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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7 原文刊于:

 为鼓励广大史学工作者致力学术研究,促进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与繁荣,中国社会科学院于1998年设立“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该奖是目前中国历史学界的权威荣誉奖项。“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于即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授予在中国历史(下限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研究领域,包括通史、断代史、专史(含科技史)、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人类学等方面有突出建树的中国籍学者(含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侨居在海外的中国籍学者)。请奖成果应为涉及上述研究领域的专著和工具书。

 二、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由我国在相关学术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并负责评奖工作,主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要领导担任。评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秘书长和评奖办公室承担,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三、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二名、提名奖若干名。奖金授予获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的著作者,同时向获奖著作者和出版社颁发奖励证书。证书由“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颁发,并加盖中国社会科学院印章。

 四、本届评奖活动受理20111月至201712月间公开出版的中国历史学著作的申请。

 申请开始日期为:201851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8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凭)

 评奖结果经公示后,于20181116日郭沫若诞辰126周年前后进行颁奖。

 五、请奖采取著作者申报与专家推荐申报两种形式。申报时需提交《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与推荐表》(登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网站lishisuo.cass.cn“本站公告”栏目下载),并附请奖著作(参评后不再退还),各一式三份。申报须有两位同行专家(正高级专业职称)的推荐意见,评奖委员会委员没有推荐权。

 申报和推荐材料请以EMS方式直接邮寄评奖办公室,勿寄送评委个人。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1230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806

 联系人:王萌

 E-mailwangmeng@cass.org.cn

 

                                                                                                             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