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宣宗的后妃
陳 麗 萍
內容提要:兩《唐書》載唐宣宗后妃一人,王子十一人,公主十一人。除了唐懿宗、萬壽公主的生母元昭皇后晁氏外,其餘后妃及諸王、公主生母皆不見載於兩書。這種后妃羣體闕載和母子脫節的狀況,阻礙了對宣宗婚姻生活的深入研究。另據現有其他材料顯示,宣宗婚姻生活中所呈現出來的一些特殊現象,是研究唐後期后妃制度變遷以及諸帝婚姻模式變化的重要信息。本文即针对以上情况,分為三個部分:首先,追述史書所載唐前期后妃制度的設置與變遷,為研究唐後期后妃制度的變動做好鋪墊;其次,利用各種材料,盡可能地勾勒出宣宗的后妃羣體並與其諸王、公主的對應母子(女)關係;最後,對宣宗后妃中所見之“夫人”品階、宣宗后妃品階較低等問題提出一些看法,借此來重新審視唐後期后妃制度和諸帝婚姻生活模式所發生的重大變化。
關鍵詞:后妃制度 唐後期 唐宣宗 夫人 品階
兩《唐書·后妃傳》是瞭解唐代后妃制度[①]及后妃羣體的基本史料,兩書撰寫的模式相似:開篇先簡述唐代后妃制度的設置與變遷,後擇諸帝皇后或部分嬪妃入傳。或因篇幅及史料所限,兩書存在兩個明顯的不足:一是對唐代后妃制度的設置與變遷記載得十分簡畧且時間下限僅止於玄宗時期;二是入傳后妃僅四十餘人。進一步看,較之前期,唐後期諸帝的入傳后妃更是少之又少(《舊唐書·后妃傳》中,如穆宗宣懿韋皇后、武宗王賢妃、宣宗元昭晁皇后以及懿宗惠安王皇后皆僅列名號;《新唐書·后妃傳》補之,並加懿宗恭憲王皇后、郭淑妃傳),再與兩書《諸帝子傳》、新書《諸帝公主傳》對照,發現唐後期諸帝子女與生母脫節的現象格外嚴重。總之,兩《唐書·后妃傳》對唐後期的后妃制度變動及后妃羣體的關注非常不足,這不僅使我們無法清晰唐代后妃制度的沿革脈絡,也令我們難以全面瞭解唐代后妃的整體狀況,並成為深入研究唐後期諸帝婚姻生活的障礙。這兩種不足具體反映在唐後期諸帝身上,尤以唐宣宗的狀況最為典型和特殊。
唐宣宗乃憲宗第十三子,元和五年(810)出生,長慶元年(821)封光王,會昌六年(846),三十七歲的光王以皇太叔的身份即位,後在位十四載,享壽五十歲。[②]宣宗即位時已成年,之前也已有若干子女,[③]但關於他在位前後的婚姻生活幾乎都沒留下什麽確切記載,而據現有各種材料顯示,宣宗婚姻生活中所體現的一些現象,正好集中體現了唐後期后妃制度和諸帝婚姻生活模式的重大變化,而這些變化需要用全新的視角來闡釋和理解。
首先,唐宣宗是繼憲宗以來五帝(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和宣宗)中子女最多者,然與此不對應的是,宣宗的十二子[④]、十一女[⑤]中,祗有懿宗和萬壽公主的生母、元昭皇后晁氏見載於兩《唐書》,其他嬪妃或子女生母皆罕見記載,是唐後期諸帝(除僖宗外[⑥])婚姻生活記載最為簡畧者,竊以為祗有先儘量復原宣宗的后妃羣體及與其子女的對應關係,纔能繼續深入研究宣宗的婚姻生活及相關問題。
其次,唐宣宗也是繼憲宗之後唐代諸帝中被後世評價最高的一位,史載他“性明沈斷,用法無私,從諫如流,重惜官賞,恭謹節儉,惠愛民物,故大中之政,訖於唐亡,人思詠之,謂之小太宗”。[⑦]他也是憲宗子、孫中在位時間最久者。但在相對寬裕的執政期中,宣宗既沒有擇立皇后主政後宮,也吝於賜給后妃高級品階;在選擇、培養接班人的問題上也一直諱莫如深,以至仍由宦官操縱了皇位接替。這些他婚姻生活中的隱秘消極之處顯然與其英武明斷的形象不符。要剖析宣宗這些貌似不合情理的做法背後的原因,無疑會觸及唐後期后妃制度的變化、諸帝婚姻生活模式的變動以及宣宗個人生活經歷影響等深層次的問題。
因此,本文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從制度史的角度出發,追述唐前期后妃制度的設置和變遷,為論述唐後期后妃制度的變動做好鋪墊。第二部分利用其他史料和出土墓誌結合,盡可能地鉤沈出部分宣宗的后妃,也儘量實現其子女和生母的對應關係。第三部分即利用前兩部分的研究,剝離宣宗婚姻生活中幾處特殊現象的根源,同時發掘唐後期后妃制度和諸帝婚姻生活模式發展變化的原因,這也是本文的重點和主要任務。
一、唐前期后妃制度簡述
有關唐代后妃制度的設置和變遷,除了兩《唐書·后妃傳》,還見於他處,[⑧]因本文的思考源自兩《唐書·后妃傳》,故相關追述文字以后妃傳為主,《傳》言不詳者擇其他史料補充。
《舊唐書·后妃傳》開篇云:
三代宮禁之職,《周官》最詳。自周已降,彤史沿革,各載本書,此不備述。唐因隋制,皇后之下,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各一人,為夫人,正一品;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各一人,為九嬪,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才人九人,正五品;寶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其餘六尚諸司,分典乘輿服御。龍朔二年(662),官名改易,內職皆更舊號。咸亨二年(671)復舊。開元中,玄宗以皇后之下立四妃,法帝嚳也,而后妃四星,一為正后;今既立正后,復有四妃,非典法也。乃於皇后之下立惠妃、麗妃、華妃等三位,以代三夫人,為正一品;又置芳儀六人,為正二品;美人四人,為正三品;才人七人,為正四品;尚宮、尚儀、尚服各二人,為正五品;自六品至九品,即諸司諸典職員品第而序之,後亦參用前號。[⑨]
唐代的后妃制度為唐高祖初訂,在高宗和玄宗時期皆有所變動。不過,這段描述中有幾處不甚明確:首先,唐初的后妃制度沿襲隋制,而隋制為何?其次,高祖和高宗時期的宮官設置狀況及唐代宮官制度和隋制的區別;再次,高宗改制的具體內容和重點;最後,玄宗改制的重點和“後亦參用前號”的情況。
首先,有關隋朝的后妃制度,可參見《隋書·后妃傳》:
……初,文獻皇后功參歷試,外預朝政,內擅宮闈,懷嫉妬之心,虛嬪妾之位,不設三妃,防其上逼……煬帝時……參詳典故,自製嘉名,著之於令。貴妃、淑妃、德妃,是為三夫人,品正第一。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是為九嬪,品正第二。婕妤一十二員,品正第三,美人、才人一十五員,品正第四,是為世婦。寶林二十四員,品正第五;御女二十四員,品正第六;采女三十七員,品正第七,是為女御。總一百二十,以敘於宴寢。又有承衣刀人,皆趨侍左右,並無員數,視六品已下。時又增置女官,準尚書省,以六局管二十四司。……六尚十人,品從第五;司二十八人,品從第六;典二十八人,品從第七;掌二十八人,品從第九。女史流外,量局閑劇,多者十人以下,無定員數。[⑩]
從內容來看,唐初后妃制度所依的“隋制”源自隋煬帝的設置,但也有所改動:第一,隋一品階為“三妃”;唐增“賢妃”而成“四妃”。第二,隋二品階設九嬪,唐因襲,但改“順”、“華”為“昭”、“媛”二字。第三,隋三品階為婕妤,十二人;唐改為九人。第四,隋四品階為美人、才人同級,共十五人;唐改美人為四品階(九人),才人為五品階(九人)。第五,隋五品階為寶林,二十四人;唐為六品階,二十七人。第六,隋六品階為御女,二十四人;唐為七品階,二十七人。第七,隋七品階為采女,三十七人;唐改為八品階,二十七人。第八,隋六品階以下還設承衣刀人等低級品階,員額不定;唐不提此置,原因不詳。[11]總之,唐初對隋制的改動主要集中在兩處:一是改“三妃”為“四妃”;二是將美人、才人分級並順延以下的品階,至於后妃定員的總數相差不大(隋一百二十人,唐一百二十一人),所以《舊唐書》說“唐因隋制”是有依據的。
