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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原文刊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原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成立于1994年,一级学科为中国史,二级学科为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和专门史(思想史、文化史、社会史、中外关系史)。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现将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 甲骨文金文与殷周史(刘源)

2. 史前史或先秦史(王震中)

3. 秦汉史(卜宪群)

4. 简帛学与秦汉史(邬文玲)

5. 魏晋南北朝史(陈爽)

6. 宋史(葛焕礼)

7. 元史及中外关系史(乌云高娃

8. 清代学术思想史、政治文化史(林存阳)

9. 隋唐五代史(李锦绣)

10. 古代文化史(孙晓)

二、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申报程序

1.申请人3月20日前提交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及能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2.古代史研究所流动站成立专家评审组,3月27日前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科研潜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3.3月28-31日组织推荐人选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申请。

支持保障

1.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国家按相应档次资助标准拨付

2.博士后出站前申报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国家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

3.我院配套不低于国家资助标准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科研经费资助,并安排独立博士后公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420880  

 

附件: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

 

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2434

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