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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蒙古文书中金氏家族谱系梳理

发布日期:2019-07-02 原文刊于:《史林》,2015年第4期
李艳玲

土默特蒙古金氏家族文书是金氏后人收藏的本家族文书,共241件,年代从清代乾隆二十年(1755)至新中国1957827日。文书内容主要记载了该家族在今呼和浩特地区的田地、房产、牧场等土地不动产类的租赁、典押、买卖经营情况,另有极少数的垦地执照、法律判决类文书。该家族或属于黄金家族后裔,本文将对文书中出现的这一家族人物谱系加以梳理。

文书出现的首位可能属于金氏家族成员的名字是阿奇温贰赖。在乾隆二十年赵喜赁到王老爷房屋的汉满双语约中,赵喜从王老爷手中租赁到房屋,而承当者姓名写作“阿奇温贰赖”,满文部分提到房东,但没有写明其姓名。由其他文书中承当者为土地、房屋类不动产所有者,推知赵喜租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于阿奇温贰赖,“王老爷”可能是转赁人,也可能正是以阿奇温贰赖意译首字加以称呼。第二个人名是袄木栋,乾隆三十七年的文书写明蒙古袄木栋是把什把布佐领的下人,其为出租人,与民人陈如明合伙开采煤窑。因文书残缺,第三个金氏家族人物名字不全,作为出租土地者仍被称作老爷,即老爷”,详见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写立的契约。蒙文文书记载第四个人名是策旺道尔吉,来自藏语tshe-dbang-rdo-rje中意为“寿自在金刚”。此人在乾隆四十七年立约以自己的土地租金偿还借款,他在嘉庆十一年(1806)“因手头不宽裕”,又立约以土地租金偿还借款,以“道布丹苏木先锋道尔吉”的称呼出现。第五个人名是圪令,出现在乾隆五十一年出租把栅村土地的契约中,该名字单独似乎与藏语dge-slong”(比丘)相似,但独作人名的可能性不大,或是蒙古语“色力圪楞”(sergüleng聪慧)之“圪楞”,是人名的半部。在同一文书中,同中见人即包括色力圪楞。乾隆五十五年文书中出现第六位人物公庆,他出租云社堡村水地、白旱地、空地基与顾清,同治十年(1871)金宝、金印同母重立出卖房地的合同再次提到了这次出租事宜,但未透露公庆与后人金宝等人的关系。限于资料,以上金氏家族六位人物的相互关系及与以下后人的具体关系尚无从得知。

按见于文书写立时间的先后顺序,出现在公庆之后的是丹巴尔扎布,其任职扎兰章京。这一名字来自藏文bsdan-par-skyabs,意为“护教”。嘉庆十五年冬首月蒙文文书记“扎兰章京丹津扎木苏寡妇”自愿以三十万文钱将城西门外房院一部分卖给“扎兰章京丹巴尔扎布妻阿拉坦扎布”,“供其敬奉佛法之用”。另由嘉庆十四年仲冬月蒙文契约中“立契约之人章京阿木尔吉尔嘎勒苏木所属寡妇阿拉坦扎布、子却丹巴,正将自己于查苏齐嘎查之房屋土地佃租与巴克什板升之随丁布颜岱”,可知阿拉坦扎布为丹巴尔妻子,却丹巴是丹巴尔扎布之子,丹巴尔扎布在嘉庆十四年仲冬月已经去世,但具体时间不明。却丹巴即藏文chos-dam-pa,意为“善教”,指佛教。