其次,隋代的宮官制度確定於煬帝時期,宮官和后妃是兩個並列的體系,宮官按尚(從五品)、司(從六品)、典(從七品)、掌(從九品)、女史(流外)分級掌事,整體地位低於后妃。唐高祖、高宗時期的宮官[12]設置情況不詳,這有兩種可能:一是沿用隋制未作改動;二是有所改動但史書未載。[13]目前祗有玄宗改制後的宮官制度可與隋制相比,[14]因宮官制度與本文關聯不大,不贅述。祗是有兩點需要提出:一是玄宗將宮官的級別整體提昇並銜接於后妃品階之後,二者合為一個體系;二是玄宗將女史員額固定,其品階或應順序為九品。
再次,高宗龍朔二年的改制,《舊唐書》記載不詳,但見載於《新唐書·百官志》和《唐會要》中,其中又以《唐會要》為詳:
龍朔二年,改易官名,置德贊二人,正一品,以代夫人。宣儀四人,正二品,以代九嬪。承閨五人,正四品,以代美人。承旨五人,正五品,以代才人。衛僊六人,正六品,以代寶林。供奉八人,正七品,以代御女。侍櫛二十人,正八品,以代采女。又置侍巾三十人,正九品。咸亨二年,復舊。[15]
高宗改制主要集中在對后妃名號及員額的改動這兩個方面。第一,縮減后妃員額,尤其縮減了五品以上后妃置數,甚至取消了三品階(即舊婕妤階)。第二,加大了低級后妃的設置,為此還增設了九品“侍巾”三十人,其目的無疑同隋文帝一樣,是為了減少高級嬪妃對皇后的威脅。儘管如此,筆者懷疑在武則天椒房專寵的時期,這種改動的現實意義並不大。當然,高宗能將內官與外官改制視作一體,證明了內官於後宮的重要性,儘管這一改制對唐代后妃制度變遷的實際影響力並不大。
最後,玄宗改制的具體情況,除了《舊唐書·后妃傳》詳載之外,亦見於他處,[16]但關於“後亦參用前號”的情形不詳。玄宗改制的重點為:第一,改“四妃”為“三妃”;第二,改九嬪為六儀[17];第三,改三品婕妤為三品美人,減置為四人;才人順昇至四品,減置為七人。第四,取消了寶林、御女、采女代表“八十一御妻”的舊置。第五,如上所說,玄宗后妃的級別止於四品,宮官的位階相應銜接於後,二者連成一個體系,這或許說明玄宗注重宮官管理、糾察後宮事務的功能而消弱了后妃參管後宮業務中的權力。不過,玄宗改制的時間祗被記作“開元中”,目前僅知其武惠妃約在開元十二年(724)後得此殊號,[18]趙麗妃則卒於開元十四年(726)七月,[19]那麽玄宗改制的時間下限或許可暫定在這兩個年份期間。至於“後又參用前號”更無具體時間可循,如玄宗皇甫德儀卒於開元二十三年(735),贈“淑妃”[20];開元二十八年,以貴妃禮改葬劉華妃[21];天寶四載(745),冊楊氏為“貴妃”[22];玄宗子信王生母盧美人追贈為賢妃[23]。由此可知玄宗“後亦參用舊號”的時間是不確定的,尤其像楊貴妃專寵後六宮無進御者,似乎也沒再冊封過其他嬪妃,也就無所謂“新、舊號”替用。顯然,唐代的后妃制度經歷了玄宗的改制後,新舊制度參雜使用,反而顯得複雜和混亂。
以上從四個方面解析了《舊唐書·后妃傳》中有關唐前期后妃制度的設置與變遷的記載,綜合起來有以下三點值得注意:
首先,撇開宮官和皇后不論,高祖將其后妃分設八級、八品,總員額為一百二十一人。高宗改制時雖增加九品階,但略去三品階,所以還是八級、八品的設置,總員額為八十人。玄宗改制時縮減為四級、四品,總員額為二十人。這似乎說明唐代的后妃制度從初唐至盛唐,經歷了一個由繁至簡的過程,其人員設置也相應遞減,總體地位卻有所上昇。
其次,一品三(四)妃傳統上亦稱“夫人”,地位僅次於皇后,所謂“三妃佐后,坐而論婦禮者也。其於內,無所不統。”[24]雖然高祖、高宗、玄宗三朝都改動了一品后妃的名號或員額,但仍循舊制統稱為“夫人”,這與本文的討論有關,在此先提出。
最後,高祖設婕妤為三品階,置九人。高宗和玄宗改制時都對“婕妤”及所在的三品階有很大的關注,高宗直接不設三品后妃,玄宗則以美人代之並減少了員額,但玄宗改制後也“參用前號”,則“三品婕妤”在唐代的後宮改制中處於如此變動大的位置,也值得繼續關注。
其實,中國的后妃制度如同外官制度一樣,其制定和演變皆經歷了相當複雜的過程,歷朝歷代也都有其特殊的設置與變動,所謂“六宮位號,前史代有不同”,[25]有的改動或設置成為定制為後世沿用,有的則是曇花一現只適用於本朝,對此本文無法追溯其詳,因論及唐代后妃制度的發展變化時涉及“唐因隋制”僅上及隋代而已。總體說,目前所知的唐代后妃制度與高祖、高宗和玄宗有較大關係,但顯然所有史料都詳於唐前期,對唐後期卻鮮有涉及,尤其是玄宗改制後,新舊制度之間的磨合參用及對后世的影響,以及唐後期的后妃制度是否還有新的變化,都沒有確切記載。下面就帶著這些問題進入以唐宣宗的后妃為代表的晚唐后妃羣體,在理清她們的個人信息以及復原其與諸子、公主的關係後,試圖從她們身上所體現出來的一些特質來中找尋唐後期后妃制度變化的新動向。
二、唐宣宗的后妃
唐宣宗的后妃在兩《唐書》中僅見載懿宗、萬壽公主的生母元昭皇后晁氏,在鉤檢各種史料後,本文大致“網羅”起了一個宣宗的后妃羣體,為方便論述,先將相關信息参照其品階由高至低羅列如下。需作說明的是,宣宗后妃的名號以其最終所得為準;若考訂出幾個名號或稱謂所指為同一人,則以“=”連接各名號或稱謂;若考訂尚不確切,則在“=”後加“?”表示存疑。
(一)元昭晁皇后
懿宗、萬壽公主生母晁氏,兩《唐書》有傳,《舊唐書》畧,而《新唐書》詳云:
宣宗元昭皇后晁氏,不詳其世。少入邸,最見寵答。及即位,以為美人。大中中薨,贈昭容,詔翰林學士蕭寘銘其窆,具載生鄆王、萬壽公主。後夔、昭等五王居內院,而鄆獨出閤。及即位,是為懿宗。外頗疑帝非長。寘出銘辭以示外廷,乃解。帝追冊昭容為皇太后,上尊諡,詔后二等以上親悉官之,配主宣宗廟,自建陵曰慶陵,置宮寢。[26]
晁皇后的事蹟其實早見於《東觀奏記》:
晁美人薨,上震悼久之。美人上在藩邸時承恩遇。實生鄆王、萬壽公主焉。薨後,詔翰林學士蕭寘為誌文,皆刻其事。及夔、昭以下五王居內院,而鄆王獨還藩邸。大中末嗣位之後,人間切有擬議者。寘以此事言於公卿,方辨立長之順。鄆王嗣位後,美人追崇為皇太后,太常杜宣猷獻諡曰元昭,配享宣宗廟室。[27]
顯然,《新唐書》與《東觀奏記》的記載大多類同,後者或即前者所取用之素材。此外,《唐大詔令集》中有宣宗朝的《吳氏等封昭儀制》,引錄如下:
吳氏可封昭儀,張氏可封婕妤,晁氏、梁氏並可封美人,羅氏、史氏並可封才人,錢氏可封長城郡夫人,曹氏可封武威郡夫人。
敕:位亞長秋,毘於內理,必資懿范,方被寵章。吳氏等佩服禮經,周旋法度,有柔婉之行,既表於天資;有恭儉之儀,可施於嬪則。慕班氏之辭輦,偉馮媛之當熊,思在進賢,義高前史。是用列於紫殿,冠彼后宮,俾洽彤管之榮,式俟金環之慶。可依前件。
會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28]
制文顯示,在宣宗即位後的第三個月[29]集體冊封了八位藩邸舊侍為妃,其中晁氏拜為美人,與上所引《新唐書》載晁皇后“少入邸,最見寵答。及即位,以為美人”正相合,也由此可知晁氏“美人”封號的確切時間。
晁美人卒於大中中期,宣宗贈為二品昭容。大中十三年(859)懿宗即位後,為生母上諡“元昭”並追贈為皇太后,號其原葬地為“慶陵”。[30]慶陵位於萬年縣東二十五里處。[31]又據尚民傑和趙力光先生研究,萬年縣是中晚唐后妃、王子、公主等皇室人員的重要葬地,主要因為萬年縣離京城較近而便於營葬。[32]唐代自憲宗以來當朝皆不立后,諸帝駕崩後暫無皇后隨葬,而追贈皇后的安葬問題都由子孫重新安排,[33]其中以嬪妃身份下葬的追贈皇后皆集中於萬年縣,也客觀上促成了這一時期諸后陵的集中,元昭晁皇后的慶陵也不例外。
值得一提的是,宣宗在位時既不立皇后,也不立太子,諸子之間並無嫡庶之分。晁美人所生子鄆王雖為長子,史家也渲染晁美人最得寵愛,但各種跡象顯示,宣宗既沒有考慮鄆王作繼承人選(反而對他格外冷淡)[34],也並無抬昇晁美人的意思,對晁美人的“寵愛”也僅止於追贈昭容。而晁昭容能榮昇為“元昭皇后”,顯然已經超出宣宗的本願很多了。尤其要注意的是,晁美人的本傳中除了強調其為懿宗生母而因此為追贈皇后,以及她的名號、諡號、陵號等,其實關於其個人的事蹟並沒有過多的記載,這也是唐後期后妃傳的普遍現象——除了母以子貴的炫耀,其實個人經歷大多不詳。
(二)吳昭儀=吳氏?
