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关光绪十一年(1885年)、十三年(1887年)中朝两国共同勘界,国内外学者已有不少研究。国内学者一般认为,在1885年第一次勘界时朝方误以为土门、豆满是二江,提出图们江以北地区属于朝鲜,致使谈判失败;在1887年第二次勘界时朝方虽然承认这是错误的,却要求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中方则提出以其南边的小白山、石乙水为界,由于双方意见相左,谈判无果而终。[1]后来中方沿小白山、石乙水树立了“华夏金汤固,河山带砺长”的“十字碑”,却被朝鲜人毁掉了,这是所谓“十字碑”遭毁说。[2]
韩国学界一般认为土门、豆满是两条不同的江,中朝两国以土门江(指松花江上流)为界,而不以豆满江(今图们江)为界,两次勘界时中方拒绝承认这一点,致使谈判失败。在第二次勘界时朝方之所以承认以图们江为界,要求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这是迫于中方的压力而做出的“让步”。这个观点最初由日本人筱田治策提出,[3]后来被韩国学者所承袭。[4]
据笔者研究,在第二次勘界时朝方要求划界的碑堆、红土山水线,实为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确定的边界,[5]朝方的要求无非是要遵守这个“旧界”,然而由于中方代表的反对使谈判最终失败。而在第二次勘界结束以后,中方代表提出的拟沿小白山、石乙水设立“十字碑”的计划,由于朝方的反对未能赴之实施,所以“毁碑说”是不成立的。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从两次勘界的总指挥清政府总理衙门的两篇奏议入手,分析清中央政府的勘界目标和原则,再通过考察双方代表对于分水岭和图们江源的不同看法,分析双方的主要分歧点,从而对两次勘界失败的原因和主要症结进行再评析,这将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中朝边界演变的历史脉络。
一、光绪十一年勘界的总署奏议及中朝双方不同的勘界结果
众所周知,1885年勘界是由于朝鲜边民越过图们江开垦江北土地而引起的,之后朝鲜否认中朝两国以图们江为界的事实,主张由其边民开垦的图们江以北地区属于朝鲜。如同年二月,朝鲜国王移咨清朝礼部,指出“土门江”、“豆满江”是两条不同的江,要求查勘境界,“申明旧疆”。[6]对此,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朝鲜“迅派妥员”,与吉林地方官一起,“认真会勘,分明疆界”。[7]于是同年九月双方派代表进行了第一次共同勘界。
清总理衙门(以下简称总署)负责查找文献和起草奏议,以便为勘界提供指导。有关此次勘界的总署奏议如下:
原朝鲜世守藩服,恪供职贡,伊国边界自应亟予勘定,俾无业游民各安耕凿,以副圣朝字小之仁。惟该国所指土们、豆满为两江者实无依据,其所绘地图,亦不明晰。考之载籍,厥证有三。恭查《钦定皇朝通典》边防门、《钦定皇朝四裔考》,均载明吉林、朝鲜以土们为界,别无豆满枝流,一证也。《会典地图》及《一统舆图》载在职方者,土们、鸭绿二江为东西两界,标划分明,别有小土们江在经流之北,亦不得蒙豆满之名,二证也。又朝鲜国人自著《地里小识》云,白头山在中国、朝鲜之界,有大泽,周回十里,西流为鸭绿江,北流为松花江,东流为豆满江,豆满、鸭绿之南则朝鲜也。又云……盖白头乃长白之异名,豆满即土们之转音,方言互殊,实为一水,三证也。至该国咨称康熙五十一年乌喇总管穆克登定界碑文一节,……吉林将军署内当有档案可稽,应请饬下该将军查明界址,派委妥员,会同该国所派官员指证明确,俾免怀疑争执。并分别将流民收回安插,其难于迁徙者,奏明酌量隶入版图,俾各安生业,以恤藩部,而靖边氓。[8]
如上引文,总署指出:1)《钦定皇朝通典》、《钦定皇朝四裔考》均载明吉林、朝鲜以土门江为界,别无豆满江支流。2)清《会典图》及《一统舆图》同样标划以土门江、鸭绿江为界,还有“小图们江”在图们江干流以北。3)朝鲜人编撰的《地理小识》记载长白山在中国、朝鲜之界,豆满、鸭绿以南为朝鲜界。以上,总署根据中方权威性文献和朝方文献,指出土们、豆满是同一条江,只不过“方言互殊”而已。4)要求吉林将军查明朝鲜咨文所称“康熙五十一年乌喇总管穆克登定界碑文”的旧档,这是因为清政府“因稿库失慎”,内阁“案卷荡然无存”;礼部康熙五十一年案卷也“因年久霉烂无存”,所以希望吉林将军提供康熙五十一年的相关档案资料。[9]5)提出了图们江以北朝鲜流民的安置办法,朝鲜能够收回安插的让其收回,不能收回的则隶入版图,这实际上体现了宗藩关系下清朝对朝鲜边民的怀柔政策。
