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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小霞:簡牘所見漢代私人書信致送信息試探

——以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為中心
发布日期:2019-09-25 原文刊于:《甘肅省第二屆簡牘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2月

  莊小霞

摘要:書信是人們傳遞信息和交流感情的方式,本文主要圍繞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探析漢代私人書信致送信息,討論了諸如私人書信致送中“謁”的使用及書寫方式。并討論了漢代私人書信致送中的一些風俗,如寫信中的客套禮節、以及隨信致送禮物等情況,希望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瞭解漢代社會的風俗人情面貌。

關鍵字: 漢代 簡牘 書信 致送

  

書信是人們傳遞信息和交流感情的方式,秦漢時期私人書信往來已頗為密切,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不僅有傳世的秦漢書信,如著名的司馬遷《報任安書》等,出土的秦漢書信簡牘也為我們提供了很多一手的實物資料,如雲夢睡虎地四號秦墓出土的兩件秦國士兵黑夫的家書,可以說是我國迄今為止發現的最早私人書信實物,再如居延地區出土的《宣與幼孫少婦書》,長沙地區出土的東牌樓漢簡《侈與督郵書》等等,都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信息。正如研究者已經指出,傳世的秦漢書信“大多只保留了正文,或者正文的一部分,書信的首尾款式皆被刪除,其封緘題署、文本結構、平闕制度均無法看到,所以不能據以研究書信的形制和格式。”因此,自上世紀初以來陸續出土的各地秦漢簡牘書信,

對於研究秦漢書信的形制、格式、傳遞方式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秦漢時代擁有發達的官文書傳遞系統,由政府設置郵傳,進行傳遞,並制定了相應的

法律,如《傳書律》、《行書律》等都對官文書的傳遞有詳細地規定,而學者們對漢代官文書的傳遞也已經有了比較深入的瞭解和研究。至於漢代私人書信的傳遞致送情況又是如何呢?學者多認為是採用托人攜帶或是專使致送,而不是依靠政府驛遞的傳遞方式。 近年來尹灣漢墓簡牘、天長紀莊漢墓簡牘的出土為我們研究漢代私人書信相關問題提供了更多可能性。本文就是圍繞天長紀莊漢墓木牘,並利用尹灣漢簡、西北漢簡中的出土書信簡牘資料,對漢代私人書信相關問題進行考察。

200411月,安徽天長安樂鎮紀莊漢墓出土了34枚木牘,木牘的內容包括了文書、書信、藥方、禮單等,其中書信類木牘占了絕大多數,為研究者提供了豐富的漢代私人書信往來資料。其中6號木牘為一枚完整的書信木牘,簡文如下

謹伏地再拜進書  

謝卿馬足下  

(以上為第一欄)

孫王孫  

遣從者  

進東陽  

謝卿  

(以上為第二欄)                                        (正面)

使前孫霸謹因使者奉謁伏地再拜請 

謝卿馬足下。甚苦病者,玉體毋恙。謹因道:卿幸賜書教以  

買藥事,霸幸甚!謹奉教買藥凡四百錢付張長子。寒時不禾(和),

霸願卿為侍前者幸強酒食,近衣炭,以安萬年,霸伏地幸  

甚。有來往幸賜嚴教,使霸奉聞卿玉體毋恙。伏地再拜  卿馬足下。(背面)                                        

此件木牘是一封包含了完整致送信息的私人書信。以下主要以此件書信木牘為例,解說漢代私人書信的傳遞致送信息表達形式。在這件木牘的正面,清楚地羅列了書信的致送方式和致送信息(括弧中為筆者的說明):

孫王孫  (寫信人。王孫,當即孫霸的字。)

遣從者  (表明送信的方式,派遣“從者”致信)

進東陽  (收信人所在地)

謝卿    (收信人)

由以上所舉可以看到,上面的內容包括了書信的收信、寫信的雙方以及送信人的信息及送信方式。根據漢代人際交往習慣,稱字有尊敬之意,所以一般自稱都是稱名,稱呼對方時才使用對方之字。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稱呼寫信人是稱姓字“孫王孫”而不是稱姓名“孫霸”,與書信正文自稱“孫霸”姓名的用法不一,唯一可解釋的就是此處的寫法是從寫信人和收信人之外的第三者即送信人的角度出發,這種書寫方式應與漢代私人書信由第三者致送的致送方式密切相關。考慮到漢代私人書信一般都是由第三者致送,寫信者不能親臨,因此如何清楚地表明寫信人的身份、特別是送信人的身份成為書信致送信息的重要組成部份。這種書寫特點,也可從尹灣漢墓出土名謁的書寫方式得到進一步補充說明。1993年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君灣村發掘的6號墓為西漢東海郡功曹史師饒的墓葬,墓中出土了多枚名謁,為討論方便,茲將相應名謁涉及內容製表如下

木牘編號

致信人

致信方式

送信人

收信人

14

東海大守級

謹遣功曹史奉謁

功曹史

師卿

 

