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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通志二十略》的学术批判与精神关怀

发布日期:2021-12-07 原文刊于:《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11辑
雷博

郑樵《通志二十略》对前人著史方法及时代学术风气多有批评,甚至有十分激烈刻薄的言辞。钱大昕即以其为反例,嘱后学平心静气,勿以古人为仇敌。这种看法从学术立场上讲固然不错,然而换一个角度,郑樵的负气之论,所负者究竟何“气”,又是从怎样的环境际遇中衍生出来?笔者以为,深入解读郑樵的学术批判与精神关怀,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思想史课题。

 

一、 郑樵的时代环境与问题意识

 

郑樵是福建莆田人,生于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卒于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正值两宋之际,政治上发生天翻地覆的重大变故。靖康之变(1126)后,郑樵与堂兄郑厚上书给时任要职的宇文虚中。自比程婴、杵臼、荆轲、聂政,求为一用:

然则厚也、樵也,何人也?沉寂人也!仁勇人也!古所谓能死义之士也。谓人生世间一死耳。得功而死,死无悔!得名而死,死无悔!得义而死,死无悔!得知己而死,死无悔!死固无难,恨未得死所耳。今天子蒙尘,苍生鼎沸,典午兴亡,卜在深源一人耳。厚兄弟用甘一死,以售功、售名、售义、售知己,故比见阁下以求其所也! 

耻天子蒙尘而求死于功名义气,虽然是书生情怀,但也有一股激荡豪迈的英雄气概。宇文虚中虽温言褒答,然而他自己不久也出使金国被扣留,终身不反。郑氏兄弟想要“据生灵之愤,刷祖宗之辱”的经邦志愿难觅门路,于是在夹漈山盖草堂,与“时风、夜月、飞禽、走兽”为伍,绝意世事,一心学问。

然而宋金战争生灵涂炭的现实,使他们依然被痛苦与无奈笼罩,《林竹溪集》中存有郑樵佚诗一首“建炎初秋不得北狩消息作”:

昨夜西风到汉军,塞鸿不敢传殷勤。

几山衰草连天见,何处悲笳异地闻。

犬马有心虽许国,草茅无路可酬君。

微臣一缕申胥泪,不落秦庭落暮云。

天翻地覆的巨变,推动郑樵回顾历史,探究兴亡之机。在《都邑略》中,他分析指出,靖康变乱的地理因素,在于北宋都城汴梁绝非定都之上选,“其地当四战之冲,无设险之山,则国失依冯,无流恶之水,则民多疾疠”。历史上,无论秦灭魏国还是五代更替,之所以易如拾芥,汴京难守易攻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郑樵感慨云“宋祖开基,大臣无周公宅洛之谋,小臣无娄敬入关之请,因循前人,不易其故,逮至九朝,遂有靖康之难,岂其德之不建哉,由地势然耳。”

郑樵更进一步撷取唐人朱朴的观点,建议以南阳为新都,所谓“去已衰之衰,就未王而王”。跳出宋代一朝的利害得失,延展到更宏阔的历史维度来看待地理与王朝兴衰的关联。

除了靖康之变带来的历史思考,郑樵关怀的另一个维度则是当时的学问风气,他批评时兴的“义理之学”“辞章之学”,生平绝意科举。在《通志总序》中,他将种种弊端归纳为“学术之末”,儒学末流迷而生弊,“去本太远”,而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开科取士,以禄利诱学者:

禄利之路,必由科目,科目之设,必由乎文辞。三百篇之诗,尽在声歌,自置诗博士以来,学者不闻一篇之诗。六十四卦之易,该于象数,自置易博士以来,学者不见一卦之易。皇颉制字,尽由六书,汉立小学,凡文字之家,不明一字之宗。伶伦制律,尽本七音,江左置声韵,凡音律之家,不达一音之旨。经既苟且,史又荒唐,如此流离,何时反本?

在这段激烈甚至偏苛的言论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郑樵对于当时学术功利化与政治、学术合流的现象深恶痛绝。更有深意的是,他所针对的焦点不是学者在利禄诱惑下的曲学阿世,而是学术本身的丰富性在科举制度下被扁平化,即“科目之设,必由乎文辞”,因为“文辞”成为考试干禄的工具,所以凡是文辞之外的其他学术样貌如声歌、象数、图谱、音律等,都被边缘化而逐渐沦亡。失去了血肉而只剩下文辞骨架的学术,也就失去了生机,而与其本旨大相径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郑樵指斥汉唐以来的学术“经既苟且,史又荒唐”,这种批评不能简单看作书生意气,其中也包含着深刻的精神理想。

 

二、 郑樵的学术批判

 