如上,总署虽然寄希望于吉林将军提供康熙五十一年档案资料,但是吉林将军随后报告说,吉林档案年久霉烂,宁古塔副都统档案遭贼侵而损失,珲春协领建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所以不可能有五十一年档案。[10]这样一来,有关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是否前往长白山定界、立碑,只有前一年(康熙五十年)的两道谕旨[11]和朝方提供的碑文可资证明。由于档案资料的缺乏,中方对于穆克登前往长白山是属于清朝单方面的查边还是两国的定界,以及边界到底是哪里等,不甚清楚。
相比之下,朝方有相对完整的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定界的资料,其中,官撰资料包括《朝鲜王朝实录》、《备边司誊录》、《承政院日记》、《同文汇考》、《通文馆志》等,这些官撰资料中记载有朝鲜接伴使朴权、咸镜道观察使李善溥的状启,清礼部致朝鲜国王的咨文,穆克登要求沿图们江上游无水地段设栅的咨文,以及朝鲜国王致康熙帝的“谢定界表”等。此外,还有随行人员的日记、笔记资料等,包括朴权的《北征日记》,金指南的《北征录》,金庆门托洪世泰写的《白头山记》等。[12]还有反映穆克登定界的各种地图资料,如18世纪中期编纂的《咸镜道图》[13]、《北关长坡地图》(1785年)[14]、《茂山地图》(1872年)[15]、金正浩编纂的《大东舆地图》(1860年代)[16]等。考察以上地图,在天池东南麓都标出了“定界碑”,即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立的碑,有的还标出了从定界碑到图们江源的土石堆和木栅。
根据以上资料,朝方不难判断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确定以鸭绿江、图们江为界,这就使得前来勘界的朝方代表李重夏产生了疑问,他无法理解为何碑、堆与松花江相连,而不与图们江相连。他是带着疑问上山的。
同年(1885年)九月底,中朝双方代表齐聚朝鲜会宁,准备溯图们江而上进行勘查。中方勘界代表包括吉林将军派出的督理商务委员秦煐及珲春副都统派出的德玉、贾元桂等,朝方则派出了安边府使李重夏为勘界代表。从会宁到三江口(今和龙崇善)[17]不过是200多韩里的路程,却费了半个月才到达。双方代表围绕是先勘水源还是先勘碑堆,争论不休。中方代表要求先勘水流,即要求考察哪一条水是图们江正源,再以此来划界;朝方代表则要求先勘碑堆,目的是为了指证碑堆与松花江相连。十月十五日,双方终于达成妥协,决定分三路,分别勘查图们江上游三条支流(西豆水、红丹水、红土水),以及调查长白山的碑址和黑石沟的堆址。[18]
双方代表虽然走的是相同的路线,但是考察结果却有很大不同。中方代表的考察结果概述如下:1)有关立碑处(天池东南约4公里),中方代表秦煐等认为,这里并不是鸭绿江和图们江的分水岭,而是鸭绿江和松花江的分水岭,碑的西边虽有鸭绿江沟,但是东边的黄花松沟子(黑石沟)却不是图们江源,所以认为立碑处的地理形势与碑文所载“西为鸭绿,东为土门,故于分水岭上勒石为记”不符,指出“此碑非后人伪作,即当年错误”。[19]这一看法直到一年后的第二次勘界时都没有什么变化。
2)有关鸭、图二江分水岭,中方代表认为,从天池南麓开始,向东南有胭脂峰、小白山、虚项岭、宝髢山(胞胎山)、缓项岭,一直延伸约400-500韩里,这是一大分水岭,其西边是鸭绿江水系,东边是图们江水系。这其中,小白山是又一处分水岭,其北边是松花江水系,南边是图们江水系,换言之,小白山以南鸭、图二江对源,与碑文所记“西为鸭绿,东为土门”相符,所以这里才是鸭、图二江真正的分水岭,碑应该在小白山以南,而不应该在小白山以北。[20]所谓“移碑说”就是从这里发端的。如上,中方代表虽认为小白山是鸭、图二江分水岭,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在将小白山以北的松花江水系排除在外的同时,也把图们江头源红土山水排除在图们江水系之外了。其二,虽说小白山以南鸭、图二江对源,但是二者相距仍有75里,[21]不是靠得那么近,所以即使上了小白山也看不到“西为鸭绿,东为土门”的一幕。
3)有关大、小图们江,即哪一条水是图们江正源,中方代表在将红土山水排除在外以后,便选择了次源红丹水为正源,其发源地位于小白山以南的三池渊东边,它是除了西豆水、红土山水以外的较大的图们江支流。另外,西豆水虽然是最长的支流,但是其发源地位于缓项岭,属于朝鲜吉州境内,所以不可能是两国用以分界的正源,也被排除在水源考察范围之内了。总之,中方代表认为:“与鸭绿江对源,且距长白山最近者,惟小白山东南发源三汲泡东面之红丹一水。当年定立界碑,应在三汲泡一段之分水岭上,方与碑文载‘西为鸭绿,东为土门’八字相合,界址亦东西绳直,斩然齐整。且以红丹水为土们江之经流,则红丹水北有发源红土山之水,可以为小土们江,与总署之奏议亦符”,[22]即认为红丹水是大图们江,其北边的红土山水是小图们江。然而实际情况是,红土山水的水流不比红丹水小,其发源地位于长白山正东,堪称发源于长白山东麓的图们江头源。[23]另外,清朝舆图标示的“小图们江”(“阿集格土门”[24]),也不是红土山水,而是红旗河。以上中方代表有关大、小图们江的看法与清舆图对照也是不符的。