15

沛郡大守長熹

謹遣吏奉謁

師卿

16

琅邪大守賢

謹遣吏奉謁

師卿

17

楚相延

謹遣吏奉謁

師卿

18

五官椽副

謹遣書吏奉謁

書吏

師卿

19

弟子

謹遣吏奉謁

師卿

20

容丘侯

謹使吏奉謁

師卿

21

良成侯

謹使吏奉謁

師卿

23

東海大守功曹史饒

謹遣吏奉謁

長安令兒君

在以上所列名謁中,基本格式如下:

(寫信人的官職/身份)+(名)+謹遣/使吏+奉謁再拝

寫信人首先申明身份如東海太守、琅邪大守等等,將官職身份寫在這裏,筆者以為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達到向收信人宣示送信人身份的目的,因為送信人是由寫信人派遣的,送信人的身份是依託寫信人的身份而來,因此尹灣漢墓出土的名謁中官職等身份相關的稱呼以及姓字的書寫與天長漢墓書信木牘中姓字書寫的方式是一致的。具體舉例說明如尹灣漢墓編號17簡牘:

 進東海大守功曹

 師卿(正面)

 楚相延謹遣吏奉謁再拝

 請

 君兄足下       鄭長伯(背面)     

這裡“楚相”是寫信者的官職身份,“延”是寫信者的名,“鄭長伯”則是寫信者的姓字,前面我們已經提到漢人人際交往中稱名或字的習慣,此處稱名和稱字均出現,與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中同一封信中也同時出現稱名和稱字的情況類似,這種情況或都應該解釋為基於表明送信人身份而採用的特殊書寫方式的結果。

關於本文舉例的這枚天長紀莊漢墓書信簡牘的書信版式,此前已有研究者在居延漢簡中發現有相似的例子。如楊芬在其博士論文中就將此件書信版式與下舉西北漢簡中的一例歸為一類,“第三種版式較為特殊,其題署與正文一體,木牘一面題署致信人和受信人相關信息,另一面書寫正文”。 文中所提到的西北漢簡中相似的例子,如下:

尹掾夫人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74.2A

具麗郎少平

平謹使奉謁

請願

夫人華□今平叩頭幸甚道遠不宜

□□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合74.2B  

另外,馬怡先生則將此件天長漢墓書信木牘的性質斷定為“書、謁的結合體”。 馬怡先生的說法值得重視,這件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的正面內容從性質上講是“謁”的一種,背面內容才是書信的正文。可以看到在本件書信正文的最開始,寫信人孫霸(孫王孫)恭敬地寫道“使前孫霸謹因使者奉謁伏地再拜請謝卿馬足下”,這句話實際是將木牘正面的信息以換一種說法的方式重新再陳述了一遍,書信正文的“使者”也就是木牘正面提到的“從者”,而其中的“奉謁”則清楚表明了木牘正面的內容為“謁”。可以說,仔細考究這封木牘的正反面關於書信傳遞致送信息的表達,正可一窺漢人私人書信傳遞致送的實態以及漢代私人書信中存在的特殊的“書謁”一體書寫形式。

《釋名·釋書契》釋“謁”:謁,詣也,詣告也。書其姓名於上,以告所至詣者也。漢代謁使用的範圍很廣。《史記·高祖本紀》載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此中出現的謁,顯然是一種名謁,且上書“賀錢萬”,是謁上還寫明慶賀所送的禮品。此外,從“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可知,當時高祖持謁拜賀,謁先由人進獻給呂公,而持謁的高祖還需在外等候通報。再如《史記·酈生陸賈列傳》載:“酈生踵軍門上謁曰:‘高陽賤民酈食其,竊聞沛公暴露,將兵助楚討不義,敬勞從者,願得望見,口畫天下便事。’使者入通……使者懼而失謁,跪拾謁。“河南尹何進當遷為大將軍,楊賜遣融奉謁賀進,不時通,融即奪謁還府,投劾而去。”都說明了持謁者須將謁遞交并由人遞送,如《史記·酈生陸賈列傳》載由使者持謁通報,酈食其自己仍還需在外等候通報,這種情況也與謁的本義相符,謁乃是以告所至詣者也”。秦漢時期私人書信大都為人托送,因為寫信者一般是讓他人送信,所以作為憑信和向對方表示尊敬,一般都會使送信人攜帶自己的名謁,而顯然這種“書謁”合體的書寫方式滿足了這一需求,馬怡先生還將之按用法歸類為“遣使致送之謁”。天長木牘編號6簡正文部份所述的“使前孫霸謹因使者奉謁伏地再拜請”所反映的正是這種“遣使致送之謁”用法。這種“謁”的作用在於表明“遣使致送”之意,使送信人可以把寫信人的信順利送達收信人手中。通過出土簡牘和傳世文獻所見“遣吏奉謁”的例子,筆者大膽揣測這種特殊的“謁”被廣泛用於漢代私人書信,它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了收信人、寫信人、致送方式、送信人等信息,其特殊的書寫方式正與其作用相符。