在丹巴尔扎布、却丹巴父子之后出现的人名是纳旺尔林庆,又写作恼王林庆、纳旺林庆。“林庆”rin-chen 无疑,来自藏语的珍宝“恼旺”可能是 ngag-wang“语自在”的意思。光绪二十六年(1900)观音保岀卖祖遗空园地与陈有合同约的批注中提到嘉庆十七年 纳旺尔林庆”将地出租与邢兆明、胡文富。同治元年冯华租到空地基约中记载,“情因蒙古金宝、金贵同母萨楞氏之故父纳旺林庆生前于道光伍年间,将伊牛桥西顺成街路南空地壹块写立四至合约,每年交纳地铺钱贰千文,租与王承德修盖铺房,永远为业”。由此可以确定纳旺林庆与金宝、金贵为父子关系,其妻为萨楞氏。恼王林庆出现在一份清某十七年的文书里,文书记载“立出赁空地基约人归化城丹府三太太暨子恼王林庆,今将租(祖)遗察素齐街中路北空地基壹块……情愿出赁与天亨店永远修理住坐为业。”从文书残存的纪年笔画及上面提到的光绪二十六年约,推测该赁地约写立于嘉庆十七年。那么,纳旺林庆的母亲被称为丹府三太太。咸丰四年(1854)出典屋地合同约行提到丹府三太太同子三人井玉、井宝 井玉、井宝又可分别写作金玉、金宝,其母亲即萨楞氏亦被称为丹府三太太。文书记载看起来相矛盾,这里不排除因收继婚,纳旺林庆母亲与萨楞氏是同一人。但若是同一人,其出现于文书的时间从嘉庆十七年至同治十一年,长达六十年,尚未计入其育子前的年龄,如此长寿之人在当时应较为罕见。另,我们通读上引咸丰四年出典屋地合同约,发现其中还提到丹府老太太,即又有嘉庆九年约,丹府老太太使过钱柒千文”。所以这两位丹府三太太可能并非同一人,被称为丹府三太太的纳旺林庆之母或即后来的丹府老太太,而纳旺林庆之妻萨楞氏仅此一次被称呼为丹府三太太,当时纳旺林庆的母亲应已不在世,其他文书中多称呼纳旺林庆妻子为“三太太、井三太太”(详后)。根据咸丰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沙红德佃到“蒙孀妇同子金宝”营房路西空地基合同约,可知当时纳旺林庆已经去世。此处的丹府不知是否与扎兰章京丹巴尔扎布的名字有关,若由该名字得来,则纳旺林庆是丹巴尔扎布之子,与却丹巴为兄弟关系。

嘉庆二十五年的文书中出现捏圪登一名,文书记曰:“立出租地文约人捏圪登,今因差事紧急,无处辗转,今将自己云社堡村祖遗户口白地壹顷,随水壹俸贰厘五毫,情愿出租与杨光彦耕种为业。在道光十二年(1832)、十三年又因“使用不足”出租祖遗云社堡村土地,写作聂圪登。另外,道光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和道光十四年二月十六日,三黄宝因“手中空乏”出租祖遗云社堡村土地的合同约中,聂圪登一名以知见人的身份出现。道光二十三年合同约中提到,“立租空地基约人骁骑校三皇宝,今因祖父台吉夌丹嘎兰达新移归化城,大西街二道罗门口东南角空地基壹块……同人讲明,情愿租与和盛碾房建盖房屋,永远住占。道光伍年使过押地钱伍千。于贰拾叁年……三皇宝实乃困乏,央人又使过押地钱拾伍千”。登或捏圪登、夌丹,即藏文legs-ldan,意为“具善”。又,清代土默特蒙古人俗称参领(章京)为“嘎兰达”。可知,拥有台吉爵位的聂圪登早在道光五年移至归化城,任职章京,与三黄宝是祖孙关系;其在道光二十三年或已经过世。聂圪登出租的土地集中在云社堡村,另有大西街土地。咸丰四年三太太同子金宝出推空地基合同约的中见人姓名包括力圪登,力圪登也是legs-ldan的一种异写方式。蒙古人名无姓氏,不轻易使用近邻或家族之人名,所以此力圪登与出租土地的聂圪登可能是同一人。但如是,又与上引道光二十三年聂圪登已去世的推测相矛盾,所以也不排除力圪登与聂圪登非同一人的可能性。