據《吳氏等封昭儀制》,吳氏得封昭儀,位列九嬪之首,也是目前所知宣宗后妃中的最高品階。懿宗生母晁氏同時也僅被冊為美人,位在吳氏之下;晁美人卒贈昭容,排位仍較吳昭儀畧低一點。如果僅看品階,吳昭儀或許是當時宣宗后妃中最得寵者,其他事蹟待考。
又據宣宗第四子夔王墓誌:“故夔王滋,宣宗皇帝第四子也,母曰吳氏。……以咸通四年(863)八月七日,懸窆于萬年縣崇道鄉西趙村,禮也。王前于葬六十九日而歿,生于代二十年而終。”[35]由此可推算夔王生於會昌四年(844)左右,其生母吳氏史書無載,推測應是宣宗藩邸舊侍。
筆者以為此吳昭儀與吳氏當為同一人。史載,宣宗於諸子中最愛夔王,甚至在駕崩前有立夔王為帝的計劃,[36]那麼,對於夔王生母吳氏而言,無論是“母以子貴”還是“子憑母貴”,宣宗都應該會給愛子的生母即吳氏一個較高的位階或名號。縱觀目前已知宣宗后妃,無論是夔王的生年,還是吳昭儀得封的時間,以及吳昭儀的“最高”位階,都能間接證明吳昭儀與吳氏當為同一人。當然,因唐代諸帝有同姓后妃的實例不少[37],吳昭儀和吳氏為同一人應該需要更確切的直接證據。
(三、四)張婕妤、柳婕妤=柳氏?
據《吳氏等封昭儀制》,張氏得封婕妤,其他事蹟待考。
據《唐會要》載:“正[貞]陵陪葬名氏 婕妤柳氏”。[38]可知宣宗貞陵陪葬墓中有柳婕妤。
又據宣宗第九子昭王墓誌:“昭王諱汭,憲宗皇帝之孫,宣宗皇帝第九子,母柳氏……以咸通六年(865)四月廿七日薨於內邸,享年一十六時也。”[39]由此可推算昭王生於大中四年(850)左右,其生母柳氏史書無載,也不見於會昌六年的冊妃制文,推測很可能是宣宗即位後所納。
筆者懷疑此柳氏或即陪葬貞陵的柳婕妤。如此,柳氏生前的品階可能為婕妤,也可能是死後追贈婕妤。當然,如上吳昭儀條的分析,柳婕妤和柳氏也可能是兩個人,所以柳婕妤和柳氏是否為同一人,同樣需確切的直接資料證實。
(五)梁美人
據《吳氏等封昭儀制》,梁氏與晁氏同封美人,其他事蹟待考。
(六、七)羅才人、史才人=史氏?
據《吳氏等封昭儀制》,羅氏、史氏同時得封才人,其他事蹟待考。
據宣宗第五子慶王墓誌:“故慶王沂,宣宗皇帝第五子也,母史氏。……以大中十四年(860)八月一日薨,享年十六。”[40]由此可推算慶王生於會昌五年(845)左右,即宣宗仍在藩邸時,其生母史氏也當為光王侍妾。而宣宗即位初也正好冊封了一位史才人,筆者猜測慶王生母史氏即此史才人,除了同姓的巧合,似乎還要多出她們同是宣宗藩邸舊侍這一經歷上的契合。
(八、九)長城郡夫人錢氏、武威郡夫人曹氏
據《吳氏等封昭儀制》,錢氏得封長城郡夫人、曹氏得封武威郡夫人,其他事蹟待考。
唐制,命婦有內外之別,大臣母、妻為外命婦,可隨夫、子得封國、郡(太)夫人,當然,“凡婦人,不因夫及子而別加邑號,夫人云某品夫人,郡君為某品郡君,縣君、鄉君亦然”[41],即婦人也可以不因夫、子而封為夫人,唐代諸帝的乳母[42]、宮官[43]或宮伎[44]等得封國、郡夫人者應即屬於此種情況。而唐代后妃當朝可封“夫人”者,即以“夫人”為名號的情況,在宣宗之前似乎尚未見到確切實例。雖然唐代一品后妃也可泛稱“夫人”,但從該制文的等級次序看,夫人位於才人之下。顯然,宣宗所封之“夫人”和 “一品夫人”所指不一。
據敦煌文獻北圖8418號《姓氏錄》[45]與《太平寰宇記》[46]載,錢姓有“長城”郡望;又據《太平寰宇記》[47]載,曹姓有“武威”郡望,可知錢夫人與曹夫人所封依其郡望。
(十)仇才人=仇氏
據宣宗第十子康王墓誌:“康王諱汶,憲宗章武皇帝之孫,宣宗獻文皇帝第十子,母曰仇氏。以咸通七年(866)七月廿七日薨,享年一十六。”[48]由此可推算康王生於大中五年(851)左右,其生母仇氏史書無載。不過隨著仇氏本人墓誌的發現,為晚唐后妃的名號、品階、晉級以及“一妃異稱”等問題的解決提供了珍貴的參考信息,先引仇氏墓誌如下:
周官天子立六宮,始有三夫人之位。漢因秦制,內職敘夫人之班,魏晉以還,多遵故事,所以昭顯婦順,明章內治,必用德授,以為教先,斯則關雎鵲巢之本,國風王化之端也。南安郡夫人贈才人姓仇氏,爰自牧香之後,率多聞人,由本部疏封,錫湯沐之邑,初以才貌,選充後宮。吾擢居寵遇,行止侍隨,貞孝罕儔,懿范殊古。爾儀標九嬪,行備四德,含徽挺烈,執柔處謙,玉潔而朝霞共鮮,蘭薰而月桂爭馥。而又婉嬺順意,幽閑持心,深誡繁華,偏滋窈窕。暨釣筐奉職,褕翟榮身,不以渥恩自矜,不以貴秩自滿。雀釵成禮,膺晉代之規模;象簟稱奇,鄙漢時之侈麗。故能令則列於彤管,善譽溢於椒塗,蘊是芳猷,著為則躅。彼衛宮知德,遠察輪轅之音;齊孟墮車,不忘環佩之響,方茲蔑如也。既蹈淑慎,宜登遐延,美蘩沚之前修,歎蕣英之遽夭,期享壽之齡年,固輔佐之多歲。豈料穠華二紀,膏肓忽侵,未涉踰旬,蓐禍斯至。悲降年不永,難駐蕙風,嗟悼已深,念不及矣。嗚戲!弱女尚騃,一男纔生,付託而誰,棄之何速?吾懷傷歎,加以涕零,感想慟之,哀爾長往。以大中五年(851)五月十八日,歿於宮中,時年廿四。嗚戲!爾生於華宗,被此顯秩,存有懿德,歿有殊榮,可謂無恨於初終矣。以其年八月四日,葬於京兆府萬年縣崇道鄉只道里。[49]
這篇墓誌為我們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首先,墓主南安郡夫人仇氏以才貌入宮,大中五年卒於宮中,享壽二十四歲,以此時間推算仇夫人當是宣宗后妃。其次,仇夫人因生育某王子後死於蓐疾,而據康王生年及其生母姓氏,可知仇夫人即康王生母仇氏。至於她所生之公主,“尚騃”者即年歲幼小,名號待考。再次,仇夫人在其子康王的墓誌中亦被記作“仇氏”,這種“一妃異稱”[50]的現象為我們解讀慶王生母史氏、昭王生母柳氏以及下文廣王生母陳氏的名號和品階提供了一個參照,即宣宗諸子生母有時祗以姓氏稱,而實際上她們會有固定名號,在其卒後或許還能有晉級式的封贈,如仇夫人贈才人,晁美人贈昭容。第四,仇夫人的事蹟再次顯示,宣宗后妃中有以“夫人”為號者,且品階低於才人。而有意思的是,仇夫人墓誌開篇將周代之“三夫人”等同與仇氏所封之“夫人”,似乎反證了“夫人”在當時是較低的后妃品階,纔會有這種底氣不足的攀附。第五,仇夫人葬於萬年縣崇道鄉只道里,這個確切的葬地,同樣為晚唐后妃的葬地乃至晁美人慶陵的具體區域提供了參考。第六,據敦煌文獻北圖8418號《姓氏錄》[51]與《太平寰宇記》[52]載,仇姓有“南安”郡望,仇夫人所封也依其郡望。
(十一)陳氏
據宣宗第十一子廣王墓誌:“廣王澭即憲宗皇帝之孫,宣宗皇帝之第十一子,母曰陳氏。……咸通五年(864)六月一日薨於邸第,享年十一。”[53]由此可推算廣王生於大中八年(854)左右,其生母陳氏應該是宣宗即位後所納。據南安郡夫人仇氏之例,推測陳氏應該有確切的名號與品階,待考。
除了以上正史、典籍、制文和墓誌中所見之宣宗后妃外,筆記小說中還見載兩位姓氏不詳的美人與宣宗相關,暫列於下:
(十二、十三)某女樂、某美女
據《唐語林》引《續貞陵遺事》,越守曾進絕色女樂為宣宗所寵,宣宗後怕耽於女色而鴆殺之[54]。
據《東觀奏記》,畢諴曾於北門求得絕色女子贈宰相令狐綯,綯以“尤物必害人”而拒收。醫官李玄伯以七十萬買此美女回家,後進獻宣宗,“上一見惑之,寵冠六宮”[55]。
這兩則傳聞不見於兩《唐書》,卻都出現在《資治通鑑》中,當然《通鑑考異》認為前者“此太不近人情,恐譽之太過。今不取”,對後者似乎同樣不予采信。[56]司馬光除了對史料的嚴格審核,或許更多出自維護宣宗形象的考慮,纔將這兩則傳聞剔除於宣宗事蹟之外。
一直以來,我們對唐宣宗的后妃羣體知之甚少:兩《唐書》中僅記元昭晁皇后;《唐會要》記貞陵陪葬柳婕妤;傳聞中的兩位美人則被嚴謹的司馬光“拒之於宮門外”。本文依據宣宗朝的冊妃制文與相關墓誌,將宣宗的后妃“增加”至十一人左右(若吳氏與吳昭儀為兩人、史氏與史才人為兩人、柳氏與柳婕妤為兩人,則為十四人;若筆記小說所記為實,則為十六人)。這個數字雖不能代表宣宗后妃的全體,但從跨越其后妃多闕載於史和諸子與生母脫節這兩個障礙的角度而言,應該算一個不小的進步。通過上文的分析,現已能確定宣宗第四子夔王、第五子慶王、第九子昭王、第十子康王、第十一子廣王的生母姓氏,減少了母子脫節現象。尤其康王與生母仇氏的墓誌可互為印證,不僅確知了母子二人的生平事蹟,也能用“一妃異稱”的現象為推斷慶王、昭王、廣王生母的名號與品階提供參照。同樣地,宣宗十一女中除萬壽公主外,其餘十女生母不詳。據仇夫人所生之公主在大中五年時尚幼,估計尚未有封號而無法對應宣宗諸女,但相信隨著新材料的發現,宣宗諸女與生母也能逐一“相認”。