朝方代表李重夏的观点与以上中方代表的不同。如前及,李重夏是带着疑问上山的,他不能理解既然中朝两国以图们江为界,那么碑堆为何与松花江相连,而不与图们江相连。他通过文献了解到康熙五十一年定界时双方讨论的都是有关鸭绿江、图们江的,备边司关文更明确记载:“中国所称长白山即白头山,土门江即豆满江”。[25]他的这个疑问通过实地勘查有了答案,他在图们江上源红土山水一带考察时,发现了从黄花松沟子(黑石沟)的堆尾到红土山水的“旧日标识”,据此他认识到黄花松沟子和红土山水是相连的,原来其间设有40余韩里的木栅,后来年久栅朽,才造成图们江上游边界模糊不清。换言之,他认识到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确定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于是他将这一情况秘密地报告给了本国政府。[26]
当他发现这一情况后,决定结束谈判回国。一方面他需要向本国政府说明,这关系到图们江以北越垦朝鲜人的刷还、安置问题;另一方面考虑到说服中方代表绝非易事,当时中方代表认准碑东之沟(指黄花松沟子)是松花江上流,强调碑址地理形势与碑文内容不符,要求以小白山南边的三池渊、红丹水划界。按照常理,边界的标识物不可能既连接到松花江上(黄花松沟子),又连接到图们江上(红土山水),这一点是李重夏最难说服对方的。
图18:1885年第一次勘界图,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收藏(141336)
于是十一月二十七日,[27]双方代表在所绘制的地图上钤印、画押以后(参见图18),各自持图回国,结束了第一次勘界谈判。
二、光绪十三年复勘的总署奏议及双方不同的划界主张
在第一次勘界结束以后的回国途中,朝方代表李重夏向中方代表秦煐等发送了一封信函和4本册子,这4本册子是有关朝鲜茂山、会宁、钟城、稳城四府民人开垦图们江以北地区的内容。有趣的是,李重夏在4本册子的封面上写有“豆满江对岸贫民起垦”字样,但在信函中则写了“茂、会、钟、稳四邑越垦人民田土案件”,以及“茂山、会宁、钟城、稳城越垦民人田土录册”等字样,即把封面的“起垦”换成了“越垦”。[28]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向中方代表暗示图们江以北的朝鲜人属于越境开垦,换言之,承认中朝两国以图们江为界。他之所以用隐蔽的方式传递信息,可能是担心国内鱼允中等强硬派,后者主张二江说。第二年,李重夏出任朝鲜开放口岸元山的通商事务时,向清政府驻元山的坐探委员姚文藻表示:自己“明知松花江、海兰河指界之误”,[29]即承认所谓“土门江”是松花江上流,海兰河(图们江支流)是“分界江”等主张,都是错误的。
为了尽早解决两国间的边界纷争,使图们江以北的朝鲜流民早有归属,清政府决定再次进行共同勘界。第二年(1886年)三月,总理衙门(总署)根据吉林将军提出的勘界报告书,提出了更具体的勘界要求,以便为第二次勘界提供指导,此即总署的第二份奏议。首先,总署列举中方的权威性文献三通(通典、通志、通考)及《会典图说》等指出中朝两国以图们江为界,还列举康熙帝派穆克登前往查界的两份谕旨,指出穆克登查界确有其事,详细内容如下:
《钦定皇朝通典》、《文献通考》,均载明吉林、朝鲜以图们江为界,又《钦定会典图说》载有大图们江出长白山东麓,二水合东流,小图们江出其北山,二水合东南流来会,……等语。康熙五十年五月初五日,钦奉谕旨,前特差能算善画之人,将东北一带山川地理,俱照天上度数推算,详加绘图,……但鸭绿、土门二江之间地方知之不明,派出打牲乌拉总管穆克登,往看边界等因,钦此。又是年八月初四日,钦奉谕旨,前差乌拉总管穆克登等查看边界,……因路远水大,未能至所指之地。着于来春,自义州乘舟溯流而上,由陆路向土门江查去等因钦此。臣等反复绎,自康熙年间派员勘界,而钦定会典、三通皆乾隆以后,所绘《一统舆图》山川脉络自已考订明晰,确可依据。[30]
如上引文,总署特别指出自康熙帝派穆克登勘界以后,编纂了三通及绘制了《一统舆图》,所以以上文献和地图都是明确可以依据的。
其次,该奏议提出了应辨析的三个问题:1)调查清楚土门、豆满是否一江,是否方言互殊。2)朝鲜与吉林逼近,朝鲜边民的越垦地是否为中方的封山禁地,朝鲜官员是否违背“封山之禁,阴为拓地之谋”。3)吉林将军所指红丹水为小图们江,西豆水为大图们江,蒲潭山为费德里山,如果参照《一统舆图》是错误的,需要明白辨析。[31]以上三点可谓一针见血,道出了问题的本质,朝鲜官员之所以提出土门、豆满为二江,就是为了占据由其边民越垦的图们江以北地区;而吉林将军所指大、小图们江及蒲潭山,如果对照清朝舆图也是错误的。