郑樵的著述不仅限于考辩,而是疑惑攻讦,意气飞扬,所针对的也不仅仅是当时的学风,更对汉唐以来的学术传统给予尖锐的批评。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断代为史,盲人摸象”。郑樵对断代史的态度可以用“痛恨”二字形容。在《通志总序》中,他对开创断代史体例的班固使用了几乎是最激烈的批评语言:

班固者,浮华之士也,全无学术,专事剽窃。……《史记》一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班固不通旁行邪上,以古今人物强立差等,且谓汉绍尧运,自当继尧,非迁作史记厕于秦、项,此则无稽之谈也。由其断汉为书,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后世衆手修书,道旁筑室,掠人之文,窃钟掩耳,皆固之作俑也。

此论在当时即激起轩然大波,而后来为班固辩护而指郑樵为狂妄者,更是不计其数。然而郑樵意气所指,与其说是班固其人,倒不如说是他所开创的体例。他的批判针对四个方面:其一是袭取前人成文以爲己说;其二是废十表不用而强立古今人物高下;其三是断汉爲书,使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第四是开后世衆手修书的先例。其中第三条抛弃通史之方法而断汉为书是关键,在郑樵看来,班固的做法造成了后来断代成史的规矩,而史学的真精神几乎全部沦丧。

在《通志总序》中,郑樵具体分析了断代史的种种弊端:首先是昧因革损益之道,遂失会通之意;其次是纪传重出,天文、五行诸志前后相袭却无甚变化,不胜繁文;第三是前王不列后王,后事不接前事,使“郡县昧迁革之源,礼乐成殊俗之政”;最后也是郑樵认为最为伤风败义的一点,就是史家立足于某一王朝的立场,成为宣扬正统,是此非彼的工具,“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甚至“桀犬吠尧,吠非其主”,玩弄史笔,混淆黑白,史家之公心正义荡然无存。郑樵批评道:

自唐之后,……凡秉史笔者,皆准春秋,专事褒贬。夫春秋以约文见义,若无传释,则善恶难明。史册以详文该释,善恶已彰,无待美刺。读萧、曹之行事,岂不知其忠良?见莽、卓之所为,岂不知其凶逆?夫史者,国之大典也,而当职之人不知留意于宪章,徒相尚于言语,正犹当家之妇不事饔飨,专鼓唇舌,纵然得胜,岂能肥家?此臣之所深耻也。

可见郑樵对断代史的批评,不仅因为其“断”,更因为在“断”中,历史的书写者失去了超然于一朝一代之短时段利益之上的叙述角度,画地为牢,自限格局。太史公所谓“鉴往事知来者”、《春秋》“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的种种经世之用,都在这种断代史的视角中被遗忘了。

第二方面是“名实相隔,执此遗彼”。对“名实相悬”之学术弊端的反思在《通志二十略》中处处可见,可以说“循名责实”的立场,是推动郑樵观察与思考的基本动力。在郑樵看来,当时学术中的名实割裂,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书本中的内容自成系统,而缺乏与现实世界的紧密关联,在《总序》述《昆虫草木略》宗旨时,郑樵指出:

语言之理易推,名物之状难识。农圃之人识田野之物而不达诗书之旨,儒生达诗书之旨而不识田野之物。

这与苏东坡《石钟山记》所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而渔工水师虽知而不能言”是同一种困境,即知识在经学的框架中自成系统,训诂与传承的机械方法,遮蔽了大部分知识同天地万物、人间百态的印合。后果就是不断大量地造就出抱残守缺、百无一用的腐儒。在《寄方礼部书》中,郑樵针对这种陋习评论说:

凡书所言者,人情事理,可即己意而求,董遇所谓读百遍,理自见也。乃若天文、地理、车舆、器服、草木、虫鱼、鸟兽之名,不学问,虽读千回万复,亦无由识也。奈何后之浅鲜家,只务说人情物理,至于学之所不识者,反没其真。遇天文,则曰:此星名。遇地理,则曰:此地名、此山名、此水名。遇草木,则曰此草名、此木名。遇虫鱼,则曰:此虫名,此鱼名。遇鸟兽,则曰:此鸟名、此兽名。更不言是何状星、何地、何山、何水、何草、何木、何虫、何鱼、何鸟、何兽也。纵有言者,亦不过引尔雅以为据耳,其实未曾识也。

但见其名,不知其实,只纠缠在名相的乱麻中争讼,而隔断了“名——实”之间的基本联系。学者生活在这样的学术环境和思维习惯中,逐渐习焉不察,甚至反指实学为有伤体面、饾饤琐碎,则为害尤深。

其次是某些“名”的系统没有把握到真正的“实”,即知识的对象没有指向确定不移的实体,当条件变化的时候,会引发知识系统的混乱。这一反思尤其体现在郑樵《七音》《地里》两略中。

