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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的祖茔与宗族组织

房山祖茔碑铭解析
发布日期:2015-06-30 原文刊于:
汪润

一、前言

 

在中国宗族史研究中,华北地区的宗族研究相对较为薄弱。[]一般认为,华北的宗族不如华南发达,尤其是缺乏宗族认同意识和族谱、祠堂、族产等宗族设施。[]不过,也有些学者认为,华北的宗族不同于华南,坟墓系统和祭祖仪式是华北宗族的主要表现形态。[]本文试图通过解读北京市房山区的祖茔碑铭资料,探讨明清以来华北宗族的表现形态与发展机制。

房山区地处北京西南郊,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山地约占全区面积的三分之二,东南为冲积平原。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房山区的山区和平原地区风俗并不相同。金大定年间,为守护陵寝,析良乡、范阳、宛平三县边地置万宁县。明昌年间,改“万宁”为“奉先”。元至元年间,改“奉先”为“房山”。明清至民国时期,良乡、房山两县并设,今皆属房山区。本文所用资料主要以原房山县的地区碑刻为多,也有良乡的资料。从金朝至明清,房山地区多有屯田,而且有不少金代的皇陵和明清两代王公贵族公主的陵地,所以当地居民多为守军或者守陵人员。房山的煤炭和汉白玉矿产颇为丰富,采石雕刻至今仍是很多村庄的主要经济来源。清代房山的人口主要是汉人和旗人,至今当地居民大多仍可以准确地说出汉、旗身份。不过,由于房山地区在历史上历经辽、金、元等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所以融合了各种民族的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京西文化。

在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的碑刻拓片中,出处为房山区的有五百余通,其内容涉及宗教、公共事务、地方行政管理和宗族等。其中隋唐时代的碑刻有26通,主要是云居寺的神道碑、浮屠铭、拜佛题名等;辽金时代的碑刻38通,主要为寺庙碑记和经幢、塔幢等宗教类碑铭;元代碑铭17通,以庙碑为主,也有墓志和茔地碑;明代碑铭73通,涉及寺庙、坟茔、公共事务等许多领域;清代碑铭277通,大多为宗教碑铭和墓志;民国时期有69通,约一半为墓碑。与民间宗族发展密切相关的茔地碑、先茔碑、墓志等,大约有一百通。笔者已对这些碑记逐一抄录、整理,并查阅地方志[]等历史文献,尽可能核实相关的人物、地点与事件。

2004年以来,笔者走访了房山区的大多数平原地区,调查了本文中所用碑刻的所有出处,而且依据碑刻中人口迁移的情况,到涞水、涿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在田野调查期间,得到了房山区委史志办、各乡镇史地办、各级村委会的热情帮助和悉心指导。笔者始终相信,在具体的历史场景中解读文献资料,对于深化历史研究是必由之路,也是我今后的努力方向。当然,如果以历史人类学的标准来衡量,笔者的田野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但是通过田野调查,的确使我深刻地感受到当地人的生活常态和至今仍在持续的鲜活的历史。本文对北方宗族史的讨论,就是在这一历史情景中展开的。

 

二、房山墓碑所见之北方宗族形态

 

在北方的大部分地区,我们似乎很难看到祠堂、族谱、族田三者齐全的宗族形态,但却普遍存在世代相传的坟墓系统,家族茔地对整合宗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深入探讨北方宗族的发展形态,应当首先分析先茔碑、墓志铭之类的宗族史料。

1.祖茔碑记的谱系性功能

所谓谱系,通常是指记录于谱牒的宗族世系。在中国的宗族发展史上,谱系对宗族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历代都有专门的谱牒学。其实,从商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到汉代以降的碑谱,广义上讲都是不同的谱牒形式。在北京房山区的墓碑、茔地碑中,大多明确记载了历代祖先世系,因而具有谱系的功能。

祖茔碑记述的祖先来源与历代世系,由于记录的格式与介质不同于纸质的族谱,不便于记录世系过深的谱系,但至少可以看出数代的世系发展。如下引《康氏先茔碣铭》:[]

      

       静修先生刘文靓公门人贾壤述并篆,门生焦叔庸书。

    延佑七年正月一日,将仕佐郎金王府石局大使,康君惠琮,方疾革,召其侄恕,属之曰:“予家世以名族居涞阳。自曾大父某籍於是,及大父伯全、伯成,以艰苦起家,使若等保有成业。而予滥叨寸禄,非祖宗阴积,焉兴於此?予生平思以报之,而莫知所为。观近世立石先茔,虽未足为仰答之极致,亦人子爱亲不容己者。予存心有日矣,特以名微德薄为累,而今天有责於予,己不及行也。若肯成之,予庶敢见先人於地下,而不含恨於九原矣!”恕应曰:“诺。”是日,惠琮卒。及今四,恕思不辍,乃与父仲元、叔仁德,谋分所有,欲终刻石,遂状遗训如右,而来请予铭。予迫於礼文,谨且备重,以其先与予有缌功之亲义,不可辞。按,康氏世籍涞阳之赤土里,其故茔尚可考。自曾祖某婿於上乐,遂隶房山。曾祖妣张氏,生五子,长与次、三及幼皆蚤世,所存者祖考伯全、伯成也。伯全劲勇刚烈,所谓虽万人吾往者,当金乱离之际,保亲族邻里,合千百家,得守坟墓安然无虞。苟非风节襟量有异於人,孰能兴於是哉!娶王氏、韩氏、李氏生子四:毓、用、信、宁。毓,王出;宁,李出;馀皆韩出也。伯成笃实温善,事兄敬待物宽,娶张氏,生子五:庆、秀、福、、賾。秀,即惠琮之考也。其行实各见於墓志,而宗支又备列於石阴。故但著其沿革出处之大略,而以铭终之。铭八章,章四:

粤若康氏,世籍涞阳。叶隆根固,源深流长。

谁鼓其澜,支分东往。廼嫓既嘉,上乐是寓。

慎德厉行,源知益深。载生载育,诜诜如林。

子口全成,克蹈前轨。会金崩乱,保族存祀。

乐只毓辈,各钦乃身。室家眈眈,庭除生春。

福善益谦,是田天道。越天匪私,是曰予适。

爰至将仕,思报厥先。状节未遂,已终其天。

尤良,遗训斯守。刻石坟阿,以示攸关。

大元泰定元季岁次甲子春二月廿八日仲元,仁德及子恕同立石。

石匠壻蔡琮。[]

 

此碑发现于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村,建国前收入中国国家图书馆,今已不存。据当地老人说,碑毁于1950年左右。南尚乐村地处房山区的最南部,是山麓下的小平原,“唐代称南乐城,属尚义乡,后将乡名和村名合一,称南尚乐。”[]其西面、北面都是山地,交通十分不便,至今仍仅有917路的张坊支线途经此地,明清时期应更为闭塞。然而,通过解读上述碑铭,仍可见其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承之一斑。从碑文大致可知,康氏是从涞阳迁到北京尚乐村的,自曾祖以来已经传历五代,始立先茔碑记。在此之前,康氏族人“观近世立石先茔”,可见当时立先茔碑已经成为风尚。而且康氏在涞阳“故茔尚可考”,可能原来在原籍也有先茔碑。在碑文末尾,记录了历代祖先娶妻生子的情况,但又说“其行实各见於墓志,而宗支又备列於石阴,故但著其沿革出处之大略”。如此看来,通过收集记载行辈和宗支的茔地碑,应该可以重建家族谱系。换言之,这些茔地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记载家族谱系的作用。

对系谱的记述最详细的碑铭是世谱碑,其主要作用在于记录世系,其性质类似于族谱。不过,由于材质所限,世谱碑并不能像族谱那样连记数十代,但亦有数十通以石铭谱系的世谱碑存世。为节省篇幅,在此仅引一通较为简短的《世泽绵长》碑:

   

       从来源之远者流必长,根之深者末自茂。此固理所必然,而亦势所不得不然者也。我族王氏,祖居山右,迁徙於兹,已历数世,日滋日盛。固不无水源木本之思,愈远愈疎,将不免支分派别之势。因笔之谱,勒於石,以志不紊云。

男:志义、守义、正义;孙:本茂、本信、本恭、本宽、本立;曾孙:增暨、坤暨。曾孙统奉祀。

男:守礼、守仁;孙:本荣、本庆;[曾孙]:堪暨、坦暨;同祀。

        旹龙飞大清乾隆十六年岁次辛未闰五月吉旦。[]

   

这通世谱碑发现于北京市房山区顾册村,经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因缺少其他相关碑铭映证,今已很难理清此碑相关人事和更具体的谱系。顾册村位于房山区中部,周口店的东边,西北皆为山区。据当地人说,当地至今仍有王姓族人,但具体世系已经不详。从是碑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通过追述祖先世代以明系谱,乃是“理所必然”的。另外,在这种世谱碑附近,可能多次举行过祭祀活动,我将在下一节介绍。

这种在墓碑中记述历代世系的做法,直至清代后期仍然流行。试见下引《蘭陵萧氏墓志铭》

     