再次,提出了应考证的五个问题:1)“茂山以西,上距分水岭穆克登勒石之地,惟此二百八十余里间,仍即康熙谕旨所谓二江之间地方知之不明者,必应逐细考究,乃勘界之要领”,即要求重点勘查茂山以西的图们江上游至立碑处为止。2)“凡分界之说,或顺山势,或顺水形,总以确寻江源为主,不在东西绳直,斩然齐整”,这句话针对秦煐等在报告书中所说的,“当年定立界碑,应在三汲泡一段之分水岭上,方与碑文载‘西为鸭绿,东为土门’八字相合,界址亦东西绳直,斩然齐整”,[32]表明总署不大同意这个看法,强调要确寻图们江源来划界。还指出:“至该将军所称界碑不过数尺,有无为占垦之民潜移向北,亟应彻底根究”,即要求查明界碑是否被朝鲜人挪移了。3)根据《会典图》有关大图们江的记载,指出长白山东麓发源的二水,“是否即系红丹上游之二源,抑或别有名字”,即要求查明红丹水是否为大图们江即正源,或者另有其他正源。4)指出穆克登碑文“并无分界字样,不过是记二水之源”,而朝鲜人为何“执此为分界确据”。5)指出“碑文所载‘审视’云云,自系钦遵圣谕二江为界之指”,“然则红丹小水,独不可以图们江源统而目之乎”。[33]前一条(第4)要求查明穆克登立的碑是不是分界碑,这一条(第5)又基本肯定穆克登查二江之源是分界,再次要求查明红丹水是否为图们江正源。以上总署奏议之所以两次要求查明红丹水是否为图们江正源,主要是因为中方代表秦煐等指出其发源地三池渊一带才是鸭、图二江分水岭,符合碑文“西为鸭绿,东为土门”的内容。
同年(1886年)九月,驻朝鲜的通商事宜袁世凯催促朝方再次派代表与吉林委员一起会勘边界。对此,朝鲜外部督办金允植表示:“已知前事之误”,“不必派员会勘”,即二江说是错误的,承认以图们江为界,同时要求“借地安置”图们江以北的朝鲜流民。[34]
同年十月,在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再次催促之下,朝方同意派李重夏会勘边界,指出:“敝邦(指朝鲜-笔者注)之不能舍碑堆,犹上国之不能舍水源。必究考水源与碑堆相照应,然后方合古人定界之意。”[35]即要求遵守康熙五十一年确定的碑堆、红土山水线。朝方在另一篇致李鸿章的咨复中指出:“红丹、西豆两水,其源不出于分水岭。红土山水一派,出于分水岭,伏流四十里,[36]而为豆满江源,与碑堆相符。舍是而无可拟之处,前勘绘图一见可定。”[37]即红丹、西豆两条支流均与天池东南麓分水岭无关,红土山水源于分水岭与碑堆相符,要求以此为界。实际上这正是李重夏的发现。
第二年(1887)年四月,中朝双方再次派代表进行勘界。中方代表仍包括秦煐、德玉,吉林将军加派了补用知县方朗为勘界代表,朝方仍派出时任德原府使的李重夏为勘界代表。双方代表的行进路线,仍从会宁出发,溯图们江而上到达长坡,先勘红丹水,转往三池渊、虚项岭;再回到长坡,勘查红土山水及其发源地,转登长白山立碑处和天池;再顺图们江而下,回到会宁结束谈判。[38]
如前述,朝方的划界要求在此次勘界前已向中方转达,即是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在谈判过程中,李重夏始终坚持这一点,他指出:红土山水是发源于长白山东麓的大图们江,与《会典图》、《一统舆图》相符,强调这是当年“旧界”,要求遵守“旧界”。[39]
然而中方代表看重的是红丹水,前述总署奏议也两次提到红丹水是否为大图们江,于是他们事先将15块碑石运到了红丹河口,准备沿三池渊、红丹水划界。[40]对于李重夏要求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中方代表不遗余力地加以反驳。如对于天池东南麓的碑,中方代表指出这不是分界碑,而是查边碑;对于黄花松沟子的土石堆,否认是当年的界标,认为是猎户进山时做的路标;对于朝方所指红土山水伏流40韩里与碑堆相连,中方代表找出另一条断流之水董棚水,指出红土山水既不与董棚水接流,也不与碑堆相接,即“不接流”、“不接堆”。[41]总之,中方代表不但否认碑、堆为当年界标,也否认与之靠近的红土山水为图们江正源。
图19:1887年第二次勘界图,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收藏(141336)
即便如此,由于李重夏的态度坚决,中方代表不得不退一步,以便双方达成妥协,完成总署布置的“酌定界址”的任务。考虑到红丹水以西的长坡有旧居朝鲜人百余户,居住了一百年,中方代表退一步,要求长坡以西的石乙水为界。[42]石乙水实为图们江上源的南支,红土山水为北支,二水相隔不远,只差到源头的10余里。因此对照《会典图》、《一统舆图》,石乙水基本可以认定为是大图们江,这一点也许是后来总署同意以小白山、石乙水划界的原因。
即便如此,李重夏仍坚持以碑堆、红土山水划界,他甚至表示:“吾头可断,国疆不可缩”。[43]在双方无法达成妥协的情况之下,决定将所勘情形绘图呈报总署,由总署奏报皇帝请旨定夺。(1887年)五月二十六日,[44]双方代表在所绘制的地图上钤印、画押以后(参见图19),结束了第二次勘界谈判。[45]
三、双方围绕树立“十字碑”的交涉
第二次勘界谈判虽然于光绪十三年五月底结束,但是双方的交涉并没有就此了结。同年七月二日,吉林将军向总署提出,小白山东麓发源的石乙水,“恰合大图们江形势”,建议从小白山顶沿石乙水至茂山设立“华夏金汤固,河山带砺长”的“十字碑”。为了使这一划界方案获得通过,吉林将军特别指出:朝方代表李重夏虽同意以此划界,但碍于“其政府命意”,才要求以红土山水划界,所以建议“将所勘之石乙水,一并绘图禀报”,“请旨定夺”。[46]但是从同年八月底朝鲜国王致北洋大臣和礼部咨文,以及朝方提供的《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47]来看,李重夏并不同意以小白山、石乙水划界,他始终坚持以碑堆、红土山水划界。[48]