对于“声音”而言,其根本是“天籁”,亦即自然声音之清浊高下,所以“纵有四声以成经,横有七音以成纬”,古代文字本来就是奠基于这一发音系统,所谓“皇颉制字,深达此机”,而“江左四声,反没其旨,凡为韵书者,皆有经无纬”。因为缺少了七音的定位,也就使得四声变易无常,学者难于确考。

对于地理而言,从《汉书》开始,历代史书的《地理志》都以政治地理即郡国方舆为基本内容。郑樵对此深致不满,盖“地理之家在封圻,封圻之要在山川”“九州有时而易,山川千古不移”。这种思想实际上指出了人文地理与自然地理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而对自然地理即“山川”的考察与认知,是地理学所必须关注的根本,否则就会造成“郡国并迁,方隅颠错”的混乱。因此郑樵效法《禹贡》,以山川定其经界。尽管这样的尝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却提供了一个符合实际的方向角度。

事实上,郑樵在考察所有名物关系的问题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特别是用《本草》的记载和实地经验来矫正《尔雅》,就是因为《尔雅》作为古代的字书,与当代的语言和名物已经有了很大的差距,后人如果还抱持着《尔雅》的训释,则无异于按图索骥。郑樵在《寄方礼部书》中举术、山蓟,梅、柟之例说明:

古曰术,当尔雅之时则曰山蓟,或其土人则曰山蓟也。古曰梅,当尔雅之时则曰柟,或其土人则曰柟也。今之言者又似古矣,谓之术,不谓之山蓟;谓之梅,不谓之柟也。人若以术为山蓟,则人必以今术为非术也;以梅为柟,则人必以今梅为非梅也。

这种古名、今名、更古之名、各地方之名相互混淆,茫然难辨的状况,最令学者头疼,如果不通过严格的考证把握其实,并察知其演变的源流规律,则难免导致以讹传讹。因此郑樵要从文字与声韵的层面直指“名之所生”的起点,通过直接的“拟象”与“拟声”把握最基础的符号,进而通过符号内部的构造规律探究意义的起源与变化。这也是《六书》《七音》两略的意图所在。

第三,郑樵强烈斥责各种类型的“妖妄”。所谓“妖妄”,实际上就是“以名符实”的知识系统中人为掺杂的迷信或讹传。这种虚妄的知识不但没有办法反映世界的真相,甚至会反过来染污那些正确的、有价值的见解。历代史书《天文》《五行》诸志就是这样,前者如《甘石星经》之类,依天象言吉凶祸福,在郑樵看来是“惑人以妖妄,速人于罪累”;后者于一虫之妖、一物之戾,都在阴阳五行上牵合附会,所谓灾异妖祥、天人感应,郑樵说这些都是“史官自愚其心目,俯首以受笼罩而欺天下”。名实悬隔之害,以此为最甚。

郑樵批判的第三方面是“源流不分,类例不明”。事实上,不论是断代为史还是名实相蔽,都存在着同一个方法论上的漏洞,就是没有用正确的体系去分辨历史事物演进中的源流关系。任何一方面的知识,如果不曾对其产生、演变的过程做一个纵向考察,而只是从当下样貌或现实需求入手拿来就用,则必然蔽于果而不知因,陷入一叶障目的困境中。同样,如果没有一个体系框架,则所谓知识见闻将成为孤立的碎片,无法统合成整体,自然也就失去了延展与细化的可能性。这就是郑樵所批评的“源流不分,类例不明”。

以氏族研究为例,魏晋以来,门阀渐衰,谱牒之书遂盛,至于“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门第贵贱皆有书籍征考,然而郑樵指出“其书虽多,大概有三种:一种论地望,一种论声,一种论字。论字者则以偏旁为主,论声者则以四声为主,论地望者则以贵贱为主。然贵贱升沈,何常之有,安得专主地望?以偏旁为主者可以为字书;以四声为主者可以为韵书,此皆无关于姓氏。”源流的迷失还会带来更深层的恶果,以地望贵贱为主区别姓氏,出于政治实用的考虑,造成自矜门阀的恶俗。崔必河东,李必陇右,甚或改姓易氏,认贼作父,正如孔子所谓“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生民之本在姓氏,书契之本则在文字。文字本于六书,所谓象形、指事、会意、谐声、转注、假借。郑樵认为,“文”与“字”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独体成文”,如象形、指事,是符号与事物的直接关联,而后者则是“合体为字”,是在象形与指事的基础上,对符号进行关联与重构以获得新的意义,比如会意、谐声、转注,而假借则是“文与字”。这样一种从最初的声音与符号系统逐渐复杂化、多样化的过程,也就是六书发展的源流。然而这种方法从许慎之后就逐渐被人淡忘,甚至最早表述此种方法的《左传》也存在“止戈为武”“反正为乏”的混淆。在郑樵看来,六书源流的淆乱是小学荒唐卤莽的根本原因,不从这一方面重新梳理,则经旨不明、穿凿附会的学术状况就不会有根本改变。

