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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望夷之祸”时间考辨

发布日期:2019-02-28 原文刊于:

安子毓

 

(发表于《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1期

 

二世被赵高弑于望夷宫之事人所共知,然其具体发生时间却并无详细记录,目前所能见到的记载仅能精确到月。《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云:二世三年八月,“赵高杀二世”。

《史记》不载二世逝世日期这点是很反常的,在君主集权时代,帝王之崩是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只要资料充分,断无不予记载之理。细究《史记》诸本纪,即可发现,自秦孝文王始,几乎所有被继任者承认的帝王之逝世日期都在其中,独缺秦二世:

孝文王除丧,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庄襄王立。

五月丙午,庄襄王卒,子政立,是为秦始皇帝。

三十七年……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

十二年……四月甲辰,高祖崩长乐宫。

七年秋八月戊寅,孝惠帝崩…九月辛丑,葬。

后七年六月己亥,(孝文)帝崩于未央宫。

后三年……正月甲寅,皇太子冠。甲子,孝景皇帝崩。

二世死后,子婴尚为秦王一月有余,断无不记载二世祭日的道理。那么,今本《史记》又因何不记载这一日期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由于档案亡失,故司马迁不能判定二世是在哪一天遇害。然而,按今本《史记》记载,就在望夷之祸”发生当月,却有一件事的日期被精确记录了下来:

八月己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高前数言“关东盗毋能为也”……沛公将数万已屠武关,使人私于高,高恐二世怒,诛及其身,乃谢病不朝见……二世……占梦……乃斋于望夷宫,欲祠泾,沈四白马。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高惧,乃阴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其弟赵成谋曰:“上不听谏,今事急,欲归祸于吾宗。吾欲易置上,更立公子婴……”……麾其兵进。二世自杀。

查诸张培瑜先生《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表》,己亥日为八月十二。按此记载,“指鹿为马”一事距“望夷之祸”发生的时间极近,即使将后者时间取极限,定于月末最后一天——八月廿九,相隔亦不过短短十七天而已。相距如此之近的两件事,“指鹿为马”的时间被记录且流传不绝,“望夷之祸”这样一个重大事件的时间记录却亡失不见,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事实上,无论是从史料流传的角度还是《史记》的体例而言,记载“指鹿为马”这种事情的日期都显得匪夷所思。先秦秦汉史料流传不易,时间能精确到月已属难得,能精确到日的少之又少。检索《史记》的十二本纪,这些精确到日的记载皆为当时的军国大事。其中,汉高祖之前精确到日的记载仅十二条,除“指鹿为马”一条及前引帝王逝世日期四条、即位日期一条之外,剩余六条如下:

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

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

九月壬戌,与晋惠公夷吾合战於韩地。

献公…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

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

四年…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

对比这些政治大事,“指鹿为马”一事恐怕实在难以忝列其中。

实际上,如果我们仔细审视“指鹿为马”与“望夷之祸”两事的史料,就不难发现,这其间有着严重的问题与矛盾:

第一,“指鹿为马”一事与“八月己亥”这一时间难以切合。按“指鹿为马”的记载,赵高是出于野心而主动谋划作乱。既无外部压力,故其谋划谨慎长远,由于对作乱尚无把握,“恐群臣不听”,遂以“指鹿为马”之谋“先设验”。然赵高行此谋后,不过确定了反对者而已,其后“阴中诸言鹿者以法”非朝夕所能完成,之后群臣是否会“听”、会“畏”,尚需时间验证,又怎会在几天、十几天后便仓促行事?后文还有“赵高谢病不朝见”、“二世卜梦赴望夷宫”、“二世祠泾水”、“二世使使责赵高”等事,将这诸多事件皆夹于这几天、十几天之中,时间上似未免太过紧促况且,若依“后群臣皆畏高”一句之语意,这件事与其后“望夷之祸”显然是间隔了较长的时间,否则,这个“后”字用的也太不恰当了。更重要的是,二世三年八月,刘邦军屠武关,秦廷已风雨飘摇,旦夕不保。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赵高仅因个人野心而作乱,其逻辑实在难以成立。或许就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些问题,《资治通鉴》记此事时舍“八月己亥”这一时间不采,而改云“初,中丞相赵高欲专秦权……寿彝先生主编《中国通史》第四卷丁编第一章的编者亦略同此说,“指鹿为马”一事记述在赵高为相之初,但这样的话,“八月己亥”这一时间又当何从着落呢?

第二,“指鹿为马”的情节与“望夷之祸”的情节多有相悖之处。按“指鹿为马”的记载,赵高此时权势熏天,二世被其戏弄于股掌,根本无足轻重。但在“望夷之祸”的记载中,二者关系突然逆转,赵高的狂妄忽然无影无踪,变成了“恐二世怒,诛及其身,乃谢病不朝见”的惊弓之鸟。二世则突然摆脱了傀儡思维,“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赵高听到责语的表现则是“惧”,害怕二世“归祸于吾宗”。至于赵高之谋反,完全是在二世淫威逼迫下的铤而走险,与“指鹿为马”所指的个人野心毫无关系。如前所述,按今本《史记》记载,“指鹿为马”与“望夷之祸”两事之间相距时间极短,这种在短短的数日之内发生的强烈反差委实难以解释,是以林剑鸣先生《秦汉史》叙述这段历史时作调和之说,认为赵高是在尚未受到二世责难时就已先下手为强,然《秦始皇本纪》既已明言二世“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此事之委曲恐难如此调和

综上所述,《史记》载“指鹿为马”的日期而不载“望夷之祸”的日期严重违反《史记》的体例,“指鹿为马”与“望夷之祸”两事时间相距太近,不合情理,且内容上前后矛盾,难以并存个人以为,望夷之祸月份可与《秦楚之际月表》相印证,其记载又甚平实,并无蹊跷之处,当可信从。因二世逼问关东起义一事太急,赵高惧罪,恐蹈李斯覆辙,遂致此变“指鹿为马”一事情节传奇近于寓言又不合《史记》体例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恐非当日史实即令果有其事,亦断不当置于“八月己亥”之后,其上下文字必有颠倒错乱之处,否则前文所列诸多问题皆难索解。

上述论断不误,则“八月己亥”自非“指鹿为马”的日期,而当为秦二世的死日。至于“八月己亥”后面的原文亦不会是所谓“赵高欲为乱”,而应是“赵高为乱,杀二世”之类的记载,下面则是对此事件的详叙,属于经典的经传体例。“指鹿为马”一事入二者之间,遂增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