以上討論了漢代私人書信致送信息的特殊表達“謁”及其書寫方式,接下來繼續討論私人書信致送時的一些習俗。由出土簡牘書信可知,漢人以書信傳遞信息,請病問起居時為了表示自己不能親身到達而派遣人致送書信的客套,通常有以下兩種藉由:因公或因病。如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編號11簡言“宜至前視病者,敀(迫)吏事不”,又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編號15“東陽丞莞橫宜身至床下,敀(迫)不給,謹請司空伏非奉謁伏地再拜謝”,尹灣漢簡編號16簡文“琅邪大守賢迫秉職不得離國謹遣吏奉謁再拝”,都說明是因為公務繁忙而不能去探訪收信人,因此遣人致信。再者,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編號12“賤弟方被宜身至狀(床),不宵(肖)伏病,謹使=者奉謁”,編號15“卿體不便,前日幸為書屬宋掾使”,尹灣漢簡編號19簡文則是“弟子伯疾謹遣吏奉謁再拝”,這些則是寫信人表明自己因為“生病”而不能親自前來,所以派遣使者送信的例子。這種因公或因病的籍由有可能是正常事實的敘述,但更多情況下應該只是客套的表述。

漢代吏常常利用職務之便派遣手下官吏傳送私人書信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編號15簡東陽丞莞橫派遣手下司空伏非“奉謁伏地再拜謝”,這種情形在傳世文獻中也有所反映。皇甫規《追謝趙壹書》言謹遣主簿奉書,下筆氣結,汗流竟趾。後漢書·循吏·任延傳》:“(任延)遣功曹奉謁,修書記,致醫藥,吏使相望於道,積一歲,萇乃乘輦詣府門,願得先死備錄。”這裏就是講任延派遣功曹拿著自己的名謁,致信給龍丘萇。如果拿這段史料與天長漢墓書信木牘及尹灣漢墓書信木牘互證,可以對此段史料所描述的史實有更形象生動的理解。

此外,從天長漢墓書信木牘也可一窺送信者的稱呼及其送信同時所肩負的職責。漢代私人書信傳遞致送的主要方式是由寫信者專門派人致信的,在天長紀莊漢墓6號木牘送信人被籠統地稱為“從者”或“使者”,再如8號木牘“幸伏使謹問、居延漢簡《宣與幼孫少婦書》中的“謹因使奉書”(《居延漢簡釋文合校》10.16B)、“謹使奉謁”(《居延漢簡釋文合校》74.2B)之“使”都應是“使者”之略稱。至於官吏派遣的送信人除了直接說明官職外,如尹灣漢墓編號14功曹史”、編號18“書吏”等,大都就被籠統稱為“謹遣吏奉謁”的“吏”。除了負責送信,這些送信人往往還肩負著承擔送信以外的其他任務,如天長紀莊漢墓12號木牘:

米一石、雞一隻。

賤弟方被謹使=者伏地再拜。

孟外廚      野物幸勿逆。被幸==    12B

這封書信木牘的寫信人方被不僅派遣“使者”送信,並且還由這個送信的“使者”帶去了送給收信人謝孟的禮物如“米一石、雞一隻”。至於與天長紀莊漢墓6號木牘相關的還有一件木牘,馬怡先生的意見認為這件木牘其筆跡與6號木牘相似,其所記錄的或即孫霸所買之藥,此件為編號13木牘:

A面:

伏地再拜                                           

                  

B面:

桔梗一兩                       飴五升

烏喙三果                       杖五升

甘草三尺白符?一兩           藇四兩

米一升

□百枚                                             

考慮信件上下文內容,馬怡先生的意見可能性非常大,可知當時孫霸不僅遣人送信,還讓送信的使者攜帶藥物送達給收信人謝卿。這種隨信附送東西的情況在當時很普遍,比如大灣出土的一件帛書私信,寫信人就提到初叩頭幸甚幸甚丈人遺初手衣已到”。皇甫規《與馬融書》中提到:謹遣掾尚許奉書,裁上絮被一雙,韈一量,以通微意。這個送信的“掾尚許”不僅要奉上皇甫規寫給馬融書信,還捎帶了皇甫規送給馬融的禮物。《後漢書·循吏·任延傳》中提到的“修書記,致醫藥”,也反映了送信的使者不僅承擔送書信的任務,送信的同時也致送醫藥。

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為我們提供了完整的漢代私人書信實物,通過分析,可以進一步幫助我們更全面瞭解漢代私人書信致送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了寫信人、送信人、收信人以及致送方式、致送地點等等。不僅如此,從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可以瞭解到,漢代私人書信的寫作格式包括存在一種用於書信的特殊的“謁”,它特殊的書寫方式與漢代私人書信的致送方式相關。最後,通過考察天長紀莊漢墓書信木牘為主的漢代私人書信,還可以瞭解到漢代私人書信致送中的一些風俗,如寫信中的客套禮節、以及隨信致送禮物、醫藥的情形,可以幫助我們瞭解漢代社會的風俗人情面貌。

收錄於《甘肅省第二屆簡牘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