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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译文)拉铁摩尔的边境论与汉——唐的中国北部边境

发布日期:2021-12-07 原文刊于:

 

 

 

拉铁摩尔的边境论与汉——唐的中国北部边境

 

 

石见清裕著  王博译

 

 

 

我们对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圈进行历史性考察时,极少会将其作为一个单一民族的历史进行把握。因为其历史必将因民族的接触,融合,复合而发生变化。中国也一样,甚至可以说,如果抛开民族的接触,融合,复合,就无法探讨中国的历史。

在思考这样一种民族的接触,融合,复合时,首先要设定各民族之间的边界。然而,用一条线对边界进行刻画这种做法只是概念上的行为,在边界地带往往横亘着混杂两者文化,民族的混合地带,对这一地带加以分析并进行理解,是历史性考察民族融合的有效方法之一。

带着这种观点,我在整理关于唐代中国贸易形态以及在中国的外国人问题之际,为叙述方便,权将环绕在中国北方,西方,南方边境的非汉族群体所居住的带状地区称作“(非汉族居住,或汉族与非汉族杂居)带状地带”。其中,特别对北方“带状地带”在自汉至唐这一历史时期下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概述[1]。因当时只是进行了很简略的叙述,在此拟对该地带的意义作更为详细的探讨。

当时笔者主要围绕汉——唐这一时期北方“带状地带”的动向进行了探讨,而对于此后中国北方边境地区所发挥的历史作用,美国著名东洋史学家,欧文·拉铁摩尔业已发表过十分富有启发的见解。接下来首先对拉铁摩尔的相关学说进行回顾。

 

一,拉铁摩尔的reservoir理论

1)对拉铁摩尔著作的摘译

在中国史,蒙古史研究上,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 19001989)所取得的成就无需赘言。然而,虽然拉铁摩尔分析近代东亚历史时曾指出,中国北方以及东北地区边境地带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这一观点也形成了他本人研究成果的重要部分,但至今围绕该观点进行探讨的人却很少。

对于万里长城之外的中国北方,东北方边境,拉铁摩尔将之称作“Reservoir”,就这一词语的含义以及他对边境的理解,在其著作Manchuria:Cradle of Conflict,New York,1932第二章The“Reservoirof Tribal Invasions中的The Trives and theReservoir”一节里叙述最详。在此,试摘译其中最能体现拉铁摩尔“Reservoir”理论的部分。为了最大程度还原拉铁摩尔在“Reservoir”中所体现的含义,摘译中仍沿用“Reservoir”来表达。

在摘译部分前面,拉铁摩尔首先概述了辽,西夏,金,元对中国的征服,认为其中蕴含有一定的规律性,在此基础上他描述道:

通过这种对中国进行征服的动向,万里长城——内蒙古——外长城线——戈壁——外蒙古,这种地域性层次清晰地浮现出来。虽然很难完全弄清楚长城的深远意义,但由长城形成的边界线横亘在单一的高度文明与虽不高却单一永存的游牧文明之间,无疑是最古老且根本性的边界线。长城北边不远处的地带也是历史学者现必须加以关注的地方。一般认为该地带是中国文化在向外扩张之际,得以发挥最大效力的地带。在这样的视角来看,该地区的意义已然足够,但另一方面,该地带对于中国获取外部事物来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地带是从北方相继入侵中国者的“Reservoir”之地。

显而易见,满族(清)征服中国的过程是在此前所有征服基础上完成的。由于内蒙所处的高原性质,长城线由外民族所支配,在这个“Reservoir”中,此后持续不断的形成了征服中国的部族居民。即便他们在征服中国后仍残留于支配版图之外,但残留者们仍将自己与入侵到长城内的人们看作同一类人。该地区不仅提供了管理中国的官员和军人,同时还以对族长支付报酬这一形式从中国夺取巨额财富。在其东边,一直到分布于辽宁省西部的内蒙古旗人部族都只是这种“Reservoir System”的残存。