三、相關問題的討論
上文在羅列、考證宣宗后妃之際發現了亟需解決的兩個問題:
第一,宣宗后妃中出現了“夫人”置,所封依據郡望,品階低於才人,不僅如此,“夫人”在懿宗、昭宗的后妃中更是大量出現,[57]成為晚唐后妃中常見的一個封號。因唐前期的后妃制度中沒有提及此置,而瞭解唐後期后妃中的出現的“夫人”,即成為研究唐代后妃制度變遷時必須解決的新問題。
第二,宣宗既不立皇后,也吝於冊封高級嬪妃,其后妃最高位者目前所知為昭儀,追封最高位者為昭容,都祗停留在二品階,而在他前後的唐代諸帝所封或追贈后妃的品階都有不止二品者。宣宗這種做法,傳遞出了他對待后妃羣體的某種特殊態度,而這種態度背後的制度變遷或個人的隱情都需要進一步探討。
(一)唐代后妃中的“夫人”品階
其實后妃稱“夫人”早有傳統,大致延續過程以《通典》所載為詳:
昔帝嚳有四妃,以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為正妃,餘三小者為次妃。帝堯因焉。至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謂之夫人……周人上法帝嚳,立正妃,又三二十七為八十一以增之,合百二十一人。其位后也,夫人也,嬪也,世婦也,女御也,五者相參,以定尊卑焉。故《禮》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漢興,因秦之稱……正嫡稱皇后,妾皆稱夫人。[58]
后妃稱“夫人”是一個雙重概念:一為特指“三夫人”,即僅次於正妃(皇后)的高級后妃,如晉武帝置貴嬪、夫人、貴人為“三夫人”,宋孝武帝所置貴妃、貴嬪、貴人,宋明帝置貴妃、貴嬪、貴姬,齊高帝置貴嬪、夫人、貴人,梁武帝置貴妃、貴嬪、貴姬[59],隋煬帝置貴妃、淑妃、德妃[60]等,這些一品階的后妃皆總稱為“三夫人”;一為泛指正妃(皇后)以下所有的嬪妃,如漢高祖戚姬亦稱“戚夫人”,漢武帝趙婕妤亦稱“鉤弋夫人”[61],魏道武帝“余妾或稱夫人,多少無限,然皆有品次”[62],即所謂“妾皆稱夫人”。這兩重概念參雜使用,延續數代,據上所引,唐高祖、玄宗也沿用“三夫人”的理念冊封了唐代的一品后妃,即強調了“夫人”之貴,至於“妾皆稱夫人”的概念何時落實為唐代后妃的具體名號則不見史載。
從最近來看,隋朝后妃中尚有夫人名號,如隋文帝的寵妃陳氏、蔡氏,“文獻皇后崩,進位為貴人”,文帝駕崩前又“遺詔拜(加號)宣華、容華夫人”。[63]值得注意的是,二位夫人皆以美號為封,品階又顯然高於“貴人”,應即“一品夫人”,[64]這與唐宣宗時期的低品階“夫人”之間似沒有直接聯繫,因此要探究唐宣宗后妃的“夫人”品階,似乎依然得從本朝來找尋。
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說,唐代除了外命婦可得封國、郡夫人外,諸帝乳母、宮官和宮伎等宮廷相關女性也有得封“夫人”者,從這一點考慮,宮官和后妃的名號、品階之間或許長期相互影響、借鑒,以至於二者之間最終發生了某些重合,即后妃也可封為某國或郡夫人。對此,有高宗時期的兩個特列可作參考:
唐高祖薛婕妤以博學聞名,高宗幼“從受其學”,高祖駕崩後,薛婕妤被奉養在宮內,並以師恩得封“河東郡夫人”[65],即以郡望為封。高宗也曾寵倖過武則天的外甥賀蘭氏並封“魏國夫人,欲以備嬪職”。[66]這兩個例子顯示,高宗將前朝三品后妃轉封為郡夫人,似乎說明內、外命婦之間的封號可以調換;而高宗直接以“夫人”作為“準”后妃的名號,也或許即唐代后妃直接封“夫人”的發端,只是這些有關后妃名號、品階的細微變化當時尚未成型也沒有引起時人過多的注意而已。
也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說,目前僅知唐前期后妃制度的一些源流變遷,對唐後期后妃制度的狀況難得其詳,尤其關於玄宗改制,其實在本朝都沒有貫徹到底,從兩《唐書·后妃傳》的下卷來看,[67]諸帝嬪妃中也再未出現玄宗改制所新創的后妃名號,尤其一品后妃仍以貴妃、德妃、淑妃、賢妃為號,這說明唐後期后妃制度的主流基本回歸至高祖舊制,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不過,史書闕載的也正是玄宗之後唐代后妃制度發生的其他變動,如后妃可直接封“夫人”,應該一直悄然發育於唐代的后妃制度當中,如上所舉高宗時代的兩個例子即可說明,到唐後期,像武宗王才人在藩邸時被稱為“王夫人”,似乎說明當時的諸王侍妾也可泛稱為夫人[68],這或許也是唐後期后妃可封“夫人”的另一個側面影響。可惜,筆者的追溯也僅止於此,接下來宣宗即位伊始,后妃已經以“郡夫人”的確切形象出現在冊封制文中並延及之後諸帝所用,據現有實例可知,懿宗和昭宗的后妃中大量出現了國、郡夫人,昭宗還直接昇任樂安郡、新秦郡、廣陵郡、太邱郡、雲安郡五夫人為秦、晉、楚、越、燕五國夫人[69],可印證胡三省所註唐代后妃之“夫人”乃“內命婦爵秩有國郡之殊”[70]。顯然,“夫人”在晚唐三帝時代作為后妃的固定名號和品階確實是可以肯定的了。
筆者試圖從根源上找出唐代后妃可封“夫人”之制的發端,但囿於材料與能力所限,尚未找出確切的起因和時間。目前祗能說,后妃封“夫人”在歷代沿用的后妃制度中一直具有雙重含義,因此既有立各種名號之后妃充一品“三夫人”的延續,也有“妾皆稱夫人”的習慣。唐代諸帝乳母、宮官、宮伎皆可封“夫人”,在宮廷內部逐漸模糊了內、外命婦之間的界限,以及藩王侍妾亦稱夫人等習慣都可能促使部分的唐代后妃以“夫人”為號,這種變化發展至宣宗時期成熟為定制,並逐漸細化為:夫人有國、郡之別,其封號皆依郡望,位階低於才人。
唐代的后妃制度在運行過程中衍化出的這一重大變動深刻影響了唐後期后妃的冊封理念,成為不著於史的一個唐代后妃的“全新”等級。而宣宗的仇夫人墓誌中將“三夫人”和其所封之“郡夫人”混為一談,有意抬高這一羣體聲望的做法不僅反映了唐人的概念混淆或有意偷換,也真實體現了唐人對“夫人”位階的雙重理解和試圖統一的解釋,而這種努力一直延續到了懿宗和昭宗時期——據現有材料顯示,懿宗對“夫人”的追贈已經抬高至德妃、貴妃等一品級別,[71]顯然“夫人”位階在懿宗时代已經得到了整體的提昇;昭宗的諸夫人甚至承擔了昭宗與外臣聯絡的重任,[72]昭宗也不惜封其趙國夫人為一品夫人,最終實現了“夫人”的名實統一,[73]當然,這是後話了。
(二)唐宣宗后妃品階較低原因蠡測
唐代自憲宗以來諸帝雖當朝皆不立皇后,但諸帝皆立有一品后妃,[74]其中憲宗和武宗時期還有過立后的爭執或打算。[75]這說明,唐後期諸帝即使當朝不立或沒有及時立后,但至少都立有高品階的后妃,聯繫高祖、睿宗、代宗等唐前期諸帝皆無皇后但設一品后妃的後宮秩序,[76]唐後期諸帝的這種後宮佈局也可算正常現象。不過,宣宗卻不僅不立皇后,其后妃的品階僅止於二品,所封“郡夫人”的品階更低於才人,與前朝甚至之後[77]諸帝相比,宣宗似乎過於“吝嗇”賜給后妃較高的名號或位階。
憲宗以來的五帝中,憲宗、穆宗、文宗都立有太子,[78]敬宗、武宗未立皇儲。敬宗少年貪玩而遇弒,武宗耽於長生卻毒發而死。二帝的突然身亡,不僅與己也與皇位接替造成了悲劇或混亂。不同的是,宣宗即位時已成年,在位時間有十四年之久,他完全有足夠的謀略和時間挑選培養接班人,但宣宗在皇儲問題上並不吸取前朝的經驗教訓,甚至對此一直諱莫如深,或將大臣的苦勸當耳邊風[79],或對諫議者貶官斥之[80],這些做法無疑是反常和令人費解的。
總之,宣宗這些對待嬪妃品階和立儲問題的反常態度或做法,其背後的原因肯定是複雜而多端的,這些問題之間彼此影響消長,最終鑄成了大中之治的遺憾。千年之後,儘管已經無法得知當事人的心中隱秘,但筆者以為還是可以從唐代諸帝婚姻生活狀態的變遷、宣宗個人生活經歷的影響等方面作一些可能的推測。
從唐代諸帝婚姻生活狀態的變遷來看,宣宗不立皇后應該受唐後期諸帝多不立后的傳統所影響。如《舊唐書·后妃傳》所云,玄宗“自後累朝,長秋虛位,或以旁宗入繼,母屬皆微,徒有冊拜之文,諒乏‘關雎’之德。”[81]對唐後期諸帝多不立皇后頗有微詞,也對諸帝生母出身皆微這一客觀事實發出了無奈的感慨。簡言之,肅宗以降的諸帝中,代宗因為太子生母沈氏失蹤而虛留后位;德宗決心立王氏為后時,王氏已至大限,其為皇后的影響顯然微乎其微;順宗所冊之太上皇后王氏,嚴格意義上只能算太后而非皇后。而從憲宗到武宗諸帝皆不立皇后,姑且不論出自什麽緣由,宣宗若有立后之打算,不可能不受這些先朝慣例的影響而猶豫自己是否該當朝立后。這也應該是宣宗不立皇后的大時代背景之一。