总署接到吉林将军如上报告以后,误以为李重夏对于“红土山、碑堆之误”,“亦已心知其非”,[49]于是同意了要求沿小白山、石乙水划界的方案。同年七月二十二日,总署咨复吉林将军:“该委员等指石乙二水发源至茂山城约二百八十余里,与《钦定会典图说》所载大图们江出长白东麓二水合流之方向,约略推寻,尚为吻合。所拟于小白山、黄花松甸子、石乙水、长坡浮桥等处,设立界碑十处,编立字号之处,亦属可行”;总署还称赞吉林将军,“核明各节办法,极为持平”。[50]
然而光绪帝对于吉林将军的“十字碑”方案持保留意见,可能考虑到了朝方的反对意见。同年十二月,他在吉林将军的奏折上朱批道:“该衙门知道,图并发,钦此”。[51]光绪帝并没有下“依议”之旨,而是不置可否,表明清政府并没有强迫朝鲜划界之意。
此后,北洋大臣李鸿章又试图通过驻朝鲜的通商事宜袁世凯催促朝方沿小白山、石乙水树立“十字碑”。如光绪十四年(1888年)的二、三月间,袁世凯两次照会朝鲜外部,要求派前勘代表李重夏与吉林委员一起设立“十字碑”,但是遭到了朝方的拒绝。[52]继前一年(1887年)的八月底,朝方向北洋大臣和礼部提出咨文和《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以后,同年(1888年)四月再次向北洋大臣移咨指出:“凛遵图典,必以出自长白山之图们江头源定界,则界牌之设当于红土山水而不当于石乙水”。[53]于是李鸿章只得命令袁世凯:“白山勘界事,韩若另有意见,当咨总署核办”,即通过总署重新核办。他又命令袁世凯:“吉朝勘界,请咨商后,再派员前往”,[54]即暂缓派员树立“十字碑”。
不久,李鸿章亲自询问中方前勘代表的意见。同年(1888年)七月,方朗回复:虽然以红丹水划界,符合《会典图说》有关大图们江的规定,但是考虑到长坡一带有朝鲜人居住,所以中方才让步于石乙水;还指出以红土山水划界,则有碍于长白山发祥地。可以看出方朗坚持己见,反对朝方的划界要求。尽管袁世凯将方朗的如上意见转达给了朝鲜外部,但是朝方也不肯让步。[55]
作为两次勘界的总指挥总理衙门不得不提议暂缓树立“十字碑”。光绪十五年(1889年)总署奏议指出:“该国世守藩封,久荷天朝覆帱之恩,似不必操之过蹙”,“应请暂从缓议”。对此,光绪帝下了“依议”之旨。[56]有关树立“十字碑”的交涉至此全部结束。前述总署和光绪帝所表现的对朝鲜的宽容态度,当然有作为宗主国对藩属国怀柔之策的考虑,但同时是否意味着从某种程度上认可了朝方意见的合理性呢?
下面我们试着梳理一下勘界谈判失败的症结在哪里。我们不得不指出中方勘界代表秦煐等以为碑东之沟(黑石沟)是松花江上流,因而否定了位于天池东南麓的碑址和与之相连的堆址为当年界标,这是谈判失败的主要症结所在。从前述总署的两份奏议不难看出,清政府的主要目标是查找康熙年间穆克登确定的图们江旧界,准备以此来划界。而朝方代表李重夏结合文献资料和实地勘查,发现了穆克登确定的图们江“旧界”,此即碑堆、红土山水线,这与清舆图、《会典图说》所记载的大图们江也是吻合的,但是由于中方勘界代表固执己见,拒不承认碑、堆是当年旧界,试图在天池以南寻找分水岭划界,才使得谈判失败。
当然中方代表过失的背后,也有朝方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说两次勘界由碑东之沟引起,最终由于此沟而失败,并不为过。最初主张黑石沟与松花江上流相连的是朝鲜人,如前述,朝鲜经略使鱼允中派人勘查时(1883年),不但伪造了黑石沟东南岸土石堆的长度(本来长50多韩里,谎称90韩里),还指出沟子与松花江相连,这是土门、豆满二江说的最初发端。然而实际上,据笔者实地踏查,黑石沟到了下游沟形消失无踪,既不和松花江相连,也不和图们江源相连,这在穆克登定界时是清楚的。[57]正因为如此,朝鲜土人才会说图们江伏流40韩里(指从黑石沟下游到红土山水的40余韩里),穆克登才要求在其间设置木栅,以便将黑石沟和图们江连接起来。其后过了170多年,到了光绪勘界时,虽然碑址、堆址依然存在,但是其下40余韩里的木栅早已朽烂。因而尽管李重夏“苦口指证”从沟尾到红土山水连有木栅,但是中方代表只是“冷咲不信,每归之可疑”,李重夏不得不承认“是为难明之案”。[58]
除了前述朝方错认在先,以及连接红土山水的木栅全部朽烂以外,碑址、堆址所在地的地理形势复杂,也是中方代表固执己见的原因之一。从黑石沟所处的地理位置来看,从立碑处开始,先向东南延伸约1.6公里,再向东北延伸20多公里,[59]其四周尽是松花江支流,如西边有二道、三道、四道白河,东边有斜乙水、董棚水、五道白河等。另外,黑石沟的走向和松花江支流的方向一致,都是东北向,因此虽然它在大部分时间是干沟,没有地表水直接流入松花江,也没有以沟道与松花江相连,但是很容易把它看作是松花江支流。而一旦认为它是松花江支流,那就和碑文所记“西为鸭绿,东为土门,故于分水岭上勒石为记”不符,这是中方代表否认碑址、堆址为当年界标,以及试图在小白山以南寻找分水岭划界的原因。如上,中方代表不但认为碑址、堆址有碍于松花江,[60]还认为有碍于长白山发祥地,因为碑堆、红土山水线不但靠近长白山天池,还沿长白山东麓分割彼此,[61]这也是他们力主以天池以南的三池渊或者小白山划界的重要原因。
