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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两晋南北朝之华山郡

发布日期:2015-06-30 原文刊于:
李万生

内容摘要西晋在匈奴氐羌之乱后设立华山郡,然未发挥其应有之作用,西晋之亡与之有关。东晋之华山郡助东晋守潼关以东地带乃至洛阳。南朝宋齐梁之华山郡显示南北朝历史之主流在北不在南。北魏华山郡反映北魏历史发展及民族融合之实际。自西魏北周之华山郡可见南北朝历史向西晋统一历史之回归。

关键词华山郡  西晋  东晋  北魏  南朝  历史主流

A Discussion on Huashan Prefectur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Western and Eastern Jins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abstractThe Western Jin state Set up Huashan Prefecture华山郡 after the chaos of HunDiand Qiang. Howeverthis Prefecture did not play its due role, such that the Western Jin state collapsed. Under the rule of Eastern Jin, Huashan Prefecture华山郡contributed to defend the wide region from the Tongguan Pass潼关 to Luoyang City . During the Southern Dynasties of Song宋,Qi and Liang梁,its existence showed the Northern rather than Southern Dynasties is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mainstream.In Northern Wei北魏,Huashan Prefecture华山郡really reflected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of this dynasty.During the Western Wei and Northern Zhou Dynastiesit represented a return to state unification just like the Western Jin Dynasty.

 

   引言

刘宋、南齐、北魏、西魏北周皆有华山郡,此乃常识,无待言也。华山郡盖始于西晋,且郡名为前赵、前秦、东晋、后秦、赫连夏、刘宋、南齐、萧梁[1]、北魏、西魏北周所承袭,则意之推测,他人未言。由华山郡观两晋南北朝历史之变化,他人未为,更属本文所道者。惟笔者浅陋,未敢自是望高明有以

夫华山郡之最可注意者,乃在其有潼关与河东郡相对之蒲津关也。二为以洛阳为中心之政权控据此政权即可恃之抵御来自关陇之敌,或据以平定关陇之乱事华山郡为以长安为中心之政权所有,此政权即可抗拒来自东部之敌,自成局面也。故论华山郡之重要性,不仅限于两晋南北朝,可将冷兵器时代结束以前即清代以前之情形统而论之因南北朝后,华山郡虽多易华州[2],属县亦有变化,然潼关所在之情形未变,故该地在各时代军事、政治上之意义,颇有可连类而言者。然本文仅论两晋南北朝之史事,其他概不涉及,以明界限意如此,兹请举材料,以为申说重点乃在西晋、东晋、北魏、南朝宋齐梁之情西魏北周之情以其为常识,仅当提即可。至于前赵、前秦、赫连夏之情亦无须证明,其故有二,一以直接之证据未得,再则道理甚简单,即西晋、后秦皆有华山郡,前赵、前秦承接西晋历史,赫连夏夺取后秦之地,则言前赵、前秦、赫连夏皆有华山郡,理有可通。

 

   关于西晋华山郡推测

鄙意推测西晋华山郡,倘有理,则八王之乱之扩大与夫西晋之灭亡,似皆可联系华山郡之作用而思之。盖八王之乱中无论洛阳之政府抑或关中之政权皆未能据华山郡以稳定局势,故乱事不能不扩大,西晋不能不灭亡。此乃易解之理。然本文以材料有限之故,不敢过肆渲染,仅论西晋立华山郡一端,其他则待高明之论定焉。

《晋书》卷117姚兴载记上》曰:“(姚)兴率寇湖城,晋弘农太守陶仲山、华山太董迈皆降于(姚)兴。遂如陕城,进寇上洛,陷之。遣姚崇寇洛阳,晋河南太守夏侯宗之固守金墉,(姚)崇攻之不,乃陷柏谷,徙流人西河严彦、河东裴、韩袭等二万余户而还。”[3] 如此则东晋有华山郡。《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系陶仲山、董迈等事在东隆安元年(397后秦皇初四年、北魏皇始二年)九月[4]。然是否东晋于此年始立华山郡?则注意。胡三省曰:“华山郡,晋分弘农之华阴、京兆之郑、冯翊之夏阳•郃阳置胡氏注《通》东晋事,其所谓“晋分”之“晋”当以东晋目之。胡注《通》于东晋有但称“晋”之例,亦可辅证此点[5]后世学者如顾祖禹、清《陕西通志》编者、洪亮吉、方恺、汪兆镛、吕思勉、胡阿祥等盖受《通鉴》胡氏此注之启发,皆以东晋立华山郡[6],甚是自然。然有可注意者:若东晋有立华山郡之事,且郡领华阴等四县,则必先有克潼关之事。此事就可能性之大小而言,只可定在太元八年肥水战后。胡三省之注暗示东晋有克潼关,且于华阴立华山郡之事。至少读者会如此理解胡氏之说。此当为顾祖禹、洪亮吉亦延续胡氏说之原因。吾人读晋史,又不见东晋有克潼关之说。此是否为一般认识所误?即现存晋史材料是否已掩盖应有之真实?鉴于未见学界有论著于胡氏之说有所考辨,而胡氏又有崇高之学术地位,其说复具重大影响,兹不辞繁琐之讥,而欲有所考察。

考《晋书》卷9《孝武帝纪》于东晋太元九年正月刘牢之“克谯城”、七月遣司马纯之“修谒洛阳五陵”、九月谢玄克鄄城[7],十一年六月以杨亮“镇卫(洛阳)山陵”[8]八月朱序击走寇谯城之翟辽、十月冯该击斩苻丕[9],十三年九月郭给“距破”“寇洛阳”之“翟辽将翟发”[10]诸事皆载之,何以不载东晋克潼关、立华山郡等事?因克潼关,立华山郡等事,非同寻常,意义重大。是否因东晋讳败,史臣未记,乃致《孝武帝纪》之作者未有所据,而不载之?易言之,是否因东晋虽有克潼关、且以华阴等县立华山郡之事,但终究失败,退出潼关之外,官方讳败,未有记载,而致后来作《晋书孝武帝纪》之臧荣绪等人亦不能载之?考《孝武帝纪》前后文,则知不能以讳败以为解释。因《孝武帝纪》于太元十年三月四月刘牢之与慕容垂战于黎阳、五桥泽“败绩”,七月檀玄为苻丕所败[11],太元十一年正月翟辽“袭黎阳,执太守滕恬之”,三月“太山太守张愿以郡叛,降于翟辽”[12],太元十四年四月翟辽“寇荥阳,执太守张卓”[13]等事,皆载之,若东晋有克潼关、立华山郡等事,纵因有失败退出潼关之事,亦当记之。实则,自大背景言,亦知不能以讳败为解释。因晋室南渡,屈居江左,肥水战胜,扬眉吐气,朝野欣然,不难推度。若东晋果有克潼关等事,则当日之政府正可广肆宣传,以增人民信心,而民众传言,以舒心怀,亦可想象胜时之宣传已作,得意已宣,若有失败,则其事昭昭,不可讳言,乃属必然。是知《孝武帝纪》既不载东晋有克潼关、立华山郡等事,则东晋是否有克潼关、且立华山郡等事,颇可考虑。然则,胡三省何以言“晋分弘农之华阴、京兆之郑、冯翊之夏阳•郃阳置”华山郡?此当考察胡氏之依据问题。

胡氏所谓“弘农之华阴、京兆之郑、冯翊之夏阳•郃阳”,皆合于《晋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晋志》)之记载而《魏书·地形志》(以下简称《地形志》)华山郡华县注曰“前汉属京兆,后汉、晋属恒(弘)农,后属”,郑县注曰“二汉、晋属京兆,后属”,夏阳县注曰“二汉、晋属冯翊,后属”,郃阳县注曰“二汉、晋属冯翊,后罢”[14],亦当为胡注所本。因《通鉴》胡注引《地形志》者不少,则隆安元年九月此注参考《地形志》甚是自然。且《地形志》此所谓“后属”乃指“属华山郡”,“后罢”当指“先属华山郡”而“后罢之”,亦可与《晋志》联系之。故可肯定胡氏所谓“华山郡,晋分弘农之华阴、京兆之郑、冯翊之夏阳•郃阳置”,其最主要之依据即在《晋志》《地形志》[15]。亦可言乃明用《晋志》暗用《地形志》

然则胡氏之理解是否正确?又为必须回答之问题。而问题之焦点乃在《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是否仅可以东晋目之?如此则既明白《晋志》之时间断限问题,肯定《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四县注所谓“晋属”之“晋”与《晋志》断限之时间是否一致之问题

清人毕沅《晋志》之断限,大要晋武帝泰始、太康中[16]。鄙意,《晋志》断限之时间下限大要在西晋太康三年[17],而《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所言“晋之“晋”,其时间下限当亦在西晋太康三年,故《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所言“后属”“后罢”之“后”,其时间之大范围乃在西晋太康三年至东魏武定末之间[18],而其具体所指,则当在太康三年至西晋末即建兴四年(316)。如此言之,理由有七:

《魏书》以东晋为伪,故有《僭晋司马睿传》(卷96之目,故《地形志》华阴等县注所谓“晋属”之“晋”,当非东晋。则《地形志》华阴等县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自可包括西晋部分之时间。此其一也。

《地形志》之注于东晋政区之以东晋皇帝之名言之,荆州南阳郡云阳县言“司马昌明(孝武帝)改(即改育阳县名云阳县)[19],顺阳郡言“司马衍(成帝)更名(即更南乡郡名顺阳郡)[20],谯州南谯郡言“司马德宗(安帝)置[21]等即是,若华山郡之立在东晋肥水战后,依《地形志》注之体例,当明言“司马昌明立”。既未明言“司马昌明立”,则《地形志》华阴等县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不当以东晋目之,尤不当以东晋孝武帝太元中目之。此其二也。

《地形志》之注于十六国时期前燕、后赵、后燕、西燕、后秦政区之事,亦以各国皇帝之名言之,如并州上党郡之注言“慕容儁治安民城,后迁壶关城”[22],并州乡郡之注言“石勒分上党置武乡郡,后罢”[23],雍州咸阳郡石安县之注言“石勒置”[24],冀州之注言“慕容垂治信都”[25],建州之注言“慕容永分上党置建兴郡”[26],并州上党郡长子县之注言“慕容永所都”[27],北华州中部郡中部县之注言“姚兴置”[28]等,即是。则《地形志》华阴等县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当非指十六国时期之某一时间[29]。此其三也。

上文已言《晋书·姚兴载记》载华山郡,而《地形志》华山郡无注,华州之注言,州乃太和十一年置[30],则《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所言“后属”“后罢”之“后”,又决不可仅以华州设立之时间即太和十一年(487)目之[31]。此其四也。

东晋实无于华阴县立华山郡之事(详下文)。而东晋华山郡之名,盖有所承袭而来,非东晋自创。既言承袭,自可联系及于西晋。此其五也。

《地形志》华山郡郃阳县之注于“二汉、晋属冯翊,后罢”之下又曰“太和二十年复属”[32],则其所谓“后罢”之“后”必在太和二十年(496)之前。此其六也。

依以上所言,《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绝不可定在《地形志》断限之东魏武定末(550)。此其七也。

据此七条理由,则当认为《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四县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乃在西晋太康三年至西晋末建兴四年之间《地形志》注所谓“后属”之“后”实有指西晋者,亦可作为辅证,如司州广平郡邯郸县注所谓“后属”即指西晋泰始二年之后,即是其例[33]。故将《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后属”“后罢”之“后”理解为西晋之一时间,合于《地形志》注之体例。