       赐进士出身刑部贵州云南清吏司主政同郡宋载赓拜手题额。

       正蓝旗觉罗官学汉教习辛巳贡士同郡梁春江拜手撰文。

       就教职候补学正甲午科贡士同邑台清吏董玉栋沐手书丹。

       吾友萧君炜,房山旧族九皋公之孙也。赋制幽通,缅怀世系,诗裁述德,远慕先型。盖九皋公立始迁之基,号不祧之祖,初营兆於县城北四里北庄屯之阳,龙之峪。若屏沙河之溪如带,峦排古秀,水汇灵源,欎欎佳城,□□乔木,此发祥之所,自而流庆於无疆者也。其二世祖,讳呜宇。三世祖,讳如庭,时则官阶代起,门祚方兴,有□□九功者,任山东禹城主簿;讳呜韶者,任训导。而如庭公,则任甘肃仓大使,三世袭其簪缨,奕传其诗礼,姓□流芳於县,秉功名克,庇於宗嗣是,爻占蛊上,影息邛(?)中。传四世,讳纯臣;五世,讳蕙。至六世,讳天琮者,为炜之曾祖,有光世泽,著望人伦,奉孝义为先,资以农桑,敦本务。生子,为炜之祖,贻福本支,开祥奕叶,式苏公之族谱,垂孟诜之家仪。生子五人,允寿公,齿次第三,实炜之所自生也。淳厚自天,孝友若性,承亲惟顺,得今曾子之称。入世能兼有古伯夷之目,伯霜仲雪,共叙天伦,能效百忍,聚族而居。及讳者,归道山,昆季先后移居,而公每思垂裕之庥,益切孔怀之谊,谣无布粟,乐有壎箎。猶復财轻若箨,义重于山,丰啬均之宗人,缓急通之素士,虽晚年八口恒饥,数就圯勿悔也。岂修德之身爽报,惟昌后之泽方长。公长子炜,克承荫,绍祖基,九世邛陵还若斧若堂之旧,百年丹作为轮为奂之新。又念九皋公,卜吉在有明万历间,迄今二百六七十年,元堂翼翼,高冢累累,象既密于星罗,势将限于土满。乃更处地,於坟山屯北之栗园,龟契斯符,牛眠有牡,此又其缵前功延后嗣者欤?先系自迁祖至五世,略具于篇。 曾祖,讳天琮  妣刘太君。  祖,讳  太君。  考,讳允寿,母刘太君,生四子:炜、、烈、煦。长门允升公,生五子:敏、牧、厂、政、灿;次门允魁公,生四子:兴、桂、峰、燕;四门允宁公,无子;五门允隆公,生三子:煜、焙、照。呜呼,盛哉!十有六孙之蕃衍,瓜瓞方绵二百馀祀之灵长,水源正远。炜又以允宁公早世,攒於垄畔。兹逢允隆公之殡,就迁允宁公于墓之侧,峰与煦亦早卒,皆从迁葬焉。返葬之礼,虽远而不忘,邛首之仁,惟亲则弥笃。既修元壤,将勒贞珉,来乞余铭,为之铭曰: 

       神奥区,绵绵九叶。潜德必彰,岂争眉睫。

       善人有后,炜也当之。象贤无忝,食报匪私。

       岁告金穰,山兴宝藏。溯所从来,惟祖父

       乃瞻松柏,乃翦榛艿。崇封四尺,岿然并舆。

       房山奕奕,维神之宅。圣水汤汤,绕墓之堂。

       墓堂孔安,翳谁之力,刊石作铭。子孙是式。

       大清道光十有九年四月旦九世裔孙炜等立石[]

 

此碑详细记载了萧氏九世的世系。萧炜“缅怀世系”,“远慕先型”,在道光19年立碑,记述其先祖自明朝万历年间以来二百余年的九世德行。九世系谱毫不紊乱,可以想见萧氏历代对世系记录都十分重视,才会在二百年后立石时仍可考。另外,其茔地错落有秩,多葬于一山,少迁茔地,也是其明谱系的重要原因。对于迁茔的讨论,将在后文另述。

总之,树立于家族墓地中的先茔碑、墓志铭、世谱碑等,都可以起到类似族谱的作用。通过确认世系源流,可以整合宗族组织,对处理宗族内部事务也是一种重要的依据。

2.墓地上的祭祀空间

祭祀祖先的地点与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差别,大体上有祠祭、家祭、墓祭和寺观祭祀等形式。但是当我们研究宗族祭祀的时候,往往对祠堂、家庙这样的祭祀空间更多关注,而不自觉地忽视了墓祭的作用。这是因为,自宋代以降的士大夫文集,多有对祠堂、家庙礼制的讨论,而在华北更为广泛的墓祭活动,却因为缺少资料而语焉不详。实际上,笔者走访房山区的大部分地区,极少见到祠堂、家庙,而墓祭的传统却延续至今。

祭祖是最重要的宗族活动之一,同时也是社会身份等级的标志,与宗族事务的操作密切相关。在华北地区,由于各种祭祀仪式难得一见,又缺少族谱等文献资料可资参考,所以已经很难重现当年的祭祖活动。下引《培补坟茔碑记》,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祭祖仪式中的权力运作。由于后文还会涉及此碑,故不厌其烦,抄录全文如下:

 

[碑额]德泽绵延

[碑阳]培补坟茔碑记

    前明永乐初年,北京建都。奉由山西省洪桐县城内大槐树下,迁於直隶省顺天府房山县西南乡后石门村,安居乐业。始祖,讳振宗,隶籍独树里正四甲,始立此茔,至今四百馀年。传至十四代孙宝□,见自同治初年,坟前被水冲塌四五丈宽、八九丈长、两三丈深,而且冲去坟数冢王昆石碑一座,坍塌日甚,春秋祭扫,冷落荒,何以报本而追远乎?因此触目伤心,意欲培补,惜独力难成。於是,禀商於二叔祖曰:“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祖茔坍塌若是,后嗣袖手旁观,不亦背朱子之明训乎?”二叔祖籍臣,乃向合族商议谓:“尚有春秋祭祀,合族长幼,俱往会中,同席而食,一年两季,花费匪轻。将会一事,暂且停止,培补坟墓可也。不然,四百年之邱墟,将没於瞬息间矣!祖无所依,人何忍乎?”於是,合族无不欣然乐从,二叔祖乃委派年少而老成者数人经理。由光绪七年春起,屡年培补,至十七年又经大水,坟前之沟洫未开,水上之堤防无恙。会虽免,培补之事有成。况且祭毕另设分甘,□意老幼俱往坟前,稽首领其胙物,神嗜饮食,而孝孙亦有庆矣。此非一人之幸,合族之幸也。前之致祭冷落者,今则子孙众多矣。十数年间,填沟、打坝、置地、盖房、栽树,并立石碑,供棹香炉,许多事故,劳心劳力。我一人之识见有限,赖二叔祖之筹画,而成众赖经理人勤劳不息焉!故立石,以垂永久云尔。

    清光绪十七年岁次辛卯四月旦。

 

    [碑阴横额:]王氏先茔。

    茔地四至:东至邢姓地;西二至,北多半截至河南头,至张姓门口场边;南二至,东多半截至瓦片地地,西头至张姓地;北至北边小道坟西边坝外地,昔有十四亩有馀。当□光绪十六年,经大水冲□,是年报官券。

    经理人:十二代孙邦昌、邦邻、邦贵;十三代孙守勤、守国、守春、守身、守官、守常、守纲;十四代孙宝兴、宝聚、宝三、宝存会同合立。

    举意:(文生)宝三。

    主事:(诰授□品职衔)邦邻

    撰文:(增生)宝兴。

    书丹:(文生)守勤。

    刻字:守纲。[]

      

据国家图书馆记录,此碑出于房山区南尚乐镇后石门村,即今石窝镇后石门村。此碑原在村东北方向四五里远的半山坡上,当地人说此处风水甚好,山环如座,白溪饮泉。在破四旧的时候,坟茔内的墓碑全都砸毁,作为石料修路架桥。该村是房山区为数不多的几个单姓村,迄今仍然保留原有的字辈排序。建国前还留有族谱,当地人叫做“死人帐”,记录祖先来源和世系,记男不记女。与“死人帐”对应,还有“活人帐”,记录生者,不论男女,不论婚嫁一律记载。但可惜的是,如今皆已不存。据当地老人讲,这些家族文献解放初期就已经焚毁,其形貌、内容都只能留在少数有文化的老人脑中了。从其字辈可以断定,王氏宗族在此定居己久。这种长期稳定发展的世家大族,在房山区并不多见。正是因为长期定居,使得王氏族人形成了严密的祭祀仪式和繁杂的族内事务。

此碑讲述同治年间用“喫会之资”来培补坟茔的故事,其中提到的一个重要人物是“二叔祖”。他可以召开族内会议,族内事务需要向他请示,而且“合族无不欣然从二叔祖”,其权力可见一斑。这说明当时族内是有等级差别的,但同时也可以说明族内事务的决断是需要全体族人共同商议的,至少在形式上是必须的。碑中提及,“尚有春秋祭祀,合族长幼,俱往会中,同席而食,一年两季,花费匪轻”。由此可知,王氏族内每年有两次祭祀,而且是全族必到的。修坟地以后,“祭毕,另设分甘,□□老幼俱往坟前,□首领其胙物,神嗜饮食,而孝孙亦有庆矣”。此类祭祀活动,自然也是在墓前举行的。

笔者曾去该村实地调查,并未发现祠堂,而且在当地方圆几十里的村庄中,均未见到祠堂。根据当地老人的回忆,祖祖辈辈都不曾建过祠堂,而祭祀活动主要是墓祭和家祭,而墓祭的尊祖合族的意义更为重大。正因为茔地对于宗族组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宗族成员也对茔地格外的重视。前引碑文记述,由于坟茔被大水冲塌,需要大力培补,而一旦失去家族茔地,必然导致严重后果。试见下引《王氏老茔之记》:

 

