出儒家强调生命本源的“生”,道家则突出道的实在性、本原性和万物生成过程的自然性;二者都认识并尊重自然的价值,儒家主张“人为天下贵”,人能“参天地,赞化育”,强调“和谐”,认为“万物并育”而“皆得其宜”,主张“仁民爱物”,道家则在以自然为本的基础上,主张“与道合一”“人与天一”,强调“道法自然”。刘学斌《先秦儒法政治秩序观析论》(《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认为儒、法在政治秩序观上的共同点是高度认同政治秩序的价值,追求严格的等级秩序,强调统治者特别是君主在政治秩序产生、建立、维系中的重要作用。主要差异是法家强调政治秩序的实力基础和利益性,儒家强调政治秩序的道德性和情感性;法家强调用强力手段建立和维系秩序,儒家则强调以道德为主要方式和手段来建立和维系秩序;儒家强调政治秩序中的和谐性,法家则强调政治秩序的统一性;儒家强调在矛盾和对立中寻找平衡,法家则强调强力压制、消除矛盾等。

沈顺福《人心与本心——孟子心灵哲学研究》(《现代哲学》第5期)分析孟子之心分为人心与本心,人心是欲望,本心即仁、义、礼、智四端,为人性;人心与本心皆无意志内涵和功能,孟子反对依赖于意志的主观故意。韩永志《荀子“道”与“人道”关系新探》(《管子学刊》1期)论证荀子以天人相分的新命题,使传统天命观中的“天”裂变为统摄自然规律的“天道”和统摄社会规律的“人道”——礼、法,最终在更广阔的宇宙论层次上使“天道”与“人道”统摄于“道”之下。荀子把人与自然关系建立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从而否定了天命,肯定了人的主体能动性,但他所谓“人道”并没确立社会个体的主体价值平等性,而是被束缚于那个时代的宗法等级之下,道的超越性与人道的保守性纠缠在了一起。赵法生《荀子人性论辨证》(《哲学研究》6期)认为荀子的人性论以欲性为基础的性恶论为主线,以情性论和知性论为辅线,一显一隐,彼此交错关联,构成了荀子人性论的全景图。陆建华《老子引文中的思想世界》(《安徽大学学报》5期)对《老子》引文所体现的思想与老子自身的思想做了对比研究。何炳棣《中国思想史上一项基本性的翻案:老子辩证思维源于孙子兵法的论证》(《东吴学术》3期)发现《孙子兵法》中有关辩证的许多词语,独见于《老子》,不见于其他先秦文献,因此认定《老子》一书源于《孙子》,《老子》书中辩证词组及辩证方法至少部分衍生于《孙子》。

简帛文献中体现的学术思想是学界关注的课题。曹峰《太一生水下半部分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篇章》(《清华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太一生水》的下半部分是一个独立整体,没有必要在其内部再分章节,可以命名为“天道贵弱”篇。杨栋《从上博简看慎子的“君人之道”》(《社会科学战线》第1期)指出上博简《慎子曰恭俭》简文中的精法循势、处静修身、恭俭重礼等思想,多为今本《慎子》所无,却与《淮南子·主术》论“君人之道”相关联,从中可以看出慎子之学实以法家为主而兼通道、儒二家。刘笑敢《简帛本老子的思想与学术价值——以北大汉简为契机的新考察》(《国学学刊》2期)对照了《老子》郭店本、马王堆甲乙本、北大本、傅奕本、河上公本,指出《老子》的不同版本的流传者对书的主题和文字有大体一致的理解,他们只是对文本作了整理加工工作,称不上共同作者或改写者。关于简帛学术思想研究的还有林素英《六德研读》、曹峰《恒先研读》、梁涛《唐虞之道研读》(俱见《国学学刊》第2期)、崔涛《略论郭店儒简学术思想的过渡性特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3期)、曹建墩《上博竹书天子建州 “礼者义之兄”章的礼学阐释》(《孔子研究》3期)、张朋《太一生水宇宙生成模式再探》(《中州学刊》4期)等。

先秦诸子和思想研究的成果还有陈来《论儒家的实践智慧》(《哲学研究》8期),陈霞《屈君伸民:老子政治思想新解》(《哲学研究》5期),叶树勋《道家物德论在庄子中的展开》(《陕西师范大学学报》3期),乔健《论文子对老子思想的修正》(《中国哲学史》2期),杨劼慧《论战国黄老道家的法治思想》(《河南社会科学》2期),李贤中《墨家“尚贤”思想探析》(《周易研究》1期),柴永昌《试析管子“四篇”的君道论》(《管子学刊》1期)等。