予所以言《晋志》断限之时间下限大要当在西晋太康三年者,乃因该《志》不载惠帝元康元年(291)设立之江州及怀帝永嘉元年(307)设立之湘州[34],则该《志》断限必在太康中;《太康地志》乃《晋志》所祖之书,而《太康地志》又名《晋太康三年地志》也[35]。而予所谓断限之时间下限大要当在西晋太康三年,乃就《晋志》所列州郡国县目所在之时间而言[36]

予所以言《地形志》所言“晋”当亦在西晋太康三年者,乃以《地形志》与《晋志》虽成于不同时代,然二《志》依据之材料当有相同或相近之来源也。此来源之最早最可注意者,即《太康地志》。《地形志序》曰“正光已前,时惟全盛,戸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倍而已矣(页2455此乃于太康时期之户口有切实之了解所致,而此了解当即有本于《太康地志》者。因《地形志序》又曰“班固考地理,马彪志郡国,魏世三分,晋又一统,《地道》所载,又其次也”,表明《地形志序》言太康时期之户口,其最早之依据非王隐《地道志》。既非王隐《地道志》,自可联想及于《太康地志》也。

今本《晋志》不载华山郡,则华山郡设立时间之上限自可定在太康三年(282)之后,下限则在西晋末即建兴四年。衡以西晋自元康六年(296后有匈奴、氐羌乱关中之事一端,西晋在元康六年后,或八王之乱期间立华山郡,自有可能。考《地形志》于华山郡所以无注文者,盖以不能确言华山郡立于何时而略之也。

元康六年匈奴、氐羌始乱关中,乃西晋之大事[37]华阴、郑、夏阳、郃阳四县组成华山郡,有助于巩固潼关之地位。《晋志》所示太康三年以来之华阴属司州弘农郡,郑属雍州京兆郡,夏阳、郃阳皆属雍州冯翊郡,潼关乃在华阴之内,故自西晋后期历史观之,华阴、郑、夏阳、郃阳四县组成华山郡可体现主政洛阳者之意旨,亦显示拥有长安者之用意。永康元年(300后,赵王伦、齐王冏、长沙王乂、东海王越先后掌握西晋朝政[38],河间王则有劫惠帝迁长安,雄于诸王之事[39]建兴元年(313)四月帝在长安称帝,四年(316)十一月乃为刘聪平阳。则赵王伦、齐王冏、长沙王乂、东海王越立华山郡固洛阳之势,河间王顒、帝立华山郡以助关中之,皆有可能。惟史阙有间,不能详确言之也。

笔者既以为华山郡之设立与匈奴、乱关中有关,则乱事之若干情形不可忽视。鉴于乱事之严重程度及深远影响,皆治晋史者所知,不必详言。就本文之目的言,特重者乃在与事件相关之诸地而已。

《惠帝纪》[40]言“匈奴郝散弟度元帅冯翊、北地马兰羌、卢水胡反,攻北地”,言“冯翊太守欧阳建”“雍州刺史解系”与叛者(即匈奴氐羌)战,言“秦雍氐、羌悉叛推氐帅齐万年僭号称帝,围泾阳”,言官军与叛者“战于六陌”“战于中亭”,《匈奴传[41]言叛者“攻上党”“入守上郡”,且“攻破(上党、上郡)二郡”。其中“北地”乃乱事起始之地,而“中亭”为西晋官军最后平定乱事之地。可见,虽是“秦雍氐、羌悉叛”,而事件之核心地带则为北地郡(治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东)、冯翊郡(治今陕西大荔县)、泾阳(今陕西泾阳西北)、六陌在今陕西县东)、中亭在今陕西武功县西北)、上党郡(治今山西高平市)、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市东南、无定河北岸)[42]。其中“上郡”不见于《晋志》郡目,而见于《续汉书·郡国志》郡目。故《晋书·匈奴传》所言上郡,当是就后汉以来之上郡之地[43]而言。上郡领十城(县),其中漆垣(今陕西铜川市西北)最南,雕阴(今陕西甘泉县南)次之,定阳(今陕西延安市东南)又次之,高奴(今陕西延安市东北)[44]又次之。《晋书·匈奴传》所言“攻破”上郡,盖指上郡边地,即与北地郡、冯翊郡相邻之地,亦即漆垣、雕阴、定阳诸城(县)所辖之地,而非包括《续汉书·郡国志》上郡治所之肤施(今陕西榆林市东南、无定河北岸)所在诸地。故自大方向言,上党郡以外诸地皆在潼关之西及西北,上党郡则在潼关东北。叛者之攻上党郡,其目的当在牵制洛阳朝廷,以减轻压力。故最当注意之地乃叛者活动最集中之地即北地郡、冯翊郡、上郡、泾阳六陌中亭等。此等地既皆在潼关之西及西北,叛者又不得已而攻上党,可见叛者实无力向潼关等地进军以扼制西晋政府。其所以如此,当因西晋政府牢牢控制潼关等地之故。由此可知,西晋政府得以平息此者,其原因之一,乃在掌握潼关等地之故自《惠帝纪》所载西晋将出军顺利观之,可知关中虽乱,且波及于上党郡,以潼关始终在政府手中之故,洛阳朝廷之安全可得保证,且无碍政府之遣军也。此种经过及所得之结果,自易西晋政府有所启发。西晋或于元康六年匈奴、氐羌之乱后立华山郡以保卫洛阳及掌握关中。盖正因在元康六年之后,《元康定户》(亦即《元康六年定户》)中乃不见之此后盖因政乱,无所谓定户之事,王隐《地道志》未能记载,盖即一因,而《晋志》间接祖于王隐《地道志》,亦不载华山郡。幸有《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之记载,尚可得以略约推之矣。

《地形志》所以得略约显示之者,当因西晋史料在北方自有一流传系统也。如西晋诸帝《起居注》、乃至《元康定户》等盖主要在北方流传,东晋初王隐等著《晋书》即未得见,或仅得见一部分,故不载华山郡,至臧荣绪著《晋书》时以去西晋久远之故,在材料上不能多有增益,故亦不能载华山郡也。

予所以言西晋史料在北方自有一流传系统者,乃受颜师古《汉书叙例》启发。颜氏曰,西晋晋灼所撰《汉书集注》“属永嘉丧乱,金行播迁,此书虽存,不至江左。是以爰自东晋迄于梁、陈,南方学者皆弗之见”。此可见,西晋之书有北朝得见而南朝不能见者,且其数盖非少今按:《汉书集注》,南朝正史皆不载,此可证明颜师古“南方学者皆弗之见”之说。由此知《汉书集注》一直在北方流传。《隋书》卷33《经籍志二》史部正史篇[45]、《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乙部史录正史类[46]、《新唐书》卷58《艺文志二》乙部史录正史类[47]皆著录《汉书集注》。不同仅在《隋书》著录为十三卷,《旧唐书》、《新唐书》皆著录为十四卷。盖南北统一后,南方学者方得见此书。如此即可推见西晋诸帝《起居注》等在北方自有一流传系统。进一步之推论则是《宋志序》所言“太康元康定户”及“晋世《起居》”之西晋诸帝《起居注》等,有可能乃辗转得自北方流传系统者。

《魏书》卷62李彪传》,可知王隐《地道》至迟在北魏宣武帝时已有传本,《北齐书》卷20宋显传》,则知王隐之书于东魏北齐盖不止一本。李彪曰:“近僭晋之世有(著作)佐郎王隐,为著作(郎)虞预所毁,亡官在家,昼则樵薪供爨,夜则观文属缀,集成《晋书》,存一代之事……”[48]宋显传》曰“显从祖弟绘,少勤学,多所博览,好撰述。魏时,张缅《晋书》未入国,绘依裴松之注《(三)国志》体,注王隐及《中兴书》”[49]李彪乃在宣武帝时上表。该表既言及王隐《晋书》,则《地道志》实已包含其中。《宋显传》“魏时” 之“魏”、“张缅《晋书》未入国”之“国”皆指东魏[50]“王隐”则必指王隐《晋书》。凡此皆可见东晋南朝之书北传之情形。由此即可反观北朝所存有关西晋之书当有传至南朝之情形。

总结言之:依据以上讨论,可定西晋设立华山郡。胡三省于《通鉴》隆安元年九月之注所言之华山郡,乃东晋之华山郡。胡氏于东晋华山郡之情形无切实之了解,故其所言“华山郡,晋分弘农之华阴、京兆之郑、冯翊之夏阳•郃阳置”,仅是表面疏通《晋志》《地形志》之记载而已,别无深意。胡氏于《晋志》《地形志》记载之疏通其所以仅在表面意义之上者,尚有其于《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注之理解实欠深刻之原因。故胡三省所言“晋分弘农之华阴……置(华山郡)”之“晋分”虽颇具意义,显示胡氏审查史料之敏感,惜其用力未足,不能有更真切之认识矣。后世学者如顾祖禹、洪亮吉、吕思勉等受胡氏影响,亦如胡氏于东晋华山郡之实际及《地形志》华阴等县之注皆无深入之理解,故亦以为东晋立华山郡矣。

 

   关于东晋立华山郡时间及华山郡之性质问题

依上文之论述,可知东晋有华山郡乃不可怀疑者。然《晋书·孝武帝纪》既不载东晋有克潼关占据华阴且立华山郡之事,《魏书·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所谓“后属”“后罢”之“后”又不限于东晋,则东晋华山郡有无领华阴、郑、夏阳、郃阳四县之事,即成问题。易言之,东晋华山郡之性质问题,乃不可回避者。而东晋华山郡之性质问题不能与东晋设立华山郡之时间无关。如此即当对东晋华山郡设立之时间华山郡之性质有所说明

(一)东晋设立华山郡时间

前文已言《方舆纪要》、《东晋疆域志》、《陕西通志》、汪兆镛《稿本晋会要》、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胡阿祥《宋书州郡志汇释》以为东晋立华山郡。不同在《方舆纪要》所引《地志》以为在东晋太元十二年[51]《陕西通志》、《东晋疆域志》、汪兆镛、吕思勉、胡阿祥皆仅言东晋所立。关于《方舆纪要》东晋太元十二年之说,张傧生《魏书地形志校释》认为是“妄言”,理由是“是年前秦主苻登,后秦主姚苌方酣斗于关中,东晋隔绝,安得有此”,似为有理。但张氏认为华山郡当在北魏世太武帝时所置,又为胡阿祥所否定[52],有理。《陕西通志》《东晋疆域志》、汪兆镛、吕思勉、胡阿祥所言之东晋,只能是东晋太元八年后之东晋。然具体时间何在,则是问题。

顾祖禹《方舆纪要》所引《地志》言东晋太元十二年置华山郡之说乃《陕西通志》、洪亮吉等之说相继产生之原因。而此《地志》其所以如此言之,盖以《通鉴》卷106太元十一年(386)六月有“荆州刺史桓石民遣将军晏谦击弘农,下之。初置湖、陕二戍”[53]之文而推测之。考《晋书》卷74《桓彝传附孙石民传》曰:“初,(桓)冲遣竟陵太守赵统伐襄阳。至是,石民复遣兵助之。寻而苻坚败于淮肥,石民遣南阳太守高茂卫山陵。时坚虽破败,而慕容垂等复盛。石民遣将军晏谦伐弘农,贼东中郎将慕容夔降之。始置湖陜二戍。获关中担幢伎,以充太乐。时苻坚子丕僭号于河北,谋袭洛阳。石民遣将军冯该讨之,临阵斩丕,及其左仆射王孚、吏部尚书苟操等,传首京师。而丁零翟辽复侵逼山陵,石民使河南太守冯遵讨之。时乞活黄淮自称并州刺史,与辽共攻长社,众数千人。石民复遣南平太守郭铨、松滋太守王遐之击淮,斩之,辽走河北。”[54] 湖与华阴相距近,似东晋可因此而在次年有克潼关、占据华阴等地且立华山郡之事。而“获关中担幢伎,以充太乐”之文似可作辅助之证据。然据“时苻坚子丕僭号于河北,谋袭洛阳”、“翟辽复侵逼山陵”及“乞活黄淮”“与(翟)辽共攻长社”等记载,可知洛阳之形势并不稳固,东晋不大可能再西进以克潼关。而败慕容夔、“置湖陕二戍”之前,姚苌已于长安称帝,表明姚苌称帝时盖已控据潼关,则东晋难于克之。盖姚苌虽于长安称帝,一时不能出潼关以拓地,东晋乃抢先占据湖、弘农、陕诸地,以之抵御后秦进攻而已。故《方舆纪要》所引《地志》谓东晋于太元十二年立华山郡,纵有之,必非治所在华阴之华山郡,更不可言此华山郡领有华阴、郑、夏阳、郃阳四县也。