    盖闻为人先者,莫不欲有贤嗣,而血食得以常享;为人后者,莫不欲有令祖,而宗枝得以久延。举凡吾人,承先后,靡不同此情也。虽然眷此者比是,而克其志者寡矣。兹稽我王氏,世居石窝村,旧有祖茔,大小十一段,四至有契纸载明。曾於百年前,经我先祖文耀公,迫於家境,因之典与他姓,厥后经年历岁,恢无力。举族之人□□为,言念及此,莫不疾首痛心,奈力与心以违,亦付之无可如何而已。近有瑞清公,幼而英颜,禀赋特达,案具恢宏之志,誓祖茔之地,一雪多年之,□云:“人定天,有志者事竞成也。”於民国己巳年,集资成数,计之尚有不足。清约全族人等,公同商议表决,将此茔内树株伐之,以补不足。於是,我族人咸幡然而喜曰:“此举成,先祖灵也。”由此继往开来,宗枝永绍,祖志孙承,血食无疆。全族人等并同议决:此地每年出产,作为屡年祭扫之资;吾族之人,自此而后,当一体遵守,克绍前烈。全族人恐久而漫没,爰立碑碣,以昭久远云尔。

三代宗亲,四代王宝,五代壁用、可用,六代高、兴,七代瑜林、瑜科、瑜芝,八代云、德、禄、甄,九代积文、积□、积德、积□。

    中华二十二年三月 日,平□居士刘成撰文,石匠刘永顺携书。[11]

   

是碑出于石窝,此地以盛产汉白玉而得名。现在该村仍以种地种菜与采石雕刻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所占比重约各占一半。国家图书馆录此碑当早于文革,因笔者走访探询时,据耆老回忆,文革以前就曾大批毁坏碑铭,其当没于此时。

早在百年前,王氏茔地已被文耀公典与他人,结果族人皆以为耻,“言念及此,莫不疾首痛心”。由此可见,家族茔地对族人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碑文中述及,瑞清公“復约全族人等,公同商议表决”;“全族人等,并同议决”。这和前引后石门王氏碑类似,族内事务也是需要族人商议表决的。由于家族茔地是祖先的象征,具有合族的功能,族人无不重视。赎回茔地以后,族人商议决定:“此地每年出产,作为屡年祭扫之资。”他们希望,此举可以“继往开来,宗枝永绍,祖志孙承,血食无疆”。在这里,定期祭扫先墓茔是维护宗族组织的重要手段,因而必须有墓田之类的公共财产作为祭扫的经济保证,详见下文。

通过解读上述碑记,我们不难发现,在没有祠堂的情况下,墓祭的传统对宗族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在族人的心目中,墓地既是公共族产,又是合族共存所需的必要象征。围绕着墓祭活动,族人要定期集会,举行盛大的吃会;为了墓祭活动的顺利进行,族人要留有公共族产作为经济保证。当墓祭活动受到威胁的时候,族人要共同保护。墓地为宗族认同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族内、族外的利益冲突和权力运作提供了空间。

3.墓地的经济功能

族产为宗族集体所有之财产,包括土地、山场、祠堂、仓廪、宅居、桥梁、水利、工商资本等,其中最基本的是族田。而族田有祭田、义田、学田、义仓、义冢、会田等不同名目,但最为普及的当属祭田。

由于祭祖活动有墓祭和祠祭之别,故祭田也有墓祭田和祠祭田之分;墓祭田的出现,当早于祠祭田。墓祭田是由子孙为祭祀祖先而设立的,其收入主要用于祭祀的费用、修葺坟茔、祭后的分胙等。随着家族人口的不断繁衍,墓祭田由后世子孙所共同继承,因此具有集体财产的性质。关于墓祭田的由来,试见下引碑文:

 

    温公初,嘉庆癸亥年生人,前温鹤龄长门出子。原房山民籍,世居石窝西店,村南、村西有坟十三代可考。嗣因兼祧两门,次门虽叔温九龄,爱顾如亲,寄居涞水县陈家庄种地,庄所教养,多蒙叔惠。春华好学,敏求考试,涞邑随便,故列门,籍遂附焉。既而谋养,迁回石窝,获馆东店泰衡局石工商寓。日与厂客持筹办工,每见王公大人,晋接娩曲逢迎,从无怠慢。生有二男,尔、尔泽,均业农训务本。公司一账,讲忠信谨支,使甘偏劳,近老屡空。迨孙如玉,学徒已成,应答官工,竭力监督,加赏每优,家道日渐丰盈。触孙如玉,得归房山籍,援例太学明经品职补偿旧累不少。復採买是地十六亩,四隅立有界石,地内栽植柏树百十二株,贵杨活一,白槐活七,左下盖有更房。适当齐政公殁,时在光绪丙子年。卜葬之茔,始於此;立祖培补之功,中於此;罔敢懈应尽□责,卒於此。庶毕徵云。

    本茔乾山巽向[12]

   

此碑也是出于房山区石窝村,有关背景可参见上文。从碑文可知,温氏家族“有坟十三代可考”,其族人如玉有了一些积累,回到房山,买了十六亩地,捐出作为坟茔地,而地上栽种的树自然也是族产。更房应该是看护坟地者的住所,而不太像是墓祠或家庙。

前引《河北省房山县石窝村王氏老茔之记》,集中反映了坟茔地的族产性质。据记载,王氏族人“旧有祖茔,大小十一段,四至有契纸载明”,后来文耀公“迫於家境,因之典与他姓”。十一段祖茔的四至分明,还有契纸,可以看出其祖产在法律上是有明确归属的,所以文耀公可以典出。历经百年之后,族人为了赎回此地,决定“将此茔内树株伐之,以补不足。”这似乎说明,虽然当初典了茔地的田底,但是其上物产仍属于族人,所以又可以用田上的树来筹集资金,以补不足。赎回之后,“此地每年出产,作为屡年祭扫之资”。[13]这就是表明,王氏的茔地实际上也是墓祭田

如上所述,北方地区的家族茔地不仅是用于埋葬历代祖先,而且可以创造财富,为维持家族组织提供经济基础,因而也是一种族产。在北方家族史研究中,祖茔地的经济功能值得深入探讨。

 

三、房山祖茔碑所见之宗族发展过程

 

在某一特定社区中,宗族的发展与聚居形态密切相关。如果说,祖茔是华北宗族发展的物质基础,那么,这主要是相对于聚居宗族而言的。一旦发生宗族人口的对外迁移,原有的祖茔就难以发挥凝聚族人的作用,因而必须创建新的茔地。由于宗族的发展必然表现为祖茔的变迁,我们也可以通过祖茔探讨宗族的发展进程。

1.宗族人口迁徙与祖茔的迁移

当宗族人口迁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第一代尚有可能葬于老家,而到第二、三代以后,往往就会在新住地附近择吉而葬,世代繁衍,聚葬于斯,这就形成了新的祖茔。北方的祭祀活动往往是在祖茔地举行墓祭活动,那么祭祀始迁祖也就顺理成章了。

关于家族的来源和祖茔的建造地点,在先茔碑上一般都会有较为详细的介绍。如《康氏先茔碣铭》开篇即书:“予家世以名族居涞阳。自曾大父某籍於是,及大父伯成,以艰苦起家。”从涞阳迁到房山后,“自曾祖某婿於上乐,遂隶房山”。[14]这种通过婚姻关系而定居入籍的事例,在当时是很常见的。例如家在宛平县的王崇简,官至吏部右侍郎、礼部尚书、经筵讲官加太子太保,但是在《宛平王氏族谱》中,对其始祖(即王崇简之曾祖)有如下记述:“[先世为]直隶河间府任邱县人,自公始来都下,孑身於阜城(“成”)门外,适有晋公见其好男子,怜而止之宿焉。晋公为小贾,无子,察公醇谨,以女妻之,遂入籍。”[15]

在外迁族人定居之初,往往第一、二代祖先就会开始选择茔地,但必须经过若干代的努力,才会形成比较可观的家族茔地。据《康氏先茔碣铭》记述,康惠琮“观近世立石先茔”,于是希望自己家族也能立先茔碑,临终前把侄子恕叫到身边,交代后事。惠琮死后,恕立石于茔。从惠琮的曾祖到惠琮的侄子恕,已经过了五代,才立起了先茔碑。

家族迁移的原因相当复杂,其中有很多与王朝制度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例如,房山安氏原为赵姓,随清朝入关后改姓,逐渐形成以新茔地为基础的安氏宗族。《安氏佳城碑记》云:

 

安氏佳城者,安氏新建之祖茔也。安氏世家长白,国家龙典。朗公,公讳翁格,清旧以赵为姓,从龙之始,外同驰骋,内侍帷幄,历有奇。己纪之版策,每赞尽筹,必以根本为先,逮收辽沈,私喜曰:“北汉始之关中也。不实仓廪,大军何资?不先稼穑,仓廪何实?”於是屯法始设,是以经营中夏,运用无缺,公有与谋也。而辽沈之民,因之以安,国家奄有凶?方定鼎燕京,敛戈释马之日,公曰:“自秦氏擅废井田,古圣帝千古良法,百世殆不可。今天命维新之际,盍因辽沈之法,屯之近畿,□亦井地之丰也?”有与谋焉,遂为万世定一之谟,而天下因之以安。公又曰:“夫古人从龙而起,绩虽烈,功名茅土,不过一时之荣,曾不再传,而除每有不终其身者,顾不能效。赤松之托,亦可以求,参司屯者,非仕非农,上可勤国,下亦裕家,易为求公私两得,盍请之?”遂请而得畿西良邑之鲁村,膏壤近百顷。既而庶事乃备,公又怡然而喜曰:“吾事皆竣,心则泰然而安矣。思古人每以地,以官,以孝而为民。吾赞言,辽安,中土安,今身家亦安是贻子孙以安。盍以安为氏?”乃今举族咸以安为祖,而命名少子曰:“安泰”。公又恤然曰:“吾无不安,独先人之墓,远在一方,不能伏腹祭,何心哉?然吾老,亦无及矣。其则子孙之责也。”后以寿而卒。公一世膺扬,赞书功烈,不可纪,而性生僻侠慨,朝野佥钦,且其韬光退让,尤人所不及者。此公一世之事实也。嗣君三人,皆歧嶷俊伟,或供职内府,或任事王田,绍先人之业,而光大之。遂於宅西之近土,竟获牛,而建斯茔焉。今其子而孙、曾而玄,济济彬彬,内登显职,外乐田园,何其盛欤!皆公之德,得地之□有以致之也,猗欤休哉!人目之曰:“安氏佳城,而世永安,盖不虚云。”因叙其渊源,为之铭曰:“佳城巍峨,郁郁苍苍。卜云其吉,匪德昌寰。宗派衍止,惟善斯昌。馨香维谨,安也无疆。”