在“Reservoir”的北方还横亘着另一广袤区域。其中的一部分在今天被看作是外蒙地区。这里的生活自古至今未曾变化,居住于此的部族既没有联合北方边境试图征服中国,也没有对北方的征服行为进行过任何助力,两者间完全没有关联。自西向东横跨的戈壁和自南向北延伸的兴安岭成为了“Reservoir”与这一“不变”区域之间的天然分界线。但是,这种地理上的区分,是立足于中国一侧边境防御进行强调的区分,直到今天,这种区分仍可见于将戈壁南侧,兴安岭东侧归属中国所有的看法中。把这条防卫线纳入中国的观点,本身也意味着这些在中国被看作是属于长城防卫系统外部的问题。事实上,在中国人处于优势的时代,其属于外部问题。但在征服王朝支配时期,其往往便成为了“背部防御”。落在“Reservoir”居民身上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是他们之所以没有全部进入中国的原因就在于,为了尽力避免别的部族对没有并入新王朝的“不变”的地区进行入侵。

事实上,并不是从一开始就面向中国边界设定了针对外部的防御。显而易见,“Reservoir”地带的居民之所以得以成为带有特权性的部族居民,是因其部族领土和社会而导致的结果。许多被破坏后得以残存的中国型城市都带有“Reservoir”地带的特征。或许有助于思考中国领域最大化问题,即这些都不是中国处于优势时期所建的城市,而是部族长为从中国获取其掠夺品的“奢侈之物”。如果部族长受中国影响较深,将首领特权转换为固定的世袭贵族权力,为建设中国风格的城市,招揽中国的手艺人与商人,使得被置入“Reservoir System”的部族居民的生活变得安定,逐渐脱离游牧生活方式,这样一来,部族居民在自身与“不变”的地区间建设中国型静态防御,他们很有可能会将新的静态姿态加以明确化。

当然,在中国处于优势时,这些中国型城市随着部分中国居民,而开始呈现出演变为向周边传播中国感化的中心的趋势。但不久,当蒙古,满洲,乃至东突厥的居民注意到中国人是如何通过其独断性表现以都市化这一形式将中国文化普及至远方时,这也便成为未来他们探求如何在中国周边亲自掠夺从而将其据为己有的最初契机。此时,用中国人的手取得不可或缺的物品这一要素,以及由异民族决定掠夺对象的要素,很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从这样的考察可以推出一条非常重要的原理。那就是,无论是在中国处于优势的时代,还是异民族处于优势的时代,“Reservoir”的手中都时常握有中国北方或者整个中国统治权的钥匙。因此,其重要性超越了民族与文化,是地域性的。无论中国的势力如何向北方扩张,相较于向更北方地区发动征服行为而言,流入“Reservoir”的中国人都必然会产生倾向于在那里统治中国的意识。蒙古王朝元的灭亡和明的成立是中国最后的伟大复兴。然而在明朝,定居于南满洲的中国人,又返过来和兴起的满洲人结为同盟征服中国。即使在现代,从1929年到1930年冬天,在奉天,苏联之间的中东铁路事件中,满洲军阀的惨败于中国人的意识中可能是一个不足为道的事件。但对向中国民族,中国文化的长城内部入侵的一方来说,哪怕只是微小的袭击,也会因此产生强烈的意识。然而,即便如此,张作霖,张学良父子的满洲军阀,在满洲具有准王朝的政治势力,其对于中国的存在意义,现在无需多说。这种从外表来看无论中华主义多么高涨也无法克服的独立性,事实上向往中国的这种地域所具有的决定的重要性,在向长城外的中国殖民研究中,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重视。

 

2)“Reservoir”理论的评价

上述拉铁摩尔书中的引用部分可大致概括如下,他首先将长城北侧地带看作征服中国的人群的Reservoir地区,指出即使是在清朝征服中原时,Reservoir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分析了该地区自身带有的防卫中国的特性和对中国的向心性,指摘出其特殊的地域重要性。

