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郭店竹简面世以来,《太一生水》引起举世瞩目,对其“神明”的诠释见仁见智。本文在全面总结了对《太一生水》之“神明”的各种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提出了对“神明”的新诠释。
关键词:太一生水、神明、昏明、昼夜
一
自1998年5月湖北荆门郭店楚墓竹简公布以来,《太一生水》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焦点,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太一生水》揭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宇宙论模式,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宇宙论思想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太一生水》的宇宙论思想,与《老子》、《易传》、《易纬》、《淮南子》等以往的宇宙论思想相比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与《老子》以“道”,《易传》以“太极”,《易纬》以“太易”、《淮南子》以“太昭”为宇宙本体不同,《太一生水》以“太一”为宇宙本体。二是把“水”引入宇宙论系统。虽然《老子》中有重水、崇水的现象,而且《管子·水地篇》中也有“水者何也?万物之本源也”的论述,但是都没有依此进一步建立起一套宇宙论系统。三是把“神明”作为宇宙演化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这在先秦典籍中为首出。在《太一生水》的这三点特殊性中,第三点最为重要。因为把“太一”作为宇宙本体和把“水”纳入宇宙论系统,虽然与以往宇宙论思想有所不同,但是两者的出现并不突兀,在先秦典籍中可以找到其发展演变的线索。然而,把“神明”纳入宇宙论系统,并作为宇宙演化过程的重要一环。虽然严遵的《老子指归》有此现象,但在先秦典籍中却为首出。因此,对《太一生水》的“神明”进行合理解释是破译《太一生水》的关键。
从《太一生水》中“太一—水—天地—神明—阴阳—四时—沧热—湿燥—成岁而止”的宇宙演化过程看,“神明”为其中重要一环。按照《太一生水》所揭示的宇宙论系统,来分析其宇宙论思想,不难看出,其中“神明”应该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
第一,在这个宇宙论系统中,不仅天地、阴阳和四时是以往宇宙论系统经常出现的概念,而且它们都是作为宇宙论中的实体性存在出现的,因此,在《太一生水》中,处在天地与阴阳之间的“神明”,也应该具有与天地、阴阳和四时同样的性质,也应该是实体性存在。
第二,在《太一生水》中,除了太一为抽象实体外,其它如天地、阴阳、四时、沧热、湿燥等等,都是具体存在物,因此,处于其中的“神明”也应该是具体存在物,即“神明”应该是具体的东西。这点已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如庞朴先生认为:“从太一生水到‘成岁而止’,其每一步所生成者,都是一项具体‘物’;‘神明’既亦列其中,应无例外。”[1](第194页
第三,在这一宇宙论系统中,天与地、阴与阳、春夏与秋冬、沧与热、湿与燥,都是对立的概念,而且整个宇宙演化的过程可以按阴阳分为两条主线:一是天—神—阳—春夏—热—燥;一是地—明—阴—寒—湿。[2](第325页)当然,这两条线索之间并非毫无关联,而是存在着相反相辅的关系。因此,在这里,“神、明是一对,而不是一个词。”[3](第527页)许抗生先生说:“神明应指神和明,与天地、阴阳相对应。”[4](第312页)贺碧来也认为:神明“因为是一对,应该读为‘神’和‘明’。”[5](第334页)因此,《太一生水》中的“神明”应该是指“神”和“明”两个性质相反的东西。
由此而知,结合《太一生水》的整个宇宙论系统来看,“神明”应该是两个具体的性质相反的实体性存在,任何对“神明”的解释都应以符合这三个条件为前提。
二
自郭店竹简《太一生水》面世以来,学者们对其中“神明”一词的涵义,已经做了许多尝试性的诠释,虽然其中不乏精辟入理的见解,但却未能摆脱先秦典籍的影响,大多循着先秦典籍中“神明”之内涵,分别赋予“神明”以不同涵义,所以未能正视《太一生水》在中国宇宙论发展史上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中“神明”的诠释未能有突破性的发现。总结学者们对《太一生水》“神明”涵义的各种诠释,都未能符合以上所讲的“神明”作为“两个具体的性质相反的实体性存在”这一前提。