三黄宝,又写作三皇宝、三还宝,除出现在上面三份文书外,还是道光十三年十一月廿二日、廿三日和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九日出租土地的立约人。道光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的合同约首行蒙文是“老三”,而在道光二十三年合同约的蒙文中三皇宝被称为“三老爷”、二十四年的合同约中是三还宝老爷,当与其已担任骁骑校职务有关。从这些称呼及三黄宝出现的时间看,前文提到的三太太应是三皇宝之妻。那么,三皇宝与纳旺林庆是同一人,札兰章京丹巴尔扎布就是三皇宝父亲,也是聂圪登之子,丹巴尔扎布先于聂圪登去世。三黄宝出租的土地坐落于云社堡村、一块在归化城大西街。

由前文可知,三太太(萨楞氏)是金贵、金宝、金玉的母亲。同治十年金宝、金印同母出典清水的合同约,以及同治十一年马良俊佃到三太太同子金保、银保祖遗空地基合同约,表明三太太的儿子还包括金印、银保。咸丰四年董全福租到井宝同母井三太太祖遗空地基合同约,咸丰八年曹凤喜佃到金氏同子金玉、金宝、金贵空地基合同约,显示三太太又被称为金氏、井三太太。三太太首见于咸丰元年二月十五日的文书中,文书云:“立赁空地基合约人回民费文玉,今赁到蒙古金贵同母祖遗营坊路西空地基壹块。”这也是该家族人员首次以金氏为姓出现在文书中。其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同治十一年二月十三日马良俊的佃空地基约。有三太太出现的共十八份文书中,她皆是同子一起作为出佃土地的立约人。

金贵,又写作井贵,共出现在十九份文书中,身份都是土地出租者。金贵首次出现在上述咸丰元年同母出赁给费文玉空地基的文书中,最后见于光绪十一年合同约中,即立佃空地基约人拜印,今佃到金贵,乳名五十四自己祖遗户口地公主府路东白地基壹段”。光绪九年文书亦记载“立佃空地基约人金贵乳名五十四”,由此透露出金贵乳名是五十四。十九份文书中的八件,即咸丰元年(同母)、四年(同母)、五年(同母)、七年(同母)、八年(同母、金玉、金宝),同治元年(同母、金宝)、十二年(同金宝)的文书中,金贵并非唯一的土地出租人,其余咸丰元年(两份)、四年、七年,同治六年,光绪四年、五年(三份)、九年、十一年等十一件文书内金贵是独立的土地出租者。

金宝,又写作井宝、金保,共出现在二十份文书中。其中在光绪三十二年达穆歉同孀母过租祖遗水俸约中,只是明确金宝与出租人达穆歉的祖孙关系时被提及,即立过永远水奉约人归化城蒙古金宝之孙达穆歉同。剩余的十九份文书,金宝之名首见于咸丰元年金宝同母出租祖遗空地基约,最后见于光绪四年曹禄佃金保祖遗空地基约。咸丰二年金宝同母出佃地基的两份合同约末尾分别批有蒙文“善吉米杜之个人汉文张”、“善吉米杜布有个人汉文之旧约”,咸丰四年董全福租到井宝同母井三太太空地基约批注蒙文“次子善吉米杜布之个人文书”,可知金宝又名“善吉米杜(布)”,且是三黄宝的次子。金宝的身份除是出租人外,还曾充当中见人。但仅在光绪四年的合同约和咸丰元年刘范中租到蒙古金宝祖遗空地基约,金宝是唯一的土地出租人,而后一份合同约的承当者写明是“金宝母子”,所以实际只有一份合同约是金宝独自订立。金宝作为中见人先后出现在咸丰元年金贵出租地基合同(两份)、咸丰四年金贵出租地基合同、同治六年库仓佃到马花龙之妻马氏地基合同。其他十四份合同约,金宝皆是同母亲或弟兄一同作为祖遗土地的出租人,包括咸丰元年(同母)、二年(两份皆同母)、四年(两份同母,一份同母与金玉)、八年(同母与金玉、金贵)和同治元年(同母与金贵)、十年(一份同金印,两份同母与金印)、十一年(同母与银保)、十二年(同金贵)等合同约。金宝、金贵母子出租赁卖的土地位置一般都在营坊道西、公主府路,还有小西街、十间房道东、牛桥西顺城街路南等地区。