那么,在上面的论述中,拉铁摩尔的“Reservoir”这一用语究竟是作为何种意思使用的。原本,“Reservoir”是用来储备之物及场所,器皿之意,如果直译过来,则为“蓄水池”“蓄水槽”“储藏所(器)”“盛液体的壶”“储存”等等。然而,这些译语如今都显得不太合适,拉铁摩尔所说的“被储存”之物是指征服中国的北方民族,“Reservoir”意为其居住的地带。进一步说,“Reserve”一定伴随着“for future use”的构想,因此,“Reservoir”应该被理解为“能够存储将来征服中国并左右下一代中国历史的能量的场所”。拉铁摩尔将这一地区称作“Reservoir”,认为该地带从中国一侧来看带有对外部的防御意味,但对于征服中国后建立的王朝来说,作为自己的故地发挥了保护来自第三方势力的作用,“Reservoir”带有双重性格,即便中国的势力支配了该地带,结果也是产生在后世将外民族吸引至中国的作用,因此将该地区看作是手握支配中国钥匙的地方。

这样一来,拉铁摩尔的“Reservoir”理论与日本的“南北抗争论”[2],以及“绢马交易论”所代表的通过农耕中国世界与北方游牧世界的关系对东亚加以阐释的传统二元论式史观有所不同[3],是对在农耕与游牧之间发挥联系作用的中间地带进行诠释的非常崭新的见解。而拉铁摩尔早在上世纪30年代便已提出了这一见解。

那么,为什么如此优秀的见解在此之前并未引起大家足够的关注呢?关于这一点可能有如下三点原因。第一,拉铁摩尔的著作在日本虽然多数被翻译,但他描写“Reservoir”理论的关键部分“Manchuria”在此之前并未有日文翻译,因此该内容被阅读的机会与其他著作相比要少很多;第二,在被译为日语的其他著作中,拉铁摩尔虽然也提到了“Reservoir”,但在翻译中,其被译作“蓄水池”[4],这一译语显然不合理,因而很难成为讨论的对象。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日本的中国史研究者并未像拉铁摩尔那样设定中间地带,其思维始终被基于中华思想的二元论式所支配并受其影响。在前文抄译部分的末尾,拉铁摩尔的担忧即便在经过了半世纪后的今天,依然存在。

另外,拉铁摩尔的“Reservoir”分析仅限于当中国出现所谓征服王朝的时代,特别是以清朝为中心。在抄译中的“中国处于优势的时代”,相较于唐之前的一些固定的时代而言,不如说拉铁摩尔自身将其设定为了明代。也就是说,他完全没有提及有关唐以前的情形。那么,在唐以前,是否能看出类似于“Reservoir”式的功能呢。

现在,再次将拉铁摩尔所谓“Reservoir”的本质和功能整理如下:即所谓“Reservoir”是指,①积蓄未来支配中国的民族和势力的场所,②他们将征服中国者看作是与自己相同的人群,③“Reservoir”地带除了对中国而言有防卫外国作用的同时,也带有防御外敌入侵蒙古,满洲的功能,④该地区为中国提供官员和军人,同时也从中国带走了大量财富,⑤依赖这样的财富,“Reservoir”的游牧民生活日益安定,从而变得更加依赖中国,并在该地区和其外侧之间产生了明确的界线,⑥在这种“Reservoir”的变化中,移居于此的中国人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边境的这种性质和功能在唐以前的时代是否存在,以下对史料进行检索确认。

 

二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中国北部

1)汉唐时期对北方民族的接纳及其领域

通过史料可以知道,在中国,将自己作为“华”“夏”“华夏”“中华”等加以称呼以与他人进行区分的意识是在春秋末期的中原诸邑制国家之间出现的[5]。于是,接下来的“战国七雄”割据局面就很有意思了。因为,天下一统这样的意识在韩,魏,赵这样的中原诸国中很难产生。相较这些国家支配夷狄之地的意识而言,周边国家征服中原的意识显然更为强烈。因此,统一天下才由西方的秦来进行,并由汉接下来完成统一事业。这样,中华较中原扩大为更为广阔的范围,开始与外侧的民族产生接触,也就自然的产生了指代其外侧民族的东夷,西戎,北狄,南蛮这样的用语。在当时的北方其称呼对象是匈奴。