小结
在1885年第一次勘界时,朝方代表李重夏认识到碑堆、红土山水是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确定的旧界,因此在一年后的第二次勘界时,朝方承认以图们江为界,同时要求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即遵守康熙年间的旧界。朝方的这一划界主张,与清总理衙门要求查明图们江旧界的勘界目标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吉林将军派出的勘界代表(秦煐等)误以为碑东之沟(黄花松沟子,黑石沟)与松花江相连,指出碑址地理形势与碑文所记“西为鸭绿,东为土门,故于分水岭上勒石为记”不符,所以不但否定了天池东南麓的碑址和与之相连的堆址为当年界标,还否定了与之靠近的红土山水为图们江正源。这恐怕是勘界谈判失败的主要症结所在。另外,中方代表试图在天池以南寻找分水岭划界,除了认为朝方要求的碑堆、红土山水线有碍于松花江以外,还认为它经过长白山东麓因而有碍于清朝的长白山发祥重地。
两次勘界谈判最终以失败告终,使得中方丧失了一劳永逸解决边界纷争的机会,给后来日本利用中朝边界纠纷挑起所谓的“间岛问题”,以及借机向图们江以北地区渗透,提供了口实和可乘之机。但是两次勘界仍取得了成果,达成了以图们江为界的共识,特别是在红土山水、石乙水合流处以下达成了一致,这恰恰是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确定的图们江界的主要部分,亦即《会典图》所指大图们江。这一勘界成果无疑对1909年中日《间岛协约》的签订,以及1962年《中朝边界条约》的签订等,产生了影响。[1] 有关光绪十一年、十三年勘界的研究,有张存武:《清代中韩边务问题探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期,1971年;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等。
[2] 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和陈慧(《穆克登碑问题研究——清代中朝图们江界务考证》)主张“十字碑”被朝鲜人毁掉,即主张“毁碑说”。
[3] 1907年日本在延边的龙井村设立“统监府临时间岛派出所”,筱田治策出任总务课长。他在《白頭山定界碑》(第223-228页)一书中,论述了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定界,光绪年间两次勘界,以及1909年《间岛协约》的签订等内容。
[4] 李汉基:《韩国的领土》,首尔大学校出版部1996年版,第328页。
[5] 有关穆克登确定黑石沟、红土山水为界,详见于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56-87页;李花子:《康熙年间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3辑,2013年,第175-212页。
[6]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793-1794页。
[7]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卷,第1925页。
[8]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795-1799页。
[9]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1829-1830页。
[10]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卷,第1961-1962,2041-2042页。
[11] 《清圣祖实录》卷246,康熙五十年五月癸巳,第6册,第441页;卷247,康熙五十年八月辛酉,第6册,第448页。
[12] 金指南的《北征录》一直被其家族后人秘藏,直到1930年由后孙追录,1945年由朝鲜总督府“朝鲜史编修会”抄写出来,现收藏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参见金指南:《北征录》“金世穆序”(第49-50页);李相泰等译:《朝鲜时代士人的白头山踏查记》,序,第6页。
[13] 《咸镜道图》制作于18世纪中期,收入李灿编:《韩国的古地图》,第264-265页。
[14] 《北关长坡地图》制作于1785年,收入李灿编:《韩国的古地图》,第64页。
[15] 《茂山地图》制作于1872年,收入首尔大学奎章阁编:《朝鲜后期地方地图》,“江原道、咸镜道篇”,2000年影印本。