因此在《艺文略》《校雠略》中,郑樵明确提出了“类例”的观念。即在一个全局性的框架内,分门别类并以例统摄。类例不仅仅是一种静态的划分方法,同样还包含着动态的思维导向与操作指南。以书册为例,就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分类方法,还需要有可行的方案统筹管理并求考亡佚。他为此专门撰写《编次必谨类例论》六篇,《求书之道有八论》九篇,系统阐述其观念。

 

三、 郑樵学术中的精神理想:

 

以上所述,都是郑樵因学术现状的种种弊端而创发的方法,自从章学诚、梁启超、顾颉刚、吴怀祺、瞿林东等学者表章之后,其在学术史上的地位已为当代学界充分认可。另一方面,郑樵不仅有基于时代的忧患意识和面对学风的激烈批评,在他的著作中还可见一种高昂的精神理想,深层的沉痛与这种理想交织在一起,显现出一种宏大的文化关怀。

如《七音略》中,郑樵明确提出,这一学问的最终目的在于“明七音之本、扩六合之情,然后能宣仲尼之教,以及人面之俗,使裔夷之俘皆知礼义”。一言蔽之,即通过语言自身在发音层面的精确化与标准化,使优美生动的华语能够为异域殊俗的人民学习掌握,从而将中华文化传播四海。近代以来,汉语面对拉丁语言的挑战,捉襟见肘甚至几乎为之取代的惨痛教训,让人对郑樵的洞见有更深刻的领悟。

而在《乐略》中,郑樵更是通过考证先秦风、雅诸乐音在汉代之后逐渐亡失的过程,指出正是因为汉代诗学论“义”不论“音”,导致声歌渐失,风雅不分、雅颂无别,最后至于礼乐沦亡:

古之达礼三:一曰燕,二曰享,三曰祀。……古之达乐三:一曰风,二曰雅,三曰颂。……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自后夔以来,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八音六律为之羽翼耳。仲尼编诗,为燕享祀之时用以歌,而非用以说义也。……不幸腐儒之说起,齐、鲁、韩、毛四家,各为序训而以说相高,汉朝又立之学官,以义理相授,遂使声歌之音湮没无闻。……义理之说既胜,则声歌之学日微。东汉之末,礼乐萧条,虽东观、石渠议论纷纭,无补于事。曹孟德平刘表,得汉雅乐郎杜夔,夔老矣,久不肄习,所得于三百篇者,惟鹿鸣、騶虞、伐檀、文王四篇而已,余声不传。太和末又失其三,左延年所得惟鹿鸣一笙,每正旦大会,太尉奉璧,群臣行礼,东厢雅乐常作者是也。古者歌鹿鸣必歌四牡、皇皇者华,三诗同节,故曰“工歌鹿鸣之三”,而用南陔、白华、华黍三笙以赞之,然后首尾相承,节奏有属。今得一诗而如此用,可乎?应知古诗之声为可贵也。至晋室,鹿鸣一篇又无传矣。自鹿鸣一篇绝,后世不复闻诗矣。然诗者,人心之乐也,不以世之汙隆而存亡,岂三代之时,人有是心,心有是乐,三代之后,人无是心,心无是乐乎?

郑樵《诗辨妄》中痛陈“以义说诗”之非,下启朱子《诗集传》,在经学史上有重大意义。而“以声说诗”背后的精神指向,一方面是传统《诗经》学源流内的主题,即诗的义理与声歌的关系和作用,另一方面,则从《诗经》之“乐”延伸到了所有音乐,即把“乐”看作人心的节律感发,所谓“人有是心,心有是乐”,这样就大大扩展了“诗”的内涵,与乐相合的“诗”不再是一个静态的、僵死的经学范畴,而可以由世代人心情感之蕴积鼓荡,以变化万千的形态发露出来。

因此郑樵虽然感伤喟叹于汉代以后,《诗》三百篇之声歌的沦亡,然而他并没有悲观地把这一过程看成堕落的历史,相反,“人有是心,心有是乐”的结论为现实的改善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如果能够像三代时候的作者那样,把握到乐音与人心情绪之间的微妙关联,同样可以依凭心地的情韵发挥制作成新的“三百篇”,重振礼乐文明。其中隐含的理想是:正声虽失,未必不能复致;三代虽远,未必不能重来。

总之,与其说郑樵是一位渊博该洽的学者,毋宁说他是在用“整理学术”的方式,试图为礼乐文化与王道政治寻找可思可行的理路。这是他自己,同时也是两宋很多士人共同的精神理想。而郑樵不仅仅要提出一个理想、一种思路,还要用自撰通史,自著表志的方式来贯彻这一理想。这大概是所有可能的方法中最艰难,也最不容易讨好的一种,让后人对他产生很多误解,也让我们今天的学者对他给予更深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