在西汉末宣帝,元帝时期,因匈奴呼韩邪单于归顺汉朝,缔结了盟约,成为汉的客臣[6],到东汉光武帝时期,匈奴陷入内乱,大量部落民南迁[7]。汉朝廷内部对于是否接纳他们进行了讨论,最后光武帝听从了耿国的建议,采取了接纳这些南迁匈奴部族的政策。有关这一经过,《后汉书》卷19《耿国传》建武二四年(48)云:

及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呼韩邪单于,款塞称藩,愿扞御北虏。事下公卿。议者皆以为天下初定,中国空虚,夷狄情伪难知,不可许。国独曰:“臣以为宜如孝宣故事受之,令东扞鲜卑,北拒匈奴,率厉四夷,完复边郡,使塞下无晏开之警,万世(有)安宁之策也。”帝从其议,遂立比为南单于。由是乌桓,鲜卑保塞自守,北虏远遁,中国少事。

从这段记载可知,此时接纳匈奴降附民的主要着眼点在于,希望以此来防备东,北边民族的入侵,率厉四夷,完复边境。

那么,具体来说,他们被允许居住于哪些区域呢。《后汉书》卷1下《光武帝纪下》建武二六年(50)条云:

南单于遣子入侍,奉奏诣阙。于是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归于本土。遣谒者分将施刑补理城郭。发遣边民在中国者,布还诸县,皆赐以装钱,转输给食。

其中,“将边民(中国人)布还诸县”与同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五年(39)条:

二月,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

的政策相矛盾。也就是说,东汉为恢复西汉领域,虽一度将内地民迁往边郡,但随着对匈奴的接纳政策而又将他们迁回,取而代之将匈奴民填充边郡,并令其担负边境防备任务。这一地区应该在今天内外长城线之交。从《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建武26年)的记载可以看出,居住于这些地区的匈奴仍然一定程度上保留着其固有的社会组织:

南单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诸部王,助为扞戍。使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另外,《三国志》卷30《乌丸传》裴松之注所引王沈《魏书》中记载道:

建武二十五年,乌丸大人郝旦等九千余人率众诣阙,封其渠帅为侯王者八十余人,使居塞内,布列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郡,雁门,太原,朔方诸郡界,招来种人,给其衣食,置校尉以领护之,遂为汉侦备,击匈奴,鲜卑。

向我们传递了不仅是匈奴,在辽东至山西北部,东汉还接纳了乌丸作为“汉之侦备”这一事实。

在唐初也有和东汉初期接纳匈奴,乌丸非常类似的事例,其对象是突厥。贞观四年(630)突厥第一帝国坍塌后,逾百万突厥人避乱南迁,在唐朝廷内部对是否接纳他们有过激烈的意见冲突。当时主张接纳的是温彦博,而魏征则提出了不同意见,两人的主张都被记载于《贞观政要》卷9《安边》,其云:

温彦博:“请于河南处之(突厥人)。准汉建武时,置降匈奴于五原塞下,全其部落,得为捍蔽,又不离其土俗,因而抚之,一则实空虚之地,二则示无猜之心,故是含育之道也。”

魏征:“匈奴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败,此是上天剿绝,宗庙神武。且其世寇中国,百姓冤雠,陛下以其为降,不能诛灭,即宜遣还河北,居其旧土。匈奴人面兽心,非我族类,强必寇盗,弱则卑服,不顾恩义,其天性也。秦,汉患之若是,故发猛将以击之,收其河南以为郡县,陛下奈何以内地居之?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间,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尤不可处以河南也。”

温彦博:“天子之于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则必养之。今突厥破灭,余落归附,陛下不加怜愍,弃而不纳,非天地之道,阻四夷之意,臣愚甚谓不可。处之河南,所谓死而生之,亡而存之,怀我厚恩,终无叛逆。”

魏征:“晋代有魏时,胡落分居近郡,郭钦,江统劝逐出塞外,武帝不用其言,数年之后,遂倾瀍,洛。前代覆车,殷鉴不远。陛下必用彦博言,遣居河南,所谓养兽自遗患也。”

温彦博:“臣闻圣人之道,无所不通。突厥余魂,以命归我,收居内地,教以礼法,选其酋首,遣居宿卫,畏威怀德,何患之有?且光武居南单于于内郡,以为汉藩翰,终于一代,不有叛逆。”