唐後期諸帝之所以大多不立皇后,后妃的出身應該是最大的障礙,而其根源當出自“十王宅”和“百孫院”制度。這一制度的弊端之一就是,囿於內宅的諸王逐漸喪失了婚姻自主權,其婚姻生活檔次降低,最後使他們有家而無婚。[82]尤其文宗、武宗、宣宗皆是由宦官扶立的諸王,其前半生正好處於這一封閉環境中,其嬪妃大多來路不明,或就出自本院宮女。[83]虽然随着士族政治的衰败,李唐王室的婚嫁圈隨之無法過多注重門閥出身,但對国母身份的要求還不至於過低,如憲宗元妃郭氏就因為是郭子儀之孫、昇平公主之女而被認為出身高貴,大臣也以為郭氏堪立為后;反之,武宗曾打算立王才人為后,就因為其出身卑微而被勸阻。在這一大環境中的宣宗,其后妃門第寒微,或者根本無可立后者,因此立后問題也就成了包括宣宗在內的唐後期諸帝有意擱淺或無力解決的難題,這也成為宣宗不立皇后的大時代背景之二。
當然,我們暫且可以理解宣宗沒有將立后提上日程是受大環境的影響,但也奇怪宣宗為何吝於諸妃較高的品階,也沒有注意培養接班人,[84]這只能從宣宗個人身上尋找原因了。
首先,應該受憲宗立后事件的影響。[85]憲宗堅決抵制立郭貴妃為皇后,這不僅與郭貴妃地位不利,其子遂王也就淪為可嫡可庶的尷尬境地,所以郭貴妃為后和遂王為太子本質上相同。憲宗雖在多方壓力下於元和七年立遂王為太子,[86]但對郭氏的后位一直不肯鬆口。正如吳麗娛先生所說,憲宗朝的太子冊立是從“母貴子尊”到“母從子貴”的分水嶺,而這一轉變就憲宗本人的代價其實太大。因為立后和立太子雙向矛盾一直糾結不清,以至憲宗被害似乎都牽涉了郭貴妃和穆宗。[87]這種后妃爭取后位、儲位乃至導致夫妻、父子失和的現實應該深刻影響了幼年的宣宗,元和十五年(820)憲宗遇弑時,十一歲的宣宗很可能有機會耳聞目睹了不少相關的爭端,亦因此成為他日後所困惑或防範的吧。如宣宗一直對女性干政非常反感,他因此特別注重教育公主遵從提倡婦德、不許干政等。[88]而在所有抑制皇族女性的措施中,對自己嬪妃的級別刻意壓制,無疑也是一個有效的方法,因為一位高級嬪妃及其背後的勢力所引發的複雜關係,是難以輕易根除或杜絕的。
其次,應該受追求長生思想的影響。宣宗若要擇立皇后,太子也應順勢而立,而這同樣是宣宗不願面對或有意逃避的問題。唐代諸帝有不少服食丹藥求長生,宣宗也是其中一員。宣宗“希冀遐齡”,忌諱人們談及立儲,對長子鄆王表現出了罕見的冷淡。[89]大中五年(849),十月,戶部侍郎魏謨上奏:“今海內無事,惟未建儲副,使正人輔導,臣竊以為憂。”[90]大中十年正月,宰相裴休提出應早立太子,宣宗則對曰:“若建太子,則朕遂為閒人”的心裡話,裴休聞此即不敢多言了。[91]直到大中十二年二月,宰相崔慎由再次諷喻應早立儲君,宣宗時“餌方士藥,已覺躁渴,而外人未知,疑忌方深,聞之,俛首不復言。”慎由還因此罷相。[92]宣宗也很迷信術士,[93]廣州監軍使吳德鄘引薦羅浮山人軒轅集入宮,宣宗問其“遐壽而長生可致乎?”[94]他還苦問自己當理天下幾年,集含糊道:“五十年”,宣宗“聞之慰悅”。[95]可見宣宗沉迷於長生迷夢之中,以為在位日久,相應對立儲肯定缺乏熱情,也因此無限期的拖延下去。雖不能說他是因為不想立儲而冷淡長子,或是因為不喜長子而延誤立儲,但他對比較中意的第四子夔王也沒有加強培養,[96]最終還是錯失了選立合適接班人的時機。總之,宣宗起初或困惑於無可供立后的備選后妃,立后和立儲本質一致的矛盾也肯定讓他遲疑不決,而他本人貪求長生的主觀意願進一步排除了立后接著立太子的可能。
最後,或許也受其生母鄭太后的出身影響。[97]宣宗生母鄭太后原為李錡侍妾,大概是在元和二年(807)末或三年初入宮[98]並成為郭貴妃的侍女,於元和五年生下了憲宗第十三子即宣宗,後又生安平公主。[99]如上所說,郭貴妃為了后位和太子位估計與憲宗已夫妻失和,憲宗不僅不顧及原配之情堅持己見,還臨幸了她的侍女並生下了子女,郭貴妃對此肯定有所遷怒,這一點史書皆不諱言,“宣宗立,於后,諸子也,而母鄭,故侍兒,有曩怨”。[100]郭貴妃的不加禮遇,鄭氏在憲宗後宮的十來年間應該備受壓制,而母親的生活狀態肯定也是宣宗的隱痛之一。憲宗駕崩後,鄭氏隨子居於王宅二十六年,等到重見天日,宣宗對母親大肆補償,“奉鄭太后供養,不居別宮,祗於大明宮朝夕侍奉”。這種補償心理除了對母親在生活上的孝敬之外,還延及對舅家的容忍關照,[101]甚至可能影響到對自己嬪妃的定級,出於顧及母親的境遇,其后妃無位高者,在心理上對母親也算是有些許的安撫吧。
以上分析了宣宗為何不立皇后與太子以及其后妃品階總體較低的原因,這首先來自唐後期諸帝多不立皇后的習慣以及其后妃出身卑微而不堪为后的時代背景所影響。其次是憲宗時期的后位和太子位之爭、宣宗追求長生的私心與他顧及母親出身的個人情感,綜合起來進一步左右了宣宗對后妃品階的謹慎態度,且宣宗為政本就“重惜官賞,恭謹節儉”,[102]對外臣吝於高官厚爵,那麼對后妃的態度當與此相似,以上蠡測或許能對宣宗朝不立皇后、不立太子亦不立高品階后妃的特殊現象有所解釋。
本文以唐宣宗的后妃為題,從追溯唐代后妃制度的變遷入手,指出唐初的后妃制度大體沿襲了隋煬帝的設置,唐高宗的改制對唐代的后妃制度影響不大,唐玄宗改制的影響力也僅限於當朝且沒有完全貫徹到底。雖然唐後期的后妃制度表面上基本回歸至高祖舊制,在唐代后妃制度的發展變遷中,沿襲“妾皆稱夫人”的傳統,還或因為宮官等其他宮廷女性亦可封夫人者,這些綜合影響,至宣宗朝正式出現了“夫人”階的后妃,所封依其郡望,位秩低於才人,其內部還有郡、國等級之別。這應該是唐代后妃制度中值得重視和研究的一項重大變化,這一變化也深刻影響了之後懿宗和昭宗朝的后妃冊封理念,使夫人成為唐後期后妃中的一個固定品階,也使夫人階成為唐代后妃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文雖沒有完全從根源找出唐代后妃可封夫人的肇始,但注意和提出這個問題,對今後深入研究唐代后妃制度的演變應該有所裨益。
本文通過考證,將唐宣宗的后妃確定在十一位左右,也適當地復原了宣宗諸子、女和其生母的對應關係,但宣宗諸妃中既無皇后,也無高級位階,其位階最高者止於二品,形成這一特殊現象的原因非常複雜,筆者綜合各種史料作出一些可能的推測,認為這既有宣宗所處的唐後期諸帝多不立皇后的傳統與他諸妃出身卑微不堪立后的時代背景的影響,也與宣宗歷經憲宗立后和立太子事件影響而形成的謹慎態度、私心追求長生的有意拖延以及其母出身低下的個人經歷有關。不過,宣宗對其后妃的有意壓制和謹慎態度並沒有從正面影響到他對自身的約束,相反,他爲了追求長生而服食丹藥,不僅引發了慢性中毒,也令他無法及時選擇中意的接班人,大中之治的結束同樣以宦官矯詔立新君開始。筆者以為,從宣宗后妃的名號及品階中折射出來的后妃制度和政治問題以及個人內心情感的變化發展,對深入瞭解和研究唐代諸帝婚姻生活的狀態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或價值。正因為如此,將唐宣宗的后妃羣體置身於唐代后妃制度變遷以及宣宗所處的時代背景之下進行研究,所得結論也才能兼具個性及共性,也才能在此基礎上重新審視唐後期后妃制度和諸帝婚姻生活模式所發生的重大變化,在思考之後將相關問題的研究推向縱深。
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七集,商务印书馆,2011年10月。
[①] 后妃制度是一項涉及極廣的宮廷制度,主要包括后妃名號、品階、執掌、首飾、章服、車輅、鹵簿、納取、冊封、追贈、晉級、朝賀、葬儀、入廟、諡號等諸多方面。因主要針對兩《唐書·后妃傳》開篇描述,故本文所說之后妃制度專指后妃的名號和品階制度。唐代的後宮格局被劃分為內官(后妃)、宮官和內侍省三大部份,內官制度的設置與變遷是本文主要探討的問題;宮官的品階因一般與內官相銜,本文會畧有涉及;內侍省因與本文無關,不涉及。
[②]《舊唐書》卷十八下《宣宗紀》,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613、645頁。
