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申请人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独著)1部,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
5. 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
二、申报方向
1. 史前史、夏史(王震中)
2. 古文字与商周史(刘源)
3. 简牍学与秦汉史(邬文玲)
4. 魏晋南北朝史、简帛学(戴卫红)
5. 宋代学术思想史(葛焕礼)
6. 元明清史(乌云高娃)
7. 明史(张金奎)
8. 中国史学史、明清史(杨艳秋)
9. 清史(林存阳)
10. 中国思想史(郑任钊)
11. 中国古代文化史(孙晓)
12. 古代中外关系史(李花子)
13. 中国边疆史(赵现海)
三、经费待遇
1. 日常经费:获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为两年。
2. 科研经费:我院配套不低于国家资助标准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科研经费资助,并安排独立博士后公寓。
3. 博士后出站前申报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国家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
4. 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资助。
四、申报程序
1. 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应届/无人事关系,邮件地址:lshrsh@cass.org.cn。
2. 申请人于3月31日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有效证件正反面(身份证等)。
(3)专家推荐信两封(需两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其中一位为申请者的博士导师,格式见附件2)。
(4)学历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5)博士学位论文。
(6)代表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封面页、目录页及全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7420880
附件1: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25年2月28日