温彦博主张应该效仿东汉接纳匈奴政策的做法,将突厥降附民置于北方空虚之地以为唐的屏障,而魏征则以五胡造成华北混乱为根据,加以反驳。通过《旧唐书》卷194上《突厥传上》的记载可以知道,太宗采纳了温彦博之计,在“自幽州至灵州”这一带区域安置突厥降附民居住[8]

如此可见,无论是汉还是唐,都将蒙古利亚民族移居至尚未完全成为自己领地的北方地区加以利用,以让他们肩负防备任务为主要目的,纳入了这些北方民族。而且,结合唐在东北边境安置了高句丽,契丹,奚等降附民,也就是从今天的辽宁省经由北京方向,沿着现在的长城线至山西省北部,鄂尔多斯地带,与拉铁摩尔的所谓“Reservoir”几乎相重合。

 

2)中国财政向北部边境的分配

在构建并维持北方民族居住地带之际,汉,唐不仅只是对其进行接纳,其中还伴有中国财货的赐予。对待匈奴,《晋书》卷97《北狄传》匈奴云:

前汉末,匈奴大乱,五单于争立,而呼韩邪单于失其国,携率部落,入臣于汉。汉嘉其意,割并州北界以安之。于是匈奴五千余落入居朔方诸郡,与汉人杂处。呼韩邪感汉恩,来朝,汉因留之,赐其邸舍,犹因本号,听称单于,岁给绵绢钱谷,有如列侯。子孙传袭,历代不绝。

这是对待王族级别的措施,对待一般部族民则有如下鲜卑的例子,《后汉书》卷20《祭肜传》云:

二十一年秋,鲜卑万余骑寇辽东,肜率数千人迎击之。……自是后鲜卑震怖,畏肜不敢复窥塞。肜以三虏连和,卒为边害,二十五年,乃使招呼鲜卑,示以财利。其大都护偏何遣使奉献,愿得归化,肜慰纳赏赐,稍复亲附。

关于唐初接纳突厥降附民,可见于《册府元龟》卷170《帝王部·来远》:

沙漠之人,素爱锦罽。帝既招来遐域,将赐其所好者,因锦文所用旧缕,而错综其色,花叶翔走,事各殊形。或将班赐近蕃,酋首大为荣宠。

可知唐对突厥人班赐给绢帛。唐政府自然知道实施接纳北方民族这一政策的背后需要承担相当一笔费用,事实上,在《贞观政要》卷9《安边》中记载了时任凉州都督李大亮的上奏文,其云:

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帅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糜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其众益多,非中国之利也。

李大亮是站在接纳突厥降附民的一线管理者的立场出发对财货的浪费进行反对的,然而,太宗并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另外,章群曾制作了《唐代藩将表》,据其可知,当时藩将总数超过2500[9]。通过给他们发放的俸禄,也不难看出负担维持边境的异民族地区开支,对中国来说是一笔莫大的财货损失。

这样看来,在前文的摘译中,拉铁摩尔所说的“Reservoir地带给中国提供官员,军人的同时,也从中国取走大量财富”,结果,“这些财富使得被置入“Reservoir System”的部族居民的生活变得安定,他们在自身与“不变”的地区间建设中国型静态防御,他们很有可能会将新的静态姿态加以明确化。”这一点着实有趣。这也不免令人想起古贺登先生曾经指出,鲜卑拓跋部的北魏之所以开始施行中国的俸禄制,其背景正是北魏的国家防卫理念由之前游牧的“移防”制转为中国的“城防”制这一政策变化[10]。这些都是显示移居至中国北部的民族因对中国财货产生依赖倾向,而在自己和曾经的故地之间建立起中国型静态防卫的绝佳事例。

拉铁摩尔将“Reservoir”北方的蒙古利亚,满洲称作是“自古以来不变的地区”,但这种“不变的地区”也注意到南迁的本族人身上所发生的“变化”,认识到他们和自己原本固有生活的差距。关于这一点,西汉时期,曾在匈奴单于身边任官的中行说就提出过因担心匈奴依赖中国财货而改变固有生活并因此引发危机的看法,《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载:

初,匈奴好汉缯絮食物,中行说曰:“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其得汉缯絮,以驰草棘中,衣袴皆裂敝,以示不如旃裘之完善也。得汉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湩酪之便美也。

虽然时代有所不同,但道理却是一样的,这一点颇值得关注。

关于唐与突厥的关系,《阙特勤碑》南面第七行刻有如下文字[11]..