按东晋因太元八年水之战胜利,乘机北进,乃必然,亦事实。故学者易将东晋设立华山郡之时间定在太元中,此乃自然之事。据前文所引《晋书》卷9《孝武帝纪》太元九年七月东晋“遣兼司空、高密王纯之修谒洛阳五陵”之文,太元十一年六月东晋以杨亮为“西戎校尉、雍州刺史,镇卫山陵”之文所谓“五陵”即宣帝司马懿高原陵、景帝司马师峻平陵、文帝司马昭崇阳陵、武帝司马炎峻阳陵、惠帝太阳陵,而所谓“山陵”当即“洛阳五陵”此表明至迟在太元十一年六月,东晋当已得洛阳。东晋既得洛阳,则乘机西进,甚是自然。但东晋西进至何处?是否乘机攻克潼关,占据华阴、郑、郃阳、夏阳四县,且立华山郡,则是另一问题。

考《晋书·孝武帝纪》太元九年七月“苻坚及慕容冲战于郑西,坚师败绩”,十二月“慕容冲僭即皇帝位于阿房”,太元十年六月“慕容冲入长安”,太元十一年正月“慕容冲将许木末杀慕容冲于长安”。其中“郑西”即郑县之西,郑县在今陕西华县,距离华阴有七十;潼关又在华阴东南四十;“阿房”即阿房宫,在今西安西三十;郑县距离长安有二百里[55];所谓“慕容冲入长安”应是自阿房宫入长安。此表明,自太元年至十一年正月,慕容冲皆无后顾之忧,故敢于在郑县西迎击苻坚,苻坚败,敢于向西追击,至于阿房宫,且即皇帝位,又坚持至太元十一年正月为其部下所杀。慕容冲所以无后顾之忧,必是占据潼关之故。太元十一年正月慕容冲被杀,先前控制之潼关自有易手之可能。此当为《方舆纪要》所引《地志》将东晋立华山郡之时间定在太元十二年之原因。但潼关易手,未必易于东晋之手。慕容冲被杀在太元十一年正月,六月乃有东晋以杨亮为雍州刺史“镇卫山陵”之事,此表明洛阳实受外来之威胁。此威胁不外来自西部、北部、及东北部。西部是姚氏,北部、东北部是慕容垂势力及上文所言翟辽等势力。在此情形下,保洛阳已然不易,何可克潼关、占据华阴等地,且立华山郡?此外,自杨亮“镇卫山陵”之事可知,东晋在太元十一年之任务是保洛阳之安全,而非进攻。故以为次年即太元十二年东晋有克潼关、占据华阴等地、且置华山郡之事,皆有不合理者。何况慕容冲太十一年正月被杀,占据关中之势力潼关无动于衷,待东晋之进攻?此可见,《方舆纪要》所引《地志》所谓东晋于太元十二年华山郡有华阴等四县之说,颇有不合事理者

然东晋有华山郡之事又不容否定,唯有将东晋立华山郡之时间定在太元十一年六月之后,方合事理。如此则东晋华山郡立于何地,即是问题。而此即涉及东晋华山郡之性质问题

(二)东晋华山郡之性质

意,《姚兴载记东晋华山郡之性质不外有二,一为遥领,一为侨郡。东晋立遥领性质之华山郡,其主要目的当在保持一种进攻姿态,向占据潼关及其以西乃至以北地带之敌施压,以求达到保潼关以东地带乃至洛阳之目的。东晋立侨郡性质之华山郡,盖因华阴及其附近地带之人民有东出潼关,进入东晋控制区域之事。前揭《晋书·桓石民传》所言“获关中担幢伎”,必是获于弘农者。此“担幢伎”既可“充太乐”,则疑为长安宫廷中所有者。长安宫廷所有之“担幢伎”既东出潼关,达于弘农,则华阴及其附近地带之人民因乱而东出潼关,更属自然。则董迈或以流民首领身份而为华山太守者。然华山郡纵为侨郡,其距离潼关既甚近,华阴等地当又曾为西晋华山郡所治之地,则东晋此华山太守于后秦之华阴等地即有威胁,故即略具遥授之性质。易言之,无论在东晋人目中抑或在后秦人眼里,东晋此华山郡皆易视为暂时以湖城为治所者,如遇合适之机会,当推及于潼关内之华阴等地。

无论华山郡为遥领性质之郡抑或侨郡性质之郡,其领县有华阴盖是事实纵如此,此华阴县或为另一华阴县,与《地形志》华山郡华阴县有别,至于华山郡是否尚领有华阴以外之郑、郃阳、夏阳三县,则有大之疑问,纵令亦领有郑、郃阳、夏阳三县,此三县或亦侨县性质。

其所以如此言者,除《晋书·孝武帝纪》不载东晋立华山郡等事之外,尚因前揭《晋书·姚兴载记上》之材料显示晋有华山郡,必不能推断东晋此华山郡之治所在《地形志》所载之华阴,更不能认为此华山郡领有《地形志》所载之华阴等四县。质言之,据《姚兴载记上》之材料,可认为东晋隆安元年九月之华山郡,其治所有可能在湖城,绝不能认为在《地形志》所载之华阴,亦不能认为曾治《地形志》所载之华阴,后乃退居湖城。且东晋纵令在太元十一年得华阴等地,且立华山郡,亦难肯定东晋得以控制郃阳、夏阳之地,其故在此二地距离华阴远,若无河东郡等地之配合,夺取郃阳、夏阳之可能性及必要性皆成问题。

此外,《晋书·孝武帝纪》所载司马纯之“修谒洛阳五陵”、杨亮“镇卫山陵”,皆示东晋以得洛阳及保有洛阳为目标,而冯该击斩苻丕,仅示东晋在洛阳之北有防守力量,其目的在保卫洛阳之安全,而郭给“距破”“寇洛阳”之翟发,正可东晋以得洛阳保洛阳为目标之用心。故东晋得洛阳后,其亟亟欲为者,当在占据洛阳西六十八处之函谷新关而已[56],至于更西四百里之地即潼关以东之地[57],恐不在迫切之目标内,仅为其伺机而取之也。待既得潼关以东之地,则份望已得满足,其于潼关以西之地盖即无心亦无力再图矣。 

 

   北魏之华山郡

(一)华山郡及其作用

清《陕西通志》卷2《建置一(图表)》言“太平真君初,置华山郡”[58]1992年出版之陕西《华县志》言北魏太平真君元年设华山郡[59]。此乃二书编者于相关历史有所未解所致。据《魏书》卷4上《世祖纪上》,北魏袭据长安乃在始光三年(426)十二月,即早于太平真君元年(440)十三年。上文已言东晋有华山郡,实则后秦亦有华山郡[60],料想赫连夏亦当有华山郡。鉴于潼关之重要性,而北魏自赫连夏手中得关中之地后,当有本后秦、赫连夏之旧而留华山郡之事,何待十三年后即太平真君元年乃立华山郡?此外,尤为重要者,《宋书》卷77《柳元景传》之材料可证明北魏自得关中即有华山郡(详下文)。此材料之重要性似未为学界所认识,兹略言之。该《传》所载刘槐之职“华山太守”虽是刘宋遥授,然此乃针对北魏之华山太守而授者。易言之,刘宋以北魏之华山太守为诱饵,欲刘槐助宋军夺取潼关,既得潼关,则北魏之华山郡乃为刘宋所得,刘宋即以北魏华山太守所据之地授予刘槐统辖。

然则《陕西通志》《华县志》何以言“太平真君初,置华山郡”耶?鄙意,此乃《陕西通志》编者仅据《魏书》材料立论,未能疏通相关历史,而《华县志》乃本《陕西通志》立言所致也。

华山郡,除《地形志》外,《魏书》凡四见,即见卷45韦阆传附子范传》、《韦阆传附从子崇传、卷89张赦提传》及卷110食货志》。《范传:“历镇西大将军府司马,试守华山郡。高宗时,赐爵兴平男。”[61]《韦崇传》曰:“迁洛……出为乡郡太守,更满应代,吏民诣阙乞留,复延三年。在郡九年,转司徒谘议。久之,除华山太守,卒。”[62]张赦提传》:“华山太守赵霸,酷暴非理。大使崔光奏霸:‘不遵宪度,威虐任情,至乃手击吏人,属奔走。不可以君人字下,纳之轨物,辄禁止在州。’诏免所居官。”[63]食货志》太和八年规定“以麻布充税”之县中有“华州华山郡之夏阳县”[64]范传之华山郡时间最早,乃在“高宗时”之前;《食货志》华山郡之时间次之,为太和八年;《张赦提传》华山郡之时间又次之,当是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因该《传》言及“大使崔光”,而崔光为“大使”当是太和二十一年之事[65];《韦崇传》华山郡之时间最晚,当是宣武帝时,因韦崇任华山太守,又属“迁洛”后十余年之事也。

范传之华山郡既在“高宗时”之前,自易联系及于北魏太武帝之时,而“太平真君”乃太武帝后期使用时间最长之年号,其间与刘宋有最惨烈之战事,因之可言“太平真君”乃太武帝时最耀眼之年号。《陕西通志》之编者盖依据此点,结合《》等之记载,而将华山郡设立之时间定在太平真君元年,《华县志》复本之矣。

《地形志下》华州注:“太和十一年分秦(泰)州之华山、澄城、白水置。”[66]泰州注:“神元年置雍州,延和元年改,太和中罢,天平初复置,后陷。”[67] 今按:“延和元年改”,实当为分雍州部分之地及他州之地立泰州;“太和中罢”则是太和十一年立华州而罢泰州也。上文已言北魏当是初得关中之始光三年末即有华山郡[68],则北魏自有华山郡后,始终有之不同仅在所属有别而已最先,即始光三年末至元年立雍州前,其所属不明,待考;其后,即元年后至延和元年立泰州前,属雍州;再,即延和元年后至太和十一年立华州前,属泰州;最,即太和十一年立华州,乃属华州。