[16] 《大东舆地图》由金正浩制作于1860年代,首尔历史博物馆收藏,首13157。
[17] 三江口指西豆水汇入图们江处,位于今天吉林省和龙市崇善乡。在西豆水汇入之前,还有两条支流即红土水、红丹水汇入图们江,故被称作“三江口”。
[18] 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编:《问答记》,1885年,胶片第28页。
[19] 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编:《问答记》,1885年,胶片第33页。
[20]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10页。
[21] 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问答记》,1885年,胶片第35页。
[22]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11页。
[23] 有关图们江上游支流状况,详见李花子:《图们江正源形成考》,北京大学韩国学研究中心编:《韩国学论文集2013》第22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4] 康熙《皇舆全览图》标为“阿几个土门”(1943年福克司影印本),乾隆《一统舆图》标为“阿集格土门”(乾隆25年铜版印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年影印本)。
[25] 李重夏:《别单草》,1887年,《土门勘界》,胶片第11页。
[26] 李重夏:《追后别单》,1885年,《土门勘界》,胶片第10-11页。
[27] 《勘明图们江界址图》(1885年第一次勘界图)标注的日期为“光绪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参见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284-285页之间的插图,以及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图(第141336号),后者系1907年日本驻京公使通过清外务部获得的摹本。
[28]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31-1833页。
[29]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59页。
[30]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38-1839页。
[31]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40-1841页。
[32]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11页。
[33]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41-1843页。
[34] 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69,第1295页;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312-315页。
[35] 高丽大学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高丽大学出版部1970年版,第328页。
[36] 朝鲜人所谓红土山水“伏流四十里”,指的是从黑石沟的沟尾到红土山水相隔40韩里,再涌出地面形成水流。根据这个说法,穆克登指定黑石沟为图们江断流处,红土山水为图们江涌出处,其间为伏流处。详见于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56-87页。
[37] 《通文馆志》卷12,“纪年续编·今上(高宗)二十三年丙戌”,世宗大王纪念事业会1998年影印本,第3册,附录,第56-57页。
[38] 参见李重夏:《丁亥状启》,1887年,收入《土门勘界》,奎章阁收藏,21036号,胶片第17-29页。
[39] 参见李重夏:《勘界使交涉报告书》,1887年,胶片第5-7页。
[40] 李重夏:《丁亥状启》,1887年,《土门勘界》,胶片第17页。
[41] 李重夏:《勘界使交涉报告书》,1887年,胶片第19-21页。
[42] 参见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51-1861页。
[43] 李重夏:《勘界使交涉报告书》,1887年,胶片第21页。