[主语(añ(i)γ kisi] ir(a)q (a)r s(a)r : y(a)bl(a)q : (a)γi bir ür : y(a) γuq:

【译】(邪恶的人会说)若远离而居便只供给粗劣的绢,若靠

(a)r s(a)r: (a)dgü : (a)γi  birür  :  ti  p  (a)nca : bosγ  ur  ur: (a)rm(i)s:

近则提供优良的绢,如此进行暗示。

bil(i)g : bil  m(a)z : kisi : ol s(a)b (i)γ : (a)l (i)p : ya)γ(u)r u : b(a)r  (i)p:

没有智慧的人,听从了这样的话去接近他们,

ök(ü)s  kisi : öl   t(ü)g :

(他们中的)大多数,死去了。

这是复兴后的第三代突厥毗伽可汗对突厥人传达应从中国北边回归蒙古利亚的内容,碑文中还刻有“如果需要中国的绢,只要从于都斤山派遣商队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这种因依赖中国绢而存在失去突厥固有习俗风险的文字内容,之所以会出现于北方游牧民族最初期的史料鄂尔浑碑文中,正是受在此之前唐实施羁縻政策实际情况影响的真实写照,绝非偶然的产物。

 

3)杂居所引发的冲突与北方边境的两面性

这种对北方民族的利用不仅在边境防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因此供应了兵力,对中国而言无疑具有十分有利的一面,但与此同时,在对这一地区的经营过程中,中国也应该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无论为政者意向如何,事实上,在边境地区汉民族和非汉民族的杂居相处,都会有无可避免的冲突产生。

在此试举一例,关于东汉时期分布于河西,陕西一带的羌族,《后汉书》卷87《西羌传》载:

时诸降羌布在郡县,皆为吏人豪右所徭役,积以愁怨。

对于这一状况,班彪上奏云:

今凉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发左袵,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

描述了对羌族与汉人相处矛盾现状的担忧[12]。班彪对于东北边的乌桓同样心怀忧虑并因此上奏,其内容被采录于《后汉书》卷90《乌桓传》:

乌桓天性轻黠,好为寇贼,若久放纵而无总领者,必复侵掠居人,但委主降掾史,恐非所能制。

再来看山西方面的匈奴,《晋书》卷93《王询传》载:

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

魏的五部匈奴后裔被当作太原豪族的田客,这导致他们的不满日益高涨。统治和管理与汉人在习俗,意识,价值观等截然不同的民族很不容易,这个难题在南朝也一样存在,关于荆州的蛮族,《宋书》卷77《柳元景传》载[13]

先是,刘道产在雍州有惠化,远蛮悉归怀,皆出缘沔为村落,户口殷盛。及道产死,群蛮大为寇暴。

由于居住地的治安环境恶化,也有汉人反过来因难以承担赋役而逃入非汉人部族的例子,《三国志》卷15《梁习传》载:

并土新附,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时承高干荒乱之余,胡狄在界,张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拥众,作为寇害,更相扇动,往往棊跱。

《宋书》卷97《夷蛮传》中载有关于荆州,雍州蛮的例子:

蛮民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而宋民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亡入蛮。蛮无傜役,强者又不供官税,结党连群,动有数百千人,州郡力弱,则起为盗贼,种类稍多,户口不可知也。

在隋末混乱时期,《隋书》卷84《北狄突厥传》载:

隋末乱离,中国人归之者无数,遂大强盛,势陵中夏。

拉铁摩尔在他的其他论文中曾经提到“Reservoir”的一个功能是“当外部边境开始对中国发动攻击后,内缘的Reservoir地带,即内部边境的居民被压制,有时也会成为进攻一方的助力[14]。”唐开元年间初期就曾发生过这样的真实事例,其时突厥默啜可汗被杀,在其下属多数酋长南迁之际,王晙意识到接纳他们将会引发的危机,上奏云:

北虏如或南牧,降户必与连衡。臣问没蕃归人云,却逃者甚众,南北信使,委曲通传,此辈降人,翻成细作。(《旧唐书》卷93《王晙传》)

如实的反映了这一情况。

这样一种在中国看来本应作为发挥边境防卫作用而形成的异民族居住的北方边境地带,却对中国带来了危险,这与最初目的截然相反。这一点在则天朝也曾被指出过。据《新唐书》卷112《薛登传》记载,薛登认为论钦陵(吐蕃),阿史德元珍(突厥),孙万荣(契丹)等之所以会成为边害,是因为他们都曾有过入侍经历,熟知中国的防御策略,因此今后有必要废止让四夷入侍的制度,他上奏道[15]

匈奴卒不入中国者,以其生长碛漠,谓穹庐贤于城郭,毡罽美于章绂,既安所习,是以无窥中国心,不乐汉故也。(刘)元海五部散亡之余而能自振者,少居内地,明习汉法,鄙单于之陋,窃帝王之称。使其未尝内徙,不过劫边人缯彩,曲糵归阴山而已。

指出居住于北边边境的民族因丧失了其固有习俗,通晓中国习俗,这是其之所以成为边害的原因,并明确指出两个文化圈的边界为“阴山”。

这样看来,北方民族居住的阴山南部的北边边境地带,因为转变成中国式防御,使得与其北方的边界变得更为明确,但有时他们的居民自己或者他们招揽北方势力,反而变得对中国十分不利。有时,汉人也可能会选择支持袒护他们。在这个角度上看,可以说汉——唐的北方边境地带有其两面性。对于安史之乱爆发的远因,《旧唐书》卷106《李林甫传》中有如下记载:

国家武德,贞观已来,蕃将如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忠孝有才略,亦不专委大将之任,多以重臣领使以制之。开元中,张嘉贞,王晙,张说,萧嵩,杜暹皆以节度使入知政事,林甫固位,志欲杜出将入相之源,……自是高仙芝,哥舒翰皆专任大将,林甫利其不识文字,无入相由,然而禄山竟为乱阶,由专得大将之任故也。

不得不说这是非常富有启发性的见解。

 

结语

本文所说的北方民族居住的“中国北部边境地带”,是在东汉和唐时期,接纳北方,东北方民族并将其置入国内的区域,具体为从现在辽宁省西部经由北京周边,沿内外长城至河北,陕西,鄂尔多斯乃至戈壁南部这一地带。在前文所称“(异民族所居住,或者汉人,非汉人杂居)带状地带”在北方也是指这一地区,拉铁摩尔的所谓“Reservoir”地带基本与之重合。

笔者以拉铁摩尔的边境论为指针探讨了唐以前北方边境地带的性质,结果发现,拉铁摩尔所谓“Reservoir”功能中,①该地带对中国而言具有防御外部的作用,②该地区在为中国提供官员和军人的同时,也从中国带走了大量财富,③这样的财富让“Reservoir”的游牧民生活日益安定,他们展开中国式静态防御体系,并在该地区和其外侧之间形成明确的界线,④但该地区有时也会将外部势力引入中国,⑤在这些变化中,移居的中国人也发挥了一定作用,这几点在汉至唐之间北方边境动向中也可以得到印证。

因此,从北方边境地带这一角度重新审视汉魏晋南北朝隋唐这段历史,可以发现以下:

即,中国的王朝在其北部边境接纳北方民族并由此形成防御地带,虽然该地带在安定时期对中国带来了莫大利益,但当爆发种种冲突而无法对该地区进行有效管控的话,这一地区反而会对中国带来深刻的不利因素。以唐初接纳突厥为例,温彦博正是基于带来的利益考虑对此表示赞成的,而魏征则站在不利因素的立场上持反对意见。对北方民族的接纳策略确实为汉唐带来了一时的安宁。但是,会有怎样的不利因素呢,那就是东汉的羌族叛乱,以及始于永嘉之乱的五胡十六国,北魏统一华北即是拉铁摩尔所说“Reservoir”(拙稿的带状地带)独立后的形态[16]。北魏迁都洛阳试图中国王朝化,则引发了六镇之乱从而形成北周,隋,唐,并在唐代出现了安史之乱。而如果该时间点中国王朝无法管控这一动向,对其管控权则落入“Reservoir”(带状地带)之手,并由其完成。