九、文献整理与史学史

宋振豪、郭富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甲骨学殷商史研究中心与旅顺博物馆合编的《旅顺博物馆所藏甲骨》(全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出版为甲骨学和殷商史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材料。甲骨卜辞整理和研究的专著有孙亚冰《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文例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和刘风华《殷墟村南系列甲骨卜辞整理与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论文有莫伯峰《甲骨文合集前六册中误置的历组卜辞》、宋雅萍《组背甲卜辞新缀十二例》、李延彦《左背甲新缀三例》、李爱辉《坑位在甲骨缀合中的应用——小屯南地甲骨新缀六例》、何会《殷墟YH127坑甲骨卜辞缀合拾遗二例》(以上五文并见《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四辑)、李爱辉《甲骨缀合拾遗六则》(《中国文字研究》1期)等。

程浩《清华简说命研究三题》(《古代文明》3期)指出传世文献中的几条《说命》佚文,大多在简本中可以找到对应之处,而《学记》、《文王世子》等篇所引数语为清华简所无,可能是流传版本不同所致;通过将《说命》与《盘庚》进行细致对比,可以发现该篇较多地保留了殷商时期的原貌。夏大兆、黄德宽《关于清华简尹至〉〈尹诰的形成和性质》(《文史》3辑)通过对传世文献和出土先秦文献中记载的伊尹事迹资料的全面考察和比较分析,认为清华简《尹至》《尹诰》既不是夏代末年真实的历史记录,也不是作于汤世的《商书》佚篇,而更可能是整合春秋战国时期流传的《书》类和其他文献传说中的伊尹故事而编成的。李守奎《先秦文献中的琴瑟与周公之琴舞的成文时代》(《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1期)通过文字构型、出土文献、传世经籍和出土实物的调查,证明先秦时期瑟与琴交替出现,战国中晚期之后琴成为弦乐的主体,这表明清华简《周公之琴舞》诗前的叙述语言是战国人的改写或题记,其性质与毛诗《序》相似,不是西周的实录。不过他认为这并不能决定简中所记诗作的时代。他指出先秦文献不论内容、语言、组织形式,大多是流传过程中层累而成的,不能妄断真伪,盲目信古和疑古都有害无益。徐正英、马芳《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组诗的身份确认及其诗学史意义》(《复旦学报》第1期)论证了《周公之琴舞》的诗学史意义:为“孔子删诗”“十分去九”提供了文本范例,司马迁“去其重”的含义不只指删除重复诗篇,还指删除内容相近的诗篇; 为毛诗《序》形成时代的最终解决提供了新证,说明《诗经》至迟到战国中期已有序;揭示了《诗经》“颂”诗有别于“风”、“雅”只唱不舞而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原始特征。姚小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芮良夫毖•小序研究》(《中州学刊》第5期)认为清华简《芮良夫毖》当属《诗经》类文献。

    许兆昌《论竹书纪年所述“五帝”“三王”史特点》(《贵州社会科学》2期)认为《竹书纪年》所述“五帝”“三王”史具有重视构筑历史的时间及空间组成、重视描述这一时期的权力争夺、大量记载王朝中央与周边其他民族的和战关系三个基本特点,这些历史关注,是战国时期各种现实关注在历史叙述领域的延伸。战国时期历史叙述的成熟,伴随着历史知识的再造,分析这一“再造”过程中出现的“话语事件”,对于估量战国史学文献的史料价值,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夏继先《左传叙事视角的复杂多样性原因探究》(《中华文化论坛》4期)认为《左传》叙事视角复杂多样,表明其编写存在一个不断扩充的过程,在编写之初可能主要参考《春秋》的编年体例以叙史为主,后来具有儒家思想的学者为之增补了解经语、评论语等彰显《春秋》“微言大义”的言论,同时《左传》的记事也增加了一些能够显示《春秋》经义的内容。

综观2014年的先秦史研究,学术热点集中在出土材料的整理和研究上。殷商史的热点在于甲骨文献的整理和研究,两周史的热点集中在青铜器铭文及战国楚简的研究上。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先秦史研究室网站为例,2014年该网站发表甲骨缀合、校重、辨伪的文章172篇,而相关殷商史的研究论文只有1篇。我们欣慰地看到出土文献整理的成果丰硕,以及学科的细化和发展,同时,也对相应的历史学研究方面的薄弱表示担忧。重视出土材料的整理和研究,这固然是由于先秦史的学术特点所决定的,但是近年来的先秦史研究中存在着重出土材料轻传世文献的倾向,研究细碎而片面,缺乏整体的综合研究。近年来出土材料的大量涌现和整理研究的深入,极大地推进了先秦史学科的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的出土材料还具有片面和琐碎的特点,而传世文献更具综合和整体性,如何在研究中充分发挥传世文献的作用,如何真正运用多学科交叉的方法,整合考古材料、出土文献资料和传世文献资料,值得我们思考。随着历史研究的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基本材料的搜集便捷了许多,然而对材料的整合能力在下降,个体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所退步,希望在今后的先秦史研究除了继续更加细致入微的研究之外,能有更多的在深度和广度上令人耳目一新的成果出现。

            

                              (本文原刊于《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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