       赐进士第陕西丙午林经魁癸丑科会魁桥山张凤撰。

       康熙十七年岁次戊午季夏[16]

 

安氏朗公“旧以赵为姓”,入关后在辽沈、燕京倡导屯田,到良乡鲁村卸甲归田。为祈求国泰民安,而“以安为氏”。朗公为第一代始迁祖,而且同时是最早做官者,也是安姓的创始者,所以理应得到祭祀。但朗公本人却“独先人之墓,远在一方,不能伏腹祭饗”,足见第一代迁移人口背井离乡,缺少宗族认同感。建立茔地祭祀先祖是一种责任,但是第一代始迁祖往往无法完成。等到建茔立碑的时候,已经是“子而孙、曾而玄,济济彬彬”,至少繁衍四、五代了。

为了维系宗族认同而拜祭祖先,群葬于祖茔,这是大部分人的心理需要,同时也是责任。但在安氏族人中,也有自己偏要别葬他处的。试见下引《安氏新茔记》

 

介然安公,讳富,康庶太翁季嗣也。太翁本贯长白,从龙业□,自我朝初收辽沈,遂家辽沈。逮国家奄有四方,定鼎燕都,翁则迁之畿辅,受土良邑,遂家良邑。良邑迤南五里,曰“鲁村”。翁之宅,筑此宅之西里许,其土润,其脉永,风藏气聚,用之采吉,故安氏先茔俱在焉。介然公,性生恬静而孤介,与俗无竞,以良善自全。虽门第不次,公则爵为生袭,以田园□计然之术自诒。其伯仲叔以及子侄,仕者处者,在朝在野。公惟尽壎箎□雅,敦父兄之慈,他无所预焉。别居于良西之村,水环山映,澹然自慰,睹村之西不百步,有地数亩,其间阜起方容丈,后有所自来。寻其脉,益永益远,起伏之势,如贯珠然。然结穴于斯,左右环抱之形,叠叠朝拱,前后峰岸,照□完美逸伦,且仅可一穴,不受纷扰。公每憩于此,必喟然曰:“余后人自有先茔,他日得自寝其地,是可静养乎九原也!”公兄坦然公,亦心可者久之。不意乙酉之春,公先以寿终,坦然公为之治殓。将殡曰:“是有地,乃吾弟之所乐也。盍遂其所志?”故为之经营,封之之,丰石以志之。望之者佥曰:“佳□茔乎!郁郁葱葱。”顾非天与善人,与之福,与之□;即没焉,与之地,以昌其后,将翼原茔之力,而益以昌大其族云。乃铭之曰:“结地之形,全天之气。亦相亦卜,乃经乃纬。融乎而含,蕴乎而蔚。神妥嗣兴,益昌益贵。”

       赐进士第翰林院庶吉士宛平王景曾顿首拜撰。

       康熙四十五年岁次丙戌和月[17]

 

此碑撰者王景曾,为上述王崇简之曾孙。[18]碑文开篇就提到了安氏祖先从龙入关,受土良邑,鲁村建茔,“故安氏先茔俱在焉”。这说明,在前碑立后的数十年来,安氏的确是群葬于祖茔。但是介然公“性生恬静而孤介”,看来他的性格不太合群,因而并未葬在祖茔。但是深究起来,可能另有深意。这是因为,“其伯仲叔以及子侄,仕者处者,在朝在野”,而他自己却“爵为生袭,以田园□计然之术自诒”。实际上,他应该在族内并没有什么地位,吃祖宗袭爵,并没有给族人带来什么荣耀,自己也只好搬出去,“别居于良西之村”。他自己说:“余后人自有先茔,他日得自寝其地,是可静养乎九原也!”但是一般的茔地记往往会在碑末写其妻室儿子,此碑未提半字。而且介然公死后,不是由其儿子治葬,而是其兄“坦然公为之治殓”。所以,有理由怀疑,介然公无后。结合上述,这不仅是性格使然的特例,更是族内特殊关系的写照。我们援引此碑,一方面说明族人迁移后,定居于斯,逐渐形成了祖茔群葬;另一方面,也说明宗族发展关系复杂,也会出现散葬的情况。后文将专门讨论分家与祖茔的关系,还要再提此碑。

在宗族形成过程中,始迁祖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前文已述及对始迁祖的祭祀,兹再《刘氏先茔碑》,说明家族茔地对于确认始迁祖的意义。

   

[额题]百世不易。

    [碑文]从来户大者必分宗,承先者宜继后。水源木本之思,不有怀始思初之感。吾原籍涞水,世居板城,原其始亦自有不可考者。遍览板城诸茔内碑记,尚存有大金明德、明昌年者,亦有大元至大、延年者。历年已久,宗支大繁。自吾祖讳权者,于乾隆己酉年寿终,葬于板城老茔。后吾父迁居涿郡,虽有阳宅,未有阴地,于嘉庆十年五月上旬,择于房邑南上乐村之西北,卜其安宅,建立新茔。后吾父讳士光者,于嘉庆己卯年辞世,葬于此茔,奉为始祖第。恐世远年湮,后世莫辨,是以将原籍何县、世居何村、徙居何郡、建茔何时,逐细陈明,以示后之子孙,慎终追远,感德莫忘。故为之勒石,以志久远云尔。

    计开:茔地叁拾肆亩,东至田姓,南至沟心,西至沟心,北至田姓。

    葬法:在良山,面坤向是也。

大清道光拾壹年仲春月上浣旦,奉祀男彰、撰文立。[19]

 

南尚乐村至今仍有刘姓族人居住,但没有任何全族拜祖先的仪式,也未见是碑。碑文开头一句,道出宗族发展之常规:“从来户大者必分宗,承先者宜继后。”刘氏家族是从涞水板城分宗的,“板城诸茔内碑记,尚存有大金明德、明昌年者,亦有大元至大、延年者”,可见板城的祖茔建制已经比较完善。其祖仍居板城,死后“葬于板城老茔”。其父“迁居涿郡”,是第一代迁徙者。定居以后,“虽有阳宅,未有阴地”,并没有建立茔地。后来,“于嘉庆十年五月上旬,择于房邑南上乐村之西北,卜其安宅,建立新茔”,从此有了茔地。其父寿终,“于嘉庆已卯年辞世,葬于此茔,奉为始祖”。 嘉庆已卯年为嘉庆二十四年,距建茔之嘉庆十年已经过了十余年。茔地中最早的先人为其父,被尊为始祖。是碑明确地写出了从迁移到定居,选茔地,奉始祖的过程。我们可以想见,刘氏家族繁衍数代之后,逢年过节祭祀的始迁祖就是其父了。“恐世远年湮,后世莫辨”,将祖先迁移、建茔等事立碑,“逐细陈明以示后之子孙”,并且在碑文最后书写茔地四至,规定葬法方向,作为万世之规。在这里,通过创建新茔地确立了始迁祖,实际上也就宣告了新宗族的形成。

建立稳定的家族茔地并不容易,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试再《李嵩琇先茔碑》为例:

      

为人后者,春露秋霜,须切思亲之感。水源木本,当展追远之诚。溯吾李室谱牒,旧贯热河化峪沟碾子院。远祖讳颜,於乾隆十四年,奉拨迁半壁店行宫当差,是为此处第一代始祖也。二代祖章其墓均在宫西北百步许。至三代讳本者,则吾高祖也。曾祖讳秉彝,均於半壁店后坡迤北择牛眠地。先王父讳卜佳城於宫西。先考鹤峰府君讳嵩,同治甲戌年荣秋澜村千总,在任十九载,至光绪辛卯寿六十六岁,一觉而终。平生正直好善,友人谢君彤联云:“三百日相契,忘年风尘中独蒙青眼;十九载在官,尽职正直处祗是赤心。”虽然,非由上世累德积善有以基之,不能乃尔也。先妣张宜人,系秋澜村望族。生母王宜人,亦西营坊阀阅之家,皆偕葬於此。今吾补充良各庄千总一缺,吾弟春藻实任委署,吾儿德增特授千总,均在本行宫职守。父子、兄弟、叔,荷禄有年,荣幸相庆,而述先后之臆,悃蓄之已久。爰勒贞珉,以示来兹。

宣统三年三月三日谨立,孙仁增敬书[20]

 

碑文中提到李氏“旧贯热河化峪沟碾子院”,其远祖“奉勅拨迁半壁店行宫当差”。半壁店现属南尚乐,距石窝不远。笔者探访该村,仍有李姓人,但是否为此碑提到的李氏族人,难以判断。当地人对家族旧事不甚了解,我也未能找到此碑。从碑文可知,李氏第一、二代祖葬于“在宫西北百步许”;第三、四代祖葬于“半壁店后坡”;第五、六代葬于“宫西”。到立碑时,已经是第五代了,这时才形成较为稳定的家族茔地。此外,上碑文还述及李氏家族迁移的原因,是由于“奉勅拨迁半壁店行宫当差”。从第一代到李嵩琇之孙辈,已经有八代,“在本行宫职守”。从中可见,李嵩琇一家世代以此为业。