[③] 會昌六年三月宣宗即位,五月辛酉,封子温为郓王、渼雍王、泾雅王、滋夔王、沂庆王(《新唐書》卷八,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246頁),可知當時宣宗至少已有五子;宣宗長女萬壽公主大中四年(850)出降鄭顥(《舊唐書》卷十八下,第626頁),其生年至少應在會昌六年前十年左右;又據宣宗女平原公主墓誌(《故贈平原長公主墓誌銘並序》,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咸通015,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4頁),推知其生於太和八年(834),也由此可知當時宣宗已有數女。
[④]《舊唐書》卷一七五《宣宗諸子傳》,第4543-4544頁;《新唐書》卷八二《宣宗諸子傳》,第3635-3636頁。兩《唐書》皆作宣宗有十一子,或為“二”寫作“一”的筆誤(《舊唐書》卷一七五,第4550頁);或是將懿宗除去後計數,宣宗實應有十二子。
[⑤]《新唐書》卷八三《諸帝公主傳》,第3672-3673頁。
[⑥] 因唐僖宗的婚姻狀況史書闕載,故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之內。
[⑦]《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8076頁。
[⑧]《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第1866-1869頁;《新唐書》卷四七《百官志二》,第1225-1232頁;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卷二、卷一二,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38、341-344、347-355頁;杜佑《通典》卷三四《職官十六》,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945-948頁;王溥《唐會要》卷三《內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7頁。
[⑨]《舊唐書》卷五一《后妃傳上》,第2161-2162頁。
[⑩]《隋書》卷三六《后妃傳》,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1106-1108頁。
[11] 據《大尉秦王刀人高墓誌銘》:“刀人字惠通,渤海人也。……父世達,隋密州高密縣令……武德五年(622)六月五日被選入內,以為刀人……武德九年(626)四月十日寢疾,卒於公館。春秋卅,即以其月十四日葬於長安縣龍首鄉”(《唐代墓誌彙編續集》武德005,第4頁)。可知至少唐初尚有“刀人”且為王子侍妾名號,至於“刀人”是否存在於唐代的後宮,目前尚未發現實例。
[12] 有關唐代的宮官研究可參見:潘泰泉《唐代的女官》,朱雷主編《唐代的歷史與社會》,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557-567頁;趙雨樂《從宮官到宦官:唐前期內廷權力新探》,《九州學林》,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2期,第41-73頁。
潘文認為隋朝為唐代的女官體制奠定了基礎,並將唐代的女官分為內官(皇后之下妃嬪的統稱)和宮官(六尚體系)兩個部份。該文雖對女官的來源、職責、地位、命運等問題都有所考察,但並沒將后妃與宮官區分開來,論述和結論都是比較籠統的;趙文主要對唐代宮官和宦官勢力之間的消長變化進行了分析,指出唐前期的宮官借與內命婦接觸便利的機會,積極參與了上層政權的鬥爭,但在玄宗以後隨著宦官親信程度得以全面提升,宮官的權力受到制約,宦官取得了內廷的主導地位。
[13] 據大量出土墓誌顯示,從太宗至玄宗時期有很多三品~九品的宮人,其官位、品階與隋代宮官有一致者,也有不一致者,本文暫不作詳細對比討論。
[14] 玄宗時期的宮官設置詳載於《舊唐書·職官志》(卷四四,第1867-1869頁)、《新唐書·百官志》(卷四七,1226-1230頁)、《唐六典》(卷十二,第341-344、348-355頁)中,與隋制相比:隋六尚十人,從五品;唐十二人,五品。隋二十四司二十八人,從六品;唐五十六人,六品;隋二十四典二十八人,從七品;唐五十六人,七品。隋二十四掌二十八人,從九品;唐五十四人,八品。隋女史不限,為流外官;唐八十三人。此外,唐還增設宮正一人,五品;司正二人,六品;典正二人,七品;女史四人。宮正部門主要負責糾禁、謫罰之事。總之,隋朝員額確定的宮官為九十四人,女史不詳;唐玄宗時期員額確定的宮官為一百八十七人,女史八十三人。較之隋代,玄宗時期的宮官數大幅增多,宮官的整體品階也提升了半級,並確定了隋無定置的女史數,還多了宮正部門協助管理。如果高祖和高宗時期的宮官設置沿襲隋制,那麼玄宗的改制當為唐代後宮制度中最大的一項改革。
[15]《唐會要》卷三,第37頁。
[16]《舊唐書》卷四四,第1866-1867頁;《新唐書》卷七六,第3467-3468頁;《新唐書》卷四七,第1225頁;《唐六典》卷十二,第347-348頁。
[17]“六儀”之具體名號,兩《唐書》皆未詳載,據《唐六典》(卷一二,第341、347頁)載,應為淑儀、德儀、賢儀、順儀、婉儀、芳儀。
[18] 這也祗是根據兩《唐書·后妃傳》所載,王皇后被廢後玄宗特號武氏為惠妃的大致推斷,見於:《舊唐書》卷五十一,第2177頁;《新唐書》卷七十六,第3490-3491頁。
[19]《和麗妃神道碑銘奉敕撰》,董誥等編《全唐文》卷二三一,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2336-2337頁。
[20]《唐故德儀贈淑妃皇甫氏神道碑》,《全唐文》卷三六〇,第3657-3658頁。
[21] 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三三〇,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2619頁。
[22]《舊唐書》卷九《玄宗紀》,第219頁;《新唐書》卷五《玄宗紀》,第145頁。
[23]《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太傅信王墓誌銘》,《全唐文》卷四一九,第4284頁。
[24]《舊唐書》卷四四,第1867頁。
[25]《南史》卷一一《后妃傳上》,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316頁。
[26]《新唐書》卷七七,第3510頁。
[27] 裴庭裕撰,田廷柱點校《東觀奏記》卷下,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35頁。
[28] 洪丕謨、張伯元、沈敖大點校《唐大詔令集》卷二五,學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77頁。
[29]《舊唐書》卷十八下,第613頁;《新唐書》卷八,第245頁。
[30]《舊唐書》卷十九上,第649頁;《新唐書》卷九,第255頁。
[31]《唐會要》卷二一《諸陵雜錄》,第485頁;《長安志》卷一一“萬年縣”條,中華書局1991年版,第159頁。
[32] 尚民傑《長安城郊唐皇室墓及相關問題》,《唐研究》第九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408-409頁;趙力光《〈唐慶王李沂墓誌〉綜考》,《唐研究》第十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431-450頁。