今可言者,自北魏之历史观之,拓跋氏入关中至为重要,不如此,则北魏无后来即孝文帝定都洛阳乃至实施汉化之事也。而北魏入关中得以立足,就关隘之作用而言,乃以潼关为最大。夫潼关之重要,读史者习知,不备引史料以为证明,只需读《方舆纪要》陕西重险潼关之所述,即甚明了。然方舆纪要》于潼关与北魏历史之关系,未有畅达之论述,盖以行文有所侧重所致也。故今论华山郡而可试为补充之。鄙意,北魏时潼关乃在华山郡而华山郡仅有始光三年末至元年间之情形不明,故无碍于分阶段而言华山郡之作用:始光三年(426)末至神元年(428)立雍州前之华山郡于关中局势之稳定有重要作用;元年后至延和元年(432)前之华山郡既属雍州,则使关中有较大之区域独立性,亦即使关中在承受刘宋之威胁方面有较好之形势;延和元年后至太和十一年(487,南齐永明五年)前之华山郡既属泰州,而泰州领有河东、北乡二郡[69]泰州辖地乃跨有黄河两岸之关中、河东等地[70]此时之华山郡除在消解刘宋、南齐之军事威胁方面仍发挥作用外,尚当有两方面之作用,其一是联接东西,保障其通畅其次则限制关中独立保障东部安全;而太和十一年后之华山郡既属华州,太和二十二年(498)后自南齐得沔北之地,而致南齐势力及后来梁朝势力皆远离潼关,故已不必言华山郡在消解南齐、梁朝军事威胁方面之作用,太和十一年后华山郡之作用联接东西,保障其通畅外,侧重在限制关中陇右之独立性,亦即保证关中陇右在北魏全国比重中之从属性(此在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更形明显故其重心乃在保卫首都洛阳之安全矣。此最后一点最可注意:北魏关中陇右乃北魏之“右臂”[71]必非虚言。故相对于关中陇右而言,洛阳自是大脑或心脏。不得已可去“右臂”,而大脑心脏则决不可无。华山郡在华州三郡中最为重要,即以其近首都洛阳此大脑、心脏,且有保卫此大脑、心脏之作用也。如此观华山郡,则其首都洛阳与关中陇右间极为重要之意义,乃不言而喻矣。

此外,北魏孝武帝西迁时,高欢所以虽克潼关而不能直接进攻长安以消灭宇文泰势力者,窃疑史者或以为此乃因洛阳势危,需有兼顾所致也。洛阳势危,自是事实[72]。然参照以下材料,似可言,更重要之原因当在宇文泰有雍、华州之地,可节级防守,高欢不易而改图也

其一,《魏书》卷58杨播传附杨侃传》“雍州刺史萧宝夤据州反,尚书仆射长孙稚讨之,除侃镇远将军、谏议大夫,为稚行台左丞……军次弘(恒)农,侃白稚曰:‘昔魏武与韩遂马超挟关为垒,胜负之理,久而无决。岂才雄相类,算略抗行,当以河山险阻,难用智力。今贼守潼关,全据形胜,纵曹操更出,亦无所骋奇。必须北取蒲,飞棹西岸,置兵死地,人有心,华州之围可不战而解,潼关之贼必望风溃散。诸处既平,长安自克。愚计可录,请为明公前驱。’稚曰:‘薛修义已围河东,薛贤又保安邑,都督宗正珍孙停师虞,久不能进,虽有此计,犹用为疑。’侃曰:‘珍孙本行陈一夫,因缘进,可为人使,未可使人。一旦受元帅之任,处分三军,精神乱矣,宁堪围贼。河东治在蒲,西带河湄,所部之民,多在东境。义驱率壮勇,西围郡邑,父老妻弱,尚保旧村,若率一临,方寸各乱,人人思归,则郡围自解。不战而胜,昭然在目。’稚从之……长安平,侃颇有力”[73]。其中所言“贼据潼关”“贼”自是萧宝夤之军队;言“必须北取蒲”,则蒲乃在萧宝夤之手;故“飞棹西岸,置兵死地”中之“死地”,当指与蒲相对之黄河西岸及其邻近之地。可见,萧宝夤叛北魏,一则据潼关,则力图控制蒲,占据河东,以保其在关中之地位。自然北魏官军必求潼关、蒲配合为用,以攻克长安潼关、蒲配合为用,可克长安,此乃易解者也。因军队自蒲渡黄河,即可迫胁潼关,潼关破,长安自可克。以此观宇文泰,当日相对之黄河西岸必为其所有,如此即可助潼关之守。此亦易解之理也。

其二,《魏书》卷69裴延儁传附从祖弟良传》:“朱荣死,荣从子天光拥关西,乃诏良持节、假安西将军、潼关都督,又兼尚书,为河东、恒(弘)农、河北、宜阳行台,以备之。”[74] 显示潼关、蒲配合为用,可防关中之敌东侵,以保洛阳安全之情形。又有可言者,“潼关都督”当为一特别之职,为朝廷特别掌握者。其所以特别,盖即欲必要时使潼关、蒲配合为用或彼此制约矣。

其三,《魏书》卷59萧宝夤传》孝昌三年十月宝夤反,“乃遣郭子恢东寇潼关,行台张始荣围华州刺史崔袭。诏尚书仆射行台长孙稚讨之……子恢为官军所败,长孙稚又遣子始荣于华州奔(俟)丑奴……”[75] 条材料则兼明第一、二条材料之义,华州乃雍州、司州间之缓冲地带,据雍州而得华州者,地位可稳固,不然则形势危急,不免败没;洛阳有华州为屏障,可避免来自雍州之直接威胁。如此可理解太和十一年华州所以独立为州,因华山郡有潼关之故。以此则萧宝夤遣郭子恢东寇潼关”,以“张始荣围华州刺史崔袭”之文皆有可注意者。依文义之分析,潼关、华州皆不在宝夤控制之内。何以如此?据《萧宝夤传》,宝夤反前半年即孝昌三年四月,朝廷虽授予宝夤大权,“自关以西,皆受节度”,所谓“关”自是潼关,而潼关属华州。然孝昌三年四月朝廷授予宝夤之职为“使持节、都督雍泾岐南豳四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假车骑大将军、开府、西讨大都督”,即宝夤“都督”诸军事之四州中华州既无华州,则潼关以西之地受宝夤节度,只是朝廷一时额外之宠授,盖欲以此显示朝廷对宝夤之重视信任也。然既是额外之宠授,必要时自可取消之。此可理解《宝夤传》何以言“寇潼关”,何以言“围华州”矣。因二地实际本不在宝夤统辖范围。又,潼关实在华州之华山郡,此可见华山郡可减雍州之势,以虞不时之变也。如此则华山郡于北魏、西魏乃至北周之重要,亦可见矣。

今更可言者,《北史》卷6《齐本纪上·神武纪》天平元年(按实永熙三年八月孝武帝西迁之后,高欢本有克潼关且进军长城(今华阴县西)之事,但高欢未进一步进攻长安,而是“退舍河东”,命薛瑜守潼关,且于蒲津西岸筑城,以薛绍宗守华州[76]当日高欢未进攻长安,消灭宇文泰,扰攘之际,洛阳未,高欢不能不顾根本自当考虑宇文泰虽失华州,仍可于华州之西、雍州之东防御一端。自后一点言之,即可谓宇文泰节级防守之效也。《杨侃传》“诸处既平”之“诸处”当正是予所言“节级防守”之地,其故在此“诸处”虽当包括潼关、华州,然决不限于此二地因古代大抵每一郡县之城皆为一军事之地[77],而军事之地又不限于郡县之城,大凡要害之地可设防以为军事之用者,皆利用之。故《杨侃传》所言之“诸处”,除潼关、华州、郑等地外,尚当包括长安东之新丰(陕西临潼东)、阴盘(在今临潼东)广阳(今临潼北)等地。新丰、阴盘、广阳此三地可为军事据点之情形,可联系以下诸事而知之:(1)王莽地皇四年(更始元年,23)、西晋永嘉五年311)、建兴二年314),皆于新丰有战事[78]2西晋太安元年(302河间王顒遣将李含顿兵阴盘助进趋洛阳之兵[79]3西魏大统三年(537)高欢侵西魏,军蒲阪,宇文泰军于广阳以御之[80]。新丰、阴盘、广阳三地其所以可为军事据点者,乃依托骊山之余坡,有山原可利用也。至若三地之西一马平川,然未始不可藉人工设施以为御敌之用[81],故亦有助节级防守之可能也。

(二)华山郡太守

华山郡之重要既如上所论,则北魏重视华山郡太守之人选,乃不言而喻者。《宋书》卷77《柳元景传》刘宋利用以攻潼关之刘槐乃其家距离潼关不远之豪族(详下文),即可为北魏重视华山郡太守人选直接之参照。

今按:《魏书》所载华山郡太守仅有三人,即韦范、韦崇、赵霸。衡以华山郡之重要性,颇疑北魏自有华山郡后,其郡守若非拓跋本族之人,当即拓跋氏最信任之胡人。以此而言,则二韦、赵霸之为华山郡太守,乃有分析之价值也。

二韦乃从兄弟,即韦范乃韦阆之子,韦崇为韦阆之从子,为关中豪族,而赵霸家族之情形则不知。《魏书·韦阆传附范传》谓范“试守华山郡[82]、《韦阆传附崇传》言崇为“华山太守”[83]。值得注意者,《韦范传》韦范仅是“试守华山郡”,而未载其有即真之事,则韦范盖在“试守华山郡”之后乃改授他官,而《韦崇传》载韦崇先为乡郡太守九年,再“转司徒咨议”,“久之,除华山太守,卒”。何以如此?此或当从韦氏自身之特性及北魏政权之需要以为解释。考《韦阆传》曰:“韦阆字友观,京兆杜陵人。世为三辅冠族。祖楷,晋建威将军、长乐清河二郡太守。父达,慕容垂吏部郎、大长秋卿。阆少有器望,值慕容氏政乱,避地于蓟城。世祖征拜咸阳太守,转武都太守。属杏城镇将郝温及盖吴反,关中扰乱,阆尽心抚纳,所部独全。在郡十六年,卒。”[84] 韦氏既“世为三辅冠族”,于北魏政权既是极力笼络之对象,亦为有所疑忌之势力。韦氏有入南朝之人[85],此对北魏政权不能无所提醒,即不可不予韦氏以足够之笼络,亦不当于韦氏全然放心。而就韦氏一族而言,实又当将南迁者与留居北方者有所区分。其留居北方者,为求生存,实已取与北方胡族政权合作之态度。此乃韦达为后燕吏部郎、大长秋卿,韦阆为北魏咸阳、武都二郡太守之原因。故韦范之“试守华山郡”及韦崇之为“华山太守”既是韦氏与北魏政权密切结合之显示,复为北魏政权笼络信任韦氏之说明。至于前文所言《魏书·张赦提传》所载之华山太守赵霸,其人既“酷暴非理”,自当目为死心塌地支持北魏政权而行为不典之人,且其乃孝文帝时之人,已不似韦氏之具观察意义矣。

依据以上之分析,似可言韦氏、赵氏之为华山郡太守,既可视为北魏民族政策之一显示,亦当作北魏政权发展历史之一说明。相对而言,韦氏之情形尤具意义。可认为,韦氏为华山郡太守之标志有二,一是北魏政权之稳固,二为北方豪族与北魏政权之结合。就前者言,自是北魏历史发展之一显示;就后者言,实亦北方民族融合之一内容也。

 

    宋齐梁之华山郡

学界所知所重之刘宋华山郡,盖仅为《宋志三》雍州所载者。实则《宋书》卷77《柳元景传》所载者亦颇可注意。因《宋志三》雍州之华山郡,其郡名盖有直接承袭《柳元景传》所载之华山郡之可能,而《柳元景传》所载之华山郡涉及刘宋重要之历史,不可忽视。该《传》载:“(元嘉)二十七年……(庞)法起率次于潼关。先是,建义将军华山太守刘槐纠合义兵攻关城,拔之,力少不固。顷之又集以应王师,法起次潼关,槐亦至。贼关城戍主娄须望旗奔溃,虏溺于河者甚。法起与槐即据潼关。[86] 今按:刘槐所攻之“关城”乃潼关城,而刘槐必为刘宋联结利用以攻潼关之人。刘槐《宋书》中仅此一见,其详难知,然其为居地距离潼关不远之豪族,则可肯定,而其所“纠合”之“义兵”、所“”“以应王师”之“众”,当即刘槐之乡人。至于刘槐乃汉族抑或少数民族,则不知。然姓名既为“刘槐”,与刘宋皇帝同姓,则刘宋之利用及其方法亦略约可知矣。甚明显,刘宋为求北伐夺取潼关之成功,乃事先联系刘槐,遥授其华山太守之职,且加“建义将军”之号。刘宋居然达到夺取潼关之目的。刘宋夺取潼关之努力既得成功,吾人何可忽略刘槐之作用?因之,何可忽略刘宋遥授刘槐华山太守之事?