在宗族定居早期,也有可能建立虚拟的祖茔,暂且作为祭祀先祖之象征。试见下引《邢氏新茔碑》:

      

[碑额]源远流长。

       [碑文]自古择地立茔,原为葬亲求安,子孙昌盛,富贵绵长。若堂前有穴,永无迁移。孙尝闻:曾祖纯甫公,为嘉庆辛酉拔贡候选教谕;祖霖阜公,为道光乙酉拔贡,考取八旗汉教习,差满特授江西万年县知县,钦加同知衔;父午亭公,讳景耀,为咸丰辛酉拔贡,就职教谕,充任海运,差满,保用过般知县,佥曰:“可谓一门鼎盛,克绍家传矣。”卒因堂前地隘,设一虚冢。在南水泉立新茔。仲叔子厚公,讳景,先殁时无子,葬於堂右,以福益承祀。季叔子均公,讳景彬,由中书加捐指省江西试用知县署理都昌等处知县,卒在杏树园立新茔。故勒碣石,是为志。

(邑庠生七十一岁)长孙福济谨序并书丹[21]

 

此碑文提到的邢氏一家,本是地方贤达,其事迹详载于《房山县志》。如云:“邢天锡,字纯甫,嘉庆辛酉拔贡。幼聪颖,性恬淡,不慕荣利,日以诗书自娱。纯甫次子肇沛,字霖阜,继取道光乙酉拔贡,由教习出为江西万年令。循声卓著,上宪有品端人谨之褒。以年老为一方士林表率。霖阜长子景耀,字午亭,復取咸丰辛酉拔贡,性质稳静,有祖父风。一门选拔,蝉联洵为邑中之望族焉。”[22]县志与碑文两相对照,内容大体相仿。从碑文中得知,邢氏最初的四、五代祖先,并无固定的祖茔,可能是找不到风水宝地,“若堂前有穴,永无迁移。”但是,直到其父去世,仍“因堂前地隘,厪设一虚冢。”而且,其父辈三人也在不同地方安葬:“父午亭公,讳景耀”,“在南水泉立新茔”;“仲叔子厚公,景堃”,“葬於堂右”;“季叔子均公,景彬”,“在杏树园,立新茔。”从中我们亦可看出,祖茔“永无迁移”的理想,实际上并不容易实现。

通过上述数通碑文,我们基本可以看出从迁移、定居、择茔、奉始迁祖、立碑到完善祖茔建制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和从人口迁移到定居繁衍的宗族建立过程相一致的。而在数代之后,通过家族墓祭奉祀始迁祖也是顺理成章的。清代祭祀始迁祖十分普遍,时人云:“今世俗宗祠必有始祖,或始爵,或始迁。”[23]也有人认为:“始迁之祖,始为卿大夫之祖,礼得不祧专祀。”[24]这种祭祀始迁祖或最早得官者符合古礼,所以是清代祭祀始祖的普遍标准,尤以祭始迁祖居多,而始迁祖往往也是最早做官迁往外地者。所以,不论是礼法制度,还是实际操作需要,祭祀始迁祖都是合情合理的,而建立新茔地则是奉祀始迁祖的必要条件。

2.宗族发展与祖茔的维护

始迁祖定居以后,历经世代繁衍生息,祖茔地需要不断地进行维护。在华北地区的宗族事务中,修葺保护祖茔往往是一件大事,需要族人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相应的经费支持和人事安排,才有可能顺利完成。

据前引《培补坟茔碑记》,王氏祖茔被大水冲塌之后,十数年间,填沟打坝,置地盖放,栽树,并立石碑,供棹添熄,许多事故,劳心劳力”。又过了十年,“培补之事有成”。从商议、组织、策划到收集经费、购买器物、组织人工,都需要族人齐心协力,共同完成。[25]从某种意义上说,集体出力修葺祖茔的过程,也是一种合族强宗的过程。在共同商议、共同出资的同时,加强了族人的认同感,提高了宗族的凝聚力。

除了对祖茔的修葺以外,还有其他很多需要保护的事情。如《康氏先茔碣铭》记述:“祖考伯全、伯成也。伯全劲勇刚烈,所谓虽万人吾往者。当金乱离之际,保亲族邻里,合千百家,得守坟墓安然无虞。苟非风节襟量,有异於人,孰能兴於是哉!”[26]这是在战乱之际,为了保护家园,必须确保坟墓安然无恙,因为这是宗族的财产,也是宗族的象征。祖茔在族人心目中的特殊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祖茔遭到人为破坏。试见下引《公议禁伤茔树告白》:

 

       伏以墓地为列祖凭依之所,供典守者在子孙;树木为先茔拱卫之资,戒殳夷者先撨牧。必先发荣滋长,斯叨庇於无穷;疆守伐损毁伤,致被灾殃於莫测。本村东南各茔,林木素成,乃有不法匪徒,宴入撨,肆措牧放,屡□不,殊堪痛恨!用持公议严禁。自禁之后,共须加意保护。倘再有人任意摧□□□牲庆,前往作践,一经察觉,重则呈送公堂,轻则按条责罚,俾益警悟,而儆效尤。嗟呼!身为人子,谁无风授之思,凡我同宗,宜□松懋之念。谨垂珉石,用示将来。

       兹将议定残毁树木罚规条列於后:

       一、骡马骏牛入坟牧放,罚钱贰吊。

       一、羊群猪群入坟援□,罚钱肆吊。

       一、无务大小□□入坟伤树,罚钱壹吊。

       光绪二十六年正月旦,邢氏开族公立[27]

   

此碑开头两句,说明了祖茔对宗族的重要意义。由于坟茔是祖先长眠之地,是全体族人的认同标志,同时也是族产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所以,即使是茔地上的草木,也不容任意采伐或放牧,否则必须课以重罚。这些保护措施的实施,体现了全体族人的共同意志。

总之,祖茔的维护关系到族人对祖先的祭祀,对宗族的认同,所以经常需要全体族人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同时宗族内部也会为此而制定规则,使之不断地趋于制度化。

3.环境限制与茔地的迁移

在宗族人口迁移、定居、繁衍的同时,其茔地也经历了创建、扩展、维护的过程。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祖茔不断扩大,茔地变得拥挤不堪,就需要更地它处。因此,在宗族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建立新茔地的问题。

由于土满而迁茔是普遍现象,在茔地碑中多有所体现。如《蘭陵萧氏墓志铭》记述:“公长子炜,克承乹荫,绍復祖基,九世邛陵还若斧若堂之旧,百年丹雘作为轮为奂之新。又念九皋公卜吉在有明万历间,迄今二百六七十年,元堂翼翼,高冢累累,象既密于星罗,势将限于土满,乃更处地於坟山屯北之栗园。”肖氏自从九皋公于明万历年间建祖茔,历经九世,绵延二百余年,茔地狭小,土满为患,这是可以想见的。在更地迁茔的过程中,不论是已逝者之间的互相关系,还是已逝者与尚存者之间的关系,都要在茔地位置上有恰当的安排。此碑又提到:“允宁公早世,攒於葬畔,兹逢允隆公之殡,就迁允宁公于墓之侧峰,与煦亦早卒,皆从迁葬焉。返葬之礼虽远,而不忘邛首之仁,惟亲则弥笃。”[28]允宁公和允隆公是兄弟,都是立碑人炜的叔叔,所以两人同迁是合乎礼法的。从上可见,在创建新茔时,有些已经葬于老茔的祖先也要迁葬过去。另外,这里还暗含着一个问题,就是炜的父辈分家的问题。正是因为炜的父亲允寿与允宁公和允隆公等五兄弟分家,才使另建新茔如此迫在眉睫。关于分家引起的建立新茔问题,我们将下一节讨论。

前引《邢氏新茔碑》碑文曾宣称:“自古择地立茔,原为葬亲求安,子孙昌盛,富贵绵长。若堂前有穴,永无迁移。”[29]但是,家族人口的繁衍与迁徙是必然趋势,创建新茔也在所难免。民国初期书立的《陇西氏先茔记》,详细记述了创建新茔的艰辛历程,兹摘引如下:

 

教场阡表(此地据显考云可葬五百年,子孙其知之矣。)

呜呼!吾显考纯庵府君,卜新茔於教场陈家坟南垂七十馀年,并未勒石以表其阡。非故缓也,盖为时事际遇以阻之也。吾不幸生年四岁而哀,显考逾年而续娶。厥后生弟四人,曰心茼、曰心、曰心藏、曰心花。心藏出嗣,心花尚幼。回忆与诸弟侍右时,显考指余而言曰:“吾年逾四旬而始得汝,予生也晚,若汝弟等当倍弱於汝矣。吾於渠无望矣。嗣后,汝傥能成,立茔地内种树立碑之事,汝宜负其责焉。”言犹在耳,事岂忘心?所可痛者,父母相继弃养,兄弟积不相能,各起炊烟,家计遂形中落。谋食尚且不之,遑顾其他?吾家老茔在邑南关,数百年来合葬於斯,而穴满无馀地,急宜改葬新茔。幸吾显考於阴阳书无不读,堪舆一道颇有心得,遂虔心以谋,始获兆於教场之新阡焉。吾祖考荫宗府君,祖妣谷太孺人;显考纯庵府君,妣张孺人,继妣梁孺人,均合葬于此。呜呼!吾行年七十有九,有子四人,孙八人,曾孙又四人焉。为时虽久,而继承先志未尝一日忘也。曾于前清光绪庚子春,栽补松柏贰百馀株,冬夏森然。今又勒石以表之,俾子孙勿忘,庶于先志稍补其万一也。向使兄弟式好无尤,此事早已焉,在吾亦可少释其仔肩,然而未能也。今数十年而仍达此志。呜呼!幸矣!