一是认为《太一生水》之“神明”是指神祗或神灵。如李零先生就认为:“‘神明’屡见于《庄子》和《鹖冠子》,有些也是分读(如前者的《列御寇》、《天下》,后者的《环流》、《泰录》)。它们或以道、器别,或以水、火异,是与天、地或阴、阳对应的两种神灵。”[2](第318页)邢文先生也说:“《太一生水》中的‘神明’指的只能是神祗。”[6](第168页)并进一步指出:“把《太一生水》的‘神明’释作神祗,并不悖逆《太一生水》的宇宙演化之说。”[6](第169页)但把《太一生水》的“神明”释为神祗或神灵,虽然在先秦典籍中有根据可寻,而且诚如邢文先生所说,作为神祗的“神明”也确有阴阳之义,高亨先生就曾言:“神明,神祗也。《说文》:‘神,天神。祗,地祗。’天神曰神,地神曰祗亦曰明。”[7](第608页)但是,从《太一生水》整个宇宙论系统观之,神明处于天地与阴阳之间,天地与阴阳都不具有神性,而在其中安一具有神性的神明,这在中西宇宙论史上并不多见,因此,恐难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况且,“阴阳者,神明之所生也。神明者,天地之所生也。”神明生于天地,阴阳生于神明,若把神明看作天神与地祗,那将是由天地生出天神与地祗,并由天神与地祗再生出阴阳,这并不符合思维发展的逻辑规则,也难以成说。
二是认为《太一生水》之“神明”是指“道的神妙作用”或“天地的功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最多,也可以说,这是对《太一生水》之“神明”最一般的解释。庞朴先生就持这种观点,他认为:“‘神’和‘明’是两种客观存在。不过此所谓的‘神’,就在‘明’中;此处的‘明’,是‘神’的。而整个所谓的‘神明’,就其‘神’而言,可以视为天地的功能、大自然的作用;就其‘明’而言,确乎有其自己的‘上际于天,下蟠于地’的形体,不过‘不可为象’而已。”[1](第195页)彭浩也认为:“《太一生水》的‘神明’正是由天地产生出来的神妙作用。”[8](第539页)强昱先生也认同这一主张。[9](第360页)但是,若把《太一生水》之“神明”看作“道的神妙作用”,即使如庞朴先生所说,承认“神”与“明”是两种客观存在,但在处理“神”与“明”的关系上,却难免陷于困境。因为若以“道的神妙作用”释“神明”,那么必然难以把“神”与“明”看作两个相互对立的具体存在物,而庞朴先生所说的“‘神’就在‘明’中,‘明’是‘神’的”实是把“神”与“明”看成两个意义相近,作用相同的东西,这与《太一生水》中的天与地、阴与阳、春夏与秋冬、冷与热、湿与燥之间的对立关系不能统一。
三是认为《太一生水》的“神明”是指“精气”。许抗生先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按照《管子·内业》的说法,精即为神,精气就是神气,那么所谓‘神明’也可理解为无形莫测的精气(神)和精气显现出来的作用及现象(明)。”[4](第312页)魏启鹏先生认为,把“神明”看作神祗或神灵与《太一生水》的文义不相合,因此,他根据《鹖冠子》中“神明”一词的涵义,认为“神明”是“源于道(大一),生于天地的精气”。[10]但是把《太一生水》的“神明”看作为“精气”,虽然符合“神明”是宇宙实体与具体存在物的特征,但也有其困难,因为,在《太一生水》中,“神”与“明”显然是两个对立的存在物,而把其看作“精气”,却很难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若说可以看作是阴阳二气,那么后面的“阴阳”将何从安置?这也是许抗生先生为什么要用体用关系来规定“神”与“明”关系的原因,但体用关系毕竟不能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
四是认为《太一生水》之“神明”是指日月。王博先生说:“该篇中的‘神明’……我觉得应是指日月。”[11](第10页)把“神明”看作为日月,虽然与《太一生水》之“神明”的三点特殊性相符合,但也有不恰当之处。因为,在中国传统典籍中,一般把“明”看作日月,如《易传·系辞下》的“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或以“神明”、“大明”为日,未见有以“神明”为日月者。邢文先生对此曾有过深入地研究,他经过一番详尽的考察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把《太一生水》中的‘神明’解释为日、月,显然是不成立的。”[6](第169页)笔者同意邢文先生的观点。
把《太一生水》之“神明”诠释为“神祗”、“道的神妙作用”和“精气”,虽然能够在先秦典籍中找到证据,但是却不能适合于《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把“神明”诠释为“日月”,虽然能够适合于《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却又难以在先秦典籍中找到证据。可见,按照传统的解释方法,难以对《太一生水》之“神明”作出令人满意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