《宋志三》雍州华山郡领华山、蓝田、上黄三县《南齐书》卷15州郡志下》雍州之华山郡亦领华山、蓝田、上黄三县。梁,其雍州有华山郡,郡当亦领华山、蓝田、上黄三县洪齮《补梁疆域志》以梁雍州有华山郡,领县如南齐[87],甚是。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亦言梁雍州有华山郡,虽未言其领县,此盖省略,非不知也[88]。亦是。

考《宋三》雍州华山郡曰:“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今治大隄。”华山县曰:“与郡俱立。”蓝田县曰:“汉旧名,本属京兆。”上黄县曰:“本属襄阳,立郡割度。”今按:所谓“胡人流寓”乃指京兆蓝田康氏迁居襄阳之事,其事具见《梁书》卷18《康绚传》[89]。《传》载康氏自京兆蓝田迁居襄阳时间乃在刘宋“永中”。故《宋志》蓝田县所言“汉旧名,本属京兆”之文颇可注意《宋书》卷6《孝武帝纪》大明元年七月辛未有“土断雍州诸侨郡县”之文,则《宋志蓝田县所谓“本属京兆”表明此蓝田县其初本侨县,乃刘宋“永初中”(420-422为康氏及其所率以南迁之而立。《康绚传》言南迁者有三千余,则刘宋特别立蓝田县以处之,合乎情理。故结合宋志华山郡“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之文,可知康氏初迁襄阳,其居地仅限于侨县蓝田,而在大明元年457七月后乃为康氏及其率以南迁之人立华山郡,且增华山、上黄二县。其所以增二县,原因不外有二,一为康氏及其所率以南迁之人经数十年之增殖,户口可观[90],原来之侨县蓝田太小,不能容纳,再则刘宋政府甚重康氏及其率以南迁之人。二因之中,后者当更重要

然则康氏何以得刘宋政府之重视?此乃极重要之问题。欲回答此问题,需明白两点,为大明元年刘宋政府面临之军事形势,一康氏于刘宋政府之价值。大明元年刘宋政府面临之军事形势不当仅限于大明元年,须联系刘宋立国以来之情形观之其故在康氏南迁乃刘宋“永初中”,得刘宋政府重视则在大明元年其间有三十余年之隔而言康氏于刘宋政府之价值,则当注意及《梁书·康绚传所载康绚习武艺”及其于梁朝之贡献与夫所谓“郡兵”三端也。而此三端皆为学界未曾论及者,故有略为论述之必要。

夫刘宋面临之军事形势,主要者乃刘宋与北魏对峙之军事形势也。自宋武帝即位至孝武帝大明元年,刘宋之北伐仅二次,一在文帝元嘉七、八年,一在元嘉二十七、八年,此二次北伐皆由武帝逝世之年(永初三年)及其年(景平元年)之事促成。永初三年宋武帝死,魏军侵宋,刘宋被动应战,战事延续至次年,魏军占上风[91],于刘宋面子有损;故刘宋元嘉七、八年之北伐,实复仇雪耻之性质然以失败告终,而其失败又引出元嘉二十七、八年之北伐,实际亦为复仇雪耻,然失败更惨,其耻更大。元嘉二十七年冬,魏军一路南下,临江振威,魏太武帝登瓜步山(在今江苏南京市六合东南),其地刘宋首都建康之北仅百余致刘宋朝廷之震恐[92]。非仅此也,刘宋元嘉二十七、八年北伐之失败,宋文帝莫大之打击。文帝最终死于其子刘劭之手,此打击盖为一因[93]。刘劭弑父,刘宋政局之动乱。孝武帝虽平内乱,然军事上不能摆脱其父文帝北伐失败阴影乃必然矣,因孝武帝无其父之才略,刘宋在元嘉末大败后一时不能重振,以与北魏作第二次之交锋故魏军孝武帝时刘宋之威胁,当大于文帝时,则孝武帝内心危惧感之大,亦不难想象矣。此可理解孝武帝诏书何以一言“天步艰难,国道用否,虽机构永固,而气数时愆”,再言“国道再屯,艰虞毕集”矣。此二诏语一孝武帝即位之年即元嘉三十年之五月庚辰,一见孝武帝即位第三年即孝建二年之九月庚戌。由此颇可感知刘宋当日危惧之情形。欲改变此危惧之形势,唯有增强军事实力一途。而重视胡人,以胡人为军队统帅,组织胡人军队,于增强军事实力自有意义。因魏军所以战斗力强大者,原因之一,乃在魏军多胡人,擅马战也。此于孝武帝时刘宋之人深切之体会[94],此当为康氏在大明元年得以重视之原因。如此则上文所言康绚“习武艺及其于梁朝之贡献与夫所谓“郡兵”端,自有分析之价值矣。

《梁书·康绚传》康绚身长八尺,容貌伦,虽居显官,犹习武艺”。“习武艺”当非康绚一人之行为,而为康氏家族之特征,甚至所率以南迁“三千余家”普遍之特征。此特征正合刘宋以来南朝之需要也。而康绚于梁朝之贡献,自可以穆家族及其所率以南迁之特征显示

《康绚传》言绚于梁朝之贡献有八:永元元年499助梁武帝起兵灭南齐,一也;中兴元年501随王茂攻屠南齐郢城在今湖北武昌之守兵[95],二也;天监元年502,助王珍国退梁州(州治今陕西汉中)之魏军[96],三也;天监七年508,魏军逼司州三关,绚率众赴援,四也;天监九年至十年、十三年至十五年,两次承担守淮重任[97],五也;天监九年510,朐山守兵以城降魏,绚遣兵据,使魏军不得越朐城(在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六也;天监十年,青州刺史张稷为土人所杀,绚遣军讨平之,七也;天监十五年516,任司州刺史,守卫包括司州三关(即义阳三关)在内之边地,八也。其中守淮之事,在南朝皆极为重大之事,故此事特显康绚于梁朝之重要。康绚卒于普通元年,时年五十七,倘享高年,于梁朝之贡献尚不止此也。而康绚有此诸多贡献,除其本人之才干外,不能忽略者,乃在其有所谓“郡兵”之帮助

夫所谓“郡兵”者,即华山郡之兵也。《康绚传》言“魏围梁州,刺史王珍国使请救,绚以郡兵赴之,魏军退”可见“郡兵”有甚为可观之战斗力此“郡兵”康穆自京兆蓝田所率以南迁人之后裔组成,可以肯定。此“郡兵”既有“敢勇”之目,亦有“游兵”之号,复有但以“众”笼统言之者。“敢勇”之目,见《康绚传》“永元元年,义兵起,绚举郡以应祖(梁武帝),身率敢勇三千人”之文;“游兵”有“有急应赴,斩获居多”[98]之功;而所谓“众”,乃《康绚传》“(天监)七年,司州三关为魏所逼,诏假绚节、武旅将军,率众赴援”之文所言者,其所以笼统言之者,当在此所谓“众”不限于“郡兵”即华山郡之兵也。易言之,“郡兵”人数当随时间之不同而有多少之别,亦不必皆单独作战。此“郡兵”是否伴随康绚一生,虽不敢肯定,但“郡兵”之存在及作用,于康绚在梁朝之地位有所帮助,盖可肯定

更可注意者,乃在由康绚“习武艺”及其于梁朝之贡献乃至“郡兵”之作用,可推知康氏于刘宋以来南朝政府之价值所在也。故《康绚传》所载梁武帝重视康绚之原因亦极易理解,《传》曰:高祖(梁武帝)幸德阳殿戏马,敕绚马射,抚弦贯的,观者悦之。其日,上使工图绚形,遣中使持以问绚曰:‘卿识此图不?’其见亲如此”甚至于《康绚传》所载“永元年,义兵起,绚举郡以应高祖(梁武帝),身率敢勇三千人,私马二百五十匹以从”,亦可有较深之理解。康氏有“私马”乃其擅马战之表现,所谓“绚举郡以应高祖”当是梁武帝特别招引之结果,而“敢勇三千人”皆是善战之军人。故结合《宋志》、《宋书》本纪、《梁书·康绚传》等材料,可窥见刘宋、南齐、梁朝重视康氏之原因。易言之,康穆为刘宋、梁二州刺史,康元隆、康元抚、康绚相继为刘宋南齐华山郡太守[99],康绚更为梁朝北兖、司州刺史,在捍卫梁朝北部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皆因康氏及其赖以立足之华山郡之兵富于战斗力有以致之矣。

康氏及其所统华山郡之胡人既有战斗力为南朝所仰重,则此有战斗力之胡人自亦有影响南朝雍州乃至整个西北部边境稳定之可能。如此则南朝于华山郡胡人盖亦有所防范限制,此为情理中事。今以材料所限,不能有详切之论述,憾事也。然有可分析者。《梁书·康绚传天监元年后为竟陵太守,九年为北兖州刺史,十三年迁太子右卫率,与领军萧景直殿内,十三年至十五年为“都督缘淮诸军事”,十五年至十八年为司州刺史,十八年为员外散骑常侍,领长水校尉,直殿省,普通元年除卫尉卿,未拜,卒。易言之,天监元年后绚再无任华山太守之事。则康绚为华山太守之事当止于天监元年。天监元年后之华山太守《梁书》未载,然则康绚之后任华山太守者究为何等人耶?此乃甚为重要之问题。鄙意,康绚之后任华山太守者一度可能仍为胡人,然此华山太守已不重要,因华山郡之武力即《康绚传》所载“敢勇”“郡兵”等已随康绚征战各地,则其实际已融化人数极其庞大之汉人军队中,华山郡纵可再不断提供可以从军之人,其出仍唯有融入庞大之汉人军队一途。如此言之,梁朝盖重视华山郡康氏,乃将华山郡之武力消化矣。然则梁朝雍州乃至整个西北部之形势得以稳定自一定程度言,盖与此有关也。

此外,更重要者,结合东晋南朝宋齐梁四朝之历史而观之,颇可见东晋南朝历史演化之迹也。

    东晋因北方胡族之乱而屈居江左,故通性而论,东晋对胡人采仇视之态度。此为姚襄降东晋,受多方面拒斥之原因。康氏为胡人,其南迁在刘宋永初时,而为刘宋政府重视在三十余年后之大明元年,当为南朝延续东晋疑忌胡人心理所致。刘宋政府重视康氏之体现,乃在为康氏及其所率以南迁之人立华山郡。此乃南朝政府受形势所迫之表现。此形势即南朝赖以捍边之军事将领渐趋缺乏。职是之故,乃不得不借用有武干之胡人。故反观东晋对姚襄之拒斥可知东晋不乏军事将领,不必倚重胡人之形势。南朝至梁朝之末,缺乏优秀军事将领之形势较诸刘宋又形严峻,故梁武帝欲仰重胡人侯景以取东魏河南之地,侯景死后,梁元帝于杀父仇人侯景部属之人,仍重用以挽救亡之势[100],皆其表现也。故联系东晋南朝之历史而观之,康在梁朝得以重用之原因,不难理解也。鄙意,康穆、康元隆、康元抚及康绚之经历,实为东晋至梁末历史演变之一极佳观察点。易言之,合姚襄、康氏诸人及侯景等人之历史而观之,即辅证南北朝时期之中国,其主流在北,不在南,及北朝终统一中国之趋势也。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之中国,其主流在北在南,此乃前辈学者之论断[101],而自姚襄、康氏诸人及侯景等人之历史以见此演变之迹,则为鄙见所出,故特言之,欲得高明之指教也。