      前清七品顶戴耆民心藻立石并撰文。

       前清贡生县丞府出洋游历、前劝学所总董、现两等小学校校长兼两等女子学校校长赵宗瀛书丹并篆额。[30]

      

碑文中讲述,因为老茔穴满地狭,需要建立新茔。新茔是由其父生前选的吉地,父母与继母皆安葬在新茔,然而由于分家引起的诸多变故,使得新茔的修建受到阻碍。此后,作者终其一生,都以修建新茔为己任,并专门为之立碑表阡。

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有些宗族难以长期维持稳定的祖茔地,也要不断创建新茔。下引《杨氏先茔碑》记述了其家从迁入、占籍、建茔,到后来数次迁茔,原因多与地理环境有关。

             

[碑额]承先

       [碑文]本邑增广生许凤池撰并书。

       尝闻:源远者流长,水源可溯;根深者叶茂,木本堪寻。瓜瓞既,则报本之情宜笃;孝思罔匮,则追远之意宜殷。今之建茔於斯也,岂可苟焉而已哉!於是探本寻源,敬志所考。远祖温矫公,住大兴府良乡县颜村,官左散骑常侍。生子名兴裕,隐而不仕,移居涿郡之敬天坊。兴裕公生子名寿,金大定时官进义校尉,暮年乐山水之,徙居房山之阳上乐里,遂占籍焉,择茔於上乐之南。至大元大德年间,寿公之四代孙资贵等,建碑于墓,以传奕世。厥后家谱失传,历年久而忝考无因。至大清乾隆年间,宗祖公生二子,长之杰,次之英。之杰公因旧茔屡被水患,遂於金粟山前另择一地,将宗祖公改葬其间。历三世,廷楷因山穴隘,又於祖茔之前,越数武而建一新茔,为敬修公之佳城,以葬以祭。公官居斋奏,娶郭公女,生三子:长廷,国学生,早逝,留一子元;次廷,武庠生,出嗣堂叔成玺公;三廷楷,举武孝廉,同姪啟元,以承祭祀。本本源源,昭兹来许;緜緜翼翼,于万斯年。[31]

 

是碑撰者许凤池为房山县之乡贤,曾撰有《痘科摘要》一卷、《痘症疑似实辨》二卷。[32]此碑所述谱系,大体可分两部分:从远祖温矫公、兴裕、寿到寿之四代孙资贵,历六、七代人,完成了从迁移定居到拥有户籍,建立祖茔,再到“建碑于墓”的过程。该族原来是有祖茔的,但到了乾隆年间,“之杰公因旧茔屡被水患,遂於金粟山前,另择一地,将宗祖公改葬其间”。此后,“历三世,廷楷因山穴隘,又於祖茔之前,越数武而建一新茔,为敬修公之佳城,以葬以祭”。这两次迁茔,不论是水患,还是地隘,都是由于地理原因,也是很自然的迁移。碑文最后记述三兄弟的承祧安排:由于长子廷樑早逝,次子廷梐出嗣,所以由三子廷楷和长子廷樑之子啟元一同祭祀。在这里,体现的是中国家族中“房”的理念[33],因不属于此文讨论范围,当另作它论。

在国家图书馆收录的拓片中,另有一件《邢氏先茔碑》,记述的内容与前碑相似,实际上也与杨氏祖茔密切相关。兹摘引于下:

 

       盖承先后,古帝隆缵绪之庥;追远慎终,前贤笃孝思之则。迄今建碑於先君之墓,非敢与圣贤相媲美,亦只为奕世作信徵。乃考诸金粟山前,本生高祖之墓碑,而知其梗概焉。然远祖已勒於碑,无庸赘叙,谨继高祖而志之。高祖,讳成已,号敬修,官斋奏,生三子:长讳廷,号友臣,太学生,即先曾祖也;次讳廷,号殿楹,武庠生,守御所千总,出嗣堂高叔祖,讳成玺;三讳廷楷,号式斋,清道光壬午科武举,兵部差官。曾祖生一子,讳元,号子新,九品职衔。曾祖青年逝世,即葬於金粟山前之老茔,后以老茔穴窄。叔曾祖式斋公与先祖,於旧茔前越数武选择一地,为高祖佳城。曾祖因葬老茔已久,不便迁入新茔,先祖遗言,不忍远离曾祖。及祖殁,遂迁就而葬其次焉。祖生二子:长讳锡爵,号秩五,附贡生;次先君,讳锡恩,号仁波,增贡生,钦加五品衔候选训导。先伯殁后,因先茔难以再葬,去祖茔东南隅数十步,择地葬之。先君遂於北尚乐村东数里许,地名鸽子圈,择斯土为本门新茔。今先君殁,安厝是茔,遂建碑於墓,以备后嗣徵之云尔。

       清岁贡生候选训导邢福保代撰。

       清增生鸿胪寺序□邢福龄书丹。[34]

 

此碑撰者邢福保是地方乡贤,在宣统元年直隶筹办地方自治总局选举自治预备会时,邢福保是初选的二十名候选人之一,虽然复选落败,但是担任了县参事会的参事员。[35]他在这里记述的并非邢氏的祖茔,而是为杨氏捉刀代笔,所撰实际上是《杨氏先茔碑》。据作者自述:“只为奕世作信徵,乃考诸金粟山前本生高祖之墓碑,而知其梗概焉。”碑中记道,其高祖敬修公有三子,长廷樑,次廷梐,三廷楷。又云:“曾祖生一子,讳啟元。”由此可知,此碑与前碑是一脉相承的。那么,为什么国家图书馆收藏拓片时,前碑题为《杨氏先茔碑》,而此碑题为《邢氏先茔碑》,难道是收集资料的人抄录有误吗?通读前碑,并无“杨”或者“邢”姓之字。笔者也曾经走访北尚乐村,现在已经没有邢姓族人了,但仍有杨姓族人。离此地不远的前石门村还有邢姓人,但他们不承认自己是从北尚乐村迁到前石门村的。笔者详查《房山县志》,终于找到答案。《房山县志·卷六选举》在“武举”中有记载:“杨廷楷,清道光壬午”[36]。由此可以确信,前后两碑记述的都是杨氏宗族的历代祖茔变迁,而与邢氏宗族毫无关系。

在后一碑记中,我们发现杨氏因先茔难以再葬,仍在不断选择新的茔地。这种新茔地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反映了杨氏宗族的分化与重组过程。从其伯与父不葬在同处,并且把其父的墓地作为本门新茔,可以推测其伯与其父有过一个分家的过程。有趣的是,地下的人与地上的人一样,也会因分家而分离,必须随之迁葬或另建新茔。

4.分家与祖茔的迁移

在宗族组织的发展进程中,分家是关键性的中间环节。由于每一代都要分家析产,宗族组织也就不断地趋于复杂化,有时甚至因此而解体。在祖茔的变迁过程中,分家的影响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前人述及祖茔的变迁,经常以分家作类比。如前引《刘氏先茔碑》宣称:“从来户大者必分宗,承先者宜继后。”[37]又如,《安氏先茔记》记述,介然公生前与其他“伯仲叔以及子侄” 分家别居,死后亦“得自寝其地”,“不受纷扰”。[38]而如前所述,因为地狭土满而迁茔别葬,其背后也许恰恰是分家的缘故。

前文多次引用的《蘭陵萧氏墓志铭》,详细记述了分家带来的宗支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新建祖茔和叔侄的迁葬过程。如云:“(六世天琮)生子镕,为炜之祖,贻福本支,开祥奕叶,式苏公之族谱,垂孟诜之家仪。生子五人,允寿公齿次第三,实炜之所自生也。淳厚自天,孝友若性,承亲惟顺,得今曾子之称。入世能兼有古伯夷之目,伯霜仲雪,共叙天伦,能效百忍,聚族而居。及讳镕者归道山,昆季先后移居,而公每思垂裕之庥,益切孔怀之谊,谣无布粟,乐有箎。猶復财轻若箨,义重于山,丰啬均之宗人,缓急通之素士,虽晚年八口恒饥,数椽就圯,勿悔也。岂修德之身爽报,惟昌后之泽方长。公长子炜,克承乹荫,绍復祖基,九世邛陵还若斧若堂之旧,百年丹雘作为轮为奂之新。”从镕到炜,本支三代经营宗族事务,“贻福本支”,修族谱,立家仪。至镕之子、炜之父允寿公仍然是“承亲惟顺”、“聚族而居”。等到镕去世后,允寿公兄弟分家移居。父亡,兄弟分家十分常见,但允寿公仍然对宗族事务十分在意,“丰啬均之宗人”。至其长子炜,决定重建祖茔,前节已述,不再赘言。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从镕到炜,十分重视宗族建设。建立新茔并非是长门允升公所为,而是三门允寿公之子炜的建设。可以想见,其父与两兄分家之后,不再共同举行祭祀仪式。后来迁葬之举,也是叔侄同迁,其中关系可窥一斑。

除了宗支较强,分出强化本支以外,也有宗支较弱,迫不得已搬出分家的。例如,清光绪二十七年的《要氏先茔碑》记载:

 

[碑额]永垂不朽。

[碑文]□读诗曰:昭兹来讦(?),绳其祖武,是人生所最重者,莫若报本追远之事也。想我始祖□大明□□□□兴州,迁居直隶保定府满城县要庄村,即建茔地於要庄村西。虽登仕籍者寥寥无几,而文武游於□□者,累代不乏其人,此亦我始祖治家有方,诚所谓积善之家,必有馀庆也。越数十世,到国朝乾隆初年,我公高祖文见北宋村多仁厚之风,度其地基,诚可爰居而爰处,建新茔於六间房村东北二里之遥至门居。年间屡遭荒旱,本族别支产业、功名尚如昔,独我一家难以度日,诚万不得已,而束装於北也。到彼顺天府房山县王家庄,见其风土人情,蔼然可亲,遂於此而居住焉,诚可谓适彼乐土,爰得我所也。迨越数年,又建新茔,吾父母遂葬於此矣。但恐代远年湮,久而难考,故勒之於石,以志不朽云。爰作曰:

去北适彼兮,艰苦备尝;尽心竭力兮,家业迪康;

骏烈自树兮,於前有光;燕翼永诒兮,厥后克昌;

性体纯粹兮,外柔内刚;灵爽式凭兮,春露秋霜。

呜呼哀哉兮,德音莫忘。

    保定府□城县儒学增广生要庆平撰文书丹。

   男□、□合祀。

    大清光绪贰拾柒年岁次辛丑六月上浣旦。[39]

   

此碑介绍要氏宗族三次建祖茔的过程。其始祖“迁居直隶保定府满城县要庄村,即建茔地於要庄村西”;高祖“建新茔,於六间房村东北二里之遥至门居”;要庆平及其父母在房山县王家庄“又建新茔,吾父母遂葬於此矣”。前两次迁茔地的过程未作详述,最后一次建新茔的原因在于分家移居。在房山县王家庄定居后,又再建新茔,葬其父母。可以想见,其家族在此世代繁衍,又可成为一宗之始迁祖,从而受到后人的祭祀,逐渐发展为新的聚居宗族。

总之,由于分家而造成地上人的别居析产,同样也会引起地下人的迁茔和创建新茔。在这里,建立新茔是分家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确立分家的象征。当原本同宗的人,在不同的坟茔上祭祀不同的祖先的时候,分家就导致了原有宗族组织的分化与重组。这个过程也许是几代人才会完成,也许仅仅一两代人完成,但一定是以分家为契机的,也一定是以其祭祀活动的分立为归宿的。

5.出嗣与祖茔

在中国传统的宗祧继承规则中,为了确保无后者的香火可以延续,专门安排了两种特殊的继承方式,即出嗣与兼祧。由于出嗣者与兼祧者的身份较为特殊,对祖茔的态度和做法也会有所不同,需要单独讨论。

出嗣者是否兼祧本宗,可能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例如:在同辈分家析产时,是否有其一份?在赡养老人时,是否有其一份?在祭祀祖先的时候,是否同时祭祀两宗?在祖茔建设、维修、祭祀吃会时,是否有其一份?这些不同的情况,反映了历史实际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本文难以讨论诸多兼祧的情况,仅讨论出嗣者对本宗祖茔的态度和做法。

前引《温氏先茔碑》,主要讲述了温公兼祧两门,三代之后另建新茔的故事。如云:“温公,初嘉庆癸亥年生人,係前温鹤龄长门出子。原房山民籍,世居石窝西店,村南村西有坟十三代可考”,告诉我们温公的原籍出生为石窝。“嗣因兼祧两门,次门虽叔温九龄,爱□如亲,寄居涞水县陈家庄种地,庄所教养,多蒙叔惠,春华好学,敏求考试,涞邑随便,故列黌门,籍遂附焉。”涞水县与石窝村相距不远,但也有四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往来不甚便利。后来,温公“迁回石窝,获馆东店泰衡局石工商寓”,应该是长大后谋生需要,回到石窝,这样与本支可能会有较多接触了。但碑文中并没有提到是否参加本支祭祀活动,也没有提到他是否继承其二叔和本支的财产。温公“生有二男尔、尔泽,均业农训务本”,其孙如玉,“家道日渐丰盈”,“得归房山籍”。[40]由此可见,温公归涞水县后,以移民的身份在石窝做工,儿子务农,备受艰辛,其孙富裕后,才归房山籍。此时已经定居三代,遂由其孙如玉买置茔地,栽种树木,建立祖茔,已经和温公兼祧的两支都无明显继承关系,可以说是自立门户了。

温公为出嗣其二叔,本是同姓同宗,自然还可以兼祧两支。至于出嗣异姓,其回归本宗的可能性就不大了。试见下引碑文:

 

[阳额]永远孝思

[通提]清故显曾祖父公讳尚信、母张氏之墓,  祖父起蛟、母宗氏,  父、瑞祥、母丁氏, 叔父呈祥、母张氏之墓

[阴额]传流后世

[阴文]古来仁孝者不遗其亲,诚敬者不忘其本。断未有以一撮之田,而伤风化之厚者也。兹因鸿谟本为郭家苗裔,系遏嗣陆姓。岂忍以承续异姓宗祧, 而悬置一脉享尝。是以陆鸿谟同子□□、孙士贵、士荣,情愿将王家庄村北祖遗民地肆亩送与郭姓,以作阴宅,庶乎少报宗功於万一也。立茔之后,如有陆姓子侄争竞者,罚银一百两,亦不许郭姓典卖。恐后无凭,立碣为证。迎恩开十甲大□二亩,东至唐姓,南至吴姓,西至唐姓,北至官道。

    同乡亲:张文彬、白均华、李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旦,立碣人:曾孙芝奇、芝秀、芝英,玄孙宏宁、

绪、宏璧、宏安、宏,累孙仓、息、五十,立。[41]

   

据此碑的通铭记载,立碑碣者共有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叔父母等三代八人葬于此处。从碑阴看,陆鸿谟是郭家出嗣给了陆姓,承继陆姓血脉。陆鸿谟自然不愿意“以承续异姓宗祧,而悬置一脉享尝”。但是,似乎也没有什么办法兼祧两宗。他同其子、其孙将“王家庄村北祖遗民地肆亩送与郭姓以作阴宅”,作为“报宗功於万一也”。这里的“祖遗民地”应该是陆姓祖遗。其时,陆鸿谟已经是陆姓宗中的长者,有权力将陆姓地送与郭姓。当然,因为是陆家送与郭家做茔地,有恐事后有变,所以规定:“立茔之后,如有陆姓子侄争竞者,罚银一百两,亦不许郭姓典卖。”通过立碑载明四至,并有同乡诸姓做中为证。从此碑可以看出,出嗣他姓后,虽然“诚敬者不忘其本”,希望继承本宗,但也无力兼祧两宗,只能为陆家承先启后了。

在实际生活中,出嗣与兼祧是复杂而多元的。我们通过出嗣者对本宗祖茔的态度与做法,一方面可以看出他们对本宗本支的留恋,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他们在宗族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在宗族组织的发展进程中,出嗣者可能会像温公那样另起一支,扩大了宗族的分枝系统;也可能完全脱离本宗,为其他宗支承袭香火。这些复杂而多元的宗祧继承关系,都集中地表现为祖茔的变迁过程。

 

四、从房山祖茔碑看北方宗族发展之特点

由于华北地区的祠堂、族谱、族产不如华南发达,因而祖茔对宗族的发展尤为重要。换言之,以祖茔为中心的宗族组织,可能是华北宗族的基本形态,反映了不同于华南的宗族发展模式,在中国宗族史研究中具有特殊意义。本文通过对先茔碑、茔地碑的解读,分析了祖茔与宗族组织的内在联系。通过前文的分析,似乎可以得出若干基本结论,并进而探讨其背后的运作机制。

1.     祖茔是宗族运作的重要基础,可以视为华北宗族的具体表现形式。

华北祖茔地的系谱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类似于族谱的作用,而墓祭是华北宗族的主要祭祖活动,先茔地为祭祖提供了经济支持,具有祭田的性质。

前辈学者早已指出,祠堂、族谱、族产在各地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徐扬杰在《宋明家族制度史论》中,曾论及村落祭祀与家族祭祀的融合,以及家祭、墓祭、祠祭和社祭与醮祭的异同。[42]郑振满在《宋以后福建的祭祖习俗与宗族组织》中指出,宋以后日益盛行的各种祭祖活动,是宗族的发展中普遍存在而且始终起作用的因素。他认为,“从家祭、墓祭至于祠祭,反映了祭祖习俗的一般演变趋势,展示了宗族组织的基本构架”;“宗族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并不取决于修谱、建祠之类的形式特征,而是取决于祭祖活动的规模及祭祖方式的变化。”[43]不过,在笔者研究的房山地区,并未形成完整的家祭、墓祭、祠祭的仪式系统,较为普遍的是墓祭,其次是家祭,几乎没有看到祠祭的痕迹。

郑振满在论及祖墓对宗族发展的影响时指出:“各种有关的祭祖活动,必须以族人对历代茔墓的共同继承为前提。”[44]他认为:“由于家祭和墓祭较为简单易行,历来是民间最基本的祭祖活动。因此,宗法伦理的庶民化,必然导致家祭和墓祭的盛行”;“由于每次墓祭各有特定的对象,使全体族人分属于一系列层次分明而又亲疏有别的祭祀团体,从而也就保持了族内各支派之间的相对独立性。”[45]在房山地区,每一家族大多有特定的祖茔地,历代坟墓按照左昭右穆的次序排列。在举行墓祭活动时,一般也是同时祭祀历代祖先,族内各支派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并不明显。不过,墓祭对区分家族亲疏支派的作用并没有减弱,而且由于墓祭与祠祭的作用有所重叠,使得祠堂在房山以及京畿地区没有发展起来。

郑振满通过对徽州歙县《溪南吴氏先茔志》的解读,论述了茔山、墓田作为族产的意义,进而揭示徽商宗族组织的运作机制。[46]他认为:“祖厝、祖墓、祠堂等祭祖设施,实际上也是一种族产。因此,对于族人来说,参加祭祖活动不仅是一种义务,而且也是一种权利。” [47]所谓族产,大多是分家后留下的不可分割的共同财产。由于祖茔具有不可分割的特性,因而自然是家族共同财产,家族成员对祖茔都享有所有权与使用权。