需注意的是,咸丰四年十月初一日订立的出推空地基约记载,“立出推空地基文约人归化城礼噶兰达苏木下三太太同子金宝,乳名五十四”,这与前述金贵乳名五十四相矛盾。五十四之名还见于同治二年穆万林佃到五十四同母祖遗空地基、同治四年马万义佃到三太太同子五十四空地基、同治八年穆万林佃到五十四同母空地基等合同约。这几份文书都未透露五十四到底是金贵还是金宝的乳名。但综合现有文书信息,五十四应是金贵乳名(详见后面论述)。

金玉,又写作井玉,共出现在五份文书中。首见于咸丰元年金贵出租祖遗空地基、马元租到蒙古金贵空地基的合同约,其身份都是中人。咸丰四年马登亮租到蒙古井贵祖遗空地基合约中,金玉也是中人。另在咸丰四年三太太同子井玉、井宝出典屋地、咸丰八年曹凤喜佃金氏同子金玉、金宝、金贵空地基的合同约,金玉与他人一同作为土地出租人而不是独立出租人出现。

金印,首见于同治十年四月十八日赵亮佃金印空地基的文书中。同年又与金宝出佃空地基,与金宝同母亲三人一起出典清水以及重立出卖房地合同。另在光绪二年金印出赁祖遗空地基给文玉祥,光绪六年金印同妻出推地与李世荣。金印之名最后见于光绪十五年唐贵佃到金印祖遗空地基合同约。其出佃赁卖土地坐落在十间房路东、营房路西、西瓦窑村。

银保,仅见于同治十一年马良俊佃三太太同子金保、银保祖遗空地基合同约。

前面提到金宝的孙子是达穆歉,又,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五日出典地合同约记载立出典永远地约人官印宝寡夫(妇)同子达木气”,可知官印宝是达木气之父,金宝之子,其时已经去世。官印宝,又写作官应宝、观音保、官印保、官音保、官音宝。其首见于光绪八年官印保岀典地铺合同约,随后又出现在光绪十七年、十九年(三份)、二十年(五份)、二十一年(两份)、二十二年(两份)、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二十六(六份)、二十九年、三十一年的佃卖土地合同约。在这些文书中,官印宝都是唯一的佃卖人和承当人,但光绪二十六年合同约中的三份和二十九年、三十一年的合约订立时间是在官印宝离世之后,目前尚无法解释清楚这种现象,不知是否乃官印宝家人以其名义补立的过租约。官印宝出典赁卖的土地主要位于营坊道路西、甲喇板申村、云社堡村,另有少量在北栅外公主府半道、花城西付门西、毕克齐村、归化城府署西南。

至于官印宝之妻,由光绪二十六年观音保岀卖祖遗空园地合同约内附记“蒙古寡妇香香同幼子达木气,情因吾母子度费无支”,知其名香香。宣统元年(1909)崇福堂拜姓佃到空地基约又写作祥祥。香香最先以达木气母亲名义出现,即在光绪二十二年达木气出佃空地基与白祁公合同中,承当者为“达木气同母”;最后见于民国十三年(1924)满亿佃到空地基约,文书云:“今同中佃到蒙古寡妇同伊子达木欠、双全尔等祖遗归化营坊道路西坐北空地基壹块。”从而亦可知官印宝之子除达木欠外,还有双全尔。民国十三年马俊租到空地基合同约提到“达木欠同伊弟双全尔”,明确了达木切与双全尔的兄弟关系。除光绪二十七年,香香独自出佃土地给白起成外,其皆是同子达木气一起作为土地出佃赁卖或质押租资的立约人。