    康氏为南朝重视之情,已见上,侯景为梁朝重视之情形有论述[102],而姚襄为东晋待遇之情形,未见论及,兹略言之《晋书》卷116《姚襄载记》言襄乃弋仲第五子,“少有高名,雄武冠世,好学博通,雅善谈论,英济之称著于南夏”,“弋仲死,襄秘不发率户六万南攻阳平、元城、发干,皆破之……屯于碻磝津……南至荥阳,始发行服……晋处襄於谯城……中军将军、杨州刺史殷浩惮其威名,乃因襄诸弟,频遣刺客杀襄……”[103] 77《殷浩传》载“浩识度清远”[104]王蒙谢尚“伺其出处,以卜江左兴亡”[105],简文帝言殷浩之“去就即是时之废兴”[106],故殷浩所为不可以糊涂目之,必当与东晋政府之态度联系而观之。《殷浩传》又载桓温“素忌”殷浩[107]然《姚襄载记》于“频遣刺客杀襄”后载“桓温自江陵伐襄”。殷浩桓温乃政敌,此学界所知也。然二人在对姚襄事上既如此协同一致,相互配合,拒斥姚襄,尤足说明东晋主政者排斥姚襄之实际。《姚襄载记》又言姚襄“雄武多材艺”,又“明察善抚纳”,“士众敬爱之”,正优秀将领之特征,若为东晋所用,正可发挥作用。姚襄“遣五弟为任”,其本人则“单骑度淮,见豫州刺史谢尚于寿春”,足见其降晋有真意。姚襄既有能力,亦有诚心,若为东晋所用,正是好事。然其时之东晋有桓温等杰出之人,皇权弱,权力为桓温等人掌握,不必藉姚襄以为用,故东晋无姚襄容足之地也。

韩树峰先生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边境豪族有精彩之研究[108]然其所研究者皆为汉人豪族平原刘氏明氏清河崔氏河东裴氏柳氏谯郡夏侯氏京兆杜氏韦氏等皆是以上所论豪族康氏之情况,可视为补充此可见南朝民族政策之一斑。

更有可言者,《通鉴》元嘉二十七年六月,魏太武帝闻宋文帝将北伐,复与文帝书曰“彼此和好日久,而彼志无厌……”云云后胡三省注曰:“观魏主与帝二书,诚有惮江南之心。大明以后,北不复惮南矣。”[109]所谓“大明以后”盖指《宋书》卷8《明帝纪》泰始二年刘宋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地之后。顾祖禹《方舆纪要》、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乃至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于刘宋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之地皆有论及[110]。凡此皆易启读史者以南朝弱于北朝之时间在泰始二年之认识。且此认识亦有理。然自前揭《宋书·孝武帝纪》二诏之语观之,似当认为南朝最高层自感弱于北朝之时间,盖为孝武帝初。而大明元年立华山郡之事盖可视为南朝自感弱于北朝之另一重要显示。如此则似可言以泰始二年乃南朝弱于北朝之时间者,其侧重盖在显著之特征而忽略于演变之渐也。

复有可言者,西魏北周相继控制梁朝之雍州后,于南朝刘宋以来之华山郡未予保留,只有治所在华阴(今陕西华阴)之华山郡。此是向西晋统一历史之回归,故可认为南北朝历史走向统一历史曙光在西魏控制梁朝雍州后又显现也

 

    结论

依据以上讨论,兹将结论简要陈之于下:

(一)学界以为华山郡乃东晋首立,实则当为西晋首立,其立郡时间之上限乃在西晋太康三年之后,最大可能则在元康六年匈奴、氐羌乱关中之后,或八王之乱之前,或八王之乱期间。更具体之时间不能确定。

(二)学界所以定华山郡乃东晋立者,乃受胡三省《通鉴》注之影响所致。胡氏及后世学者顾祖禹、洪亮吉、吕思勉等于东晋华山郡之实际及《地形志》华阴等县之注皆无深入之理解,故认识尚在表面。

(三)《地形志》所以能反映西晋设立华山郡一端,而《晋书·地理志》不能者,其原因乃在《晋书·地理志》乃延续王隐《晋书·地道志》、臧荣绪《晋书·地理志》等而来。王隐《晋书·地道志》以时间早,最是关键。而王隐《晋书·地道志》以史料不足之故,主要本诸《太康三年地志》以立规模,故不免遗漏。西晋史料在北方有一流传系统,其中最主要者乃西晋诸帝《起居注》等材料,故《魏书》编者得以参考,此乃《地形志》得以隐约反映华山郡设立时间之原因。

(四)东晋华山郡之名为后秦赫连夏、北魏继承。然东晋华山郡与后秦、赫连夏、北魏之华山郡有性质之。此有二:其一,东晋之华山郡乃遥领性质或侨郡性质,而后秦、赫连夏、北魏之华山郡承西晋而居本土者。其二,东晋之华山郡可能仅领华阴一县,且华阴县亦可能为遥领之县或侨县,而后秦、赫连夏、北魏之华山郡则包含华阴、郑、郃阳、夏阳四县之地。东晋设立华山郡之目的,主要者乃在保潼关以东地带乃至洛阳之安全。

(五)北魏自得关中即有华山郡,非如以往学界所言乃北魏太平真君元年乃立者。而华山郡先后有所属不明及分属雍州、泰州、华州之事,其意义不同。

(六)北魏重视华山郡太守之选择。在北魏历史之前期,华山太守其先盖多为拓跋之人或拓跋氏信任之胡人任之。韦氏、赵氏以汉人而为华山郡太守,乃北魏发展历史及民族政策之一显示。

(七)北魏孝武帝西迁目的达,而致北魏分裂局面之成,除雍州之作用外,尚与华山郡及其所属之华州所发挥之作用有重要关系。

(八)刘宋有遥授性质之华山郡,亦有侨置性质之华山郡。学界以往所知所重者,大抵仅为侨置性质之华山郡。而此遥授性质之华山郡与侨置性质之华山郡,其郡名盖有直接承袭之关系。

(九)南朝刘宋立华山郡,乃重视康氏及其所率以南迁者之表现,其目的在欲借助其战斗力以增强抵抗北魏之军事实力。此乃刘宋感其北部疆域难保之显示,亦即刘宋自感军事将领缺乏之显示。自来以刘宋泰始年间为南朝弱于北朝之时间者乃侧重显著之特征而忽略演变之渐也。

(十)刘宋而后,南齐、梁朝在军事将领缺乏方面呈恶性化发展趋势,此乃康氏及其所率以南迁者乃至其后裔为南齐、梁朝重视之原因。

(十一)以南朝华山郡为切入点,综观东晋宋齐梁四朝之历史颇可见其由强弱之变化,且可从一侧面见南北朝历史主流在北不在南之实际。

(十二)西魏北周相继控制梁朝之雍州后,于南朝刘宋以来之华山郡未予保留,只保留治所在华阴(今陕西华阴)之华山,此向西晋统一历史之回归,可视为南北朝走向统一历史之一曙光。        

(原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阅江学刊》2013年第一、第三期)



[1] 梁朝有华山郡参洪齮《补梁疆域志》卷3雍州(中华书局《二十五史补编》册4,页4416-4417)。又参胡阿祥先生《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490

[2] 参《嘉庆重修一统志》(中华书局1986年版)卷243,页12064-12065

[3]《晋书》,中华书局点校本,2978。(本文所用正史,皆中华书局点校本)湖城,即湖县城,在今河南灵宝西北。陕城,即陕县城,在今河南三门峡市西。上洛,当指上洛县及上洛郡辖地。上洛县上洛郡同治所,皆在今陕西商洛市所治之地。金墉,在今河南洛阳东北。柏谷,即柏坞,在今河南偃师东南。

按:本文所今地所在,皆参考《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2005年版点校本,以下称《方舆纪要》)谭其骧先生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以下简称《谭图》)册4史为乐先生主编《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及《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中国地图出版社2011年版)等而定为免骈枝之累以下除必要者外,不一一注明。

[4]《通鉴》(中华书局点校本)109《晋纪三十一》3458徐文范《东晋南北朝舆地表》之年表卷4东晋隆安元年疆域,其司州无华山郡(参《二十五史补编》册5,页6770),乃徐氏于相关历史缺乏了解所致。

[5]《通鉴》卷93《晋纪十五》明帝太宁二年五月“丹杨尹”之(页2923)。

[6]《方舆纪要》54,页2582《陕西通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51册,246洪亮吉《东晋疆域志》卷2司州(《二十五史补编》册3,页3607);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司州弘农郡(《二十五史补编》册3,页3362);汪兆镛《稿本晋会要》(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卷50,页593;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页215胡阿祥《宋书州郡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页223

[7]《晋书》,页233

[8]洛阳五陵镇卫山陵”之“山陵”。

[9]《晋书》,页235

[10]《晋书》,页237

[11]《晋书》,页234

[12]《晋书》,页235

[13]《晋书》,页237

[14]《魏书》,页2625-2626。《地形志》编者避讳改晋弘农郡之“弘”为“恒”。

[15] 胡注《通》,谨守《通》之文,且参考前揭《通》之文所从出之《姚兴载记》材料及《地形志》,此不必言。

[16]清人毕沅《晋志》大要以晋武帝泰始、太康中为断,惠帝时已,东晋则更无论矣。(见《晋书地理志新补序》,《二十五史补编》册3,页3529

[17] 孔祥军博士认为《晋志》政区断代之时间在太康四年而非三年,颇可注意。详其所著《汉唐地理志考校》(新世界出版社2012年版,页84-86)。但其仅是举例说明《晋志》断代有及于太康四年者,似尚不能证明《晋志》大要以太康三年为断说之非。且下列证据亦有碍于孔说之圆满:

其一,《晋志》荆州衡阳郡有衡山县、零陵郡有应阳县。《宋书·州郡志三》湘州刺史衡阳内史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页1130)零陵内史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页1131)此为《晋志》断限有及于晋惠帝时之证。孔博士言《晋志》之“衡山”当作“衡阳”(见其所著《晋书地理志校注》,新世界出版社2012年版页172),又言《晋志》“不当列应阳县”(同书页174)。皆是强解史料以就《晋志》断限于太康四年之说,未是。(《宋书·州郡志》以下简称《宋志》)

其二,《晋志》豫州梁国有阳夏县。《宋志二》南豫州刺史南汝阴太守阳夏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陈令属梁,无复此县。又晋地志,惠帝永康中复立。”(页1074)《地形志中》梁州阳夏郡阳夏县注:“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国,晋初并梁。惠帝复。”(页2532)《宋志》所谓“《晋太康地志》……无复此县”乃指无阳夏县;《地形志》乃言“晋初”之后、“惠帝复”之前,皆无阳夏县;故《宋志》《地形志》所言一致。依孔博士之说,《晋志》既以太康四年断限,则梁国必不能有阳夏县。而《晋志》既有阳夏县,即必不能以《晋志》误为说,而必当认为《晋志》断限有及于惠帝永康中(300-301)者。此亦可见孔博士强断《晋志》衡阳郡衡山县当作衡阳县、零陵郡不当列应阳县,皆未是。

鄙意,《晋志》大要据《太康三年地志》以立梗概,而以太康三年后至惠帝时之变化以为补充,故应言大要以太康三年断限。今暂不从孔文之说。待考。

[18]《地形志序》言“今录武定之世以为《志》”,则其断限之时间下限当在武定末即武定八年(550)。

[19]《魏书》,2634

[20]《魏书》,2634

[21]《魏书》,2564

[22]《魏书》,2467

[23]《魏书》,2467

[24]《魏书》,2608

[25]《魏书》,2464

[26]《魏书》,2481

[27]《魏书》,2467

[28]《魏书》,2627。《地形志》之注于前赵、前秦政区设置之事未载,此似为《地形志》华山郡华阴等县所言“后属”“后罢”之“后”是否指前赵、前秦,留一可能性,然结合《地形志》之注于东晋及十六国前燕、后赵等政区之记载当为其体例显示一端而观之,则此可能性即可排除。