在北方地区,由于祖茔地具有合宗收族的基本功能,宗族的发展并不一定需要依赖于祠堂、族谱和族产。在某种意义上说,祖茔地为北方宗族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甚至是比祠堂、族谱和族田更为稳定的物质基础。我们虽然不太清楚上古时代是否有墓祭活动,但至少从秦汉之际开始,被称为“上冢”或“上墓”的墓祭已经成为岁时礼俗。[48]即使在宋代,墓祭仍然是维系家族组织的关键所在。[49]元代盛行的墓祠,可以说是古代墓祭的传统与朱熹祠祭礼仪的结合,而元至明嘉靖年间为墓祭向祠祭的过渡阶段。[50]不过,从明代至民国时期,墓祠仍然广泛存在。[51]

傅衣凌先生指出,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种社会形态可以同时并存,是一个充满弹性的“多元的结构”。[52]自唐宋以来,北方地区经历了不同于南方地区的历史演变过程,其宗族发展形态具有区域性特征,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在宋明时期推行朱熹家礼之前,北方的墓祭传统已经根深蒂固,足以维持宗族的存在与发展。本文研究的北京房山区,并未经历过宋代的宗族建设,而清代又为畿辅屯田地区,受到满族统治者的严密控制。因此,这里的宗族组织从来都不是以祠堂为中心,而是以历代祖茔地为中心。

2. 祖茔建设与宗族发展密切相关,祖茔的变迁反映了宗族组织的发展机制。

在一般情况下,华北的祖茔是宗族组织的基本标志,祖塋的变迁必然导致宗族的分化。因此,华北地区的宗族建设,首先必须致力于创建和维护祖茔地。然而,随着宗族人口的繁衍、生态环境的演变和族内社会关系的变化,祖茔地的分化和迁移在所难免,因而必然导致宗族结构的变化。本文考察了房山区历史上祖茔变迁的若干不同契机,如分家析产、对外迁徙、环境制约及兼祧、出嗣等特殊继承关系。这些情景既是导致祖茔变迁的直接原因,也是制约宗族发展的重要因素,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例如,在宗族发展进程中,分家析产始终是关键性的契机。弗里德曼认为,分家不仅是家族裂变的关键点,而且必将导致宗族内部的社会分化和权力竞争。[53]郑振满指出:“以分家析产为中介,家庭结构经历了两个不同方向的演变过程,即从小到大又从大到小的周期性变化。”[54]我们从祖茔迁移与建设的角度,同样可以看出分家析产对宗族结构的影响。这是因为,祖茔不仅是功能性的宗族财产,更是祖先血脉的象征,是合族敬宗所必需的符号。当生者分家以后,宗族的谱系结构发生了变化,对待死者的态度也会有所变化,于是就会出现迁葬、另立祖茔的现象,祭祀祖先的仪式随之发生了改变。在此情况下,原来的宗族组织开始出现分化,而新的宗族认同已经开始形成。

国内外学者以往的华北宗族研究,由于受到了华南宗族研究的影响,往往会把华南的宗族发展模式套用到华北,从而得出华北宗族不如华南发达的结论。然而,华北的宗族可能不同于华南的宗族,其发展形态不是以祠堂、族谱、族产为主要标志,而是以祖茔为仪式中心和认同标志。因此,在今后的华北宗族研究中,或许有必要提出以坟墓为中心的解释模式。本文从解读房山地区祖茔碑记出发,对华北宗族的表现形态和发展机制作了初步的探讨,希望可以有助于深化华北宗族研究,同时也有助于推进中国各地宗族组织的比较研究。

(本文原载《民间历史文献论丛:碑铭研究专辑》(郑振满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487-521页)



[] 参见常建华:《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第140-162页。

[] 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李怀印:《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中华书局,2008;夏明方:《近代华北农村市场发育性质新探——与江南的比较》,《中国乡村研究》第三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 参见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兰林友:《庙无寻处——华北满铁调查村落的人类学再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

 

[](明)马永享纂修:(万历)《房山县志》,残本,存二卷,中国国家图书馆普通古籍库;(清)佟有年修, (清)齐推纂,(清)罗在公续修:(康熙)《房山县志》,康熙3年(1664)年,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库;(民国)冯庆澜等修,高书官等纂,(民国)《房山县志》,成文出版社,1968年;房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市房山区志》,北京出版社1999年。

[] 所引用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均为笔者标点,后不赘述。

[]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康氏先茔碑》(元泰定1(1324)228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村),馆藏善本号:北京8484;另见: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9册第98页。

[] 房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市房山区志》,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66页。

[]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王氏世谱碑》(清乾隆16(1751)5 北京市房山区顾册村),馆藏善本号:北京9116;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70册第150页。

[]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萧氏先茔碑》(清道光19(1839)4月立 北京市房山区北庄村西南),馆藏善本号:北京9107;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0册第180页。

[]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王氏先茔碑》(清光绪17(1891)4月立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后石门),馆藏善本号:北京4268;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6册第173页。

[11]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王氏先茔记》(民国22(1933)3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石窝村),馆藏善本号:北京9356;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97册第59页。

[12]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温氏先茔碑》(清光绪2(1876)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石窝),馆藏善本号:北京9331;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4册第138页。

[13]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王氏先茔记》(民国22(1933)3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石窝村),馆藏善本号:北京9356

[14]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康氏先茔碑》(元泰定1(1324)228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村),馆藏善本号:北京8484

[15] (清)王惺,王元凤纂修《宛平王氏族谱》内传一代一,始祖:龙。刻本,青箱堂,清乾隆59年(1794),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

[16]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安氏茔地碑》(清康熙17(1678)6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南鲁村),馆藏善本号:北京9854;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63册第122页。

[17]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安氏先茔记》(清康熙45(1706)和月 北京市房山区鲁村北),馆藏善本号:北京9884;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66册第86页。

[18] (清)王惺,王元凤纂修《宛平王氏族谱》之世系卷一。刻本,青箱堂,清乾隆59年(1794),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

[19]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刘氏先茔碑》(清道光11(1831)2月上浣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馆藏善本号:北京4322;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0册第2页。

[20]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李嵩琇先茔碑》(清宣统3(1911)33日立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半壁店),馆藏善本号:北京9371;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90册第66页。

[21]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邢氏新茔碑》(民国10(1921)1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前石门),馆藏善本号:北京4317-2;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93册第40页。

[22] (民国)冯庆澜等修,高书官等纂,《房山县志·卷六人物》,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551页。

[23] 张履《答陈仲虎杂论祭礼书》,辑于葛士浚辑:《清经世文续编》(卷六十礼政十一),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1535-1536页;又辑于盛康辑:《清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七十三礼政十三 祭礼),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1337-1340页。

[24] 马树华《祠堂记》,辑于葛士浚辑:《清经世文续编》(卷六十礼政十一),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1528-1529页。

[25]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王氏先茔碑》(清光绪17(1891)4月立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后石门),馆藏善本号:北京4268

[26]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康氏先茔碑》(元泰定1(1324)228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村),馆藏善本号:北京8484

[27]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禁伤茔树公告碑》(清光绪26(1900)1月立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前石门),馆藏善本号:北京4267;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8册第63页。

[28]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萧氏先茔碑》(清道光19(1839)4月立 北京市房山区北庄村西南),馆藏善本号:北京9107

[29]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邢氏新茔碑》(民国10(1921)1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前石门),馆藏善本号:北京4317-2

[30]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教场阡表》(民国(1912-1949) 北京市房山区东关),馆藏善本号:北京9090;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100册第36页。

[31]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杨氏先茔碑》(清道光16(1836)223 北京市房山区北尚乐村西北),馆藏善本号:北京4250;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0册第89页。

[32] (民国)冯庆澜等修,高书官等纂,《房山县志·卷七艺文》,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597页。

[33] 可参见陈其南:《家族与社会: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联经出版社,民国79年,第129-206页。

[34]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邢氏先茔碑》(清(1644-1911) 北京市房山区北尚乐),馆藏善本号:北京9335;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90册第148页。

[35] (民国)冯庆澜等修,高书官等纂:《房山县志·卷六选举》,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535-538页。

[36] (民国)冯庆澜等修,高书官等纂,《房山县志·卷六选举》,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509页。

[37]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刘氏先茔碑》(清道光11(1831)2月上浣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馆藏善本号:北京4322

[38]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安氏先茔记》(清康熙45(1706)和月 北京市房山区鲁村北),馆藏善本号:北京9884

[39]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要氏先茔碑》(清光绪27(1901)6月上浣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王家磨),馆藏善本号:北京4239

[40]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温氏先茔碑》(清光绪2(1876)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石窝),馆藏善本号:北京9331

[41]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碑刻拓片资料,《郭氏祖茔碑》(清乾隆34(1769)3 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惠南庄),馆藏善本号:北京4240

[42] 徐扬杰:《宋明家族制度史论》,中华书局1995年,第299-324页。

[43] 郑振满:《宋以后福建的祭祖习俗与宗族组织》,《厦门大学学报》1987年增刊第97-105页。

[44]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7-78页。

[45]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32234-235页。

[46] 郑振满:《茔山、墓田与徽商宗族组织——〈歙西溪南吴氏先茔志〉管窥》,《安徽史学》1988年第1期,第10-18页。

[47]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7页。

[48]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7-41页。

[49] 宋三平:《试论宋代墓祭》,《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第104-105页。

[50] 常建华:《宗族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3-138页。

[51] 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43-455页。

[52] 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遗作),《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7页。

[53] 弗里德曼,刘晓春译:《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1-90页。

[54]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