[33] 唐後期封贈皇后的喪事可分兩種處理方式:若諸帝生母尚在,如懿安太后郭氏(穆宗生母)、孝明太后鄭氏(宣宗生母)、恭僖太后王氏(敬宗生母)、貞獻太后蕭氏(文宗生母)卒後皆祔葬先陵(《舊唐書》卷五二,第2197頁;《新唐書》卷七七,第3505、3506頁);若諸帝生母已故,皆號其原葬地為陵,如宣懿太后韋氏(武宗生母)之福陵、元昭太后晁氏(懿宗生母)之慶陵、惠安太后王氏(僖宗生母)之壽陵、恭憲太后王氏(昭宗生母)之安陵皆在萬縣境內(《新唐書》卷七七,第3507、3510、3511頁;《唐會要》卷二一,第485頁;《長安志》卷一一,第157、158、159頁)。
[34]《舊唐書》卷十九上,第649頁;《新唐書》卷九,第255頁;《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第8075頁;《東觀奏記》下卷,第131頁。
[35]《唐故夔王墓志铭並序》,賈二強《釋唐紀王沔王夔王墓誌》,杜文玉主編《唐史論叢》第十三輯,三秦出版社2011年版,第333-336頁。
[36]《新唐書》卷九,第255頁;《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第8075-8076頁。
[37] 如高祖有大、小楊嬪和楊美人,有張婕妤、張美人和張寶林(《新唐書》卷七九《高祖諸子傳》,第3539-3540頁);太宗有韋貴妃和韋昭容(《大唐太宗文皇帝故貴妃紀國太妃韋氏墓誌銘並序》,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二輯,三秦出版社1995年版,第3頁;《大唐故文帝昭容韋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續集》顯慶005,第88頁);順宗有崔昭儀和崔昭訓(《新唐書》卷八三,第3666頁)等。
[38]《唐會要》卷二一,第483頁。
[39] 《唐故昭王墓志铭並序》,趙力光主編《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誌彙編》下,線裝書局2007年版,第887-888頁。
[40]《故庆王墓誌銘》,《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誌彙編》下,第811頁。
[41]《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第1821頁。
[42] 太宗乳母劉氏得封“彭城夫人”(《唐會要》卷二一,第480頁;《唐代墓誌彙編續集》貞觀039,第30頁),高宗乳母盧氏為“燕國夫人”(程毅中點校《隋唐嘉話》卷中,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32頁),中宗乳母于氏為“平恩郡夫人”(《請改定乳母封號奏》,《全唐文》卷九六八,第10057-10058頁),代宗乳母元氏為“潁川郡太夫人”(《贈奶婆元氏潁川郡太夫人制》,《唐大詔令集》卷二五,第76頁)等。
[43] 中宗封尚食高氏為“蓨國夫人”(《請改定乳母封號奏》,《全唐文》卷九六八,第10057-10058頁);憲宗贈女官宋若莘為“河內郡君”、敬宗贈尚宮宋若昭為“梁國夫人”(《舊唐書》卷五二,第2198-2199頁;《新唐書》卷七七,第3508頁)等。
[44] 文宗贈宮伎董氏為隴西郡夫人(《唐故隴西董夫人墓誌》,《唐代墓誌彙編》下,開成010,第2174-2175頁)。
[45] 黃永武主編《敦煌寶藏》第110冊,新文豐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59頁。
[46]《太平寰宇記》卷九四《江南東道六·湖州》,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879頁。
[47]《太平寰宇記》卷一五二《隴右道三·涼州》,第2936頁。
[48]《唐故康王墓誌銘並序》,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六輯,三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5頁。
[49]《故南安郡夫人贈才人仇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下,大中055,第2291頁。
[50] 其實“一妃異稱”的現象在唐代較多,如太宗子越王貞、江殤王囂生母燕氏,史書僅記作燕妃,據《大唐故越國太妃燕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咸亨012,第192-194頁),燕妃實乃燕德妃;高宗蕭淑妃有時亦被稱為良娣蕭氏(《舊唐書》卷五一,第2170頁)等。
[51]《敦煌寶藏》第110冊,第259頁。
[52]《太平寰宇記》卷一〇二《江南東道十四·泉州》,第2030頁。
[53] 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七輯,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5頁。
[54] 王讜撰,周勳初校證《唐語林校證》卷七,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630頁。
[55]《東觀奏記》下卷,第130頁。
[56]《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第8076-8077頁。
[57] 懿宗后妃中有韓國夫人、楚國夫人,見於:《故德妃王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咸通075,第1091-1092頁)、《故楚國夫人贈貴妃楊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下,咸通041,第2410頁)。昭宗后妃中有趙國夫人、齊國夫人、秦國夫人、晉國夫人、楚國夫人、越國夫人、燕國夫人、馮翊夫人、河東夫人、扶風高陽郡夫人,見於:《舊唐書》卷二十上《昭宗紀》,第775-778、783頁;《資治通鑑》卷二六二,昭宗天復元年條,第8559頁;卷二六三,昭宗天復二年條,第8585頁;卷二六三,昭宗天復三年條,第8592-8593頁;卷二六四,昭宗天祐元年條,第8629-8630頁;《內中齊國夫人扶風高陽郡夫人並封婕妤樂安郡新秦郡廣陵郡太邱郡雲安郡五夫人並加封秦晉楚越燕國夫人制敕》,《全唐文》卷八三三,第8776-8777頁。
[58]《通典》卷三四《職官十六》,第945-946頁。
[59]《南史》卷一一,第316-317頁。
[60]《隋書》卷三六,第1107頁。
[61]《漢書》卷九七上《外戚傳上》,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3937、3956頁
[62]《北史》卷一三《后妃傳上》,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486頁。
[63]《隋書》卷三六,第1110-1111頁。
[64] 貴人為東漢光武帝所置(《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上》,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400頁),位僅次於皇后,東漢皇后亦多由貴人進。目前僅知隋文帝在獨孤皇后崩後,“置貴人三員”,獨孤皇后在世時所置“嬪三員,視正三品”此時增至九員(《隋書》卷三六,第1106頁)。這說明貴人之品階至少應高於三品,陳氏、蔡氏又由貴人進階為夫人,或應該即一品夫人。
[65]《大唐故中書令兼檢校太子左庶子戶部尚書汾陰男贈光祿大夫使持節都督秦成武渭四州諸軍事秦州刺史薛公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垂拱003,第278-279頁;《中書令汾陰公薛振行狀》,《全唐文》卷196,第1985-1988頁;慧立、彥悰撰,孫毓棠、謝方點校《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八,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179-180頁。