[29]《地形志》之注未言前赵、前秦设立及改易郡县事,其故或在二国一本西晋之旧所致,或《地形志》编者以材料不足而忽略。待考。

[30]《魏书》,2625

[31]《地形志》华州华山郡无注,华州之注曰:“太和十一年分秦(泰)州之华山、澄城、白水置。”(页2625)按东晋、后秦皆有华山郡,见上文所引《姚兴载记》及下文所论北魏华山郡。又按,《魏书》明载高宗文成帝以前至孝文帝太和八年皆有华山郡,亦详下文所论北魏华山郡。故绝不可以为《地形志》华阴等县之注所谓“后属”“后罢”之“后”乃指北魏设立华州之太和十一年也。

[32]《魏书》,页2626

[33]《地形志》广平郡邯郸县注:“二汉属赵国,晋属,后属。魏真君六年属。” (页2457

今按:此所谓“晋属”“后属”及“魏真君六年属”之“属”,自皆是“属广平郡”,而“后属”之“后”则是“晋”之后、“魏真君六年”之前。

《地形志》广平郡注:“汉武帝为平干国,宣帝改为广平国。后汉建武中省,属巨鹿。魏文帝黄初二年复,改治曲梁城。”(页2457)《晋志》司州广平郡注:“魏置。”(页417)《晋志》之注但及于曹魏,《地形志》之注则将前后汉及曹魏皆包括之。《晋志》司州广平郡有邯郸县,则《地形志》邯郸县注所谓“晋属”得以证实。然此所谓“晋属”之“晋”,以《地形志》下文汲郡“晋武帝置”(页2457)、山阳县“二汉、晋属河内,后属”(页2458)及《晋志》汲郡“泰始二年置”(页417)三条注文衡之,可为西晋泰始二年之前。则《地形志》邯郸县注此“后属”之“后”可以在泰始二年之后矣。

可注意者,《宋志三》雍州刺史弘农太守邯郸令曰:“汉旧名,属赵国。《晋太康地志》无此县。”(页1144)此“无此县”,盖指《太康地志》无此县,非西晋无此县。《晋志》邯郸县属司州广平郡。

[34] 分见《晋书·惠帝纪》、《怀帝纪》。今按:《晋志下》扬州晋安、南康二郡注皆曰“太康三年置”(页462),亦可辅证此点。有需说明者,《晋志》秦州前序言:“太康三年,罢秦州,并雍州。七年,复立,镇上邽。”(页435)依此文,则“七年”乃“太康七年”。如此则,此非《太康地志》原有者,因《太康地志》记事止于太康三年。考《宋志三》:“秦州刺史,晋武帝泰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页1154)可知,《晋志》所谓“七年复立”应为“元康七年”之误。

[35]《太康地志》乃《宋志》多有参考之书,则王隐《晋书·地道志》、臧荣绪《晋书·地理志》于《太康地志》多有参考,甚是自然。《晋志》乃王、臧二《志》之延续,有本于《太康地志》,更在情理之中。《晋志下》青州济南郡注:“汉置……或云魏平蜀,徙其豪将家于济河北,故改为济岷郡。而《太康地理志》无此郡名,未之详。”(页449)此所谓“《太康地理志》”,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以为即《太康地志》(《二十五史补编》册33549),甚是。更可见《晋志》与《太康地志》关系密切。而《太康地志》又名《晋太康三年地志》。(宋志中《晋太康地志》凡二百十一见,《太康地志》二十七见,《晋太康三年地志》一见,予另有所考。)故可言今本《晋志》断限之时间下限大要当在西晋太康三年也。

[36] 所谓“泰始、太康中为断”盖亦就《晋志》所列之州郡国县目而言此于笔者有所启发。

[37]此可由西晋政府重视之程度看出。《文选》卷20潘岳《关中诗》李善注曰:“岳《上诗表》曰:‘诏臣作《关中诗》,辄奉诏竭愚,作诗一篇。’”(《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第1版,页280)李周翰注则曰:“晋惠帝元康六年,氐贼齐万年与杨茂于关中反乱,人多疲敝。既定,惠帝命诸臣作《关中诗》。”(日本足利学校藏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页301)可见西晋朝廷于匈奴、氐羌乱关中之事有深刻之反思。《晋书·潘岳传》岳死于赵王伦执政之时,则岳诗盖作于八王之乱前。

[38]《惠帝纪》永康元年(300)四月赵王伦“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如宣文辅魏故事”(页96),永宁元年正月赵王伦篡帝位,四月败(页97),掌握朝政一年;永元年(301)六月齐王冏“为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页98),太安元年(302)十二月败(页100),掌握朝政一年半;太安元年(302)十二月长沙王乂“为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页100),太安二年十一月败(页101),掌握朝政近一年;光熙元年(306)六月东海王越迎惠帝自长安还洛阳(页107),《怀帝纪》永嘉元年(307)正月“太傅、东海王越辅政”(页116),永嘉五年(311)三月东海王越死(页122),则东海王自光熙元年六月即掌握朝政,直至永嘉五年三月,前后近五年。

[39]《惠帝纪》,建武元年(304)十一月,惠帝被劫西迁长安,十二月河间王顒有“都督中外诸军事”之权(页103-104),光熙元年(306)五月,河间王顒败,六月惠帝还洛阳(页107),则惠帝长安达一年零七月,河间王顒掌握大权一年半。

[40]《晋书》,页94-95

[41]《晋书》,页2550

[42] “上郡”所治今地,据钱林书先生《续汉书郡国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页376。其余北地郡等之今地之参考,皆前揭《方舆纪要》等书。

[43]《晋志》并州序曰,汉武帝置十三州,并州统十郡,上郡乃其一,“灵帝末,羌胡大扰,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上郡等五郡,并流徙分散。建安十八年,省入冀州。二十年,始集塞下荒地立新兴郡。后又分上党立乐平郡。魏黄初元年,复置并州,自陉岭以北并弃之,至晋因而不改”(页428)。

[44] 此诸城(县)所在皆参考《谭图》册2东汉并州图及钱林书《续汉书郡国志汇释》(页376-377)。

[45]《隋书》,页953

[46]《旧唐书》,页1988

[47]《新唐书》,页1454

[48]《魏书》,页1396

[49]《北齐书》,页271。今按:“注王隐及《中兴书》”,《校勘记五》有说,言:“当云‘注王隐《晋书》及何法盛《中兴书》’”,“也可作‘注王隐及何法盛书’”(页258)。

[50] “张缅《晋书》未入国”之语,可理解为张缅以前之东晋南朝人所之书,东魏时大抵已有。而“张缅《晋书》”当即《隋书》卷33《经籍志二》史部杂史篇著录之梁张缅及其所《晋书钞》(页960)。张乃梁豫章内史,其书三十卷。张缅书成时,北朝尚在东魏之前,或当东魏时,其书未入东魏,盖时间甚近未及。以此则时间较早之东晋、刘宋南齐之书,盖皆有传东魏之可能。周一良先生证魏收袭用南朝史书,其中即有沈约《宋书》。此见中华书局1985年版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之《魏书札记》“魏收袭用南朝史书”条384-385)今按:沈约《宋书》之本纪列传七十卷,表上朝廷之时间在南齐永明六年488二月(参《宋书》卷100《自序》页2466-2468);沈约上书表言“所撰诸志,须成续上”(页2468),苏晋仁先生考证诸志成之时间在梁天监年间(参《论沈约〈宋书〉八志》,《周绍良先生欣开九秩庆寿文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1-32页)。故《宋书》全本即本纪列传及诸志流传北朝时间,盖在南齐后期至天监中。此有助于理解北齐书·宋显传“张缅《晋书》未入国”之语,即张缅《晋书》未北传东魏,主要原因乃在时间甚近而未及北传一端。

[51]《方舆纪要》卷54《陕西三》华州“后魏为华山郡”之注引《地志》曰:“东晋太元十二年分弘农之华阴、京兆之郑、冯翊之夏阳、郃阳等县置华山郡”(页2582)。此是否代表《方舆纪要》编者顾祖禹之意见,此乃另一问题,此处不作分别。甚明显,此《地志》一则依据《通》胡注以定华山郡领县之目则加上“东晋”太元十二年。

[52] 张氏之说及胡阿祥之说,皆见前揭《宋书州郡志汇释》223

[53]《通鉴》,页3365

[54]《晋书》,页1946。“丁零翟辽复侵逼山陵”之“翟辽”,此卷《校勘记一〇》(页1957)及《晋书》卷9《校勘记二五》(页245)有言,谓当是“翟斌”。应是。长社,在今河南长葛县之东偏北。

[55] 郑县与华阴间之数、华阴与潼关间之数,郑县与长安间之数,及诸地位置关系,皆据《方舆纪要》53《陕西二》西安府华州(页2582)、郑城(页2583)、华阴县(页2586)、潼关(页2589)所载。阿房宫位置及数,乃据前揭《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上册,页1389。另参《谭图》第四册《雍秦等州图》(图54-55

[56] 此乃明清之里,参《方舆纪要》河南府新安县及“函谷新关”条。新安县之注言县在洛阳西七十里,函谷新关之注言在新安县东二里。故函谷关在洛阳西六十八里。

[57]函谷新关与潼关间之亦据《方舆纪要》。据《方舆纪要》陕州在洛阳西三百里,闅乡县在陕州西一百三十里,闅乡县至陕西华阴县一百十里,而潼关在华阴东南四十里。故知函谷新关距离潼关在四百里外。

[58] 见《陕西通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册55183之“本朝”之华州表“北魏北周”栏“华州”注。

[59]《华县志》(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页40。此《志》言华山郡设于郑县西,则非。此乃编者于《地形志》华山郡诸县之注及胡三省《通鉴》注皆有忽略所致。

[60]《晋书》卷118《姚兴载记下》言“华山郡地涌沸”(页2291)。又参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5后秦州冀州《二十五史补编》册3,页4159

[61]《魏书》,页1009

[62]《魏书》,页1012

[63]《魏书》,页1923《北史》卷87《酷吏·张赦提传》与此全同2898)。

[64]《魏书》,页2853

[65]《魏书》卷7下《高祖纪下》太和二十一年(497)正月己亥所载者,文曰:“遣兼侍中张彜、崔光,兼散骑常侍刘藻,廵方省察,问民疾苦,黜陟守宰,宣扬风化。”(页181)《魏书》卷9《肃宗纪》(页235)、卷67《崔光传》(页1498)皆载崔光薨于正光四年(523)十一月,《光传》载卒年七十三,则崔光生于太平真君十年(449),太和二十一年之时四十九岁,亦合作“大使”之资历。易言之,《张赦提传》所言“华山太守赵霸”盖即太和二十一年之赵霸。

[66]《魏书》, 页2625其中“秦州”当为“泰州”之讹,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及唐长孺先生所作《地形志》之《校勘记》已言之详明。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世纪出版集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30,页504;参《地形志下》之《校勘记三六、四〇(《魏书》页26512652-2653)。

[67]《魏书》, 页2630

[68] 洪亮吉于此未有理解,故于《十六国疆域志》卷16夏国之雍州不言有华山郡也。(参《二十五史补编》册3,页4206-4207

[69]《地形志》泰州尚有河东、北乡二郡,此州虽为“天平初复”者,然当为“太和中罢”泰州前之泰州尚有河东、北乡二郡之说明。结合《地形志》华州之注,可知延和元年至太和十一年之间,泰州至少有河东、北乡、华山、澄城、白水五郡。此即泰州跨有黄河两岸之关中、河东等地之说明。