[44] 在《中韩勘界地图》(1887年勘界图)上,标注的日期为“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参见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338-339页)插图,以及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图(第141336号),后者系1907年日本驻京公使通过清外务部获得的摹本。
[45] 参见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58页;李重夏:《丁亥状启》,1887年,《土门勘界》,胶片第20页;《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石光明等编:《清代边疆史料抄稿本汇编》第8册,线装书局2003年影印本,第83-85页。
[46]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67页。
[47] 朝方提供的《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全文收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卷,第2392-2409页)中,其内容与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的《覆勘图们谈录》(书号21035),以及国家图书馆藏《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古籍清抄本)完全相同。其中,国图本为正本的可能性大,这需要进一步进行文献学方面的考证、鉴别。从该公文节略中,可以了解1887年勘界时中朝双方存在的分歧和达成的共识。
[48] 参见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86-1889页;《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卷,第2392-2409页。
[49]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卷,第2391页。
[50]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1871-1872页。
[51]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45页。
[52] 高丽大学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第437、445页。
[53] 《珲春副都统衙门档案》(摘录),“吉林将军衙门来文,光绪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收入杨昭全、孙玉梅主编:《中朝边界沿革及界务交涉史料汇编》,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1230-1232页。
[54] 高丽大学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第451、463页。
[55] 高丽大学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第476-478页。
[56] 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884页。
[57] 参见奎章阁收藏的《白山图》(收入《舆地图》,古4709-1,参见本书的图3),上面从立碑处的东边开始向东流的一条水是断流之水,标为“入地暗流”,它既不和松花江相连,也不和图们江相连。从地理方位看,这个断流之水是黑石沟。
[58] 李重夏:《别单草》,1887年,《土门勘界》,胶片第13页。
[59] 李花子:《黑石沟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1期,第37-52页。
[60] 1885年勘界谈判时,中方代表指出,红土山水距离黑石沟(黄花松沟子)的堆标最近,与之对源的是松花江东源,而距离鸭绿江源甚远,若以红土山水为界,则会使松花江水(斜乙水、董维窝棚水等)被“剪头去尾”,即认为有碍于松花江,这是他们反对以碑堆、红土山水划界的原因之一。参见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问答记》,1885 年,胶片第34页。
[61] 高丽大学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第476-477页;总理衙门辑:《吉朝分界案》,第19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