达木切,又写作达木欠、达木齐、哒木气、达木歉、达穆歉、挠木气、达木计、达木器、达木且、达木气、打木欠,来自藏语的dam-chos,即“妙法”。他的汉名是金万富。另外,成纪七三五年(1940)陈一明租到蒙古达木气祖遗空地基合同约,钤有“金子福章”,却无金子福人名。但成纪七三六年白全租到的土地是“蒙古金子福祖遗户口空地基”,并钤有“金子福章”,由此或可推断金子福亦是达木切的名字。根据19501220日土默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记载“达木切,男,年五十五岁,土十旗人,住捣拉土木村”,以及达木切后人回忆,其生于1896年,亡于1960年。达木切同母亲一样首见于光绪二十二年出佃空地基与白祁公的合同约,其作为唯一的土地出佃人,却与母亲同为承当人,或与达木切当时幼小有关。除却前面提及的成纪七三六年白全租到土地约外,现有的145份文书中,76份(含一份承垦执照)是达木切作为独立的立约人,29份同母亲(含达木切为独立立约人而与母亲一起为承当者的文书)、十份同母亲和弟弟、29份同双全、一份同金宝义作为一方共同的立约人。按达木切母亲不再见于文书之后,与达木切作为一方立约人的皆是双全,所以金宝义可能是双全尔的另一名字。

双全,又写作双全尔、双泉、拴全尔,最早见于民国六年刘花荣租到达木气、双全尔母子祖遗空地基约。凡有双全出现的契约,他都是同达木欠一同作为立约人,而没有独自出现在文书中。有达木切、双全尔参与交易的土地主要位于营房路西、云社堡村、甲蓝板申村,另有位于十间房路、公主府路东、大西街、通道街、西顺城街、大照壁东、营坊半道路西、西府衙门西面、营坊道路北、太和馆巷、太管巷、西河上村、黑山子村、伊哈达巷、西瓦窑村等

与达木切、双全同辈的还有兴阳。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二日的两份契约记载,阳同祖母五十四寡妇、壻亲虎必泰,自因差事紧急,别无辗转”,分别一次性岀租祖遗户口沙地七块、五块。此处表明兴阳为五十四之孙,虎必泰是五十四的女婿。光绪二十二年官印宝尚在世,且未见他同母亲一起担当立约人的文书。鉴于前面梳理的家族人物,如若寡母在,母子一同作为土地交易一方立约人的情况较普遍,那么,五十四寡妇应不是官印宝的母亲,五十四也就不是金宝,而是金贵。

民国十二年达木切写立的收使地租粘单提到,“因有自己祖遗营坊道于明名下地租产每年城钱四吊文,原系本族人收使,后因自己年幼本族无后,归于族婿虎登山收使。嗣以自己长大成人能以自立,于民国三年八月二十二日禀奉土默特旗下长官,将本族此项遗产夺回自收”。查于明租到土地是在光绪三十二年,文书云:“立租空地基合同约人于明,今同中人说合,租到蒙古虎登山岳父家祖遗营坊路西空地基壹块……倘有蒙民人等争端者,有蒙古虎登山一面承当。”可见当时该家族除金宝一支有达木切和双全两子嗣外,金贵、金玉、金印、银保等都已无男性继承人,前述金贵之孙兴阳也应已离世。