[70] 泰州,徐文范误作秦州,又以北魏另有秦州,即领天水等郡者,故徐氏于“秦州”前加“东”字。其故有二,一以不知《地形志》之秦州乃泰州之讹,一因北魏西部另有领天水等郡之秦州也。徐氏《东晋南北朝舆地表》之年表卷5所列北魏太平真君元年、兴光元年之太武帝疆域,卷6所列北魏太和三年之孝文帝疆域,其东秦州(即泰州)皆无华山郡,(参《二十五史补编》册5,页679668026810),凡此皆见其于相关历史无了解也。

[71]《魏书》卷71《李苗传》:“正光末,二秦反叛,侵及三辅。时承平既久,民不习战。苗以陇兵强悍……乃上书曰:‘……如令陇东不守,汧军败散,则二秦遂强,三辅危弱,国之右臂,于斯废矣……’”(页1595“右臂”之言,乃自迁都洛阳后之形势而言者。

[72] 参《北史》卷6《齐本纪上》天平元年九月(页224)。《北齐书》卷2《神武纪下》天平元年九月(页18)同。又参前揭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页549

[73]《魏书》,页1282“军次弘农”之“弘”,依《魏书》避讳例,当作“恒”为是。《裴延儁传附从祖弟良传》作“恒农”是,《地形志下》荆州有恒农、东恒农二郡,皆避讳而改字也。故《杨侃传》此“弘农”未作“恒农”盖非《魏书》本文之旧,乃后人所改。今按:蒲阪,在今山西永济市西南;安邑,在今山西平陆县北;虞阪,在今山西夏县西北。

[74]《魏书》,页1531

[75]《魏书》,1323-1324。杜士铎先生主编之《北魏史》(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版)言孝昌三年正月万俟丑奴败萧宝寅,莫折念生趁势东出,“东据潼关,声震洛阳”,又言萧宝寅“举兵反魏”,“命部将郭子恢进据潼关”,“不久(官军)攻克潼关,郭子恢引兵西撤”(页380-381)。自《魏书·萧宝传》观之,此有未确。明白言之,《北魏史》将“寇潼关”理解为“进据潼关”,将北魏官军打退围攻潼关之叛军理解为“攻克潼关”,皆属此类。(按“寅”“”乃二字,《北魏史》作“寅”,盖未是。)

[76]《北史》, 页223。今按:改元天平在永熙三年十月,参《北史》卷5《魏本纪五·东魏孝静帝纪》(页184)。

[77]《史记》卷8《高祖本纪》秦二世二年秋,周市使人谓雍齿之语中有“魏地已定者数十城”句(页352),卷89《张耳陈余列传》张耳、陈余说武臣之语中有“下赵数十城”句(页2575),皆暗含“城”可有军事用途之义。而前文所引《晋书·姚兴载记》姚兴“寇湖城”、“如陕城”、“寇上洛,陷之”之语,实明言陕、湖二县之城及上洛郡、上洛县之城皆有军事作用也。(《晋志》司州上洛郡首县乃上洛,则上洛郡、上洛县同治所。)以此,盖可理解《续汉书·郡国志》何以于郡国所领之县皆以“城”言之矣。

[78](一)地皇四年事,参汉书·天文志上》地皇四年(《后汉书》3219《通》卷39《汉纪三十一》(页1249)。又《后汉书》卷11《刘玄传》更始帝以王匡等屯新丰(页474)。

(二)西晋永嘉五年事,参《晋书》卷102《刘聪载记》(页2660《通系其事在87《晋纪九》永嘉五年十月(页2772)。

(三)建兴二年事,参《晋书》卷5愍帝纪》建兴二年六月(页128《晋书·刘聪载记》(页2666)。

[79]《晋书》卷59《河间王顒传》,李含屯军阴盘(页1620)。《通在卷84《晋纪六》惠帝太安元年十二月(页2674)。

[80] 参《周书》卷2《文帝纪下》大统三年正月(页22)。

[81] 如长安东三十里之霸陵城,长安东二十五里之霸桥,长安东五十里之东渭桥,长安东一百九十里之下邽城等等,皆参《方舆纪要》各条(卷53,页2537251625382558)。下邽城之里数,乃计算而来。其余皆《方舆纪要》明载者。此诸地之战事,亦参《方舆纪要》,为免骈枝之累,不拟详言。

[82]《魏书》,页1009

[83]《魏书》,页1012

[84]《魏书》,页1009

[85] 如《梁书》卷12《韦睿传》所载者即是。又参韩树峰先生《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页125-126

[86]《宋书》,页19821985

[87]《二十五史补编》册4,页4416-4417

[88] 参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页490。胡阿祥参考洪氏之书(参胡书页480-481),于梁朝华山郡领县无不知之可能。

[89] 又参《南史》卷55《康绚传》。

[90]《宋志》华山郡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此当为大明八年之户口数。然《梁书·康绚传》言“宋永初中,(康)穆举乡族三千余家,入襄阳之岘南,宋为置华山郡蓝田县一家平均以五口计之,乃有一万五千余人。由永初(420-422大明八年(464)有四十余年,其自然增殖之人口数,必可观故康所率以南迁胡人在大明八年,其人口数盖有过两万之可能。何以《宋志》载华山郡大明八年仅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五千三百四十二?此唯有以《宋志》所载华山郡户口不实为解释,方合事理。因《梁书·康绚传》所载“三千余家”盖有本于康氏家传者,其可信度自在刘宋政府档册上,不当怀疑也。而刘宋政府之档册所以不确者,盖以政府仰重优待康氏,若干依附者即假康氏之力隐瞒户口以避租税徭役矣。果如此,则为南朝历史上颇可注意之问题也。待考。

[91] 永初三年五月宋武帝崩,十二月庚戌即有魏军克滑台之事。景平年平正月,魏军破金墉(今洛阳市东北),进围虎牢(今河南荥阳县西),刘宋河南之地失守;同月魏军攻青州之事;三月甲子,刘宋豫州刺史刘粹遣军袭北魏占据之许昌(今河南许昌),杀魏颍川太守庾龙乙丑,魏军攻刘宋高平(今山东巨野东南)四月,刘宋大将檀道济北征,次临朐(今山东临朐),焚魏军攻具,乙未,魏军克虎牢,执刘宋司州刺史毛德祖以归。以上皆见《宋书》卷4《少帝纪》(页63-64)。

[92]《宋书》卷5《文帝纪》元嘉二十七年十二月(99),《南史》2《宋本纪元嘉二十七年十二月(页52。《宋书》本纪言“内外戒严”,《南史》本纪言“都下震惧”。又参《宋书》卷95《索虏传》2351)。

[93] 盖大败伤心,致文帝于全国臣民有内愧之心,而当其子劭、濬狂悖之际乃显莫名之宽大矣。

[94]《宋书》卷77《沈庆之传》庆之言于文帝曰“马步不敌,为日已久矣……”(页1998),文帝曰“虏所恃唯马”(页1999)。 沈庆之及文帝既有如此认识,孝武帝时之人何能例外?

[95] 此事之时间,参下文之注

[96] 此事《王珍国传》不载,《康绚传》记在天监元年后、天监七年前,文曰“天监元年,封南安(阳)县男,邑三百户。除辅国将军、竟陵太守。魏围梁州,刺史王珍国使请救,绚以郡兵赴之,魏军退”(页290),则似康绚退魏军乃天监元年事,然亦不敢十分肯定,姑记在天监元年。梁州治今陕西汉中。(“南安”盖当作“南阳”,参《校勘记六》,页296。)

[97]《康绚传》于天监九年,绚迁督北兖州缘淮诸军事,次年青州刺史张稷为土人所杀之事后言“征骠骑临川王司马……寻转朱衣直阁。十三年,迁太子右卫率……”(页290-291),则绚“督北兖州缘淮诸军事”即第一次承担守淮重任之时间盖仅限于天监九年、十年,十年即有“征骠骑临川王司马”之事也。《康绚传》言“时魏降人王足计,求堰淮水以灌寿阳”(页291),所谓“时”,依据上下文,乃指天监十三年;言“假绚节、都督淮上诸军事,并护堰作”,下文言“十四年,堰将合”(页291),下文言“十五年四月,堰乃成”(页292),下文再言绚为“都督司州诸军事”“司州刺史”之事,下文又言“在(司)州三年”“十八年,征为员外散骑常侍……”(页292),则绚“都督淮上诸军事”即第二次承担守淮重任乃在天监十三年至十五年。

[98]《康绚传》:“义师方围张冲于郢城,旷日持久,东昏将吴子阳壁于加湖,军锋甚盛,绚随王茂力攻屠之。自是常领游兵,有急应赴,斩获居多。”(页290)此可见,“游兵”当不限于所谓“郡兵”即来自华山郡之兵。康绚“常领游兵”当是中兴元年(501七月后之事。《通》载吴子阳救郢州在卷144《齐纪十》和帝中兴元年月(页4489进军加湖在六月(页4490),郢城降则在七月(页4493)。

[99] 读者或据《梁书·康绚传》以下文字而有疑问,不得不有所解释。《传》曰:“绚曾祖因为苻坚太子詹事,生穆,穆为姚苌河南尹。宋永初中,穆举乡族三千余家,入襄阳之岘南,宋为置华山郡蓝田县,寄居于襄阳,以穆为秦、梁二州刺史,未拜,卒。绚世父元隆,父元抚,并为流人所推,相继为华山太守。”(页290。“世父”《南史》卷55康绚传》作“伯”,见页1374)依此段文字,似康氏为南朝重视不始于刘宋大明元年之后,而始于永初中。予以为,《绚传》此段文字有欠明晰,不可据以为康氏为刘宋政府重视不始于大明元年之后,而始于永初中也。故于此段文字,当有以下三点解释。

其一,《传》宋为置华山郡蓝田县”,其侧重乃在蓝田县不在华山郡易言之,此句之意乃谓永初中刘宋为康穆及其所率以南迁之人立蓝田县,唯因蓝田县在大明元年后属华山郡,乃将华山郡蓝田县连言之故不可据此句以为康绚传》作者乃谓华山郡蓝田县同时立也。此点结合《宋志三》华山郡所言,至为明白之事,不可误解。然康绚传》作者于此叙事欠明晰则是矣。

其二,“(刘宋)以穆为秦、梁二州刺史,未拜,卒”,结合该《传》上文所言康穆乃率领乡族南迁之人,亦必当认为乃刘宋大明元年后之事。此外,依情理,康穆既举乡族南迁,则南迁时之康穆当处壮健之年,故康穆卒年不当在刘宋永初时,而当在大明元年或稍后。因永初至大明元年有三十余年,康穆自当年老,其卒甚是自然。

其三,“绚世父元隆,父元抚,并为流人所推,相继为华山太守”,自然亦是刘宋大明元年后至南齐之事因《宋志》明载华山郡立于孝武帝大明元年也。

[100] 元帝用侯景部将任约、谢答仁,参《梁书》卷55《武陵王纪传》(页826-828)、《南史》卷53《武陵王纪传》(页1330)、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1年版),页112-113、前揭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页586-587

[101] 参田余庆先生《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三版)页362

[102] 参前揭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页559-560、李万生《侯景之乱与北朝政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版)页7982

[103]《晋书》,页2962阳平、元城、发,皆县名。阳平,治今山东莘县西;元城,治今河北大名县东;发干,治今山东冠县东南。碻磝津,在今山东茌平县西南。荥阳,亦县名,今河南郑州西北。谯城,在今河南夏邑县北

[104]《晋书》,页2043

[105]《晋书》,页2044

[106]《晋书》,页2044

[107]《晋书》,页2046

[108] 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9]《通鉴》,页3946

[110]《方舆纪要》卷4150;《两晋南北朝史》页385;《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页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