[66]《新唐書》卷七七,第1476頁;《舊唐書》卷一八三《外戚傳》,第4728頁。
[67]《舊唐書》卷五二,第2183-2204頁;《新唐書》卷七七,第3497-3512頁。
[68]《資治通鑑》卷二四六,文宗開成五年條,第7943頁。
[69]《內中齊國夫人扶風高陽郡夫人並封婕妤樂安郡新秦郡廣陵郡太邱郡雲安郡五夫人並加封秦晉楚越燕國夫人制敕》,《全唐文》卷八三三,第8776-8777頁。
[70]《資治通鑑》卷二六三,昭宗天復三年條,第8592-8593頁。
[71] 懿宗韓國夫人王氏追贈為德妃(《故德妃王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咸通075,第1091-1092頁)、楚國夫人楊氏追贈為貴妃(《故楚國夫人贈貴妃楊氏墓誌銘並序》(《唐代墓誌彙編》下,咸通041,第2410頁)。
[72] 《舊唐書》卷二十上,第775-778、783頁;《資治通鑑》卷二六二,第8559頁;《資治通鑑》卷二六三,第8585、 8592-8593頁;《資治通鑑》卷二六四,第8629-8630頁。
[73]《趙國夫人一品制》,《唐大詔令集》卷二五,第75頁。
[74] 如憲宗當朝冊封有郭貴妃(《舊唐書》卷五二,第2196頁);穆宗有武貴妃、楊賢妃(《新唐書》卷八三,第3669頁;《舊唐書》卷一七五《穆宗諸子傳》,第4538頁);敬宗有郭貴妃(《舊唐書》卷五二,第2200頁);文宗有王德妃、楊賢妃(《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下》,第570頁);武宗有王淑妃、劉賢妃(《婕妤王氏為淑妃劉氏為賢妃制》,《唐大詔令集》卷二五,第76-77頁)。
[75] 元和八年十二月,百僚拜表請立郭貴妃為皇后,凡上三章,憲宗以“歲暮,來年有子午之忌”而拒之,或又解釋道“帝後庭多私愛,以后門族華盛,慮正位之後,不容嬖幸,是以冊拜後時。”(《舊唐書》卷五二,第2196頁);武宗曾打算立邯鄲歌伎出身的王才人為皇后,李德裕以“才人無子,且家不素顯,恐詒天下議”而止之(《新唐書》卷七七,第3509頁)。
[76] 高祖、睿宗、代宗、順宗皆中宮位虛,但各有緣由:高祖嫡妻及太子建成生母竇氏亡於隋大業年間,唐開國后追封為皇后(《舊唐書》卷五一,第2163-2164頁),其后妃位階最高者為萬貴妃(《舊唐書》卷六四《高祖諸子傳》,第2413、2423頁);睿宗嫡妻劉氏為武則天所殺,復位後追封為皇后(《舊唐書》卷五一,第2176頁),其后妃位階最高者為豆盧貴妃(《唐睿宗大聖真皇帝故貴妃豆盧氏墓誌銘並序》,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5輯,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0頁);代宗元妃崔氏卒於其即位前,而太子(即德宗)生母沈氏失蹤於安史之亂期間,後由德宗追尊為皇太后(《舊唐書》卷五二,第2188-2190頁),代宗后妃位階最高者為獨孤貴妃(《舊唐書》卷五二,第2190-2191頁);順宗元妃蕭氏為德宗所殺,而太子(即憲宗)生母王氏本為良娣,順宗未及冊封王氏而內禪,後以太上皇的名義補冊王氏為太上皇后(《舊唐書》卷五二,第2194-2195頁)。
[77] 如懿宗當朝冊封有王貴妃、郭淑妃(《新唐書》卷七七,第3510-3511頁);昭宗有何皇后(《新唐書》卷七七,第3512頁)。
[78] 元和四年(809)十月庚寅,憲宗冊立長子鄧王為太子(《舊唐書》卷十四上《憲宗紀上》,第429頁),太子卒後,於元和七年(812)六月乙亥,立次子遂王(即穆宗)為太子(《舊唐書》卷十四上,第443頁);長慶二年(822)十二月癸巳,穆宗立長子景王為太子(《舊唐書》卷十六《穆宗紀》,第501頁);大和六年(832)十月甲子,文宗冊立長子魯王為太子(《舊唐書》卷十七下,第547頁),太子卒後,於開成四年(840)十月丙寅,詔立敬宗少子陳王為太子(《舊唐書》卷十七下,第579頁)。
[79]《舊唐書》卷一七六《魏謩傳》,第4570頁。
[80]《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二年條,第8069頁。
[81]《舊唐書》卷五一,第2162頁。
[82] 以上結論參見:謝元魯《唐代諸王和公主出閣制度考辨》,《唐史論叢》第十二輯,三秦出版社2010年,第29-39頁。
[83] 玄宗所置十王宅、百孫院,“宮人每院四百,百孫院三四十人”。見於:《舊唐書》卷一百七《玄宗諸子傳》,第3272頁。
[84] 關於唐代的太子或儲君研究,可參見:謝元魯《隋唐的太子親王與皇位繼承制度》,朱雷主編《唐代的歷史與社會》,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3-16頁;胡戟《唐代儲君》,《唐代的歷史與社會》,第17-29頁。
[85] 憲宗與郭貴妃之間因為立后和立太子問題的宮廷鬥爭或恩怨,可參見:吳麗娛《唐義安太后的服制之辨和三后祔饗》,《中國唐史學會第十屆年會第二次會議暨唐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35-48頁。
[86]《舊唐書》卷十四上,第439-443頁。
[87]《資治通鑑》卷二四八,宣宗大中二年條,第8034頁;《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八年條,第8053頁。
[88]《新唐書》卷八三,第3672頁;《資治通鑑》卷二四八,宣宗大中二年條,第8036頁。
[89]“初,上長子鄆王溫,無寵,居十六宅,餘子皆居禁中。”見於:《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第8075頁。
[90]《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五年條,第8048頁。
[91]《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年條,第8059頁。
[92]《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二年條,第8069頁。
[93] 如大中二年,宣宗打算在大明宮內造五王院,召“術士柴嶽明使相其地,嶽明對曰:‘……今陛下深拱法宮,萬神擁衛,陰陽書不言帝王家。’上善其言,賜束帛遣之。”見於:《資治通鑑》卷二四八,宣宗大中二年條,第8033頁。
[94]《舊唐書》卷一八下,第642頁。
[95]《東觀奏記》上卷,第128頁。
[96]“夔王滋,第三子也。上愛之,欲以為嗣,為其非次,故久不建東宮”,但宣宗並沒有培養夔王的勢力和聲望,只到病重時才匆匆“密以夔王屬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宣徽南院使王居方,使立之。”由於形勢匆忙,外臣無人援助,再加上宦官內訌,使策立夔王的計劃很快夭折。見於:《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第8075-8076頁。
[97] 這一觀點是請教吳麗娛先生後所得,特致忱摯謝意。
[98] 元和二年十月,鎮海軍節度使李錡反;十一月,李錡伏誅。見於:《舊唐書》卷十四上,第422-423頁。
[99]《新唐書》卷七七,第3505頁;《新唐書》卷八三,第3668頁。
[100]《新唐書》卷七七,第3505頁。
[101]《東觀奏記》上卷,第85頁。
[102]《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條,第80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