那么,从汉至唐中国的北方边境地带,正是这种形成摇撼下一个时代中国能量的“储存所”。相较于站在南北二元论视点来看东亚历史而言,在其中间设定中间地带这一方法更为有效,事实上,这一带状地带的宽度也随着时代变化时而扩大,时而缩小。

进一步说,从这一视点来看中国史,在九世纪中叶回纥灭亡之际,接纳了突厥降附民的唐拒绝接纳回纥,这与变成会昌废佛出现的民族主义互为表里,中国接下来以割让燕云十六州的形式放弃“Reservoir”,这样的世态被此后将国境线设定于“带状地带”内侧的宋所承袭等等[17],产生了很多有趣的新问题。

 

 



[1]拙稿《唐代外国贸易·在留外国人をめぐる诸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史の基本问题》,汲古书院,1997年,后收入拙著《唐の北方问题と国际秩序》,汲古书院,1998年)。

[2]白鸟库吉《东洋史に于ける南北の对立》,同《アジア史论》(均收入《白鸟库吉全集》8,岩波书店,1970年)。

[3]松田寿男《绢马交易觉书》(《历史学研究》62,1936年),同《绢马交易に关する史料》(《内陆アジア史论集》内陆アジア史学会,1964年)。

[4]拉铁摩尔著,后藤富男译《农业支那と游牧民族》(生活社,1940年),第108110页。

[5]堀敏一《中国と古代东アジア世界》(岩波书店,1993年)。

[6]栗原朋信《秦汉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馆,1960年),《文献にあらわれたる秦汉玺印の研究》,第五章《汉の内臣·外臣と客臣》。

[7]关于东汉内迁异民族的境遇,参见小林聪《后汉の少数民族统御官に关する一考察》(《九州岛大学东洋史论集》71989年),熊谷滋三《后汉の异民族统治における官爵授与について》(《东方学》801990年),冈安勇《后汉时代の北边防备官の任用政策について——特に护羌校尉を中心として——》(《史滴》14,1993年)。

[8]关于唐代对突厥降附民的待遇,参见拙稿《唐の突厥遗民に对する措置をめぐって》(日野开三郎博士颂寿纪念论文集《中国社会·制度·文化史の诸问题》,中国书店,1987年),及《唐の内附异民族对象规定をめぐって》(堀敏一先生古稀纪念论集《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众》,汲古书院,1994年),均收录于前揭拙著。

[9]章群《唐代蕃将研究》(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

[10]古贺登《北魏の俸禄制施行について》(《东洋史研究》242,1965年)

[11] Talat Tekin,A Grammar of Orkhon Turkic,Bloomington,1968.小野川秀美《突厥碑文译注》(《满蒙史论丛》4,座右宝刊行会,1943年)。

[12]关于东汉羌族叛乱,参见熊谷滋三《后汉の羌族内徙策について》(《史滴》9,1988年)。

[13]对魏晋南北朝时期蛮的关系的史料分类整理上,参见川本芳昭《蛮の问题を中心としてみた六朝期阶段における各地域の状况について》(《史渊》132,1995年),《同(二)》(《九州岛大学东洋史论集》23,1995年)。

[14]拉铁摩尔着,后藤富男译,前揭著作,第109页。

[15]该上奏原文可见于《唐会要》卷56《左右补阙拾遗》,《册府元龟》卷532《谏诤部》规谏九,并作为《请止四夷入侍疏》收于《全唐文》卷281中。

[16]在这一视角上看北魏,该王朝在外长城南修筑内长城,在本国领域的中心地带用长城包围,划定北方和南方的境界,十分有趣。关于其详情,参见胜畑冬实《北魏の郊甸と<畿上塞围>》(《东方学》90,1995年)。

[17]参见金成奎《元佑期における宋夏の画界交涉始末》(《史滴》16,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