上述虎必泰与虎登山是何种关系,以及虎登山岳父是谁,文书没有写明。但达木切既称虎登山为族婿,可知其并非官印宝女婿。光绪二十年文书记载“立佃到空地基约人白富……佃到蒙古虎登山名下祖遗营房道路西座北向南空地基壹块”,另外,民国二十五年于茂英与达木欠订立的合同约提到“于茂英,情因自己于前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间租到虎登山名下空地壹块永远为业,不向于民国二十四年间虎登山夫妇全以病故。查此地原系达木欠祖遗原产”。从而可推知光绪二十年虎登山出租的空地基也是其岳父家的,出租土地时,虎登山之妻仍在世,但并未参与母家土地交易事宜。当时官印宝在世,不大可能由金宝的婿亲插手自家土地交易,所以虎登山也不应是金宝女婿。民国二年三月三日文书云:“苗大庆,今租到虎登山名下经守营坊道小北巷内坐西向东空地基壹块。”进一步表明虎登山实为其岳父家土地的经守人,而非归其所有,结合前文可知虎登山是在其岳父自家无子嗣的情况下经守岳父家土地的。前述虎必泰不是独自出租岳父家土地,而是与兴阳及其岳母作为共同的立约人,不知是否缘于兴阳年幼。这说明家族内有无子嗣,都存在婿亲经守或参与经营女方家田产的现象,但是否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尚不明晰。达木切作为本族子嗣,对于虎登山岳父家属于旁支,旗长判定他有权收回虎登山经守的土地,可见当时已明确土地继承限于本家族内部。

另外,光绪十九年于明佃到空地基约记载“佃到蒙古孀妇石榴尔名下祖遗营坊道路西坐北向南空地基壹块”,作为独立立约人的石榴尔为谁之孀妇,不明,但从时间上推算,或与官印宝同辈,也不排除与金宝同辈的可能性。

 

以上二十位金氏家族人物(不含嫁入的女性)中,策旺道尔吉、圪令、丹巴尔扎布、却丹巴、聂圪登、纳旺林庆、善吉米杜(布)、达木切都是藏语名字。咸丰元年,该家族人员已使用金姓,但有时又写作井。金贵兄弟五人,除银保外,在文书中皆用金姓。由此可见藏传佛教和汉文化先后对土默特地区的深刻影响。最晚自嘉庆十四年至道光二十四年,该家族先后有两人任职章京、一人担任骁骑校。早在道光五年,金氏家族已有成员迁至归化城,但民国二十五年杨万福租到空地基的合同中,已指明该家族仅有的两位子嗣属于城西捣拉土木村。由城区迁回村庄的原因是“父亲早亡,家境贫困”。现有文书中,金氏成员进行土地交易的原因也多是“差事紧急,别无辗转”、“使用不足”、“手中空乏”,反映出该家族日渐衰落。金氏家族作为土地所有者,交易的土地主要位于归化城的营坊道、公主府路、十间房路、西顺城街、太和馆巷、府署西南等地,另外集中在云社堡村、甲喇板申村,还有少量分布在察素齐、把栅村、毕克齐村、西河上村、西瓦窑村等地区。参与家族土地交易的人员,既有本家族成员,也有婿亲。本家族成员,有男性(含成年和幼儿)、寡妇(含有子和无子者)独自立约者,也有夫妻、母子或兄弟共同立约、承当者,不见未婚女性参与。有子寡妇多与子共同立约,同时存在其独自立约的情况。其他归化城土默特蒙古家族也有这种寡母独自立约的现象。至于婿亲,在岳父家族有无子嗣的境况下都曾参与,或独立立约,或与岳父家子嗣共同立约。这与徽州文书反映的明清汉族寡妻处分田产时受诸多限制,以及女婿一般都充当中见人或代书人有所不同。但最终官府判定,本族子嗣有权从族婿手中收回族产,体现出土默特蒙古在传承本民族习俗的同时,受到汉族遗产继承制度的浸染。

 

根据上述内容,现将文书中出现的且可以明确关系的金氏家族人物谱系简单条列如下(“?”表示不完全确定。同辈兄弟排列无长次之分):

  

聂格登

 

 

丹巴尔扎布            阿拉布坦(丹府三太太?)

 

 

                          

却丹巴       纳旺林庆(三黄宝?)           萨楞氏(三太太、金氏)

 

                     

 

        金贵(五十四)  金宝(善吉米杜布)  金玉  金印   银保   

 

                 

子(不知名)      官印宝         香香(祥祥)

 

          兴阳          达木切(金万富、金子福?)   双全(金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